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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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社会性别视野中的五四报刊媒体——以北京《晨报.妇女问题》为中心的考察(2)

其三,能力问题。一方面,作者承认生理对于妇女的能力产生一定的限制:“比男子柔弱,办起事来,也自然生来许多差别了。加以女子生理上的许多麻烦事很多,如怀孕、生儿等事,是足以限制女子的能力,阻害女子的职业。”另一方面,作者还具体指出女性在某些方面超过男性的事实,从而证明“女子的能力,又是反高于男子,或因他的心思缜密,或因他的技术精巧,或因他的交际灵活,或因他的才气敏捷,这都是一般男子所不容易及的。”由此证明男女具有相等的能力。

尽管五四时期妇女问题较为突出,然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似乎并不十分热烈。具体表现为新观点、新理论一时难以出现。其中原因很多,一般说来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妇女问题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涉及到社会诸多方面,在短时间内很难全面、系统把握;其二,对前人的理论超越又相当困难,缺少深刻批判与思考。其三,国家民族的危机才是五四时期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因此相对减少了对妇女问题的注意力。

直到5月26日,《晨报.妇女问题》专栏才刊登潜龙撰写的《我国妇人问题》一文。作者把中国妇女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与法律两方面,并展开论说。所谓妇女的教育问题,作者认为“夫我国女子教育家,犹以为贤妻良母主义,乃金科玉条,此实不彻底之至也。”在他看来,贤妻良母是“高等婢女之别称耳”。显然,他比较侧重于对主流教育模式提出批判。所谓妇女的法律问题,在作者眼里简直不可言状。中国妇女的法律状况是“非普通的、乃限止的。”实事求是地说,潜龙的文章拓展了有关中国妇女问题研究的视野与领域。

潘公展就此提出,中国女子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十分落后:“女子小学也不能和男子相提并论”;“女子中学和女子师范也是寥寥无几”。从就学总人数上就可以看出男女教育存在着巨大的反差:“据我国最近的教育统计,全国的学生,女子和男子比较,是不及一与二十的比例。”不仅如此,中国女子高等教育仍是空白:“至于大学校和专门学校一类,除了留学外国与教会学校外,女子差不多没有一校也没有一人了。”这充分反映出中国男女教育的不平权。在职业方面,“除了现在学界以外,妇女有职业的是很少,佣工不能算为职业的,像‘产婆’、‘乳母’、‘看护’……之内,本是都应该女子做的,然而除了看护妇以外,人家就把产婆乳母两种职业看作下贱的。至于工商两界,更是没有妇女的足迹了。”职业分工方面所存在的严重性别歧视,被作者揭开了冰山之一角。潘公展进一步指出,即使是同一职业:“男子的工价总比妇女的贵得多,并不是所做的事有差别,实在就是因为男女的不同。”作者借助由于性别的不同而造成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等不平等现象,怀疑和否定中国传统经济制度。

总而言之,从5月18日开始,《晨报.妇女问题》专栏先后刊载三篇文章,展开了对“女子问题”的深入讨论,内容广泛而深刻,涉及到妇女问题的许多方面。君左从人的本质入手,认为“女子问题”的本质即为男女差别撤废问题。作者注重运用启蒙理论来研究妇女问题,提倡妇女要拥有独立的人格。潜龙将问题向深广方向发展,对妇女教育问题的分析侧重于对“贤妻良母”这一传统教育模式的批判,表现作者对社会现存价值观念的质疑,并对其展开理性的思考、判断。另外,作者还提出了男女法律上的平权等问题,拓展了思考与研究的空间。潘公展不仅指出职业分工方面所存在的严重性别歧视现象,而且强调即使是同一职业,也存在着因为性别原因所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的事实,痛快淋漓地表达出对中国传统经济制度中所存在的性别歧视的强烈不满。

3.妇女的人格问题

人格问题是《晨报.妇女问题》专栏制造的一个经典话题,是编者和作者对五四时期中国妇女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究之后提出来的。罗家伦认为在持续了数千年的传统中国,妇女仅仅是作为男性社会的边缘群体而存在,缺乏独立自主的地位,原因就在于“不承认女子有人格!”。由此不难发现《晨报.妇女问题》专栏的编者和作者对女性社会主体地位的关注。这种思想观念是对维新派提出的“相夫教子”和“兴国智民”以及革命派倡导的“女国民”两种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君左从两个方面探讨妇女的人格问题:其一,承认女子人的本位。“女子既是人,也自有他的人格,人格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作者以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明确指出妇女作为“人”应该具有的天赋“人格”;其二,尊重女子人格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第一期,为神的时代;第二期,为物的时代;第三期,为人的时代。”假如“从前的时代,被男子尊为‘神’被男子视为‘物’。现在的女子,要老实做起‘人’来了,要老实讲起‘人格’来了。”作者以社会进化的理论证明妇女具有独立“人格”的必然性,反映出西方启蒙思想对作者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这一时期,《晨报.妇女问题》专栏偏重于以妇女人格问题来论说妇女的其他社会问题,而对人格问题的认识尚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1919年6月24至28日,《妇女专栏》连续刊载了潘公展的《中国妇女是有人格么?》一文,显现出该专栏对于妇女人格问题的持续关注。

作者首先阐述了人格的深刻内涵:“人格即做人的条件”,然后复从身体的独立、意志的自由、智识的健全、本能的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指明中国妇女缺乏人格的社会现实。

