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完善审判机制和强化队伍建设为动力,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
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和队伍建设,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根本保障。当前为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并列为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切实抓好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第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
一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按照既方便法院审理和当事人诉讼,又能够充分满足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审判新需求的原则,统筹规划知识产权审判管辖体制,从严掌握对专利等技术性案件的指定管辖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受理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集中一些特殊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
二要努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的组织基础。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可以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暂不具备单独设庭的法院,应当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归口审理并设立专门合议庭。
三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针对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修改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具体负责“民事诉讼制度创新”课题,希望各地法院积极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
四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完善上网工作机制,狠抓文书上网数量、比例和质量,进一步拓宽裁判文书网信息范围,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在审判公开透明和统一裁判标准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第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使用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和法官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核心,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注意树立和宣传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
二要大力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人才的培养,重点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业务培训,加大对中西部法院和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智力支持,加强对知识产权一审法院的业务指导,积极研讨知识产权司法难题,务实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推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要积极培养和调整充实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案多人少以及少数法官素质偏低的问题,案件压力较大的法院,要配齐配强审判力量。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人才成长特点,优化人才结构,培养专业法官。要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精心选择、积极推荐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他们在特殊案件审判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继续开展与专利复审委员会等知识产权专门机构的人员交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科学的司法绩效评价体系,不简单地以案件数量和审限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培养一个称职的知识产权法官和形成一支胜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队伍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法院要给予高度重视。
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
(2008年2月20日)
同志们:
经过两天会议,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即将结束。这次会议,是我们继2001年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后的又一次工作盛会。七年前,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履行入世承诺,实施一系列符合TRIPS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历史关头,我们召开了第一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对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这次会议,是在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共谋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计,非常及时和重要,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现在,我对会议做一个总结。
一、关于会议的总体评价
我们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曹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代表们认真学习、讨论了讲话和两个司法解释稿,进行了大会口头和书面经验交流,还有此前已经做出奖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等。特别是曹副院长的讲话,回顾过去,继往开来,体现了此次会议的主题,代表们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一)立意高远,主题鲜明
代表们普遍认为,此次会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制度为核心,高举旗帜,不管是总结回顾、分析形势、明确司法原则和政策,还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理论,始终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实施知识产权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曹副院长的讲话,立意高远,主题鲜明,富有鲜明的时代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战略宏观,措施具体
代表们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既务实又务虚,既有对宏观政策、发展趋势高屋建瓴地把握和分析,也有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标准。对于如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给出了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解答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困惑,是宏观指导与具体操作性的完美结合。
(三)视野开阔,内容丰富
代表们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站得高,看得远,既总结过去,又展望未来;既考虑到国际形势,又贴合中国国情;既讲政治,也讲法律,既讲方法,也讲原则;有工作总结,有形势分析,有工作部署,也明确了当前一些重点突出问题的司法原则和政策,提出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的构想,内容丰富而全面。
(四)客观全面,严谨务实
会议对七年来审判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准确到位。针对新时期新任务,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提供了清晰的着力点。所提出的工作部署方向明确,严谨务实,措施具体,符合工作实际。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的提出紧密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发展实际,适应我国创新和发展的要求,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开拓进取,创新气息浓郁
会议是在创新型国家战略继续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召开的,曹副院长在讲话中倡导“创新”,报告本身也有创新性。讲话创新地提出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的构建。有代表形象地说,这个理论体系试图用我们自己的法律思想,自己的声音和语言,创造性地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性大问题。
此次会议为业务工作会议,实际参加会议代表180人,还有来自广东、江苏和北京的三名基层法院的代表参加。有17名特别邀请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人数之多达历年之首。他们既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代表,也有社科院和各大学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也派代表参加会议。各位特邀代表积极参与会议的进程,在分组讨论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此次会议宣传报道也非常重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亲自到会统筹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各类媒体共20名记者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短短的两天内,各类媒体已组织了近50份新闻稿件,会陆续登载。《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还用英文将会议的相关消息对外进行了报道。
会议代表反映,本次会议虽然时间相对较短,但安排紧凑,内容十分丰富。有十个法院做了大会口头经验交流,既有全面工作情况的总体介绍,也有驰名商标、网络域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和谐司法等专题审判经验的交流,都很好,具有借鉴性。会议还专门对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保护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此外,18个法院提交了共23份书面经验交流材料,北京高院、江苏高院、广东高院既在会议上做了大会发言,还分别提交了书面材料进行交流。会议材料组在较短时间内编写了四份会议简报,及时反映会议的情况和交流的观点。与会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会议,收获很大: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找准了“十七大”精神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点,工作方向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对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有了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进一步认清了新形势,更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国家大局和法院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知识产权审判不仅涉及自主创新,还涉及现代市场体系的健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服务对外开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重大,必须认真做好。
第三,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司法原则、政策标准和理论。对当前审判实践突出的专利案件的审理问题、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问题、权利冲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原则问题、垄断等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问题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解决了实践中的一些法律适用困惑。
第四,鼓舞了士气,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的热情。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谋划者、推动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大家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经验和教训都感同身受,对成就的取得很自豪,也很振奋。广东、山东、湖北高院知识产权庭等,在全院各庭的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多年来的审判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专家、学者也对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升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权威,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理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评价,更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做好工作的热情。
第五,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和协调。通过会议的讨论,不仅法院之间互相学习和借鉴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特别是还听取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沟通,增进了感情和了解。从总体上说,此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