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爱格妮斯离开伦敦那天,我才再次见到乌利亚·希普。
打从他在火炉旁对我透露了他的心事后,一直使我忐忑不安,因而我经常想起爱格妮斯对我说的有关合伙的那番话:“我做了我希望是对的事,既然认定,为了爸爸的平安,就得做出这样的牺牲,我就只好劝爸爸这样做了。”为了她的父亲,她愿意做出任何牺牲。她受着这一想法的支配,靠同一想法忍受着痛苦。这种使我痛苦的预感,打那以后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我知道她多么爱她父亲,知道她本性多么孝顺。我从她嘴里知道,她认为自己是无意地使她父亲走上歧途的原因,所以她欠他的太多,她热切地想要报答他。看到她跟那个穿深紫色大衣的赤发鬼那么不同,我感到极度的不安。爱格妮斯灵魂纯洁,自我牺牲,而乌利亚为人卑鄙,下流无耻,因而我觉得,正是这不同之处,有着最大的危险。所有这一切,毫无疑问,乌利亚心里一清二楚,而且他狡诈成性,一切全都深思熟虑过了。
可是,我确切地相信,虽然爱格妮斯的这种牺牲还是一种前景,但结果一定会把她的幸福完全毁灭。从她的态度看来,我敢断定,当时她还没有看到这一点,心头还没有蒙上这一阴影;因而要是我把这将要到来的灾难告诉她,向她提出警告,那马上就会伤害到她。因此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并没有对她做什么解释——她在车窗口微笑着对我挥手告别,她的那个恶魔则坐在车顶,扭动着身子,好像她已经落入他的魔掌,他正凯旋。
这当儿,一天一天,一星期一星期,就这样悄悄地溜过去了。我正式成了斯潘洛-乔金斯事务所的学徒。签约那天,我们办完一切手续后,斯潘洛先生说,他本想请我到他诺伍德的家里去,庆祝我跟他确立的师徒关系;可是由于他女儿刚在巴黎完成学业,就要回来,家里的事还没有安排就绪,所以暂时不能请我。不过他说,待他的女儿回来,他希望有幸招待我。我知道他一直鳏居,只有一个女儿,我当即对他表示感谢。
斯潘洛先生没有食言,一两个星期之后,他又提起了这件事,说如果我肯赏光的话,下星期请我去他家,待到星期一,那他就太高兴了。我当然说我一定会去拜访,于是说定他用他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我载去,然后再把我带回来。
当那天到来时,连我的毡绒提包也成了拿周薪的小雇员们崇敬的对象了。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诺伍德的那座宅子是个神秘的圣地。
我们一路前行,非常愉快。斯潘洛先生就我的职业对我做了一些教诲。
我们走进灯烛辉煌的住宅,先来到门厅,那儿有着各色各样的礼帽、便帽、大衣、花格呢衣、手套、马鞭和手杖。“朵拉小姐在哪儿?”斯潘洛先生问仆人。“朵拉!”我心里想,“多美丽的名字啊!”
我们走进了靠门口的一间屋(我想,这一定是以东印度褐色雪利酒闻名的早餐室了),这时我听到有个声音说道:“科波菲尔先生,这是我女儿朵拉,这是我女儿朵拉的贴心密友!”这声音毫无疑问是斯潘洛先生的,可是我没听出来,我也顾不上是谁的声音了。刹那之间,一切都化为乌有。我命里注定的事一下子到来了。我成了一个俘虏,一个奴隶。我爱朵拉·斯潘洛爱得发疯了。
在我的眼里,她远远不是一个凡间女子。她是一位仙女,一个气精。她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她是一个从来没有人见过,却又是人人想得到的什么。我一下子就坠入了爱情的深渊。在这深渊的边上,我没有停留,没有往下看,也没有往后望,我还没来得及对她说一句话,就一头栽下去了。
“我,”我刚鞠了一个躬,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听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说,“以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
说话的不是朵拉。不是。是她的女伴谋得斯通小姐!
