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三味书屋与寿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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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介绍两份私塾《规约》

劳求

年逾花甲的老人或许依稀记得儿时的私塾生活,对于社会上绝大部分人来说,就知之甚少了。笔者访得清光绪十八年(1892)正月和清宣统二年(1910)五月的两份绍兴私塾《规约》,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晚清私塾教育颇有裨益。这两份《规约》均以塾主告白形式公布于众,什么私塾?塾主是谁?

均待考。它来自康安《杂览》,系手抄本。原件自右向左直书,无标点,现为笔者所试加。

一、本塾规约与诸徒课程

本塾遵部改办简易识字学塾,塾内以清洁、寂静为要。清洁非特表面雅观且卫生有益,寂静则外无扰乱,学生庶可专心向学。嗣后,塾内概不准堆积杂物,台门内外牵机、牵栊及舂米等概不借用,为此通知斋夫并外人等,各宜遵约,毋蹈故辙。倘敢违禁,实行重罚。

本塾规约

计开

本塾分列四斋,每斋约定十五人为限。有额外待补者,准其出缺后按次挨补,不得徇庇。

每年正月开印日启馆,十二月封印日解馆,各斋无所参差,以昭平允。

启馆之日,先由塾主整肃衣冠,引导各师行谒圣礼,继引诸徒排班谒圣,按斋拜师,然后由塾主行宾主礼。礼毕,按次送入各斋,以昭郑重。

义塾本属善举,惟求各师体恤仿照杭垣善堂之式,每月散馆只约三天,逢节则加一天。倘有事逾限,惟有塾师自请代庖,免旷义举。

塾生有事在家,亦惟三日为限。倘三日后万难到馆,必须禀明本斋师,再给假数日。如有意延宕,致旷之举,即由本斋师会同塾主就此开缺,以便另补,使沾实惠。

光绪十八年正月日 塾主告白

诸徒课程

计开

诸生务先敦行,凡进退起立,一切礼仪,悉听师长训诲。师长讲书以及解释字义,务须悉心静听。上书缓缓跟读,背书口齿清朗,字字明白,读书句读分明,平仄不准含混,几案砚盘宜洁,书卷笔墨宜惜。每日分期完课,以图进益。

每日上书,酌资质之低昂定行数之多寡,朝带书以十首为率,逐日换褪。每年理书分派其已读之书,以定各类页数,约须每月两转,使不复生其有已读之书。动辄不能背者,竞与重读。

诸生最须讲解,谅其就塾之由,无非求识字而来。其有知识渐开者,日与讲书一二页最好。俗言譬喻仍使字义个个通晓,久则由浅入深,或可俾习笔墨。其知识未开者,惟与认字,酌资质以定字数,必使逐日回讲,隔日理旧,以图不忘。

诸生写字或褪格或全印,约须半月一换。先指其笔画先后,继使其笔画清楚,尤要者笔画周正、心正、笔正之说最宜敬佩,盖落笔不苟,即由其存心不苟,从中可励人品。师长改字以后,即与一一讲解,必使日日还讲,以期永记。

对课亦属要务,不但藉识字义,并可藉辨平仄,务使一一辨清,从旁圈出,娴习既久,然后引其托想必高,取义必正,即小见大,勿竟视为细务。

光绪十八年正月日塾主告白

从上述文字记载可知,这家私塾不是办在祠堂、寺庙等公共场所,而是设在有家庭住户的台门内。鉴于塾内堆放杂物,台门内外牵机、牵栊、舂米等噪音较大,影响教学活动,于是塾主着手整顿私塾的教学环境。

《本塾规约》为我们提供了有关私塾教学活动的史料,如私塾的性质是义塾,私塾的规模较大,分四斋,学生达数十人之众,塾主相当于校长。学馆每年的启闭时间(确切日期)虽有各异,但必在农历正月和十二月。私塾的开学典礼十分庄重,这家私塾是先由衣冠端正的塾主率诸位塾师谒孔(夫子)圣礼,继而率全体学生谒孔(夫子)圣礼,再次,学生按斋(即分班)叩拜师长,最后,由塾主“行宾主礼”。对于师生因事因病请假,私塾均有严格的规定:塾师每月休假三天,逢节则加一天,超逾此时限,塾师自请代课教师;而学生原则上请事假以三天为限,情况特殊的话,也可酌情续假。

