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才少年”转变为“垄断魔王”,最后成为“慈善长者”。
姓名:比尔·盖茨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28日
籍贯: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
产业:微软公司
资产状况:580亿美元
2008福布斯财富排名:第3位
他是家喻户晓的财富皇帝,也是世人皆知的电脑天才。他13岁开始学会编程,并预言自己将在25岁成为百万富翁;在商业经营中,他以独特的眼光准确地预测到IT业的未来;在管理中,他以先进的方式使得不断壮大的微软始终保持活力;在财富榜上,他不断地续写着令人惊叹的神话:39岁便成为世界首富,并连续13年位居福布斯榜首。但是最让人佩服的,是他投身慈善事业。2008年6月底,他决定把58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给他与妻子名下的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回报社会的奉献精神感动世人。
从小不甘落人后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当时美国波音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
小时候,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看的书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能够反复看个没完而不厌烦。他经常几个小时连续阅读这本几乎达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地看,兴致盎然。
他也是一个爱思考的孩子。在看过这本书后,他常常惊叹,在这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就这样越来越长,无限发展下去,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越来越笨重了吗?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把一本厚重的百科全书的内容都收进去,那该有多方便啊。
这个童年时奇妙的思想火花,到后来居然实现了,他也成为推动这场革命的使者。而且这个东西比香烟盒还要小,那就是电脑中的CPU(芯片)。
盖茨的书看得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一次,他突然有所思悟地对同学卡尔·爱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还每天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有大人般深邃的思想。
盖茨很早就领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珍惜这来到人世间的宝贵机会,有所作为。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每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在他看来,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还曾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他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少之又少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对于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参加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力以赴做到最好。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描述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写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还查阅了其他医学、生理、心理等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写一篇不超过10页的中篇故事,结果盖茨浮想联翩、妙笔生花,竟写出长达5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这俨然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大为惊讶。大家都这么称赞他:“盖茨不管做什么事,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个暑假,“童子军”的夏令营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碰巧新买的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要了些止痛片服用,又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检查站,当队长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溃烂的双脚时,难过得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地说:“只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其实我一直是队伍中走得最快的。”
有事没事钻机房
1968年,当盖茨在湖滨中学的第一年临近结束时,学校做出一个对比尔·盖茨的未来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当时,美国正致力于将卫星送上月球,由于计算机的飞速发展使得这种科技的狂热浪潮席卷全美国。湖滨学校领导也做出了一个很时兴的决定,让学生去涉足崭新的、令人兴奋的计算机世界。
就在那年秋天,比尔·盖茨和他的伙伴一回到学校,在麦克阿利斯特厅前门附近的一个小办公室里,发现一个特别的机器,连带着的还有一个键盘和一大卷黄色纸。这个机器是ASR—33电传打字机,全世界的新闻编辑室一度都响过它那特有的有规则的嗒嗒声。电传打字机是衰落中的机器时代和迅速兴起的信息时代的有机结合物。这个有噪音的笨重电子机械新发明是个组合体,包括一个键盘、打印机、纸带穿孔器和阅读器,还有一个调制解调器,它可通过电话与外界取得联系。只要你按动键子,电传打字机就会以特大写字母打在一大卷8.5英寸宽的纸带上。你可以用穿孔器把你要打的内容记录在一个薄卷纸带上,然后将它的内容变成声音,自动放送出来。但更重要的东西是那个调制解调器,即两个“鼠耳”状的东西,它们紧卡在电话听筒上,使你与有时间共享计算机的人能够互相传输信息。可想而知,这个新奇的计算机对有数学天赋的孩子们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比尔·盖茨和他的同学伊文斯就是他们学校最先染上这种近乎奢侈爱好的两个学生。他们对计算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刚刚接触就对它爱不释手。计算机严谨的逻辑和神奇的计算能力简直让这两个孩子兴奋无比。
