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艰苦卓绝: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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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军游击队下山改编(3)

闽中游击队驻扎泉州后,刘突军等即大力组织恢复泉州地区党的工作,广泛发动各界群众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活动。这些活动更加引起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反感与恐惧,因此国民党当局谋划瓦解闽中游击队。钱东亮三番五次找刘突军谈话,说要把特务大队扩编为正规营,提拔刘突军当中校营长。刘突军坚持要按照谈判协议办,并说明闽中游击队是由党统一领导的,共产党人必须服从组织决定。钱东亮“为此怀恨在心,继而竟然指使部属冒充独立大队(即游击队)战士在市区内抢劫,妄图破坏我军声誉”,为其消灭游击队寻找借口。刘突军意识到国民党企图瓦解红军游击队的阴谋,亲自向新四军福州办事处主任王助要求赶快向国民党当局交涉把部队收回,但王助感到红军已正式编入国民党中央军内,一时间不宜抽出,必须缓一步再说。刘突军还派雷光熙去闽西,向省委请求让闽中游击队并入闽西红军,一起北上抗日。1938年3月9日,当刘突军为去福州新四军办事处向钱东亮请假时,钱认为机会来了,于是一面假意准假,一面则密令莆田所属驻军截留暗杀刘突军。3月10日,刘突军由泉州乘坐客车准备到福州新四军办事处汇报工作,车到莆田车站时,驻莆田的钱东亮旅所属的一个营派出武装士兵和便衣队10多人,将刘突军强“请”到营部。当晚,刘突军就被该县县长与八十师一营长合谋杀死,投尸海中。随行的高万里和被捕的4名战士也遭到秘密枪杀。3月11日,钱东亮下令泉州全城戒严,并派出所属部队三四百人包围承天寺,闽中游击队被强行缴械。这就是由国民党当局一手炮制的“泉州事变”。

在多方的共同交涉下,“泉州事变”于3月下旬获得解决,钱东亮把闽中游击队160多人全部放回,归还了被缴的枪械。

5.浙南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卢沟桥事变后,浙南、鄂豫皖边、湘鄂赣边等其他游击区也逐步实现战略转变,与国民党当局展开谈判。

1937年5月,临时省委派吴毓、龙跃、陈铁军为代表,与国民党代表邓讱先后在平阳山门、鳌江谈判。国民党方面倚仗优势兵力,提出不准红军游击队独立等无理条件,威胁红军投降。双方谈判被迫中断。

卢沟桥事变后,谈判出现转机。临时省委再次向刘建绪提出重开谈判,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刘建绪迫于抗战形势,不得不表示愿意与红军重新进行谈判。8月24日,浙南游击区派吴毓、陈铁军、黄耕夫为代表与刘建绪部代表邓讱在温州重开谈判。游击区红军代表再次阐明了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主张。国民党对红军的主张基本赞同,双方初步达成了抗战合作的协议。

9月16日,刘建绪部代表到平阳山门,与游击区领导人刘英亲自会谈,双方最后达成七条协议,具体为:(一)闽浙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二)红军军需与给养根据任务发给与补充;(三)红军集中地点为平阳北港;(四)集中时间自9月17日至10月1日止;(五)无条件释放政治犯;(六)一切政治问题由双方中央解决;(七)目前的宣传工作,根据团结合作、共同抗日的原则进行。

在浙西南,1937年9月,粟裕领导挺进师向国民党方面发出了《国共合作抗日建议书》。9月19日,挺进师代表谢文清与国民党遂昌县政府代表朱镇山进行谈判。谢文清提出了红军停止打土豪、红军与国民党军是合作不是投降,保持红军独立性,国民党给予红军给养等条件。经过谈判,双方达成了协议。9月23日,挺进师离开遂昌,开赴浙南,与刘英在平阳北港成功会合,浙南成功实现抗日战略转变。

6.鄂豫皖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鄂豫皖游击区于1937年7月15日致函国民党卫立煌部,表达和平谈判的意愿。当局表示同意谈判,但同时命令国民党军第三十二师包围红军游击队,企图迫使红军游击队屈服投降,并玩弄政治阴谋,以高官厚禄诱惑游击队下山,达到消灭红军的目的。高敬亭、何耀榜保持了高度的革命警惕性,坚持原则,积极领导红军游击队与国民党方面进行据理力争的抗争,宣传了团结合作、共同抗日的主张。由于红军游击队的坚决斗争,国民党当局的阴谋没有得逞。7月20日,红二十八军代表何耀榜与卫立煌的全权代表刘纲夫等在岳西县政府进行谈判。何耀榜提出应遵循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共同方针,并提出了具体条件如保持红军的独立性,番号可改为“鄂豫皖工农抗日联军”,三个月内红军集中等。27日,双方达成停战协议。内容为:红军集中点以黄安县七里坪为中心;红军游击队在鄂豫皖三省设立三个办事处,分别驻在湖北的黄安县、河南的确山县、安徽的立煌县;允许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释放政治犯;红军的武器弹药和给养由国民党政府补充;一律归还原先被红军没收的地主土地、房屋以及罚款等;不经许可红军不得扩军、不打土豪、不破坏交通;军事行动事先呈报;停止一切敌对活动;不准在国民党军中发展党员;红军游击队便衣队必须在3个月内到黄安七里坪集中等。

