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三维信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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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怎么评价信用?——信用三维构成论(4)

(二)社会活动-合规度-违规率

信用度量的第二个范围是信用主体的社会活动范畴。在社会一般交往中,人们需要遵守诚信原则,守诺践约,获取他人的信任。

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诚信精神,受到信用主体诚信度的影响,是自我追求的外在表现,同时,社会对于信用主体的行为也有各种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因此,社会活动的诚信状况通过合规度来表现,由法律法规制约、政府行政管理、公共秩序约束、单位制度规范和一般社会交往的强制力决定。

合规度具体表现为信用主体对于社会规范的遵守程度,能够用具体的指标加以度量。衡量合规度的指标,我们定义为违规率。违规率主要表示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范畴,对于社会一般规范的遵守程度。违规率越高的信用主体,其信用能力越低,在社会上获得信任和融资的能力越弱。

(三)经济活动-践约度-违约率

信用度量的第三个范围是信用主体的经济活动范畴。信用主体在社会上存在和发展,必然要发生经济交往,在遵守基本诚信道德要求和社会管理规范的前提下,还要遵守经济交易的规则,受到契约的约束。

信用主体的诚信状况在经济交易活动中表现为践约度。践约度涵盖成交和履约两个方面的内容。成交能力由自身实力、品牌影响力、既往践约能力、信用营销能力等因素决定。履约能力受到经济主体诚信度影响,由自身财务实力、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决定。

践约度的衡量指标,信用管理学研究的相对深入,用违约率指标来具体表示。

信用主体的践约度可以通过违约率来表示和检验,反映信用主体在经济交易中遵守契约、履行诺言的执行程度,体现了信用主体信用销售和信用管理的能力。

五、三维信用度量的目的与分类

我们为什么需要信用评价,怎么进行信用评价,在现代社会信用建设的过程中,政府作为监管者,银行作为授信人都在思考这些问题,都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信用评价,都希望准确度量出经济主体的信用情况。所以在实践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度量模型,各种各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有的时候我们对千差万别的指标体系似乎都无法评价了,不知道何为好,何为科学?其实,信用的度量与评价必须以明确的目的为出发点,只要明确目的,以目的为核心构建指标,以目的为核心选择方法,就是正确的。

从评价的目的出发,从应用的角度看,各种各样的信用度量与评价无非三种情况:

其一,进行形象与品牌确认,基于建立信任,树立信用形象的信用需求,一部分社会主体需要这种评价,这种评价的实质就是诚信度评价。

其二,进行信用合规监管,基于培育信用环境,规范信用秩序的信用需求,政府部门需要这种评价,这种评价的实质就是合规度评价。

其三,进行履约鉴别和交易对手选择,基于追逐经济利益的信用需求,经济交易主体需要这种评价,以获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这种评价的实质就是践约度评价。

由于度量的目的不同,要求不同,方法与手段不同,技术水平所限等等原因,对于不同信用主体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的信用度量,可能会有不同的侧重。

有时人们可能更看重诚信度,比如说社会公众对企业品牌的认识、消费者在购买日常消费品时关心质量和食品安全等等。有时人们可能特别突出强调合规度,比如说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能,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监管时,所依据的标准主要就是对企业合规度的评价。有时人们可能更看重践约度,比如说在商务合作、贸易谈判、银行信贷、企业信用销售的时候等等。所以,对三维信用的度量有各种各样的角度,各种各样的侧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诚信度占绝对主导——诚信评价

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出于规范诚信秩序,提高诚信道德理念和信用意识素养的目的,在度量三维信用的时候,就会更为关注诚信度的度量,即我们现在社会上普遍开展的诚信评价。此时,三维信用度量的关系表现为如下图所示的情形。诚信度被看做是最为重要的度量要素,人们更多关注信用主体是否具有基本的诚信道德素质,以此作为评价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信用主体在其余两个维度的信用表现,不作为主要的关注焦点。事实上,以诚信度占绝对主导的诚信评价,也需要考虑其余两个维度的信用状况,所以会出现以下两种具体情况:

