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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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口老龄化与临终关怀(2)

2.医疗保险制度

老年人对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高于其他人群,一般来说,老年人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其他人群的3至5倍,这无疑会对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压力。例如美国,虽然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中老年人所占比例不高,但是这部分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例非常高,而且医疗保健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直线上升,成为美国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技术和康复水平,降低医疗费用,将是世界各国在人口老龄化时代普遍需要解决的难题。

3.赡养与照护

老年人口普遍存在高发病率和低收入的特征,因此老年人的医疗照护问题十分突出,尤其是高龄老人日益增多,对照护服务的需求增加。然而,传统的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制度正面临危机。一方面,由于妇女广泛就业、代际分离、劳动力流动、工作压力等多方面原因,极大加重了子女供养、照护老人的负担;另一方面,文化领域中的变化导致青年人中赡养父母的道德观念日渐淡薄,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变得愈加难以奏效。各地老人因得不到子女赡养而引发的案件逐年上升,老人被遗弃的现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因素。在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为突出。

4.精神与心理健康问题

社会、经济以及家庭环境的迅速变化,都会对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健康产生巨大的影响。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和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3年空巢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一亿大关。独居、丧偶增加了老年人的孤独感和寂寞感。老年人中精神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抑郁症、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的发病率呈现显著上升趋势。这势必增加家庭、社会的照护和经济负担。老年人口的精神和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5.老年人口的安全问题

衰老、独居、脱离社会、辨别能力降低,导致老年人经常成为各种犯罪、抢劫、诈骗行为的对象。由于传统伦理道德受到经济利益以及拜金主义的冲击,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每况愈下,排斥、歧视、虐待、遗弃老人,甚至对老人实施暴力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老年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尊严和生命受到威胁,老年人被迫自杀的情况各地均有发生。

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1982年联合国第一届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后,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常设机构,从此中国开始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老龄工作。《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加快体制创新,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好经济与社会、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打下坚实基础。2013年9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的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将持续健康发展。

三、临终关怀的含义及历史发展

(一)临终关怀的含义

凡是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人体主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趋于衰竭,生命活动趋向终结,濒临死亡但尚未死亡者,称之为临终病人。临终病人临终过程的长短差异明显。有的临终病人临终过程很短,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主要脏器严重损害(如脑干、心脏、肝脏等)、心脑血管病的急性发作等;也可能旷日持久,如慢性病所致的脏器功能衰竭、肿瘤晚期等。临终过程大多以走向死亡而结束人生。随着医学上抢救与维持生命技术的发展,有些病人有可能转危为安,绝处逢生;也有些病人的生命得到延长;但有些病人却变成了无意识的”植物人“。

临终关怀是对临终阶段的病人包括其家属的一种”特殊服务“,实际上也是一种对临终病人处置死亡的方式。临终关怀是指社会各阶层(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宗教人士、志愿者以及政府和慈善团体人士等)组成的机构对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一种全面的照护,包括医疗、护理、心理、伦理和社会等各方面,目的在于使临终病人的生存质量得到提高,能够在舒适和安宁中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并使家属得到慰藉和居丧照护。临终关怀与临床医疗相比有以下特点:收治的对象主要是临终病人,特别是晚期癌症病人或患有类似疾病、身心正遭受痛苦煎熬的病人;工作方法不是以治疗疾病为主,而是以缓解症状、支持疗法和全面照护为主;工作目标不是为了延长病人的生命,而是提高生命质量,维护病人的生命尊严和价值;工作内容不仅包括缓解病人的躯体痛苦,更包括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工作范围不但涉及照顾、关怀临终病人,而且涉及对病人亲属给予慰藉、关怀和帮助。

临终关怀的工作内容不仅包括生理方面,还包括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生理方面包括了解和协助病人解决各种生理需要,控制疼痛等症状,尽最大可能使病人处于舒适状态;心理方面包括了解和理解病人及其家属的心理需要并予以心理支持,用各种切实有效的方法使病人正视现实、摆脱恐惧;社会学方面则侧重于指导医务人员及临终病人认识生命价值及其弥留之际生存的社会意义,使病人至死保持人的尊严;对家属的照护也是临终关怀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给予安抚鼓励,指导参与病人护理,协助解决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难题,并在病人去世后做好积极的居丧照护。

