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的现实与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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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几乎所有公民都是纳税人

几年前,我曾发表一篇名为《我们都是纳税人》的文章,介绍北京王府井书店给顾客的那张“与众不同”的购书小票,认为它确实意义不凡,值得称赞、重视,更值得推广。

与一般书店、商店不同,王府井书店与国际流行接轨,购书小票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分列。如买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清楚标示其中价款金额为87元,税款金额为13元。它实际提醒你,你交书款时实际已纳了税(电子、音像制品要缴的税更多)。也就是说,在你买书的时候,已是“纳税人”了。在文章最后,笔者强调纳税人意识和随之而来的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普遍自觉非朝夕之功,须在长期的日常生活中自然形成,北京王府井书店购书小票的意义就在于此。但愿全国书店、商店的“小票”都能尽快如此将“价款”与“税款”分列,时时提醒人们:“我们都是纳税人。”

而南京金润发超市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也与国际接轨,想提醒消费者自己其实一直是纳税人,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尴尬。金润发超市在给顾客的购物小票上也将税款与商品价格分离,即标出商品单价、销售金额、税率和所缴税金,使消费者对自己所购商品的真实价格、所缴税金各种信息一目了然,明白自己在购物时已缴了税,也是“纳税人”。但没想到消费者对这一片“苦心”并不领情,反而提出消费者买东西为什么还要纳税?“有的人说超市将本该由企业缴的税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要超市说清楚,结果发展到顾客吵闹,影响了超市的购物环境,最后超市不得不取消了这一有利于纳税人的重大举措。”对此,我又写了《纳税者的悲哀:小议南京金润发超市的尴尬》一文分析此种现象,希望南京金润发超市能“坚持原则”,仍将购物小票货款与税款分离。如果全国商家都能如此,则善莫大焉。

但令人感到遗憾甚至悲哀的是,不久前我到王府井书店买书时发现,这家书店的购书小票竟也从“国际惯例”改回“中国特色”,取消了货款与税款分列。当我问收银员为何这样改变时,他们回答说:“不清楚,可能是总有顾客来问书店为什么也收税吧,怪麻烦的。”

这一情况说明,多数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购物时实际已经在纳税,不能不令人遗憾。或许,这也是我国的国情之一。我国一直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此税被隐蔽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几乎每天“买东西”,不知道买东西时实际也在“纳税”。其实,家家户户每天每日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水电气,只要是买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就同时在纳税。在现实社会中,几乎已经没有任何东西都完全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人,或多或少都要购买自己不能生产的消费品。所以,我们都是纳税人。由于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就是“纳税人”,所以更谈不上有“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因此,要有纳税人的权利意识,首先要意识到自己就是纳税人。长期纳税却浑然不觉,哀莫大矣。

总之,由于不知道几乎所有公民都是纳税人,所以才会产生那种只有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大款”才是“纳税人”的错误观念。更严重的是,这种错误观念相当普遍,甚至不少“有识之士”也如此认为,因此才会对“政府要为纳税人服务”的提法产生误解,批评这是要政府只为“大款”服务。将商品价格与税款分离的小票,确有助于克服这种错误认识。而购物小票“列项”变革的一波三折,说明要让人们知道自己几乎天天购物时已经向国家纳税还真不容易。进一步说,政府是公民出钱购买为自己服务,政府是靠广大纳税人的税款养活,因此政府要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政府最基本的义务,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要求;纳税人自然有权监督政府,保证税款不被挥霍浪费,更不被中饱私囊,有权知道税款的详细用途,有权对税款的用途发表意见,有权对税种的设立、税率的变动提出意见,有权对政府的服务评头品足……这些非常重要的基本常识一时却很难成为多数公民的“常识”。

这种常识的普及,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而只有日常生活日复一日的“默训”,才能使此“常识”的普及有“润物细无声”之效。奥地利思想家哈耶克早就说过:“自由往往依凭于平凡之事项,而且那些热望保有自由的人士,也必须通过其关注公共生活中的俗世事务,以及通过随时努力去理解那些常常被唯心主义者倾向于视为一般甚或低级的问题,来证明他们对自由的真诚。”

(发表于《南方周末》,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