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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生态道德(1)

自然界先于人类产生的客观事实使人永远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从根本上受着自然界的影响与制约,人应该怎样理性地认识并科学地实践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类与自然界时刻都在进行着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人与自然不仅是依赖关系,不仅是认识、利用与改造的关系,人与自然还存在着更为深远的伦理道德关系,生态伦理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生态伦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实践应用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升华到一个更高、更理想的层面。

一、人与生态系统的伦理思考

(一)自然的价值及其特点

1.自然的价值

”霾“这个原来人们并不十分熟悉的词汇和天气现象开始走入公众的视野并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与身心健康。

2013年,中国受霾影响的人口达7亿,涉及17个省、市、自治区,约占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这一年,整个中国都在霾的笼罩下,不仅是北方地区,就连景色秀丽的江南地区也是如此,甚至连西藏也出现了浮尘。

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以及自然对人类的无情报复、人在生态系统中的独特位置与角色以及人的思维与理性能力等都使人从伦理的角度开始思考并实践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伦理思考是建立在自然本身所具有的本体论价值基础之上的。自然不仅仅是”为人“的,或者说它首先不是”为人“的而是”自为“的,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力量可以使自然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变成”为人“的存在,但即使如此,自然还是”自为“的,或者说自然从根本上来说是”自为“的,人在自然面前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自然本身的价值是思考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基础与前提。

对价值这一概念,我们一般是从对象与人的关系的角度去理解与实践,即客观对象对主体人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是广义上的,既包括满足人的物质层面的有用性也包括满足人的精神层面的有用性,既可以是在当下就能够体现出来的也可以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体现出来的,既可以是就对个体而言也可以是就群体、社会以及人类总体而言等等。但是对于自然的价值而言,除了上面从人的角度理解的价值概念以外,还包括自然本身的价值,也就是说自然的价值包括两个部分,即自然的”为人“的价值与自然的”自为“的价值。

所谓自然的”为人“的价值既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自然对人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体现在多重层面,而且随着人的认识与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自然界所展现出来的”为人“的价值领域将越来越广阔与丰富。

但是我们也必须深刻认识到,自然的这种”为人“的价值仅仅是自然的价值的一部分,自然的宽广心胸使它在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的同时,也在满足着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其他成员的需要,我们从一个更高层面上可以说自然是在满足着自身的需要,在实现着自身的目的,这就是自然的”自为“层面的价值。

我们所说的自然是有内在目的的”自为“的价值是基于今天科学技术所及的认识与论证,现代科学揭示了世界不同层次的内在目的性。首先是人的目的性,即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目的支配下进行的,也就是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其次是动物与植物的目的性,它们都是依靠自己特有的本能适应着外界环境的状况、变化与要求,甚至在环境变化了的情况下改变自身;第三是整个无机自然界的目的性,它们依靠反馈机制使自身与周边各个因素之间维持一种特定的动态平衡。

自然的这两个层面的价值的相互交织表现为多种情形,美国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在《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把自然的价值概括为:支撑生命的价值、有用的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使基因多样化的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与自发性的价值、生命价值、宗教价值等等。

2.自然的价值的特点

与各种人造物品的价值相比较,自然的价值有着自身的特点:一是价值恒久性,一是价值共享性。作家韩少功在《遥远的自然》一文中以浓郁的人文关怀、富含思辨的哲学智慧以及清新秀丽的语言文字描述了自然的价值特点。

首先是自然的价值的恒久性特点。一般来说,人造品的存在期都太短促了,连最为坚固的钢铁,一旦生长出锈痕,简直也成了速朽之物,与泥土和河流的万古长存无法相比。它甚至没有遗传的机能,较之于动物的生死和植物的枯荣,缺乏生生不息的恒向和恒力。一棵路边的野草,可以展示来自数千年乃至数万年前的容貌,而可怜的电话机或者汽车却身前身后两茫茫,哪怕是最新品牌,也只有近乎昙花一现的生命。时至今日,现代工业产品在更新换代的催逼之下,甚至习惯着一次性使用的转瞬即逝,纸杯、易拉罐,还有毛巾和袜子,人们用过即扔。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工业正在加速一切人造品进入垃圾堆的进程,正在进一步削弱人们与人造品之间稳定的情感联系。人们的永恒的感觉,或者说相对恒久的感觉,越来越难与人造品相随。激情满怀一诺千金之时,人们可以对天地盟誓,但怎么可以想象有人面对一条领带或者一只沙发盟誓? 牵肠挂肚离乡背井之时,人们可以抓一把故乡的泥土入怀,但怎么可以想象有人取一只老家的电器零件入怀? 在全人类各民族所共有的心理逻辑之下,除了不老的青山、不废的江河、不灭的太阳,还有什么东西更能构建一种与不朽精神相对应的物质形式? 还有什么美学形象更能承担一种信念的永恒品格?

