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日据时期台湾与大陆关系史研究(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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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台湾总督府的“对岸经营”(3)

4.控制舆论工具,利用赈灾笼络民心。鉴于台湾与大陆在地理和人文上的密切关系,为了消弭福建人民的排日情绪,清除其支持台湾人民抗日运动的思想基础,台湾总督府十分注重对福建舆论工具的控制。1897年,宗方小太郎与井手三郎同至台湾,与乃木希典总督商议“对华南的方略”,乃木总督力排众议,决定以机密费收买《福报》,改名《闽报》发行。此举被称为“对华南经营的一部分”。儿玉源太郎任总督后,更“将重点放在新闻机关”。1900年后,台湾总督府从东亚同文会手中正式接管《闽报》,使该报成为台湾总督府在“南方唯一的大报纸”。据称,“《闽报》的宗旨为公平无私,拥护我对福建的政策”。

其实,“公平无私”未必,引导舆论拥护日本对福建政策,才是其真正的目标。台湾总督府还利用赈灾的活动作为收买福建民心的手段,1900年6月,闽江泛滥,“惨害殊甚,穷民失食,稍有动静,即有暴动之虞”。为此,福州士绅孙葆缙、王孝绳由中岛真雄陪同赴台,准备向祖籍福州的台湾人士募捐。儿玉源太郎明确表示,福建士绅不得用任何手段向台湾本岛人直接募集救灾款,应由台湾总督府出面斡旋。随后,台湾银行、大阪商船会社及台湾官盐贩卖组合等各出资金,共计约4万元,交付孙、王二人。据说他们“感激当地官民之深厚友情,信赖我国(日本)政府之心情愈益加深”。儿玉源太郎事后表示,他这样做的用意是:“台湾成为我领土不足十年,新附之民对有祖先或亲戚在焉的福建省之追慕之情,至今未薄。由义捐金之募集而引起本岛人对故乡怀念的增强,决不符合我施政的大方针。”断台湾人民与福建人民情感联系的纽带,使之忘却祖先庐墓存焉的故乡,这正是儿玉源太郎等力图以对岸经营来达到影响台湾民心的目标所在。

第二节对福建路矿权益的渗透与扩张

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列强掀起了一场疯狂掠夺中国路矿权权益的狂潮,以此巩固并扩大其在华势力范围。在甲午战争以后崛起的日本,也积极跻身于列强瓜分中国的行列。由于台湾、澎湖的割让,与台湾一水之隔的福建,便成了这一时期日本对华侵略扩张的热点之一。1898至1905年间,台湾总督府与日本政府相配合,对福建路矿权益进行的渗透和扩张,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一、对福建铁路的扩张

日本对福建铁路的关心,可以追溯到甲午战前。当时日本政府曾派5名技师就福厦铁路的可行性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还开展了测量设计活动,后因战争的爆发而中止。台湾沦日后,日本对福建铁路的兴趣急剧增强,朝野上下呼声高涨,认为福建铁路的敷设将是日本势力打入南部中国的一个楔子,对于与列强的争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朝日新闻》的一篇文章露骨地说:“今分人土、亡人国者,其铁道政策乎?分之使不知其分,亡之使不知其亡,其铁道政策乎?呜呼!铁路所布,即权力所及,凡其地之兵权、商权、矿权、交通权,左之右之,存之亡之,操纵于铁道两轨,其敢谁何!”“南方大陆我不分一杯羹,他人且将攫食而无余唾,悔何及哉!”于是提出了:“福建经营之要点,当以确立其铁道敷设为先”。《大阪朝日新闻》也指出:“日本居琉球以北,不欲出而争之则已,苟欲存雄略于极东,宜速布筑三两线铁路于福建省。”

福建与台湾在历史及地理上的关系十分密切,对台湾总督府来说,福建经营历来是其在大陆经营的重心所在。台湾总督桂太郎曾明确指出:甲午战后日本瓜分中国的重点在福建,“如欲扶植、养成此气势,即应开始与厦门的密接交通,在福建一带地方保有潜势”。为达成这一目标,台湾总督府认为,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应更注重采取经济渗透的方式进行。1897年,儿玉源太郎在北京府时就曾说过:“战后我国必须极力将(扩张)政策向经济方面转换。”任台湾总督之后,则更进一步明确要求“在对岸清国及南洋通商上占优势地位”。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他说:“今后国际上的竞争,不在于以武力侵略土地人民。而是以经济力占领土地人民。亦即由战略转变为商略,这是不争的事实。”从这一观点出发,福建铁路敷设问题一开始便立即引起台湾总督府的莫大关注,并视之为在福建扩张经济势力的有利契机。

