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6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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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党报集团:在两个优势结合中兼收两个效益(2)

二是积极进行报业治理结构机制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合报业特点的参与市场竞争的产业优势。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公司制的核心。典型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四机构组成,四个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依法履行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和监督者的权利和责任,以确保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改革能否成功,重要的基础在于能否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点对大型国企集团尤其重要。因为单一企业的治理方法不能用在企业集团上,同理,对报业集团的治理也不同于单一报社。企业规模越大,结构越复杂,越需要创新治理结构机制,用科学的治理制度取代个人或家族管理,打破生产力继续发展的组织框架的桎梏。报业资产也是国有资产,建设报业集团后,家大业大,已初具大型国企集团的雏形,如何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使它不断保值增值?如何参照大型国企集团的经验,把能企业化的部分尽量企业化,把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应当看到,报业经营过去几十年也一直在搞,但计划经济的色彩较浓,市场机制尚未确立,管理粗放、效益不高的问题较突出,报业集团作为报业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还很模糊。因此,引入现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显得非常重要、非常迫切。其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明确界定集团的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确立集团在报业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建立“分工与制衡”和“制约与激励”机制,让各职能组织各司其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科学决策取代经验决策,把运行机制建立在法制化、制度化的基础上。报业集团要做大做强,与国外境外同行在新的起点上开展交流和竞争,就要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制度创新的突破口,作为新的竞争优势来培育,为事业发展和产业拓展打开更大空间。

治理结构创新也是实现“采编经营适度分开”的客观要求。在现代报业集团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采编和经营是责权相对独立、相对分离而又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两个系统。这两个系统在一个集团的整体中处于适度分开而又分而不离的运行状态中,一个系统要绝对离开另一个系统而独立运行是不可想象的。那么,报业集团“两分开”具体应该采取怎样的运行模式呢?我们认为至少有四种思路可供比较选择:

第一种思路是将报业集团中的党报以及有意识形态属性的报刊相对分开,实行新的事业体制,其他媒体则实行企业体制,按公司化管理。虽然党报以及有意识形态属性的报刊的采编和经营只是相对分离,但其经营部门的所有扩大业务都要纳入到新的经营性公司中去。

第二种思路是将报业集团中的所有媒体的采编和经营相对分离,采编部门的业务成本核算由集团的经营性公司转移支付,虽然这比较符合现行政策要求,但由于采编和经营部门的业务相对分离,容易导致集团内部产业链的分割。

第三种思路是将事业型报业集团逐步演化为真正经营性的集团控股公司,集团所有媒体的采编部门和经营部门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这样做虽然一步到位,但与稳步推进改革的精神不符,条件似乎还不成熟。

第四种思路是将报业集团中的党报整体分开,而将其他媒体全部转入经营性的集团控股公司,党报的采编和经营仍然作为一个整体,其他媒体的采编和经营也是一个整体,但在各自整体里面,仍然要对采编和经营的业务进行科学划分。

以上四种思路有各自的特点和长处,但我们还是比较倾向第一种思路。因为它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采编和经营“两分开”的要求,又不至于分割了集团内部的产业链。

根据以上思路,我们将进一步深化领导体制改革,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两种优势结合,三个层级决策”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就是在广州日报社社委会的基础上,再设立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作为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两种优势结合,就是完善集团党委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成立广州传媒控股集团公司,建立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相辅相成的组织领导结构,设立集团党委和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编辑委员会和经营委员会,分别负责管理整个集团的新闻宣传业务和产业经营活动,变报社办集团为集团办媒体和公司。广州日报社社委会成员在集团党委和集团公司董事会中交叉任职。

我们将成立的广州传媒控股集团公司,是集团统一的企业法人主体,集团党委成员相应地成为该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同时组建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系列报刊和系列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广州传媒控股集团公司下辖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和原有的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不扮演行政管理角色,以产权为纽带,对下属公司实行产权管理、投资管理、战略管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最大化。

