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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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晚清广东教案与中西文化冲突(1)

冀满红、林广荣

晚清时期,教案频发。所谓“教案”,是指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教会人士与中国朝野之间因各种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据统计,晚清时期中国发生的大小教案,有案可稽的多达1700起。众多的教案就构成了晚清史的一个重要内容。

引起教案的原因是什么?就每个教案而言,具体起因各有不同。就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而言,史学界存在较大分歧。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内史学界曾流行“中西文化冲突”论。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史学界的看法曾一度基本统一,即认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中国人民反侵略是教案的主要起因。70年代末以后,不少学者对上述观点又提出异议,“中西文化冲突”论再次时髦起来,有的人更把它看作教案研究的突破口,从而认为教案的发生和发展是由于中西文化冲突的结果。

那么,晚清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本文拟以晚清时期发生在广东这个“得风气之先”地区的教案这个“个案”为例,尝试探究晚清教案与“中西文化冲突”之关系。

基督教传入中国,始于唐太宗贞观九年(635年),当时称为“景教”。但现存史籍中基督教传入广东的最早记载则是《元史》,随着元朝灭亡,基督教亦绝迹于中原。从16世纪起,西方的商人、殖民者和传教士相继来华。广东因其历史及地理位置的因素而成为近代最早的对外开放窗口和中西文化交流的摇篮,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也日趋活跃。依据《黄埔条约》允许外国传教士进入通商口岸传教的条款,天主教巴黎外方传教会再次于1845年进入广州传教,隶属澳门教区。广东省的基督教事业在全国范围内创办最早,实力也最强,同时因传教引发的教案也比较多。据统计,晚清时期广东教案为数127起,是晚清中国教案的高发区。为了便于考察,可将晚清时期广东教案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为1861年至1870年。这个阶段在广东所发生的教案共10起,占晚清广东教案总数的7.87%。该阶段所发生的教案是晚清广东地区传教与反传教斗争的开端。基督教会传教活动从隐蔽到公开,广东广大人民突然感到一种陌生的信仰在威胁着自己的传统习俗,相当一部分教案只因为细小问题而酿成巨案,而这个阶段教案的主要肇事者是法国天主教士。

第二阶段,时间为1875年至1889年。这个阶段广东发生教案51起,占晚清广东教案总数的40.16%,在几个多发阶段中所占总数比例最大。主要原因是受1884年爆发的中法战争的影响。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法国传教士扮演帮凶,他们以教堂为据点,四处搜集情报,窝藏武器、粮食、弹药,指使教民为法国提供战略物资,唆使教民充当法国侵略军的炮灰。因此,1884年9月至10月间掀起了反教斗争的高潮,广东地区发生教案共30起,最多的一天内同时发生4起,占该时期广东教案数量的58.82%,发案率居各类教案之冠,在全国也列第一,这也构成了晚清广东教案的最大特色。在当时广东的30起教案中有40多名传教士被逐到香港和澳门,50余所教堂被毁,打死教民2人,教民房屋被拆毁数百余间,“搬光”教士教民物品不计其数。

第三阶段,时间为1890年至189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法国在中国的西南地区取得了诸多权益,转而开始与英国在长江流域争夺势力范围。对于全国来说,整个阶段的教案转而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和长江流域,但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在广东,教案亦屡有发生。广东在这一阶段发生教案共17起,占晚清广东教案总数的13.39%。这个阶段的教案从原先单纯打教堂发展为对列强在华政治、经济机构一齐进行袭击。同时,晚清时期广东地区主要的两大会党——天地会、哥老会在反洋教斗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可谓是斗争的“组织者”,且敢与清军、团练对抗,甚至诉诸武力进行抗争。

第四阶段,时间为1896年至1901年。这个阶段是义和团运动发生前及运动高涨时期,广东各地也相继发生了反洋教斗争。这一阶段广东发生教案共29起,占晚清广东教案总数的22.83%。在众多教案中,其中尤以潮汕、客家地区为甚。如当义和团在北方获胜的消息传至广东时,潮汕民众大受鼓舞,遂起阻挠教民做礼拜,继则毁坏教堂,惩处教民,而有些地方的民众甚至持械与教会武装对抗。虽然教会向其本国及中国要求增派军队进行弹压,但各地打教事件仍时有发生。