1897年,正当日本政府酝酿向中国提出福建不割让要求的时候,儿玉源太郎来到北京与驻华公使矢野文雄进行了秘密商议;翌年,儿玉任台湾总督,便与矢野文雄一道向政府提出要求清政府宣布福建永不让与他国。此间,两人是否提到福建铁路事项,不得而知,但矢野随后即向清政府交涉不向任何国家转让福建铁路敷设权,并威胁说:“若清国将来允许别国在该地布设铁道,日本将极力阻碍。”结果,清政府允诺:“中国政府如于该省兴建铁路,其应需资本暨工程师匠,必须筹借于外国,即当先商及日本国政府。”紧接着矢野又与闽浙总督许应骙商定由日本派技师从事有关铁路敷设之调查事宜。这一任务由台湾总督府承担。

1898年,台湾总督府派遣小川资源到福建开始铁路敷设调查。他从厦门北岸出发,经泉州至福州,然后沿闽江溯流而上,出江西,又从江西向东往浙江,初步拟定了福建省内铁路及出省线路的走向。以此为基础,1900年6月,日本政府正式向清政府提出福建铁路敷设计划,史称“日清铁道约定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厦门对岸内地起经福州、邵武以及江西省抚州、南昌至汉口,以上作为干路;

一、自福州起经罗源澳至三都澳止,又自江西省南昌起经浙江衢州至杭州止,以上两段作为支路。

并且要求“所有上开铁路仍归两国商民并设合股公司承搅开办,以期众擎易举,彼此均享利益。惟恐开办之初,内地民庶风气未开,于铁路利便未能周知,以致贷重利薄而招亏损,因于各该铁路所过附近之处,一并开采矿产,以昭从优保护”。为了进一步落实其事,1900年12月,台湾总督府再派铁道部长长谷川谨介携松本龟太郎,沿上述线路踏查,由“对岸福建,江西两省至长江”。这一线路连接福建、江西、浙江、湖北等省,若得以建成,则日本无疑控制了华中、华南的交通权,台湾总督府的势力也从对岸福建扩展到了中国腹地,而这正是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所梦寐以求的事情。正如宿利重一所说的那样:“儿玉将军的伟大理想,正在于将台湾与长江边上的九江,以铁路遥遥相连”。日本帝国主义者的如意算盘是:“福建铁道自我设之,更溯江西,伸张我势力于湖广时,将由我邦之手,而制满清全局,岂难事哉?”

日本自向清政府提出了“日清铁道约定案”之后,虽未着手实施,但一直认为福建省铁道的敷设权理所当然地归其所有,所以当日本人听说法国承搅福建延建邵矿务,其中包括“矿山线路敷设权”时,便立即向清政府提出交涉,要求确立日本“对本项铁路权利”;1903年风闻中国允许德国承造福建铁路,便又迫使中国政府保证“万无不商之于日本竟行允让他国之理”。同年,又有华商与洋商意欲合办,日本也急向清廷抗议,敦促“立即电咨闽浙总督,分饬各该地方官,先行停议,俾免扞格”。

到了1904年,曾任清查办南洋地方情形委员、驻马尼拉总领事的候补道员陈日翔向日本驻厦门领事上野专一提出敷设闽潮铁路的设想,计划以泉州为起点,经漳州往南直至广东汕头以与潮汕铁路相衔接。日本政府及台湾总督府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在福建实施铁道敷设计划的绝好时机,并为如何在其间引入日本势力而又不遭至阻碍煞费心机。上野专一在给外务大臣的报告中说:“倘以日清两国人共同开办之名义申请,运动必甚困难。”他主张:“为求此事成功较速计,名义上为清人事业,至于基础,则如张煜南潮汕铁路公司,其资本完全以洋籍人名义注入之,是为最上策。”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则由台湾总督府负责实施。

