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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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解读(4)

对于话语与省籍意识的关系,杜赞奇在本章中谈了很多,其中有三点我认为特别值得重视。一是,传统(省籍意识)只是建筑材料,必须有话语(社会达尔文主义)赋予其结构,省自治的“房子”才能盖起来。杜氏写道:“世纪之交的知识分子把各省的传统,特别是南方省份的传统,看做可以用来建构一种替代性政治身份的材料,以便使之能够挑战现存国家及其使命的观念。”“这种省自治的话语包含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论点之中”(第171页)。二是话语框架与意识形态权威的关系。杜氏写道,主张省自治的人在接受社会达尔文主义话语后,就使其省籍意识“获得了一种新的框架,以便使其权威化并协调省区战略与民族前景的关系”(第173页)。在这句话里,所谓“权威化”与上述“立法者”、“合法化”的比喻类似,一种话语取得霸权的过程也就是该话语“拥有者”取得权力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话语也是政治。三是话语同“政治的省籍化”的关系。

杜赞奇指出,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种西方话语的影响,“各省的政治化同时伴随着政治的省籍化:政治的组织和结构,特别是革命政治和动员民众的政治,均以同乡会路线为指导”(第174页)。以往,我们多将社会达尔文主义看作鼓动近代国家(国族)之间相互竞争和对抗的理论,但这或许低估了其意义,被它构建或鼓动起来的,既可能是“扶保大清”的中央集权民族主义,也可能是反清排满的中央集权民族主义,既可能是联邦主义,也可能是省际的矛盾和冲突。不过,需要为杜赞奇的论述做一点补充: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终会实现哪一种可能性,并不取决于话语的性质,而是取决于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和具体情况。

确实,杜赞奇偶尔也会将政治与话语并提。如他说:“联省自治者与中央集权者之间的斗争决定于两大领域,即政治领域和话语领域,它们将决定由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可以界定正在出现的、占主导地位的‘民族’想象:历史的意义、民族的价值观、中国人的特性本身等等。”他又说:“权力政治和权威语言相互作用,使得占主导地位的中央集权的国民党人的话语在现代中国历史的早期就消灭并从意识形态上埋葬了联邦主义的替代话语”(第170、169页)。但这种“心”、“物”并提似乎更像是为了立论稳妥而虚晃一枪,实际上,在他的视野内,“话语之外,别无他物”。杜氏说,辛亥革命后,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再受欢迎,“主张联邦制的论点要么诉诸西方模式、特别是美国模式的优越性,要么诉诸发展联邦制所能得到的直接的政治好处,如削弱袁世凯政权等……不过,与曾经为许多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极有说服力的世界观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同,此种实用主义和相对优势的语言要证明联邦主义的合法性实在是一种非常软弱无力的话语策略”(第174~175页)。随后,杜赞奇还提到了几种替代性话语,如传统的“封建”话语和经过重新解释的儒家话语,但都被传统的大一统话语打败了。