《诸徒课程》主要是对师生提出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一切礼仪,悉听师长教诲”,对于师长的讲授课文和解释字义,学生“务须悉心静听”,甚至对跟读、背诵、朗读、对课以至笔砚课本的使用等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塾师如何上课,学生如何求知、如何写字和对课等,私塾也作出具体规定,从中寓有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等积极的教学因素。

二、遵部改办简易积字学塾规约

计开

本塾遵照部章改为简易识字学塾。

本塾定十二月放年假前,先给小票,至次年开塾前三日填写学生姓名及年龄、程度,届时各学生须亲到塾内报名注册,即将旧岁所给小票换领入学凭券。

本塾开塾期内,学生有不能如期入学者,先行告明有何事故,并定何日入学,但假期以三星期为限。逾期不到,即行销册另补,此券作废。

本塾章程悉由部颁。

本塾不收学费,应用书籍、算盘均由塾中发给。用毕,仍存学塾中,不得移归损坏,惟纸笔墨砚所费无几,归学生自备。

本塾开办义塾历有年所,今改办伊始,程式品物难免缺点,为随时研究,以臻完善。

本塾专为年长失学及家贫无力就学者而设,如殷实子弟力可栽培,定不给票。倘有蒙混入塾,一经察出,立即开除。

照部章以学生四十名延一师教授,今本塾热心教育,仍延三师分列三斋,以期推广。

学生程度有高下,因列甲乙两班,塾师分班教授,其教授课本,两班各归,一律逐日同课,不得参差。诸生有脱落前课者,俟本日课毕方准补授。

每日教授钟点定为小时,另立课程时刻表。

教授国文定甲班,学写信乙班,加字联句。庶几,文义渐通可达九年立宪国民之资格。

学生课程及教授用书悉由部颁。

塾师不谙体操得酌授体操,作为随意科。

登台教授必明白晓畅,勿惮烦言,务使学生获益,以仰副朝廷兴学育才之德意,还期塾师共具热忱,勉襄义务。

塾师放假照旧章,每月三天,逢节四天,今改照星期计算,每月四天。若临时有事离塾,当托同事互相代理,不得放假。

本塾系出资私立,为开民智,以端小学之基,以此升阶无穹,希望尔学生各宜自勉,毋旷塾课。

学生不得擅自离塾,遇有家事或染疾病,当向塾师请假。假以两星期为限,惟病假至限未痊,准给续假。若无事离塾并逾期不到,定行斥退另补。

学生以端品为先,凡师长训饬,各宜凛遵。倘有违背规则,不服教训,记过至十次之多者,即行斥退。

学生有违塾规,初令面壁思过,冀其自新。倘仍蹈故辙,即以体罚继之,或责手心,或命长跪,但不可挞其头颅,以致有伤脑筋。

学生三年毕业,如愿升学者,即由本塾注明肄业年限及识字若干,发给凭单,送入初等小学,不愿者听便。

宣统贰年五月日塾主告白

这个《规约》“告白”于清宣统二年五月,这家私塾也是遵照清政府学部规定改为“简易识字学塾”的。《规约》使我们了解当时私塾报名注册的手续,学生凭“小票换领入学凭券”。学生如遇特殊情况,报名时至多只能请假三星期。由于此私塾“专为长年失学及家贫无力就学者而立”,颇有公益、慈善性质,不仅不必交纳学费,而且免费使用学习用书和算盘等学习用具,这些做法与寿镜吾办的三味书屋等大多数私塾是不同的。学生违反塾规,“初令面壁思过”,重犯者,“即以体罚继之,或责手心,或命长跪”,相比较而言,寿镜吾先生要文明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