据陈日翔在《创设闽潮铁路禀》中所开列的创设办法,即在厦门设总局,名曰闽潮铁路公司,资本定为一千万元,分成10万股,同时向闽粤台及南洋各岛巨商筹集,然后先提200万元寄存日本正金银行和台湾银行,以备开工。这里的关键在于向台湾商人筹款及将建设资金存入日本及台湾银行。《合办闽潮铁路有限公司条约》第四条规定:“……此款筹法,除清国官商自行附股外,如台湾籍民愿用本名附股,或日本人要托籍名代其名附股者,各听其便,惟须恪守本公司禀部章程办理。”这样一来,台湾总督府就可以假借台湾籍民之手以合法且为清政府所能接受的名义顺利入股,在潮汕铁路问题上他们正是这么做的。

更有进者,开创之初所需200万元,条约第六款规定由第三者代认筹措,这个中间人是谁,条约没有标明,但从当时台湾总督府对岸政策实施脉络来看,笔者估计是爱久泽直哉的三五公司。它是当时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创设的从事对华南经济侵略的一支主要力量,福建官脑局案、潮汕铁路都是该公司的大手笔。而从以下一段文字也可以看出,这项资金是出自台湾的:“此款×××自愿预前筹备,如期交付,将来或由(台湾)籍民出名,认作附股,或暗作借款(借款须为另订专约),均听从×××自行主裁。所措筹有的款,分寄正金银行、台湾银行。”。此外,在技术人员和建设材料方面,条约明确规定:“有雇用洋人管理工程机器各职事一切,届时当专用日本人,俾得享受专利。如日本人不愿受雇,或不能办到者,始得改用他国之人。”“所应用铁条,材料、机器以及杂用一切,倘该物为清国所未备者,当专向日本购取。如日本亦有未备者,始得转向他处采购。”

显而易见,如果按照这份条约兴建闽潮铁路,一切权利都将受制于台湾总督府,陈日翔只不过是一块招牌而已。因此,它名义上是商办,实际上是台湾总督府一手包办,中国政府届时将毫无利权可言。台湾总督府还保证,这种名实不符的勾当一旦为清政府察觉,“均由日本政府认准,力相保护”。万幸的是,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后来日本政府忙于对付来自北方俄国的威胁,无暇将此事正式付诸实施。

二、觊觎福建矿权

对中国矿山开采权的争夺,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强瓜分中国的重要手段。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中国矿业以办理不善、股本亏耗、难以为继而对外开放,允许外人投资。义和团运动之后,列强对中国矿业的投资兴趣显着增强,日本在中国矿业的投资即始于此时,其中对福建矿山开采权的争夺,便是日本在华早期矿业投资的一次重要尝试;而这一经济扩张行动,恰恰又与台湾总督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据闽浙总督许应骙奏云:“闽省崇山峻岭,绵亘千里,矿产甚多。”“久为外人所垂涎”。在此期间,有英商法乐与华商郑立勋请开安溪尖峰、五阆、尾仓等处矿产,有法商魏池请与华裕公司合股开采邵武、建宁、汀州三府矿产,德国也照会外务部,要求由德华公司开采龙岩州矿产,等等,列强纷至沓来。在这种情形下,日本亦不甘人后,积极筹划染指福建矿务,且依据其与清政府约定福建不割让,自认在福建拥有任何情形下的优先权,而从台湾统治及对岸扩张的需要出发,也认为必须紧抓不放。他们毫不掩饰地说:“福建省,自地理上形势言之,与我台湾遥对,政治上,通商上皆有密接之关系,犹朝鲜与我九州,隔一衣带水,轻重相等,故宜先建一牢固不拨之势力,以为侵略南清之根据地。”这一根据地的建立,除控制铁路外,矿产资源也是台湾总督府“素来着眼”的目标,于是便积极地展开渗透和扩张行动。

1898年,后任邮传部尚书的福州人陈壁,向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请求聘用技师,协助勘探开采梨山及其他各处矿山,得到儿玉的“欣然应诺”,派朽木矿物技师赴闽,这是台湾总督府涉足福建矿务之始。1900年1月,台湾总督又命技师斋藤精一“从事福建省各地的矿物调查”。并要求厦门及福州的日本领事馆照会福建当局,予以保护。到了1903年,台湾总督府正式透过其对华南侵略的得力走卒爱久泽直哉,以华洋合办的名义,向清政府提出开采龙岩州矿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