但是,协议签订后的很长时间内,国民党当局并未履行协议条款,对红军的“清剿”仍在进行,经费给养问题也没有解决。国民党当局又设置政治圈套,以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名义,任命高敬亭为鄂豫皖工农抗日联军挺进司令部司令,企图以这种不流血的方式“收编”游击队。起初,高敬亭不知这是国民党当局的阴谋,接受了他们的委任。9月初,中共中央派郑位三等从延安到达七里坪,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共谈判和红军游击队改编等问题的方针政策,并说服高敬亭,设法退回了委任状。9月14日,张闻天、毛泽东致电博古、叶剑英等人,要求他们严嘱郑位三,在谈判中“不得踏湘鄂赣及闽粤边之覆辙”,防止陷入右倾机会主义。9月15日,毛泽东就鄂豫皖谈判集中原则问题致电林伯渠转告高敬亭,强调:不要收回各县便衣队;部队不要集中,依原有区域分驻;要求国民党发给养,如不发给,仍打土豪,但改取捐款方法;一切大问题听候两党中央谈判解决;不许国民党插入一个人;时时警戒不要上国民党的当。10月15日,毛泽东再次致电林伯渠转告郑位三、高敬亭:在部队谈判改编中坚持独立性,拒绝外人,严防暗袭及持久的艰苦奋斗等。以后,在董必武的直接领导下,鄂豫皖红军游击队与国民党当局展开深入谈判,最终达成保持共产党独立性的合作抗日协定。

7.湘鄂赣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湘鄂赣边的谈判,始于1937年8月中旬。在谈判中,国民党地方当局的立场是收编企图多,合作诚意少。他们不是降低谈判规格,就是拒绝合作条件。谈判斗争充满了复杂性和尖锐性。8月15日、8月18日,双方举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谈判,谈判无果。8月22日,举行第三次谈判。双方就释放政治犯、建立红军游击队办事处、改变部队番号等条款达成初步协议。

随后,湘鄂赣省委又于8月底派刘玉堂、黄耀南到武汉与国民党武汉行营代表谈判。他们错误地接受了武汉行营提出的由国民党派人到游击队任副司令、参谋长和军需主任、副官主任等职,部分防区与保安团混驻一地以及其他不利条件。中共中央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作出指示。9月,毛泽东就湘鄂赣边谈判问题致电林伯渠、董必武,命令在武汉的湘鄂赣谈判代表,停止谈判,返回根据地,由傅秋涛换派新代表,否认旧谈判一切不利条件,重新提出有利条件。9月14日,张闻天、毛泽东联名致电博古、叶剑英并转告林伯渠、董必武等,指示在谈判中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国民党不得插进一个人来;二、一定的军饷;三、驻地依靠有险可守之山地,严防暗袭及破坏,不要求驻大地方。随后,在董必武的直接领导下,傅秋涛等与武汉行营及第五十师代表重开谈判,经反复磋商,终于达成合作抗日的协议。双方同意将湘鄂赣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湘鄂赣抗日军第一游击支队”。

8.鄂豫边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1937年7月中旬,周骏鸣带着党中央的指示回到了鄂豫边。鄂豫边省委召开了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鄂豫边游击区一边扩大红军,一边与国民党方面接洽。到9月下旬,红军游击队扩大到200多人,并把它改编为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周骏鸣任团长,王国华任政委。独立团成立后,积极开展统一战争工作,在各地组织农民抗日自卫会和自卫队,并与各地的开明地主绅士建立统战关系。

国民党河南省政府看到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的壮大,并迫于革命形势的热切,不得不表示与独立团进行谈判。鄂豫边游击区根据中共中央的正确指示,与国民党当局展开谈判。双方于10月间在河南信阳县吴家尖山举行正式谈判。但国民党当局毫无诚意,一面与鄂豫边谈判,一面把部队开到游击队驻地邢集附近,企图借谈判之机对游击队实行“会剿”。根据上级关于提高警惕的指示,中共鄂豫边省委识破了国民党当局的阴谋,及时地把部队调离该地,粉碎了敌人的计划。

12月初,鄂豫边省委召开会议,再次研究了国共谈判问题。会议决定派刘子厚和张明河为代表,与国民党豫皖绥靖公署代表谈判。会后,刘子厚、张明河前往开封与国民党方面谈判。经过多轮谈判,反复斗争,国民党方面基本接受了中共方面提出的保持游击队独立性、国民党供给游击队给养等条件,双方最终签订了协议。

