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北京读本(大夏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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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言说北京的方式①/陈平原

为什么是北京

人常说第一印象很重要,决定你对此人此物此情此景的基本判断。我没那么坚定的立场,不过,时至今日,还是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初春的那个清晨,大约是六点,天还没亮,街灯昏黄,披着借来的军大衣,步出火车站,见识我想念已久的北京。你问我第一印象是什么,那就是空气里有一股焦煳味,很特别。大约是凛冽的北风,干冷的空气,家家户户煤炉的呼吸,热腾腾的豆浆油条,再加上不时掠过的汽车尾气,搅拌而成的。此后,也有过多次凌晨赶路的经验,如果是冬天,深感北京破晓时分所蕴涵的力量、神秘与尊严。这种混合着肃穆、端庄、大度与混乱的“北京气象”,令人过目不忘。

半个多世纪前,已经在北京住了二十个年头的周作人,也曾碰到过类似的追问,在《北平的好坏》里,周是这样作答的:“我说喜欢北平,究竟北平的好处在那里呢?这条策问我一时有点答不上来,北平实在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好处。我们可以说的,大约第一是气候好吧。据人家说,北平的天色特别蓝,太阳特别猛,月亮特别亮。习惯了不觉得,有朋友到江浙去一走,或是往德法留学,便很感着这个不同了。”这话很让我怀念,也很让我向往,因为,今天生活在北京的人,如果到过德国、法国,或者到江浙一带转一圈,很少再有胆量夸耀北京的天色特别蓝的。今日的北京,有很多值得夸耀的地方,惟独空气质量不敢恭维,起码沙尘暴的袭击便让人胆战心惊。

为什么是北京,对于很多人来说,其实不成问题。住了这么多年,有感情了,就好像生于斯长于斯,没什么道理好讲。当初只是凭直感,觉得这座城市值得留恋。久而久之,由喜欢而留意,由留意而品味,由茶余酒后的鉴赏而正儿八经的研究。

在北京居住十年后,我一时心血来潮,写了则短文——《“北京学”》,题目挺吓人的,不过是打了引号的。大意是说,近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刊印的明清文人关于北京史地风物的书不好销,而京味小说、旧京照片、胡同游、北京缩微景观等却很受欢迎。可见“北京热”主要局限于旅游业和文学圈,学界对此不太关心。为什么?很可能是因为北京学者大都眼界开阔,更愿意站在天安门上,放眼全世界。上海学者关注上海的历史与文化,广州学者也对岭南文化情有独钟,而北京学者更希望谈论的是中国与世界,因此,有意无意间,遗漏了脚下同样精彩纷呈的北京城。

常听北京人说,这北京,可不是一般的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这种深入骨髓的首都(以前叫“帝京”)意识,凸显了北京人政治上的惟我独尊,可也削弱了这座城市经济上和文化上的竞争力。首都的政治定性,压倒了北京城市功能及风貌的展示,世人喜欢从国家命运的大处着眼,而忘记了北京同时还应该是一座极具魅力的现代大都市,实在有点可惜。对于自己长期生活的城市没有强烈的认同感,这可不是好事情。上海学者研究上海,那是天经地义;北京学者研究北京,则似乎是地方课题,缺乏普遍意义,低一档次。其实,作为曾经是或即将成为的国际性大都市,北京值得学者,尤其是中国学者认真对待。不管是历史考古、文学想像,还是现实规划,北京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小题目。

作为文学想像的北京

讨论北京人口增长的曲线,或者供水及排污系统的设计,非我所长,估计也不是诸位的兴趣所在。我的兴趣是,像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描述的“游手好闲者”那样(参见《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三联书店1989年版),在拥挤的人群中漫步,观察这座城市及其所代表的意识形态,在平淡的日常生活中保留想像与质疑的权利。偶尔有空,则品鉴历史,收藏记忆,发掘传统,体验精神,甚至做梦、写诗。

略微了解北京都市研究的各个侧面,最后还是希望落实在“历史记忆”与“文学想像”上。其实,历史记忆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文学作品,比如,谈论早期北京史的,多喜欢引用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或者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对于非专业的读者来说,荆、陈二诗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一点也不比曾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众多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弱。因此,阅读历代关于北京的诗文,乃是借文学想像建构都市历史的一种有效手段。

我关注的是成为世界性大都市以后的北京之“文学形象”。原因是,讨论都市的文学想像,只凭几首诗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能找到金代的若干诗文以及寺院遗址,也知道关汉卿等杂剧名家生活在元大都,但此类资料甚少,很难借以复原其时的都市生活场景。而从十五世纪起,情况大为改观,诗文、笔记、史传,相关文字及实物资料都很丰富。从公安三袁的旅京诗文、刘侗等的《帝京景物略》,一直到二十世纪的《骆驼祥子》、《春明外史》、《北京人》、《茶馆》等小说、戏剧,以及周作人、萧乾、邓云乡关于北京的散文随笔,乃至1980年代后重新崛起的京派文学,关于北京的文学表述几乎俯拾即是。成为国都的八百年间,北京留存下大量文学及文化史料,对于今人驰骋想像,是个绝好的宝库。这一点,正是北京之所以不同于香港、上海、广州的地方。作为一座城市,地层过于复杂,义蕴特别深厚,随便挖一锄头都可能“破坏文物”,容易养成守旧心理,不利于时下流行的“与世界接轨”;但从长远来看,此乃真正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值得北京人格外珍惜。

了解都市研究的一般状态,进入我们的正题“文学北京”,你会发现许多有趣的话题。比如王士祯的游走书肆,宣南诗社的诗酒唱和;西郊园林的江南想像,厂甸的新春百态;沙滩红楼大学生们的新鲜记忆,来今雨轩里骚人墨客的悠然自得;还有1930年代的时尚话题“北平一顾”,1960年代唱遍大江南北的红色歌曲《我爱北京天安门》……所有这些,都在茶馆里的缕缕幽香中,慢慢升腾。