(二)临终关怀的历史发展

临终关怀的历史发展,在西方可追溯至中世纪修道院为重病濒死的朝圣者、旅游者所提供的帮助和照护,在中国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老者和濒死者的关怀和照顾,如儒家提倡的”孝道“,要求为人子女要尽心竭力做到养老送终。二战以后,由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类对生命质量的追求进入更高层次,不仅希望生得顺利,活得幸福,又提出死得安详。现代意义上的临终关怀运动则始于1967年英国桑德斯博士创办的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医院。其目的在于给临终病人减轻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使之在有限的时间内,安详、舒适并有尊严地度过人生旅程的最后一站。西方国家都相继仿效,开展起临终关怀的服务。

1974年,美国制订了第一个临终关怀方案,到1995年,美国已有2510家临终关怀医院,每年约有34万人入住。日本在1981年建立起第一所临终关怀机构,一年后就发展到11所。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荷兰、瑞典、法国、印度也陆续设置这样的机构。我国的香港、台湾也有类似的医院和服务。大陆地区最早的临终关怀机构成立于1988年7月,是由今天津医科大学前身天津医学院筹建的”天津医学院临终关怀研究中心“,此举开创了国内临终关怀服务的先河,该机构拥有固定的临床基地,专门收治临终病人;同年10月上海创办了全国第一家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南汇护理院“;1990年天津医学院又设立了全国第一个临终关怀病房;1992年北京正式成立专门接收危重患者的临终关怀病院”松堂医院“;随后,广州、深圳等城市也建立了类似的临终关怀机构。

四、临终关怀的服务类型与服务模式

(一)临终关怀的服务类型

从国内外开展临终关怀的情况看,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有如下几种类型:

1.专门的临终关怀医院(包括临终关怀院、护理院及研究中心等)

如英国的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医院、美国的新港安宁院、香港的白普理宁养中心等,此类机构一般都有比较完善的医疗护理设施,比较齐全的人员配备,照护技术比较专业化、规范化,组织管理科学,能行使其独立服务的职能。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通常规模不是很大,床位数仅是普通医院的一半。为了让病人感受到安宁、舒适、温馨的家庭氛围,这些机构的建筑也有别于普通医院,所有的环境设施都力求满足临终病人的需要。如庭院绿植充足、环境幽静,室内宽敞、阳光充足,病区设有会客室、图书室、文娱室,甚至是可以自制饭菜的厨房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高临终病人的生活质量,减轻病人的身心痛苦。

2.综合性医院中的临终关怀病房或病区

这是指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肿瘤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内建立的临终关怀病区或专科病房,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为癌症晚期、疾病末期及衰老病危的临终病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例如台湾马偕医院淡水分院于1990年成立安宁病房,病房的环境条件、工作人员的训练和服务内容等完全按照临终关怀的需要办理。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的皇家维多利亚医院于1975年将一外科病房改建为临终关怀病房,同样是本着临终关怀的宗旨为终末期病人及家属提供关怀和照护。随着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批这类的机构,如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开办的”温馨病房“、成都军区第47医院内的安宁病区等。

3.家庭临终关怀服务机构

这类机构通常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工作。一般由临终关怀的学术性组织,如防癌协会等联合医院、社区卫生保健机构共同协作进行,也可由社区保健网络和各家医院的临终关怀组织独立推出”居家服务“。如:加拿大的渥太华—卡尔顿社区健康协会指导下的家庭安息护理项目和艾伯塔省的卡尔加里家庭安息护理项目,两者都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各类工作人员,一整套照护方案,只要所辖社区内的临终病人家庭需要,即可马上开展服务。他们提供的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医生、护士的巡诊、治疗、护理和心理支持。香港善终服务会设有家庭照护小组,定期到家中探访病人,经常通过电话给病人及家属安慰,提供护理和指导家属进行护理,受到民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