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网络青年心理分析
3280400000029

第29章 网络青年的信仰心理(2)

世界上的一切有限之物,诸如国家、民族、圣人、领袖、主义等,一旦被树立为宗教信仰对象,往往会产生狂热的社会行为,造成仇恨、残杀、压迫等恶果。而对无限存在的神的敬畏和对“原罪”的自我反省意识,使得不分贵贱的所有人都处于神的脚下。人们可以平等交流、共同发现人类心灵深处的灵性和良知,为社会输送慈悲和宽容的价值观念。

这种爱的观念改变了人类许多恶性风俗,逐步树立起对生命的感恩和敬畏,大大地推动了社会人本文化的进步。

在古罗马时代,婴儿受胎和出生都是极危险的事。耶稣基督现身以后开始发生改变,他不以处女怀孕为耻,反而谦卑地祝福婴儿成长为成人。从那时起,基督徒即视生命为神圣的,即使对尚未出生的生命也一样。同样在今天,即使是实际环境经常在误导,基督徒仍然透过许多未婚妈妈之家来帮助那些不当怀孕的妇女。

亚当·斯密在1776年写的《国富论》书中谈到,在中国的大城镇中,几乎每晚都有很多的婴儿被丢弃在街道上,或是像小狗一样地被丢进水里淹死。据说执行这种恐怖任务,竟然还是某些人的营生手段。珍惜生命,在很多民族和国家中,有一个逐渐被认识和接受的过程。这其中,就有宗教传播发挥的贡献。由于传教士的工作,让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逐渐认识到,生命是珍贵的,不可随便滥杀无辜,应该尊重不同民族的百姓生命。面对社会历史进步与宗教信仰的发展,我们应该坚信,宗教信仰的传播,与科学发现历程一道,开启了人类的现代性,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快速进步。

第二节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一、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一)科学与宗教是相互促进的

对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一直有争论,但不能说是根本对立的,更多的时候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大家知道,对宇宙的宗教情感是推进近代科学前进的巨大驱动力。西方科学史家W.C.丹皮尔曾在《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一书中论述了科学、哲学、宗教之间的内在联系。牛顿、开普勒等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动机来源于对上帝创世的宗教信仰,他们相信上帝创造的世界是有秩序的,所以,行星运动三定律被发现后他们并没有去争夺发明权,而是首先给上帝写赞美诗。

1940年,爱因斯坦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科学、哲学与宗教大会”上说,有科学而无宗教乃是跛足的科学,有宗教而无科学则是失明的宗教,意思是说,宗教精神和科学的手段互相促进,推动人类对宇宙的认知。这段话后来成了人们广泛引用的名言。

牛津大学著名生物化学家Arther Peacock博士,也是英国圣公会的一位荣誉神职人员。他认为,进化论科学可以促进对神的追求,加深对上帝的理解。他解释说,上帝的创造是一个逐渐展开的过程,而所谓进化过程,归根结底还是上帝的创造过程。

当代最宏大的一项科学项目是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Project,简称HGP),其目的是译解人类的遗传密码,揭示每个细胞中组成DNA的数以十万计基因的功能。这项计划的前景是通过基因工程治疗遗传疾病和很多种类的癌症。美国政府在15年时间里投入30亿美元,由位于马里兰的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人类基因研究所负责协调。这个研究所的主任弗朗西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博士,是医学和遗传科学领域的杰出科学家,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在27岁的时候从无神论者皈依基督教,当时他身为医生,因看见患重病的病人靠着信仰得到力量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说,他们患有非常可怕的疾病,不太可能痊愈,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抱怨神,反而从信仰中得到安慰及保证。他说,皈依神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个决定。他不认为基因工程和他的信仰有冲突,相反,他认为自己的研究有助于治病救人。这种爱的见证,是他的基督教信仰的延伸。2006年9月,他的新作《神的语言》出版,他在书中再次论述了科学与信仰关系的老话题。他表示,当代一个最错误的观念,就是以为科学和宗教必然是互相对立的,而更令人失望的,是这种错误观念已经维持了20年。他相信科学并不能驳斥神的存在,因为科学本身也接受大自然的限制。他相信神迹是有可能发生的,他说,如果人能接受神或者一些超自然力量的存在,那么承认超自然现象可能偶然出现亦并非不合逻辑。2009年,在总统奥巴马的提名推荐下,他已经荣任美国国立卫生院院长。(二)生命意义和价值的讨论是共同话题在科学加速发展的今天,由于宗教的存在,对于物种、基因的改变,包括一些与人类自身相关的改变,给人类带来了一层又一层道德和宗教质疑。不论最终人们选择怎样的结论,这种对生命意义和价值的质疑和思考,对于人类生命的健康延续都是值得的。