其一,身体的独立。作者认为诸如“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妇者服也”之类的传统观念与性别语言,主要按照男人需求制造妇女的形象,以巩固男尊女卑的社会等级制度,迫使妇女按照男人的要求内化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女子为男子所有的观念。“那种‘贞操’的强迫,‘婢妾’的盛行”恰恰反映出女人身体为男人私有的社会现实。为此,作者还对妇女进行了分类,剖析她们的身体是否独立:“第一,那些卖淫的女子”,完全失去身体自主权。“他们被一帮穷凶极恶的男女们用迷汤灌注了,用铐镣锁住了,用金钱买到了,使得他们的身体不由得不听那班人做主。”作者替挣扎在社会边缘的妇女发声,为这些失去说话权的妇女代言,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卖淫女的同情以及对制造卖淫女的社会之痛恨。“第二,是那些穷户人家的女子”也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作者把这些女子分为两类:“甲类是做工赚钱的”,为了赚钱而接受雇佣,“那么他们的身体仿佛是男子的手足了”。“乙类就是卖身做婢做妾的”,更是委身于人。卖身之前,父母“以为他们的身体是我们做父母的给他的”;做了婢妾之后,“他们的身体又是属于主人了”。“第三,是富户人家的妇女”,同样不能自主自己的身体。作者指出:“他们的身体,仿佛是男子养着给自己玩的。”“第四,是一般普通的妇女”则在性别分工中失去了身体的自主权。作者认为‘男外女内’这一性别分工思想,实质上是“使妇女的身体不能独立。”作者采用类别分析的方法,从身份各异的妇女身上,概括出中国妇女失去人身自由的社会现实。

其二,意志的自由。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妇女的“意志都消灭了”。他以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卖淫女为例,加以说明。作者强调这些卖淫女“今天招待甲,明天应酬乙,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却不能不卖去自己的肉体精神去博那般‘走马王孙’的欢心,所以他们的意志是完全不自由。”为了更进一步说明问题,他还以婢女为例,进一步阐释说:她们“除服从主人外,完全不许有自己的意志。”这样看来,中国妇女怎么会有独立的意志?

其三,智识的健全。作者指出中国妇女中的绝大部分人没有智识、或者没有健全智识,这是传统制度中的性别歧视造成的。对于中国传统的教育制度中存在着性别歧视,作者毫不讳言,并探讨其中原因:1、妇女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读书女人及家庭得不到任何实际利益;2、读书女人扩大了见识,不利于男人的控制;3、不利于封建道德的普及与封建家族制度的巩固;4、受“女子无才便是德”传统思想的影响。总之,由于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力,中国妇女绝大部分是没有健全智识的。

其四,本能的发展。作者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演变轨迹,阐明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妇女们开始回归家庭,从事家务劳动的真相。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不同的社会分工逐渐转变为社会性别制度与风俗习惯,尤其是妇女“居然自己承认他们的能力是不及男子”,从而形成自卑、依赖等社会心理。诸如“巾帼不让须眉”等貌似褒奖妇女的语言,事实上仍然隐含着主流话语对妇女性别身份的界定,使男尊女卑的社会等级制度不断被复制与强化。“而一般女子也居然因为得了这种头衔欢喜的什么似的。”社会性别主流话语对妇女性别身份的引领与塑造,为处于社会附属地位的女子所接受,从而强化了妇女的从属意识。作者认为,作为社会的主体,妇女应该拥有反映妇女独立身份的语言。

综上所述,《晨报.妇女问题》专栏有关妇女人格问题的讨论,反映了编者和作者对妇女主体身份的关注,但是尚有很多不完善之处。这也说明对这一问题的探讨需要一个逐步发展、深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三、《晨报.妇女问题》专栏特色分析

《晨报.妇女问题》专栏不仅揭示了五四时期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妇女问题,而且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理论探索,形成一些鲜明特色。

其一,大力宣传西方男女平权思想与实践。《晨报.妇女问题》专栏对西方妇女运动思想与活动进行了大力宣传,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大力介绍西方女权运动的发展状况

首先为了提倡男女社交公开,援引欧美人的经验,指出:“欧美人承认男女的交际于单纯男子的或单纯女子的完全一样,普通的交际与友谊的关系隔得颇远,友谊的关系与恋爱的关系那就隔得更远了。他们男女间看了自己的人格同对面的人格都非常尊重,而且为了矫正从前轻视女子的恶习交际上男子尤特别尊重女子,断不敢稍有轻率的举动。”其次着力倡导女权,介绍欧美妇女运动的发展状况。“在这解放时代,女子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世界的女权在这个时代正有蓬蓬勃勃的气象,万国和平会里用女秘书了,……英国女子参政权已经胜利了,……美国女议员已经出席多时了,……其余若瑞典、挪威等女权先进国更不必说了。可怜我们中国的女子”。再次,推介欧美高等教育发展情况,阐明欧美各大学逐渐对女子开放的事实:“如丹麦大学、意大利大学、英国伦敦大学、达布林大学、西班牙大学、挪威大学、比利时……希腊各大学、苏格兰大学,自千八百七十五年至千八百九十二年间,无不先后仿行。”“乃女子高级学校,盛起于英国;女子高级学校与大学,则设于美国。若夫美国现在……各州立大学,英国新建之满泽斯德,利勿普、里治、雪菲特、柏麦克、威尔斯各大学,则女子入学之权利,事实上已与男子同等矣。”还有就是通过介绍女童子军,主张把妇女组织起来。“西人父母尽瘁于国事,不暇照料其子女,悉仗此项组织,代其教导”;“女童子军之编制,近年盛行于各国”;“英岛少女之具有高级班资格者,已过七万,其与皇女同军者,且约十万,至于属地,无不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