宋慈是古代著名的法医,他著述的《洗冤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在这本书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案子。
盛夏的一天,有人惊慌地来报案,说在路上发现了一具尸体。官府立即派检验官前往现场查验。经过法医检查,判定尸体身上的十余处刀伤都是被镰刀砍的。伤口这么多,尸体身上的衣服完整,财物未少,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可见不是强盗劫杀,而是仇杀。
很快,死者家属便来认尸。检验官问死者的妻子,她的丈夫与谁有仇。妻子想了想,说自己的丈夫为人本分,从不与人结怨。只有前几日,同村的曹某曾来借钱,被丈夫拒绝了,曹某便发狠说要报复,可这也不足为凭啊。
检验官随即请县官发出告示,命全村人将自家的镰刀通通交到县衙,如果有藏匿者,严惩不贷。
镰刀全部收缴来之后,检验官命人将它们全部放在地上,依次排开。村民们都来围观,不明白官府的意图。
过了一会儿,几只苍蝇嗡嗡嗡地飞过来,在镰刀上盘旋片刻,便相继落到了其中的一把镰刀上。检验官问道:“这是谁的镰刀?”
人群里有人怯怯地应道:“是小人的。”
众人闻声望去,正是曹某。
“来人,把这个杀人犯拿下。”检验官高声下令,衙役们立刻上前把曹某按住。
“大人,您怎么无凭无据地抓人?”曹某挣扎着抗议。
检验官指着叮有苍蝇的镰刀大声地说道:“这就是证据!”
村民们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
“苍蝇嗜血,虽然你已经把镰刀洗干净,但上面还残留着血腥味,所以苍蝇会聚集在上面!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可抵赖的!”
曹某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不得不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