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自由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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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在墓园(2)

不朽的艾米莉·布拉顿是一座宏伟的迷宫,我在她的生命中漫步,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墓园里其他死者带给我的惊喜都变得不值一提。许多懒散的早晨和悠游的傍晚,漫无目的的闲逛引着我去结识墓碑上伟大的名字:约翰·冯·诺伊曼,计算机和原子弹的奠基者;库尔特·哥德尔,上世纪最天才的数学家之一;乔治·凯南,美国冷战策略的缔造者;西尔维亚·碧奇,著名的巴黎莎士比亚书店的第一代店主;格罗弗·克利夫兰,两届美国总统;阿龙·伯尔,美国副总统……那些年我在墓园旁边的大学读书,偶尔去上两三节专业课,经常旁听些不着边际的演讲,不过大部分时候我只是待在图书馆的地下室看闲书。与墓园的亲密关系让大学生活变得因果颠倒:在发现冯·诺伊曼的墓之后没几天,计算机课的老师开始讲他的算法。为哥德尔的墓捡完落叶的那个下午,朋友推荐我一册让人目瞪口呆的奇书,《哥德尔、埃舍尔、巴赫:一条永恒的金带》。见到凯南的墓之后,我在学校档案馆,流着泪看完他的日记展,一个敏感谨慎的灵魂如何为他的国家作出抉择。在发现碧奇女士墓之后的那个夏天,我造访了巴黎莎士比亚书店,现任店主是个漂亮干练的姑娘,是前任店主的女儿,为了向碧奇女士致敬,父亲也给她起名叫西尔维亚·碧奇。我总是先得知他们的死再见证他们的生,于是他们生时那些惊天动地的事迹都有了归宁自省的意味,而他们易朽的肉身都包容在不死的艾米莉·布拉顿里(她无疑是这座墓园迷宫的女主人),由她混沌不止的生命开辟出一个代代相传的世界,新生命在死者中生长,新思想踏在陈旧的百科全书上,所有人与物都最终幸福地塌陷在她软绵绵的土地上,青草之中往事在沙沙作响。

那些年所有的沉思都能在墓园中释然,我不得不渐渐相信墓园里的世界便是自给自足的目的和方法。我在一排排坟墓间心甘情愿地迷路,然后明白了波德莱尔对巴黎错综复杂的街道的赞赏;我对墓碑的石料与雕刻产生了兴趣,于是领悟到1949年之后被迫放弃文学创作而在玉器和文物中度过余生的沈从文是幸福的;我立志记录下所有墓志铭,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这徒劳的小小计划不过是在重复本雅明和桑塔格未尽的梦想。

清明节,我在墓园里邂逅了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华裔居民,他们穿着黯淡的衣服,从中国超市的塑料袋里拿出糕点和蜡烛,慌慌张张地烧着纸钱,向墓中的亲人念叨。守墓人赶过来,他们不得不用中文腔浓重的英文连声道歉。那个惨淡凄冷的正午,我稍微释怀了一些我在上海度过的少年时代,纯然中式的家庭生活,过于厚重交叠的亲族关系,在这团亲密的乱麻中个人价值似乎永远被轻视。而在那个清明节的正午,我看着这些劳苦沧桑的中国面孔禁不住又哭又笑,还出于一种难以解释的宗教热情抄了几遍《金刚经》,寄回家让父亲烧在祖父的墓上。啊,直到那个春天我都生活在一个何等圆满封闭的世界,墓园里存放着我的良心,墓志铭上寄托着我的诗情,而这一排排端正的墓碑就是我所需要的理性……

清明节后的一天我收到一个陌生男子的来信,他宣称自己能探知读与写之间的微妙,能将最虚幻和最真实的两张网织在一起,而哲学的奥秘便潜藏在同时织出这两张网的蜘蛛上。他坦承自己是困惑的,因为最虚幻的网是那么分分明明的虚幻,最真实的网又是那么分分明明的真实,而当他把目光聚焦到织网的蜘蛛上,就会感到一阵恍惚。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他对我讲了他杜撰的一则假新闻。为了反驳他(我已经忘了我究竟想反驳哪点),我向他讲了我对艾米莉·布拉顿的发现。几周内我们炙热地交换着最虚幻和最真实的故事,直到有一天他向我宣布:他必须见我一面,向我证明他的困惑比我自足的安宁更好。