其次是自然的价值的共享性特点。人造品总是被权利关系分割和网捕。所有人造品都是产品,既是产品就有产权,就与所有权和支配权结下了不解之缘。不论是个人占有还是集团占有,任何楼宇、机器、衣装、食品一开始就是物各有主,冷冷地阻止着权限之外的人僭用,还有精神上的亲近和进入。正因为如此,人们很难怀念外人的东西,比如怀念邻家的钟表或者大衣柜。人们对故国和家园的感怀,通常都只是指向权利关系之外的自然——太阳、星光、云彩、风雨、草原、河流、群山、森林以及海洋,这么多色彩和音响,尽管也会受到世俗权力的染指,比如局部地沦为庄园或者笼鸟,但这种染指毕竟极其有限;大自然无比高远和辽阔的主体,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无法被任何人专享和收藏,只可能处于人类公有和共有的状态。在大自然面前,私权只是某种文明炎症的一点点局部感染。世俗权力给任何人带来的贫贱感或富贵感、卑贱感或优越感、虚弱感或强盛感,都可能在大山大水面前轻而易举地瓦解和消散。任何世俗的得失在自然面前都微不足道。古人已经体会到这一点,才有”山水无常属,闲者是主人“一说,才有”山可镇俗,水可涤妄“一说。这些朴素的心理经验,无非是指大自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慷慨接纳,几乎就是共和制的政治伦理课,指示着人们对世俗的超越,最容易在人们心中轰然洞开一片万物与我一体的阔大生命境界。

基于这样的现实与认识,人类社会原来所特有的仅限于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概念、行为与实践应该扩展到自然界的广阔领域,对人与自然之间应该进行道德的理性思考与道德的行为实践。

尽管环境与人、与人们的身心健康、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但起初人们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人们对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个不同的认识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人是自然的奴隶。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非常有限,往往在大自然面前无能为力,对之顶礼膜拜,成为自然的奴隶。第二阶段——人是自然的主人。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逐渐摆脱了自然的奴役,成为自然的主人,这无疑值得人类骄傲,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人们过于强调”征服“和”改造“自然,又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为人自身带来了恶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促使人们重新思索人与自然的关系。第三阶段——人与自然平等相待。人与自然建立起平等伙伴关系,人有权利用自然,更有义务保护自然,使人与自然都得到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了环境保护的道德要求,这是人类理性进步的表现。

(二)人与生态系统的利益关系

从根本上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具有道德价值,反映并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道德之所以有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和可能,其原因就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

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前提。

马克思在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首先肯定的就是”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在自然界中确定自己的恰当位置。其次,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然条件为人类的生产劳动和文明进步提供所需要的资源,保证社会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因而,在社会进步的条件下,人们能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长久存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再次,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并协调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必须进行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需要,人类是从自然界获得自己生存的资料的。因而,生产劳动是人作用于自然界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三)人与生态系统的道德关系

1.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员

目睹了人类的种种生存困境之后,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反思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以来的传统自然观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片面强调人是自然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人类总是以自我为圆心,以自我利益为半径画价值之圆,自然是人类可任意驱使和宰割的对象。这种自然观使得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既不讲科学性又不讲道德性,对自然采取横征暴敛、竭泽而渔的野蛮态度。只知索取不知回报的人类,建构起了一个貌似庞大的物质系统,却丧失了自己的尊严与地位。

2.人类与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和谐相处

从逻辑上讲,大自然孕育了人类,人类是自然之子。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一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生态系统之中,每一种生物都对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发挥着自己特定的作用,都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中发挥着自己的特殊功能。生态系统是一张庞大的、由形形色色的生物交织形成的立体式网络,每一种生物都是这张网中的有机环节,并且环环相扣,彼此关联。保护一个物种,就意味着保护了与该物种关联的若干物种,保护了一个生物群落,从而保护了一个生态子系统的和谐。所以万物和谐是人类最根本的福利,也是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若强行破坏万物的平衡关系,掀翻和谐的天平,必将导致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最终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3.人类更有能力与义务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安全生态安全性是指人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应当保护生态系统及其中的自然资源,使其能够继续存在和保持再生的能力。

二、生态问题的深层次成因

在人类出现之前以及人类出现以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生态系统以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运行着,生态系统是和谐的健康的,没有出现今天的种种生态破坏与危机现象。严格来讲,生态问题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以及全球化问题是近现代社会工业化带来的副产品,追索生态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的社会思潮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是社会生产领域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潮的极度膨胀,一是社会消费领域的消费主义思潮的极度膨胀,并且这两种社会思潮之间互相作用,使生态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并难以治理。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极度膨胀

人类中心主义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有且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要观点有:(1)在大自然生态系统中只有拥有意识的人类才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所有价值评价的尺度必须掌握和始终掌握在人类手中,在任何情况下当说到”价值“时都是指对象对于”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2)在大自然生态系统中只有人才是”目的“,其他所有的存在都仅仅是为人而存在的”手段“。最早提出”人是目的“这一命题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这被认为是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完成的标志。(3)基于此,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如果不能达到这一目的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一切都应当以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并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