年纪小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非常强,开始时这些孩子谁也不知道怎样操作这个机器,甚至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但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很强,最终掌握得比接触它的老师和其他成人都好得多。
湖滨中学是当时美国最先开设计算机课程的学校,学校的计算机房对几个优秀的学生尤其是盖茨来说,已成了最吸引人的地方,它仿佛有着强大的磁力,时刻牵绕着这几个低年级学生的魂魄。比尔·盖茨的一生从此以这台机器为分界,以前跟以后迥然不同。
最初使用的电传打字机应用地区线路,拨号进入通用电器公司的分时系统,这个系统使用的是后来大家所熟知的BASIC语言。数学教师保罗·斯托克林带着优等班的16个学生进入麦克阿利斯特厅的小屋,用十几分钟按操作步骤进行了一些讲解。他了解的计算机知识也非常有限,那次估计是他比孩子们懂得多的最后一次。“麦克阿利斯特厅有个非常有意思的机器。”这事很快在校园数学尖子中传开,被称为“计算机室”的麦克阿利斯特厅小屋出现了电子热。
身材瘦小、脸上长着雀斑的八年级学生比尔·盖茨热情高涨,很快挤进了高年级学生的圈子里。他的老师所知道的所有计算机知识,比尔·盖茨不到一星期就学会了。
那时的湖滨中学还没有正式的计算机课程,一小批人只是通过费力地硬啃通用电器公司有关BASIC的基础指南才学会使用它的。这个通用电器公司的BASIC原始达特默斯版本,本身尚未发展完善,它缺乏几乎最基本的数学功能,对控制字符串也束手无策,程序长度大大受限。
但是,这些缺点对那些渴望摸索学习的初学者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盖茨所做的第一个程序是输入用一种算数法则表示的数字,然后再把它转换成用任何其他算数法则表示的数字。
有一次,一个高年级班学生操作25行的BASIC程序遇到了麻烦,老师早已知道盖茨的大名,于是带他到计算机室,盖茨立刻打出了所需答案。
盖茨对计算机非常痴迷,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研究计算机上。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有空余时间,他总会往湖滨中学的计算机室跑,全身心投入这台机器,反复进行操作和练习。在湖滨中学,盖茨并不是唯一对计算机着迷的小伙子,他很快发现,还有其他一些人和他一样对计算机房非常着迷,有事没事都往计算机房跑。他不得不和这些人一起共用这台计算机。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叫保罗·艾伦,此人比盖茨年长两岁,说话细声柔气。这个人后来也成了美国计算机界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几年以后,就是他们俩,创办了现今世界计算机史上最成功、业绩最辉煌的公司——微软公司。
从哈佛退学
1973年夏天,盖茨以全国资优学生的身份,进入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这个日后哈佛校史上最著名的辍学生在来到哈佛之前还一度为自己的成绩而忐忑不安。许多年后他依然记得,当时参加完大学入学考试之后心情非常紧张,因为在他填报志愿的时候所填报的哈佛等3所大学都是国内一流的大学,要进入是有很大难度的。
盖茨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哈佛此时早已名扬四海。哈佛有着370多年的历史,学校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兴趣爱好,不受制于传统的说教,有着务实开拓和锐意创新精神传统,让这方崇尚“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的圣土成为美国顶尖科学家和领袖人物的摇篮。
从这个校园里走出了无数的社会精英:7位美国总统、12位副总统、33位普利策奖获得者、37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数十位跨国公司总裁、十几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及众多的国会议员,在全美500家最大的财团中有2/3的决策经理毕业于哈佛商学院……
盖茨入学时,当时担任校长的博克(Bok)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着传统本科课程体系的改革,重申“每个哈佛本科生都应该被宽广地教育”,其核心是强调要加强对被认为对现代学生必不可少的7个领域中知识入门方法的学习。
刚刚进入哈佛大学,比尔·盖茨被新的要求和更激烈的竞争弄得方寸大乱。在这个宽松的环境中,盖茨遭遇到了人生的第一个打击:他发现周围的每个人几乎跟他一样聪明,甚至有些人考试成绩比他还要好。在他的一生中,第一次不能只在考试时露个面就可以获得一门课的满分。盖茨的不屈天性被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出来,他投入了异常刻苦的学习中。
于是,就读于法律预科班的盖茨第一年就选修了哈佛大学最难的数学课——“数学55”,研究生级别的数学和物理课占去了他大学一年级1/3的时间。数学、科学、法律、经济等诸多职业生涯规划都曾在他的脑海里闪现,他曾经梦想当一名数学教授,也迷恋过科幻小说,对心理类、经济类书籍有一段时间也非常着迷,但是最终,他还是把主要的精力花在计算机方面,他在哈佛大学的艾坎计算机中心里度过了许多不眠之夜。
他的学习方法有点与众不同:他先蒙头大睡十几个小时,然后不间断地学习36个小时,接着再睡上12个小时,醒来啃几口加大的比萨饼后,再开始下一轮的长时间战斗。大学生活和让他感兴趣的新领域丝毫没有减弱他对计算机的感情,这个时候,人类技术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
有点遗憾的是,在大学一年级,虽然盖茨在大学入学考试中数学得了无可非议的800分的高分,可他平均成绩只是个B。这次考试给他的打击比较大,似乎也成为盖茨最终决定离开哈佛的一个原因。也许就是在第一个学期他便发觉自己并非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这多少让本来很想当数学教授的盖茨感到沮丧。
但是盖茨在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面的突破让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盖茨在中学时就迷上了计算机,并在小伙伴中以精通计算机而小有名气。在上大学前,他曾和一位名叫保罗·艾伦的男孩成为忠实的朋友,后来,他们组建了一个小公司。除艾伦外,盖茨还有一个伙伴叫肯特·埃文斯,他们一起组织了一个湖滨程序员小组(LPG),给外面的公司编写程序以获利。
当时,艾伦和盖茨的名字被作为已经为好几家本地公司编写过调试程序的神童而流传开来,两人被华盛顿州电力网的自动化和计算机化的TRW项目组雇用了。仅仅18岁,还在上学期间,盖茨一年就挣了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