汉语世界里关于都市与文学的著作,我最欣赏的,当属赵园的《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和李欧梵的《上海摩登——一种新都市文化在中国1930-194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不仅仅是因为北京、上海这两座城市的魅力,更由于两位作者的独具慧眼。前者1991年便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印行,只是当初读者寥寥,且常被误归入地理或建筑类;这次与《上海摩登》一并推出,当能引起广泛的阅读。赵书谈论的,基本上还只限于城市文学;李书视野更为开阔,以都市文化为题,涉及百货大楼、咖啡厅、公园、电影院等有形的建筑,以及由此带来的文人生活方式及审美趣味的改变,更讨论印刷文化与现代性建构、影像与文字、身体与城市等一系列极为有趣而复杂的问题。

作为研究方法的北京

借用城市考古的眼光,谈论“文学北京”,乃是基于沟通时间与空间、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口头传说与书面记载、历史地理与文学想像,在某种程度上重现八百年古都风韵的设想。不仅于此,关注无数文人雅士用文字垒起来的都市风情,在我,主要还是希望借此重构中国文学史图景。

一部中国文学史,就其对于现实人生的态度而言,约略可分为三种倾向:第一,感时与忧国,以屈原、杜甫、鲁迅为代表,倾向于儒家理想,作品注重政治寄托,以宫阙或乡村为主要场景;第二,隐逸与超越,以陶潜、王维、沈从文为代表,欣赏道家观念,作品突出抒情与写意,以山水或田园为主要场景;第三,现世与欲望,以柳永、张岱、老舍为代表,兼及诸子百家,突出民俗与趣味,以市井或街巷为主要场景。如此三分,只求大意,很难完全坐实,更不代表对具体作家的褒贬。如果暂时接受此三分天下的假设,你很容易就会发现,前两者所得到的掌声,远远超过第三者。

在中国,很长时间里,文人不愿意承认自己对于都市生活的迷恋,在城乡对立的论述框架中,代表善与美的,基本上都是宁静的乡村。一直到二十世纪,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诸多大作家,乃至近在眼前的第五代电影导演,对乡村生活的理解与诠释,都远远超过其都市想像。这里有中国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的缘故,但更缘于意识形态的引导。很长时间里,基于对商人阶层以及市井百姓的蔑视,谈论古代城市时,主要关注其政治和文化功能,而相对忽略了超越职业、地位乃至种族与性别的都市里的日常生活。历史上中国的诸多城市(如所谓“六大古都”,还有扬州、苏州等)都曾引领风骚,并留下数量相当可观的诗文笔记等。可惜文学史家很少从都市文学想像角度立论,而更多地关注读书人的怀才不遇或仕途得志。

都市里确实存在着宫殿或衙门,读书人的上京或入城,确实也主要是为了追求功名。可这不等于五彩纷呈的都市生活,可以缩写为“仕途”二字。明人屠隆《在京与友人书》中极力丑化“风起飞尘满衢陌,归来下马,两鼻孔黑如烟突”的燕京,对比没有官场羁绊的东南佳山水,感叹江村沙上散步“绝胜长安骑马冲泥也”。这里有写实——比如南人不喜欢北地生活;但更多的是抒怀——表达文人的孤傲与清高。历代文人对于都城的“厌恶”有真有假,能有机会“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而心甘情愿地选择“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为数不是很多。更吸引人的,其实还是陆游所描述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晚清以前,中国农村与城市的生活质量相差不大,特别是战乱年代,乡村的悠闲与安宁更值得怀念。但总的说来,都市经济及文化生活的繁荣,对于读书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大隐隐朝市”,住在都市而怀想田园风光,那才是最佳选择。基于佛道二家空寂与超越的生活理想,再加上山水田园诗的审美趣味,还有不无反抗意味的隐士传统,这三者融合,决定了历代中国文人虽然不乏久居都市者,一旦落笔为文,还是倾向于扬乡村而抑都市。

朝野对举的论述框架,既可解读为官府与民间的分野,也隐含着城市与乡村、市井与文人的对立。引进都市生活场景,很可能会使原先的理论设计复杂化。比如,唐人的曲江游宴、宋人的瓦舍说书、明人的秦淮风月、清人的宣南唱和,都很难简化为纯粹的政治符号。

同样远离作为审美理想的“山林气”,官场的污浊与市井的清新,几不可同日而语。随着学界的视野及趣味逐渐从士大夫转移到庶民,都市生活的丰富多彩会日益吸引我们;对中国文学的想像,也可能因此而发生变化。以都市气象来解读汉赋的大气磅礴,以市井风情来诠释宋词之别是一家,以市民心态来评说明人小说的享乐与放纵,应该不算是领异标新。除了关注城市生活中的文人情怀,比如《桃花扇》里风月无边的秦淮河,或者《儒林外史》之以隐居乡村的王冕开篇,以市井四奇人落幕,更希望凸显作为主角的都市,以及其催生新体式、新风格、新潮流的巨大魔力。

假如有朝一日,我们对历代主要都市的日常生活场景“了如指掌”,那时,再来讨论诗人的聚会与唱和、文学的生产与知识的传播,以及经典的确立与趣味的转移,我相信会有不同于往昔的结论。起码关于中国文学史的叙述,不会像以前那样过于注重乡村与田园,而蔑视都城与市井。

注释:①节录自《“五方杂处”说北京》一文。原文刊载于《书城》2002年第3期。除本文三节外,另外还讨论了“作为旅游手册的北京”、“作为乡邦文献的北京”等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