可以说,杜氏的“复线历史”就是话语斗争史,话语斗争的胜负决定着历史的走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兴起,省自治运动便随之兴起,前者衰落,后者也跟着衰落。数年之后,省自治运动终于又借助于一种新的来自西方的强势话语而复兴:“五四运动时期历史意识的激进化”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话语,用来解答中央集权者所提出的有关联省自治与联邦制都是反中国传统之类的指责”。这个新的话语“所强调的是后来成为联省自治运动的另外一个方面,即人民主权……而联省自治运动强调的是把民选的政府作为建立稳定的、负责任的政治体制的方法……联邦主义者现在不再用历史语言来为自己的民族国家观辩护,而是转向了融地方自治与民权于一体的话语”(第177、178、181页)。在杜赞奇的地方自治史中,只有在话语“新陈代谢”之后,省籍意识和省自治意识的面貌才能不断翻新。尽管他不否认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结构与作用,但读罢本章,仍给人以“话语决定论”的感觉。对于语词效果的强调,是杜赞奇重视话语作用所必然伴随的现象。在谈及五四时期新话语时,他曾这样描述语词的魔力:“为运动所起的新名‘联省自治’本身即反映了省自治与个人自治的民主意识形态的结合。运动的重新命名从章太炎方面来说,是一个天才的杰作……新的名词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在此后的两三年间,京城和各省的主要报刊都展开了热烈的争论,爆发了大规模的政治示威,支持这一运动,而且至少有5个省制定了宪法。”虽说杜氏也提到运动发生的时机非常适当,但显然其关注点不在于此,而在于彼:“学生、知识分子、新兴职业如记者、教师、商人,以及省议会议员很快都被吸引到这一口号之下……章太炎非常明智地为运动确定了这样一个名称,把‘传承’换成一种新的‘异议’,即以民族国家的民主前途的叙述结构来代替令人不安的反历史叙述结构”(均见第178~179页)。如果细细思量杜赞奇的论述,并非全无道理,“表达”无论是在政治中还是在历史研究中都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过去也有“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利口覆邦”等说法,但若对这些古训过分认真,则难免“片面性”之讥。

本章的第二节讲湖南的自治运动,第三节讲广东的自治运动。读过这两节,我发现这两个省的运动至少在两个方面形成了颇有意思的对比。第一个方面是领导者的身份不同。“(湖南)运动的领导核心由激进的知识分子组成,而核心中的核心就是当时还未转向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及其同志们。他们对湘人自治的赞美事实上比军阀的赞美要热情得多”(第179~180页)。而在广东,到1920年,“广东社会有影响的一些势力已经把联省自治的观念当做了保护省自治而同时按照联邦路线建国的理想办法。这些势力中,最伟大的领袖不是别人,正是陈炯明本人。”“他把在漳州时发起的改革计划、特别是政治改革观念加以拓展。陈炯明在自己身边安排了一些五四时期主张现代化的人士,并采取了多个重大步骤来实施地方民主……所制定的省宪法被认为是各省所制定的宪法中最好、最务实的,其中确实含有限制军人作用及军事预算的内容”(第185、186~187页)。杜赞奇在本章中曾几次说到,中央集权是自上而下,地方自治是自下而上,从广东的情况看似不尽然,至少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自下而上”。广东的自治运动是有领导、有秩序的,若没有陈炯明的军政权力就不可想象,与湖南的民众运动方式很是不同。

第二个形成对比的方面是,在湖南,运动兴起于“话语”;在广东,运动最终失败于话语。湖南的情况乃自然之势,毛泽东等人本就是一干书生,“话语”之外,别无长物。但广东的情况则有些不好理解。陈炯明即使不算军阀,至少也是一个强人。孙中山是被他请回来的,又是被他赶走的。他有军队,有地盘,有财源,其领导的运动何至于最终被“话语”打败了呢?杜赞奇告诉我们:“六.一六”军事政变后,“尽管陈炯明在广东重新掌握政权,并又开始了其地方自治计划,但却难以如愿。此时,广东已经陷入连续不断的战乱。这不仅注定了广东省内自治(失败)的命运,同时也注定了联省自治运动(失败)的命运,因为两个运动最著名的领导人都是陈炯明”(第188页)。从表面上看,“两个运动”的失败原因很清楚:陈炯明是运动领袖,由于他不再能控制局势,所以运动就失败了。但我的进一步追问是,同样是这个掌握实权的陈炯明,为什么反对省自治的孙中山在广东的时候他能够把运动搞得有声有色,孙离开广东后,运动反倒推行不下去了呢?杜赞奇没有说,我只好依据上下文妄加揣测了。