9.闽北、闽东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闽北游击区与闽东游击区,在谈判中切实执行中央的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保持高度警惕,因此谈判斗争进行的相对顺利。

1937年2月,闽北通过地下党的关系得悉了中共中央开展抗日统一战线的政策和方针。及时做出了《关于开展抗日反帝斗争的决议》,并于3月7日成立了闽赣省抗日军政委员会,黄道任主席。闽赣省军政委员会向国民党江西、福建省政府发出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呼吁。此时的国民党还尚未感到国共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闽赣方面的建议置之不理,并且继续“清剿”红军游击队。在国民党军的残酷“清剿”下,闽北红军游击队损失了2000多人。独立师师长黄立贵也壮烈牺牲。在此恶劣环境下,黄道继续领导红军游击队坚持斗争,一面又命令部队要保持冷静,避免与国民党正面冲突,同时展开政治攻势。8月13日,淞沪抗战打响,蒋介石撤离了闽北游击区的主力部队第三师、第七十五师、第七十六师等。国共敌对气氛缓和了许多。闽赣省又再次致函国民党当局,提出建立抗日统一战线,展开国共合作。9月20日,再次致函给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提出了合作抗日的三点主张,即同意将抗日红军改编为抗日义勇军;要求允许和朱德、彭德怀通信,得到中共中央指示与领导;在谈判未定之前停止军事行动和打土豪。9月底10月初,国民党江西省政府方面终于派出代表周忠诚、高楚衡与闽赣省军政会代表黄知真、邱子明在光泽县大洲村举行谈判。经过一星期谈判,双方达成了停战协议。其协议内容为:闽赣停止打土豪,改分田地为减租减息,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赣闽边抗日义勇军等。

闽东情况与之类似。淞沪抗战后,国民党方面同意双方展开谈判。为了顺利进行谈判工作,闽东特委专门召开了会议,商议了对策,确定了谈判的具体条件和内容。1937年8月底,范式人前往宁德与国民党福建省当局代表黄苏进行谈判。范式人向国民党代表阐述了闽东特委关于谈判的条件。黄苏却妄想收编闽东独立师,将其改编为福建保安师。双方争持不下,谈判无果。在这谈判过程中,国民党方面还偷袭闽东特委领导机关和红军游击队,但未得逞。9月,双方在宁德县继续谈判。国民党仍然继续坚持收编的原则,谈判再次陷入僵局。一直到11月下旬,范式人亲自前往福州与国民党福建当局展开谈判。经过激烈的斗争,双方终于达成了合作抗日的协议,同意将闽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福建抗日游击第二支队,归共产党领导;划屏南县为闽东红军驻扎区,100里内国民党不得驻兵,红军游击队到宁德县城集中等。

10.湘赣边、皖浙赣边、湘南等游击区的国共和谈

湘赣边、皖浙赣边、湘南等游击区,由于长期与外界隔绝,消息十分闭塞。在赣粤边、闽西等游击区已经与国民党当局达成协议后,他们仍然在苦战。为此,项英委托陈毅代表中央分局到湘赣边、皖浙赣边等地,传达国共和谈的指示,通知各地游击队下山改编,并及时向各游击区发出国共谈判的指示信。随后,这些游击区在上级的指示下与国民党当局展开谈判,成功实现战略转变。

湘赣边游击区在陈毅传达了关于国共合作的指示后,于1937年11月开始进行战略转变。并且为了统一思想认识、适应抗日战略转变,谭余保于11月下旬召开会议,学习中央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游击队下山改编的措施。湘赣边游击区派代表前往茶陵等县与国民党县政府举行谈判,达成了停战合作协议。

皖浙赣游击区的谈判也经历了相当的曲折。卢沟桥事变后,皖浙赣边红军游击队就顺应了政治形势,与国民党地方当局举行了谈判。但国民党却毫无谈判诚意,妄图以谈判为手段收编红军游击队,以和平消灭红军游击队。11月下旬,皖赣特委召开了会议,商量了谈判对策,并决定设法与党中央和游击区的其他游击队取得联系。10月底,红军游击队代表江天辉与国民党闽赣浙皖边绥靖主任公署代表张甫成在浮梁县瑶里进行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国民党方面基本同意了红军游击队的条件:即双方停止敌对行动,准许红军游击队通行,联络各地红军游击队;停止向红军游击队进攻;释放全部政治犯;红军停止打土豪,由国民党当局提供给养等。谈判结束后,江天辉、李步新前往南昌向项英、陈毅汇报请示工作。12月初,陈毅与他们一同来到了舍会山,向红军游击队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的指示,要求他们适应目前形势,迅速下山改编。于是,皖浙赣边的各路游击队陆续到舍会山集中,顺利实现了抗日战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