三个层级决策,第一层级是指集团党委、报社社委会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重大的人、财、物和战略事项进行决策;第二层级是指集团编委会和经委会分别对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进行决策;第三层级是指下属各二级单位(各传媒及下属企业)作为集团内部独立核算主体,对本单位的日常业务进行决策。过去,我们下属各二级单位不是独立法人,在对外拓展中事无巨细都要由集团统一行使法人资格,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削弱了它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近两年我们陆续对其进行改制,使之全部转为二级法人单位,在治理结构上向前迈进了一步,并已在市场竞争中初显活力。三个层级决策,体现出“主辅分离、统分结合、统出合力、分出活力”的精神,既保证集团责权利统一的规范运作,又保证集团内各子系统、各法人单位的相对独立自主及整个系统有序互动的格局。

三是在发挥两个优势、使之相互结合的过程中,党委领导是占主导性的优势,自始至终要发挥主导性作用。

辩证法告诉我们,在两个矛盾或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中,总存在一个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认为,在发挥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这两个优势中,党委领导始终是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

首先从报业的特征看。报业资产中既有媒体产业的资产,也有一般竞争性产业的资产,竞争性产业今后还可能会越做越大,但总体上看,报业属于文化产业,离开了党报,报业集团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一点在我们集团表现得尤其突出。不要说十年前组建时是以《广州日报》为主体,具有明显的“报社办集团”特征,就是十年后的今天,集团最主要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依然来自作为党报的《广州日报》;而党报能有年逾17亿的广告营业额,又源于165万份发行量所形成的覆盖面和传播力;165万份发行量和强势市场占有率,又源于把权威性与可读性融为一体的报纸内容。归根到底,源头在于有一支忠诚于党的新闻事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采编队伍。加强和改进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把集团的采编队伍建设好,自始至终是办好报业集团的关键所在,抓住它也就抓住了报业集团的“牛鼻子”。

其次从党委的职能作用看。作为最高领导机构,党委负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任。报业集团的工作和业务很多,既有采编宣传,又有产业经营,还有行政后勤保障等,所有这些都要由党委统揽起来。在产业经营中,公司化、市场化改革固然重要,但法人治理结构也需建立,这同样需要党委发挥“统揽”和“协调”的作用。不能机械地认为,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分别只在新闻宣传与产业经营中发挥作用。在实践中,我们坚持采编、经营两手抓,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新闻宣传和产业拓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从总体上把握住媒体舆论导向和资产保值增值的主动权。

我们还有一个观点:报业集团引入法人治理结构时,应重在“神似”,“神似”胜于“形似”。因为典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产权明确而且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而这一前提目前报业集团尚未具备,即使已改制多年的国企也未必具备。但这并不妨碍报业集团引入法人治理结构的精髓,其精髓包括“划分事权、明确分工、权责对等、依法(制度)办事”等。我们不一定在机构设置上依样画葫芦,追求形式上的“像”,但一定要做到让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各就各位,按职能和分工依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分别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其中制度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有感于此,我们近几年来高度重视集团的建章立制工作,陆续制定和修订了60多项规章制度,其内容基本涵盖了采编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其中大部分属于经营管理方面,包括采购、财务、广告等,还专门成立了审计处,仅审计方面的管理制度就有五项。我们把60多项制度汇编成两大册,发到每个员工手上,尽量做到人人知道规则,个个遵守规则,凡事照章办理,还没有章程的就抓紧立起来,不完善的就加以修订。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仅使领导从琐碎的日常审批管理中解脱出来,而且又加强了集团对各单位(部门)的调控与监督,为提高集团整体管理水平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总之,以党报为主体形成的党报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不仅确保报业集团正确的舆论导向,而且也确保报业集团正确的发展方向。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报业集团仍然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集合体,其领导体制就必须实现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只有坚持做到这一点,才能把政治优势和竞争优势结合好,才能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收,两种优势结合得越好,两个效益就会收获得越多,党报集团的事业和产业就会比翼双飞。

(顾涧清: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