那个5月我们在小镇的火车站相见,他和我一样年轻而快活,高高地招着手,这让我有些讶异。一见面他就大谈最近为了“自娱自乐”而写的剧本:死神降临人间,向人间最虔诚的圣徒发出斩首之邀。他轻轻地背诵死神的独白,出于激动而抓起了我的手,之后再没有松开。我领他到我熟门熟路的墓园,展示不朽的艾米莉·布拉顿的墓碑,指出哪些墓志铭有隽永的含义,哪些灌木丛里藏匿着兔子复杂交错的族裔。他说服我坐在草上看一会儿兔子,然后他说服我躺下晒晒太阳,他的手指开始玩弄我裙子上的结扣,他说服我不必紧张,因为死人对年轻女孩的裸体远没有活人那么容易大惊小怪。麻雀在樱花树上闹腾,偶尔一只大鸟飞过头顶,空气里充满着爱情的味道,他的唇抵着我的唇,我们如饥似渴地吻起来。我喘息着说我们打扰了死者的安宁,他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他从未觉得墓园是个安宁的地方。亲爱的,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墓碑被漆得五彩缤纷,上面还挂有鲜艳的雏菊花环。在斯德哥尔摩,他们曾煞费苦心地在松林间造一座浪漫主义风格的公墓,最后得了国际大奖。在巴黎,公墓每二十年翻新一次,人们掘开旧坟让尸骨层层叠叠地搂抱在一起。在开普敦,人们围着祖先的坟墓跳令人不安的激昂的舞,而后少男少女围坐在墓前吐露爱情。在纽约,地铁L线经过布鲁克林区的一大片墓地,我不止一次从地铁线上看到墓园里赤身裸体的情侣,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在死亡面前证明着生命。亲爱的,一想起这些看不见的墓园,我就觉得近与远的距离是相对的,墓园和墓园间隐隐相通,我们跋涉千万里最后埋在父辈从未踏足的墓园里,我们成了父辈失落的子孙,而我们的墓园却成为父辈的墓园的后裔。无论我走到哪里,那些看不见的墓园都跟随着我,那些高高低低的鬼魂的倾诉最终成了我自己的梦呓。于是我觉得,即使在这个喧嚣平庸的时代,我还是可以和夏多布里昂一样自负,在盛年就开始编纂自己的回忆录,四十余年的每一日都为自己的坟墓添一小块砖。

带着这些荒唐美丽的论调,我们牵着手走出墓园,我们走过公共图书馆、美式烧烤店、日式料理店、串珠饰品店、钟表首饰店,红绿灯一过便是大学的校门。他说他即将远行,先去西部,然后出海,从大洋上看,陆地无非是几座孤独渺小的墓碑。这已是我在墓园的最后日月,两周后我将从墓园旁边的大学毕业,随后离开小镇。生活将变得如此匆忙,在下一个城市可否找到一个让兔子安歇的墓园?墓园里可否有另一个艾米莉·布拉顿?他安慰我,生活从不匆忙,我们目视前方,两腿狂奔,而墓园却如影随形,我们以为在拥抱未来,可我们只是结结实实地奔向过去:“你们喜欢光荣吗,那就细心经营你们的坟墓吧。”

而一只兔宝宝跳出来,

短耳朵,叫我们惊奇。

那样柔弱!——几不可触的一把柔灰

和直盯盯的燃烧的眼睛。

多么漂亮,梦幻般的模仿!

噢,天降之火和刺痛的叫喊

和慌忙和一只戴甲的粉拳

天真地紧握着指向天宇!

and then a baby rabbit jumped out,

short-eared,to our surprise.

So soft!-a handful of intangible ash

with fixed,ignited eyes.

Too pretty,dreamlike mimicry!

O falling fire and piercing cry

and panic,and a weak mailed fist

clenched ignorant against the sky![1]

注释

[1]本文结尾处引用的诗歌是伊丽莎白·毕肖普的《犰狳》,Elizabeth Bishop,“The Armadillo”,中文译文系自己翻译。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所上的最后一课,写作教授、诗人保罗·马尔登讲解了这首诗。(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