第五阶段,时间为1902年至1911年。在华基督教会经过义和团运动的猛烈打击,为了适应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教会的传教方针和政策有了明显的转变。但是,教会的这种转变是为其“以华治华”策略服务的。为实现“中华归主”这一目标,基督教会扩大文化教育、慈善事业等的投入,扩大影响力,以争取更多民众。在此过程中,频繁的接触势必仍会引起教案的发生。这个阶段广东发生教案共16起,占晚清广东教案总数的12.60%。

通过对上述晚清时期广东教案情况的梳理和介绍,可以看出近代广东的少数教案起因比较单纯,但多数教案的起因却比较复杂。

在引发晚清广东教案的众多原因中,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文化差异是文化冲突的根本原因。从文化传播学的角度来考察,不同的文化因其具有不同的区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而在其传播与交流过程中发生冲突。近代基督教具有一种与中国传统文化截然不同的价值体系,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又融合了西方国家的某些习俗与文化因素和社会心理意识,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生与发展过程中,基督教进行了一系列适应资本主义的调整。因此,晚清时期传入中国的基督教无疑属于资本主义文化体系的范畴。但是,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中国的资本主义新文化尚未发展起来,即便是“得风气之先”的广东也是如此,其主流文化仍然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具有封建社会性质的文化价值体系。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个文化价值体系形成了一套反映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心理以及风俗礼仪。因此,这两种文化不仅反映了民族与区域的差异,更反映出强烈的时代差异,在它们相互交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剧烈的冲突。

由基督教创办的报刊《万国公报》曾傲慢地宣称:“儒教,孔子,人也;耶稣,上帝之子也,救世之真光,迥异于儒教之上。……当今之世,孔子若再生于中国,必愿为耶稣之徒也”。此外,他们还攻击说:“儒教之差谬,儒书中不胜枚举”。在许多外国传教士看来,基督教是神圣而高尚的,而儒家思想只会引导中国人走向地狱。王韬在其《传教》(上)中就写道:“况中国所守孔孟之道,往往为所诋毁。听其宣讲者,必至强者怒于言,弱者怒于色。”因此,当基督教和儒家思想这两种异质文化相遇时,排他性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基督教与中国社会习俗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宗教方面,基督教是一神教,唯上帝是尊,这在《圣经》中随处可见。如《圣经》中上帝就曾说:“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所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相比之下,中国人具有“广阔”的胸怀,对神灵和偶像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他们信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同时,各种各样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习俗也在流行着,真可谓是“自天地日月星雷风雨,以至山川城社门行井霤,莫不有神”。由此,基督教与中国宗教习俗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所难免。譬如基督教对佛教的冲击,主要体现在庙捐与庙产问题上。按照传统惯例,佛教寺庙的建造和维修所需费用需要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而基督教是一神教,只信上帝,因而中国教民不愿负担此项费用。同时,在法国传教士和驻华公使的干预下,清政府被迫同意中国教民免缴此类费用,这使普通民众十分不满,他们要求教民照样缴纳此项费用,却常常遭到拒绝。1873年,广东省龙川县兴隆屯鸡笼地方,为了举办庙祭,着令各户进行认捐,教民骆信全等人却声称,既已入教,不必参加庙祭,并将村外社坛毁坏,还砍伐树木,由此引发教案。

