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创新大幅推进
各银行机构以满足客户专业化需求为重点,在财富管理、电子银行、银行卡、投行业务、融资租赁、特色金融服务等领域相继推出多个品牌,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一是开发基于银行卡的混合性、复合型个人金融产品。改进住房抵押贷款和大宗消费贷款服务方式,加大与信用担保公司和零售企业合作开展信用销售业务。设立个人金融服务专门机构,加强产品研发,利用新型服务手段,满足多元化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开展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推出了“六方合作+保险”、“金融仓储”、“信贷工厂”等新模式。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商贷通”、“兴业芝麻开花”、“财运恒通”、“铁三角”等多种产品和模式有效满足了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创新适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各涉农银行业机构陆续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民资金需求贷款、农户公益事业贷款、失地农民贷款、专业大户生产经营贷款等信贷产品,开展了“ATM到农村社区”的金融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多方面拓宽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和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逐步探索存货质押、仓单质押、农村产权打包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地面附作物”抵押、“信用+产权”抵押等多种抵质押形式,加强与农村担保机构的合作,努力拓宽农村有效担保和抵质押范围,开办了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在内的所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四是加大灾后重建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各银行业机构针对灾区实际,扩大信贷审批权限和信贷规模,开设重建贷款“绿色”快速通道,制定实施各种重建贷款优惠措施,积极开发适合灾后重建融资需求特点的新型贷款品种,切实加大对灾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出了灾后重建与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灾民生活费垫支贷款、灾民重建家园贷款、灾民恢复生产经营贷款等新产品。
(四)服务创新明显提升
一是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快。五年来,全省银行业机构积极拓展服务半径,大幅增加自助设备机具投放,有效缓解营业网点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服务终端有效增加,构建了物理渠道和电子化渠道有机结合的多元化服务网络体系。二是文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以文明规范服务评比为抓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礼仪、业务技能培训、业务能手、星级柜员等评比活动蓬勃开展,倡导人性化亲情服务和弹性服务,银行“排队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06年以来全省共有74个网点获评“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网点”,218个网点获评“四川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网点”。
四、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有效
(一)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四川银行机构损失严重,全省银行业机构135人罹难,受伤338人,失踪或下落不明34人。受灾网点5497个,占全省网点总数的43.32%,自有资产损失超过70亿元。截至2008年10月末,四川银行业因地震灾害已入账的不良贷款共计572.14亿元,其中损失类贷款102.61亿元。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强力推动下,全省银行业机构积极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维护了灾区金融服务秩序,促进了灾后重建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将抢救人员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共抢救生还人员181人,挖出被埋现金4657.34万元。二是全力恢复金融服务。2008年5月14日起,各银行业机构在重灾区设立帐篷银行开始应急办理紧急取款、紧急挂失等业务,重灾区共设立帐篷银行和活动板房银行144个,流动银行18个,合并办公464个,免除救灾捐赠跨行转账手续费800余万元。抓紧恢复受损信息系统,及时抢救银行客户资料和数据。2008年6月19日起,受灾网点全部恢复营业,对确保受灾群众办理转账挂失、提取现金以及财政救灾资金和救灾部队用款的及时划拨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截至2010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发放灾后重建贷款3935.46亿元、余额2775.08亿元,累计向72.07万户农户发放农房重建贷款166.0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三年灾后重建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实现。据不完全统计,四川银行业机构在自身受灾情况下对灾区捐款4288万元。四是积极落实银监会各项监管政策。全省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四不”政策,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及时做好展期安排,在一定期限内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为灾后恢复重建创造了较好的金融环境。五是灾区金融机构网点重建稳步推进。自灾后恢复重建以来至2010年末,累计开工项目1339个,完成1056个,累计投资7.80亿元,占计划的26.74%。其中,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投入灾后网点重建资金5.64亿元,已修缮和重建受灾营业网点2776个,占其受灾营业网点总数的93%;39个极重灾县农村信用社累计开工网点871个,累计完工网点639个,占规划重建网点总数的62%,投入资金4.5亿元,占规划投入资金总额的33%。
(二)公众教育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取得实效。2007年,按照银监会团委统一部署,四川银监局团委与全省银行业机构、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以及地方各级团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四川银行业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得到了农民朋友的广泛欢迎和认可。农民和社区居民对现代金融产品的了解和风险意识明显增强,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二是《阳光政务》活动取得实效。五年来,四川银监局和全省银行业机构先后8次上线《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内容涉及小额农贷、扶贫贷款、助学贷款、缴费难、银行服务收费等涉及民生的各个方面,同时还积极宣传了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管政策,对现场不能解决或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均落实了跟踪督办,展示了四川银监局和四川银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金融消费者公众教育和风险提示取得实效。四川银行业机构将公众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作为应尽的社会责任纳入到常规工作之中,自觉建立公众教育常态化机制,不断增进公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买者自负”的认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民生金融服务受到好评