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理论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StevenWeinberg)在《最初三分钟》一书中说,宇宙越变得可以为我们所理解,它就越显得没有意义。科学给我们描绘的宇宙没有目的,在这个冰冷空间里,我们也看不到人类存在的意义。这个评论使宗教信仰者非常不快,因为对于信仰来说,宇宙的意义和人类的作用是至关紧要的。

梵蒂冈天文台的天文学家George Coyne神父毕生研究恒星的形成,他坚信宇宙充满了意义和目的性,而科学并不足以洞察这种意义和目的性。他说,当我握住一个濒危朋友的手,从这个朋友的眼睛里看到,即使在死亡降临的时刻,人仍然有希望和欢乐的表示,由此便可看到存在的意义,这种意义是超越科学研究的。温伯格对此深有感触。他说,虽然他相信科学描述的宇宙是冰冷的,但是通过互爱,通过发现自然,通过感悟和艺术,人们完全可以创造一个温暖的科学和信仰结合的小岛。

(三)进化论的争论和宗教信仰不矛盾

进化论在科技领域长期争论不休,不过在宗教界已经成为可以包容的话题。2005年5月9日,意大利《科学和神学新闻》发表文章介绍,1996年,教宗保罗二世就已经承认进化论和信仰并不抵触,在一份致主教科学院的官方文件中,保罗二世就说到,事实上我们知道,为了进行各自领域的研究,经学注释家和神学家们必须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结果了如指掌。George Coyne神父也表示说,进化论是一个科学结论,它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至于进化论是否正确则完全是另一个话题,起码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它是正确的。上帝完全可以创造一个进化的世界,正如上帝可以创造一个静止的世界。

这样的对话,典型地表现出科学理性和信仰灵性对社会的关系。

人类不仅具有寻求知识、寻找科学答案的本能,还是情感复杂的造物主。无论科学怎么解释,人们仍然会产生对死亡的恐惧、对命运的神秘感、对生命意义的困惑、对人性道德的无穷追问。而这是科学所难以合理解释的,正是人本身具有的本性属性,给宗教信仰开辟了广泛的探索可能。这或许是宗教在现代科学突飞猛进发展以后,仍然能够长期而持续存在的原因。

二、宗教与道德的关系

道德研究关注现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规则,由个人、家庭到社会,一般是个人行为回报给整个社会,极少反馈。近些年来,有学者在理论上探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道德理念的合理性,但是社会现实中,基本上看不到这样的倡导语言和行为。由于网络文化带来了社会多元化价值追求,青年对于社会精神层面的压力显露出一定的反叛意识,加上社会伦理道德有很多负面形象,造成现实道德的约束性十分薄弱。而宗教信仰生活更多关注人的内心精神世界,由内而外关注现实社会生活的烦恼和矛盾,对于青年的反叛意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引导作用。

很显然,宗教信仰和道德建设二者是协调共生的,所针对的对象都是人的精神自律。人性中的道德良心,既是现实人的生活规则根基,也是确立宗教的精神基础。宗教领域的信仰多是自律性很强的自觉行为,信徒们诚心奉献自己内心需要和所得,造福于社会。2002年4月1日的《学习时报》介绍,18世纪美国道德重建运动中,约翰·霍华德用十几年时间,自费调查欧洲数百所监狱,冒险发表大量揭露监狱黑暗状况的材料,敦促英国政府提出监狱改革法案,因此他被称作“监狱改革之父”。另外,英国著名福音派领袖威廉·韦伯福斯毕生从事废除奴隶贸易的事业,耗尽全部家产,于1833年贫病交加而亡。因着自身的自觉高于现实的生活道德,所以宗教活动中的道德约束要比一般社会道德约束更严格,它既可以促进现实社会的道德进步,也可以引导社会精神向着爱和至善境界发展。