1.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

2.诚信度>践约度>合规度

诚信评价,现在在社会上很流行,是符合社会、大众需要的。主要从事诚信评价的是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社会公众。他们主要开展的是对信用主体的以诚信度为绝对主导的评价。当然在诚信度这个一维信用评价中,确实也考虑了二维和三维,但绝对不是主要的,他们更关心诚信问题。遗憾的是,这些组织和机构在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时,尽管出于诚信评价的目的,但对于如何考量信用主体的诚信状况,并没有完全弄清楚,而是围绕着信用主体的合规度和践约度做了大量工作,反而淡化了诚信度的考量。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做法,也有些舍本逐末,真正应该去研究的是如何考量诚信度,而不是其他。这些组织和机构真正能够度量出的诚信部分的信用价值,才是社会需要的,也是理论需要的。在诚信度的评价和考量问题上,这才是创新所在。

(二)合规度占绝对主导——监管评价

社会大众关心信用主体的诚信度状况,是出于日常交往和一般消费的考虑。

政府部门作为社会运行的监管者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者,更为关注的是这些政策法规是否被严格执行,是否真正发挥了约束信用主体信用行为的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在度量信用价值的时候,对信用主体合规度的评价会占据主导地位,其次才会关注信用主体的诚信度和践约度。此时,三维信用度量的关系表现为如下所示的情形。合规度是评价者绝对关注的主要因素,其余两个维度的信用价值相对于合规度,处于弱化的地位,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

1.合规度>诚信度>践约度

2.合规度>践约度>诚信度

监管评价主要是政府部门在系统内开展,围绕自身的监管职责范围,开展信用监管评价,并据此对企业或个人实施不同的信用监管措施,服务于企业,也服务于个人。如工商部门关注的就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情况,按规定登记注册,并按时按要求进行年检,即为合规度较高的信用主体;海关部门则只关注企业的进出口通关情况,只要符合通关要求,具有合格的进出口资格,极为合规度较高的主体;其他部门也类似,都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评价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完全服从于监管需要。目前,各个部门已经开展的这些监管评价工作,都是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也是满足监管需要的。这其实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只是资源的重复浪费,需要由一个统一的部门加以整合。目前的做法正是基于现有政治体制和信息环境的最好方式,不是资源的重复浪费,反而能最大限度满足各自的监管需要。

(三)践约度占绝对主导——授信评价

在经济交易领域,信用主体需要依靠自身的信用价值洽谈并完成信用交易,因此在这个领域的信用价值度量,更为关注企业或个人的践约度,其中包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成交能力,也包括企业或个人的履约能力。在信用交易普遍发展的环境下,信用已经成为一种资本和财富,企业或个人需要充分运用自身的信用营销能力首先达成交易,其次才是在契约的约束下,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信用交易。

所以在经济领域的信用价值度量中,践约度占绝对主导地位,人们更关注信用主体的成交与履约能力,对其余两个维度的信用价值,作为次要的信用要素处理。

此时,三维信用度量的关系即表现为如下所示的情形,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践约度>诚信度>合规度

2.践约度>合规度>诚信度

授信评价主要是各种各类的经济信用授予机构,银行、保险公司、工商企业、消费信贷机构、担保公司等都是这样的信用授予机构。企业或个人凭借自身的信用能力,把信用这种资本供给市场,上述信用授予机构在授信前就需要对信用主体的信用价值进行度量,并结合自身的风险管理政策对提供的信用产品定价,从而完成对信用主体的授信活动。类似这样的授信评价,完全出于授信机构对风险的偏好和信用定价策略,是市场主体自发的经济行为,也是三维信用度量中,目前比较成熟的度量体系。特别是银行机构关于履约能力的评价,在理论体系上已经形成完整的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实践中也形成了诸如Z评分模型、KMV模型等被广泛应用的授信评价模型。所以在三维信用度量中,第三个维度的信用度量是相对成熟和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