一是银行业助学贷款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全省银行业机构以“惠民生”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地方教育、财政和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协调配合,加大助学贷款支持力度,在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助学贷款专项信贷规模,确保满足贫困学生的用信需求。截至2010年末,全省主要银行业机构助学贷款余额11.32亿元,发放贷款152815笔,15万余名学生通过助学贷款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二是支持青年创业。全省银行业机构和各地方团委加强协作,大力推广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以小额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为载体,实行“保本微利”的利率政策,开辟“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帮助青年创业就业。三是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全省银行业机构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对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截至2010年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1.4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近10亿元。四是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2009年以来,受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农民工纷纷返乡创业,针对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全省银行业机构适时推出了返乡农民工创(就)业贷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帮助他们创业致富奔小康。截至2010年末,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余额16亿元,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8.4亿元,帮助10万余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五、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不断提高
(一)市场准入监管突出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在股权准入中严把股东资质关,推动银行业机构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在高管准入中严格执行“三考三承诺”,切实加强对拟任高管人员从业经历、个人诚信和履职能力的实质性审查;在机构准入中,一手抓新设机构的科学导向,一手抓高风险机构的重组改造;在业务准入中严格执行高风险严准入、低风险宽准入的差别化准入原则,始终坚持产品创新内控先行。努力发挥市场准入监管的政策引领和监管导向功能,以市场准入监管撬动银行业机构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督促银行业机构提高案件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
(二)现场检查突出“敢查、会查和三铁两见”
一是坚持党性原则“敢查”。始终把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宗旨意识作为保持现场检查队伍战斗力和纯洁性的重要抓手;把各项廉政规定切实融入到现场检查各项工作中,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铁面无私的现场检查队伍;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检查中要求做实工作底稿、做细取证记录、做深问题的分析,对问题的蛛丝马迹不放过。
二是抓技术方法创新“会查”。第一,在现场检查组织上,实行安排部署、检查方案、检查时间、集成人员的“四个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查前调查要充分、检查要查深查透、查后要评价和处罚到位的“三要”。在时间进度控制安排上,实行三分之一准备、三分之一检查、三分之一资料整理和总结报告的“三三制分配”。在质量控制上,探索建立了项目责任制、主查人遴选制和负责制、专家会审制、检查周报制、资金协查制、巡查督导制、重大问题提前介入制、后续动态考评制等八项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疑点定性坚持了集体会诊制度。第二,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四川银监局先后开发了《现场检查文档资料管理系统》和大额不良贷款数据库,在“精确制导、精确打击”和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与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积极运用银监会EAST系统,并在对成都银行的检查实践中积累了有益经验。第三,建立内外联动的借力借智机制。内部加大省局、分局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的集成工作;外部与审计、税务、公安、房管、证监局、财政厅加强协作,充分集成和利用银行业机构内审部门检查成果和资源。
三是坚持违规处罚“三铁两见”。几年来,四川银监局现场检查共查出违规机构7663个,查出违规金额3050亿元,检查发现案件70件,涉案金额2.56亿元,对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进行了严肃的监管问责,督促银行业机构内部处理责任人9725人,向司法机关移送71名犯罪嫌疑人。建立“早期纠错机制”,对自查发现、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的问题免予问责或减轻处罚,对屡查屡犯的问题从严问责。现场检查纠错、警示、震慑作用日益发挥,促进了四川银行业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稳健运行。
(三)非现场监管突出风险的全面把控
一是防范单体机构风险提高有效性。有效利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紧盯重点风险和重点机构,实施“一险一策”和“一行一策”。严守风险底线,督促法人机构风险监管指标达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指导法人机构厘清“三会一层”职责边界,规范运作流程。二是前移风险监管关口提高预警性。综合运用窗口指导、定期监测、监管工具箱等手段,深入分析敏感问题,提示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和风险信号,引导全省银行业机构合理平稳地投放信贷。三是把握重点风险领域突出针对性。建立全省银行业机构风险季度监测机制,对不良贷款反弹、房地产贷款风险、重点领域信贷风险、案件防控、表外业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定期分析和定期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意见。四是加强内外联动体现协同性。在内部,横向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的协调联动机制,纵向建立任务分配、责任承担、报告指导和信息共享的纵向监管体系;在外部,加强与12家属地局和各级党政的协作沟通,增强监管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