三、宗教与法律的关系

2006年5月9日,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山东大学演讲,重申了他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他说,在12世纪的时候,法律至上的观念已经在人们心中建立起来,到了13世纪,又形成了神法与现实世俗法分离的观念,表面上看是原有的法律不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但事实上是过去的法律经过改变,转换了一种形式,重新保存下来了。在这种转变中,法律和宗教友好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伯尔曼教授表示,自己更倾向于自然法学,认为法是一种天理,西方法律自产生时就强调建立同情、怜悯的价值观。如今,还是要把自己的信仰与法律职业紧密相连,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博爱做出努力。

社会现实的确如此。缺少宗教那样公正而权威的法律,老百姓会将其视为世俗权力的代表。是“权力崇拜”的产物,那样的法律早晚要失掉公正性,变成极端权力的附属产品,对人的灵性失去约束力。所以法律条文再多也无人自觉遵守,因为它走到国民的对立面去了。在市场经济时代,人的宗教信仰情怀实际上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一个缺乏宗教精神的民族是无法真正进入现代法治社会的。

让·雅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宗教对于一个社会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人的宗教和公民的宗教。第一种是不必设殿堂、圣坛、祭祀的,纯粹出于内心对神圣的虔诚和履行承诺的道德责任,这是真正的有神论。可以称之为神圣的自然法律,即自然神。第二种是建立于特定的国家。有保护神、有教义、祭祀、法定朝拜仪式。一旦违背其规定就会被视为不忠、异端和野蛮。这是把人们对神的崇拜和对法的敬畏统一为一体,把国家作为公民崇拜的对象。教导公民为国家服务就是对神的服从,从而把政治和神学混合起来,借助神学限制人的权力和责任,把统治者视为教主,除了官员没有其他祭祀,这是特别政治体制下的公民宗教。

这种所谓的宗教,其实就是用政治和法律目标代替宗教目标,让老百姓完全相信、甚至迷信宗教化的政治权力。然而,政治权术是很难讲究承诺和诚信的,因此,把信仰崇拜变成政治崇拜以后,虔诚的信仰就变成虚伪的仪式和过场,使人既不能相信政治的法,更无法相信宗教的神。在本质上使人们失去社会诚信、失去人性的爱。这样一来,人们离真正的人性关爱需求反而更加疏远了。

四、宗教是不是迷信?

19世纪后半期欧洲弥漫着科学至上的气氛,随着人文和自然科学的深入研究和进步,人们反对宗教的倾向非常活跃,把宗教与迷信基本看作是同一种东西。希望用科学探索成果代替、破除宗教迷信中对神的信仰和依赖。比如孔德的“人性至上”、尼采的“上帝死了”等观念,都是批判宗教的代表实例。尼采也在努力追究宗教生成的根源,指出宗教的根源是人心的一些隐秘活动,由此活动而产生幻想,藉此幻想而制造出宗教神话。

弗洛伊德直接分析了宗教神话本身,说明它们生成的关键是在于人的心理投射。他的这个新解很快被人们所接受。在20世纪的几十年中深深地影响着世界许多人对宗教的看法和态度。弗洛伊德在《一种幻想的未来·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说,人在大自然和命运的超人力量面前,时时感到威胁和无奈,面对这些无奈的威胁,如果能以应付强悍者的方式来看待它们,可以用恳求、贿赂来使它平息,就可以获得相互的平衡和安静。这是孩子对父母、特别是对父亲的原始形态的重演和延续,是一种心理透射。人们渴望出现一位全能的父和神,一是祛除自然界的恐怖;二是使人与残酷的命运,包括死亡相互和好;三是补偿人生的痛苦和灾害。因此,一切宗教道理都是幻想,是人类必须摆脱的一种强迫性神经病阶段。

19世纪以来,欧洲的科学主义和民主精神通过留学生和专家漂洋过海传到中国,“科学是真理,宗教是迷信”等观念开始在国内流行。

本来中国就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气氛,接受这些复杂纷纭的观念以后,尽管也没有对社会现实发生多少积极的改变,但是,它增加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