晚清时期广东地方虽说开放较早,但对西方的文化仍然不够了解,由此亦产生误会而引发对基督教的不满。譬如1869年广州府拷打奉教老妇案,有人将婴儿送给奉教老妇苏区氏,苏区氏接抱婴儿送往教堂开设的育婴堂时,用手在婴儿头上、口上及胸前等处不断画十字,不意婴儿到育婴堂后不久死亡,因此当地人称苏区氏为“勾魂婆”。地方官府也认为是她的这种宗教方式致使婴儿毙命,将其擒获。与此同时,据称苏区氏曾“接抱婴孩二口,前往香港,卖与洋人,每口得银二元”,从而引发教案。但实际上,“其用手画写十字,亦系天主教陋习,不能指为致病之由。前送香港婴孩二口,得受川资,系送交洋人育婴堂抚养,与拐卖人口有间。”又如1889年5月,“据番禺县民人陈至刚赴臬司衙门禀称,东门外淘金坑常有婴孩尸首,由法国育婴堂舁往掩埋,为数甚多,传闻有剜眼剖心之事,虽未目击,究属可疑,难保无残害情弊”。其实,民众所认为的基督教内男女混杂、诱奸妇女、诓目取睛、丸药惑人、骗取童精红丸等事,其根源大都由于对基督教的一些误解及中西间礼俗的差异所致。鸦片战争后,主持中外交涉的两广总督耆英和广东巡抚黄恩彤,甚至也都相信外国传教士都曾发生过“诱奸妇女,诓目取睛”的事。正如张之洞在1889年8月31日的《两广总督张之洞奏陈粤省与法领事商定稽查教士设育婴堂办法折》中说到:“自通商以来,外国教士在各口岸每设有育婴堂,收养婴孩,育成者固有其人,而夭折者亦复不少。在彼以行善图名,未必遽加残害,无如民间讹言,易滋疑惑。遇有婴孩病故,道听途说,辄谓系剜眼剖心之所致,展转传述,激成众怒。因而焚毁教堂,杀戮教士,事变仓卒,遂至一发难收。”1894年6月,美国驻上海总领事来电声称广东省城内贴有骂詈洋人极其凶恶的揭贴,经两广总督查办,起因为一场大规模的鼠疫于5月袭击香港,染疫而死者多数,“港官焚民房逐疫,用洋法治华人病多死,又不准搭船回粤省,以致省中人心惶惑”。这场突如其来的鼠疫持续为患多年,由此可见当时香港的医疗技术并没有达到能快速、有效治疗鼠疫患者的程度,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当时的粤民却认为是由于运用“洋法”治疗不力而造成患者死亡,对西方文化的误解可见一斑。

中西文化冲突无疑是晚清广东教案的起因之一,但是我们也看到有相当一大部分教案的发生与中西文化冲突没有直接关系。参与这些教案的农民的出发点主要是现实的经济利益。

美国学者柯文教授曾主张将中国划成沿海和内地两大地带,认为两者的文化区别在16世纪初就进入一新阶段,鸦片战争后进一步扩大,“同时迅速发展的沿海商业中心的文化也日益具有自己的特色,这种特色,最少持续到二十世纪中叶”。

广东位于中国南部,南濒大海,北枕五岭,中部是河网密布的珠江冲积平原。而珠江三角洲地区拥有众多的良港,便利于广东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自汉代开始,广东便是中国与外部世界相沟通的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唐宋时期,在广州进行的中外贸易获得长足发展,广州成为举世闻名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始点。明朝后期,欧洲人开辟了在广东地区新的贸易活动。到鸦片战争前,来自欧美的商人已取代了中国传统的贸易伙伴,主宰了中外贸易。可以说,鸦片战争前广东地区在接触域外文明、西方文化方面确已“得风气之先”。正是广东的历史及地理因素使得它有别于封闭的单一的农业社会,因而商品交换始终是这个区域的文化中一个重要的技术成分。由于经商相对于务农较为轻松且更有效益,加上儒家文化的“重农抑商”的行政措施和观念于广东社会束缚较轻,使得广东人多经商。在封建社会里,广东社会的重商是一个较为引人注目的倾向。可以说,正是由于这里的社会环境中等级和专制化的程度不像中原地区那么严重,而活力却较为突出。重商求富是一种活力,这一价值取向使得商人和一般居民更热衷于经济活动而疏远政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