杜氏写道:“1926年6月的分裂被(国民党)描述为一场道德剧,剧中的军阀选择了地方而背叛了国家。这正是民族主义的叙述结构的话语霸权的明证……但是,这场对于广东自治运动的道德性的反对力量并不仅仅依靠直接获胜的国民党对于历史的回溯与重写。从外部强加给地方的国家叙述结构也容易被局部推翻。问题在于,当其他与国家的民族观不同乃至对立的有权有势的社会力量发现自己在反对联省自治运动中与国民党人有着共同目标时,此种道德化的反对便获得了巨大能量。”“孙、陈之间的决裂标志着另外一种政治上的断裂,当时几乎无人注意,然而这对于联邦主义在中国的命运却有着深远的影响。由社会主义者和未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所领导的五四时代激进的社会力量曾支持过联省自治运动中的地方自治和激进的民主改革目标……在1922年4~6月陈炯明被短暂流放于惠州期间,共产党领导人陈独秀等曾试图劝说陈炯明加入共产党(但被陈炯明拒绝)……陈独秀(遂)对于把这位将军拉入革命失去希望,而当孙、陈分裂之际,他迅即转而反对陈炯明以及整个联省自治运动。”不久,陈独秀又发表文章,认为虽可在原则上赞成自治与联邦主义,但“在目前封建式的政治下,运动没有办法不成为军阀的工具”。杜赞奇指出:“尽管其历史叙述结构的目标与更传统的中央集权的民族主义者的叙述结构有所不同,但是,通过所使用的词语,陈独秀就为那些只是隐晦地指责该运动在道德与历史方面的可疑性或反对国家的特性的人们带来了强有力的声音。”

“这场不宣而战的文化战争极为成功”,“陈独秀的文章有效地扭转了象征符号,人们不再用民主的叙述结构来评判联省自治运动的目标,相反,人们开始用民族国家历史的叙述结构来谴责这一运动的目标……中央集权者与主张中央集权的激进派联合在共同事业之下,并公开或暗示性地以一些本不属于联省自治运动的理想遭背叛为由,共同埋葬了联省自治运动”(第188~194页)。从以上文字看,我猜测杜赞奇的意思是,激进派本来是支持陈炯明的,但由于陈拒绝加入激进派,接着又发生了“六.一六”兵变,激进派遂转而与国民党联合,于是陈炯明就无法控制局势了,就失败了。上面引文中“有权有势”四字值得注意,其所指当然是陈独秀等激进民主派,故杜赞奇实际认为,当时是激进派掌握着话语霸权。陈炯明的军队是被国民革命军打败的,而其事业则是被激进派打败的。

不过,上述结论仍不能完整概括杜赞奇的观点,有时,他也还是会把联省自治运动的失败归因于军阀。在论述湖南自治运动时,他说:“在实际行使过程中,(湖南)省宪法的运作没有看上去那样好。之所以出现此种现象,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也许是军人仍控制着政府,他们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任意调整宪法。1924年,赵恒惕修改宪法,授予自己凌驾一切的权力。县级选举不再写入宪法,旧的省议会未经选举即重新召开。1922年,省级选举完全是一场骗局,选票可以公开买卖。由于地方军人的野心,同时也由于随时面临着外部的入侵,因此,军事开支无法压缩。结果,省政府由于经费短缺而陷入瘫痪,激进的公共舆论开始脱离省自治运动。

1926年,来自湖南军队内部的反对迫使赵恒惕下台,其继任者参加了正在领导北伐战争的国民党的国民革命军。从此以后,省宪法和省议会再也没有恢复过”(第183页)。显而易见,湖南自治运动的失败,不是由于话语权力的“背叛”,而是由于军政权力的“背叛”。

如果重新概括湘、粤两省的自治运动,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湖南兴起于话语权力,失败于军政权力,广东则恰恰相反,起于军政权力而败于话语权力。湘粤毗邻,两省的自治运动何以有如此鲜明的反差?我想,学术研究或许可比作观察一棵树,你可以从东南西北任何一个角度去看它,但不可能同时从两个角度去看它;在研究中,你可以从“物质”的视角切入,也可以从“话语”的视角切入,两个研究的结论尽管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若放到一起,便会“两歧”。由此检讨上文中我对杜赞奇的批评,就显得过苛而失于偏颇了。

[作者简介:谢维,《近代史研究》编辑部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