我认为,当时我并没有大吃一惊。对我的判断力来说,我已经全部使尽,没有余力来吃惊了。人间尘世,除了朵拉·斯潘洛,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吃惊了。我只是说:“你好吗,谋得斯通小姐?愿你一切都好。”她回答我说:“很好。”我又问:“谋得斯通先生好吗?”她回答说:“我弟弟很壮健,谢谢你。”
我想,斯潘洛先生看见我们互相认识,开始一定很诧异,后来他插嘴了。
“科波菲尔,”他说,“原来你跟谋得斯通小姐早已认识,我很高兴。”
“科波菲尔先生和我是亲戚,”谋得斯通小姐带着严肃镇定的态度说,“我们从前有点认识。那还是在他小的时候。后来情况变化,我们分开了。现在我几乎都认不出他来了。”
我回答说,我可无论在哪儿都认得她。这完全是实话。
“承谋得斯通小姐的好意,”斯潘洛先生对我说,“接受做我女儿朵拉贴身女伴的职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女儿朵拉不幸没了母亲,多亏有谋得斯通小姐来做了她的女伴和保护人。”
除了朵拉,我已记不起还有谁在座。除了朵拉,我一点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我的印象是,我吃的全是朵拉,把半打没沾过唇的盘子,全叫仆人撤去了。我挨她坐着,我跟她谈话。她那轻柔细小的声音,听了让人高兴,她那活泼快乐的微笑,是那么动人,她的一举一动都那么可爱,那么迷人,把一个神魂颠倒的青年变成了永难赎身的奴隶。总的来说,她显得相当娇小,我想,正因为如此,使得她更加可珍可贵。
那天晚上余下的时间,我只知道,我听到我心上的皇后用法文唱了迷人的民歌,歌词大意是,不管情况怎么样,我们都该不断跳舞,嗒啦啦!嗒啦啦!她用来伴奏的是一件因人增辉的很像吉他的乐器。我只知道,我听得如醉如痴,什么点心都不想吃,特别不想喝潘趣酒。我只知道,当谋得斯通小姐监护着她,把她带走时,她含笑把她的纤手伸给了我。我只知道,在镜子里看到了我自己,完全是个低能儿,像个白痴。我无限凄凉地上床睡觉,早晨起来时,我浑身无力,陷入了一种痴迷状态。
那是个晴朗的早晨,曙色初显,我想我得到那些架有拱形棚架的小径上去散散步,把她的倩影好好玩味一番。走过门厅时,碰到她的小狗吉卜——吉卜赛的简称。我蹑手蹑脚地走近它,因为我连它也爱上了。可是它露出全副牙齿,钻到一把椅子底下,朝我狂吠不休,一点也不容我跟它亲密。
我走了没有多久,就在一个拐角处碰见了她。现在,当我想起那个拐角时,我全身从头到脚,仍感到一阵酥麻,笔在手上打颤。
“你——出来得——早啊,斯潘洛小姐!”我说。
“待在屋子里太闷气了,”她回答说,“谋得斯通小姐真是荒唐!她胡说什么得等空气变暖了才能出来。空气变暖!(说到这儿,她笑了,声音动听极了)星期天早上,我不练琴,总得做点什么。所以昨天晚上我对爸爸说,我一定要出来。而且,这是一天当中最最清朗的时刻。你说是不是?”
我大着胆子冒昧地说(免不了结结巴巴),对我来说,这会儿是非常清朗了,可是一分钟之前还是黑暗一片。
“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慈爱的妈妈,结果就弄了谋得斯通小姐这样一个紧绷着脸、死气沉沉的老东西来,成天跟在我们身边,真是太倒霉了——是不是,吉卜?不过,不要紧,吉卜。我们不跟她好,不理她就是了,我们自己爱怎么开心就怎么开心。我要捉弄她,决不讨她的好——是不是,吉卜?”
我们安安静静地过了一天。没有客人,只是散了一次步,四个人一起在家里吃了一顿晚饭,晚上就看看书看看画。谋得斯通小姐面前摆着一本讲道书,两只眼睛却死死盯着我们,一直严密地监视着。啊!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斯潘洛先生头上盖着一块小手帕,坐在我的对面,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已把自己想象成他的女婿,正在热烈地拥抱他呢!夜里就寝前,我向他道晚安时,他也决不会想到,在我的想象中,他已完全同意让朵拉跟我订婚,我正祈求上天赐福给他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动身离开了。
在这以后,我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季又一季地、无时无刻不在做着这种梦。我去了法庭,但并没有细听审理案件的情况,而是一心想着朵拉。
在我陷入热恋的第一个星期里,我买了四件华贵的背心——不是为我自己买的,我并不因此感到得意,这是为了朵拉——上街时,我戴着淡黄色的羔皮手套;脚上的所有鸡眼,也全是那时候打下的基础。要是我把那段时间穿的靴子拿出来,跟我的脚天生的大小作比较,就可以表明我当时的心情,一定会令人大为感动。
虽然,由于我这般拜倒在朵拉的面前,把自己弄成一个可怜的瘸子,可我每天还是走上好多英里,盼望能碰到她。不久,我不但在去诺伍德的那条路上,变得像那地区的邮差一样,人人都认识我,就连整个伦敦城的街道,我也走遍了。不用说,我一直巴望斯潘洛先生能再次请我去他家,可总是失望,因为他始终没有再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