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宰相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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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清(8)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出使清廷的朝鲜使臣返国后的报告中说:“康熙皇帝在畅春园病剧,知其不能起,召阁老马齐言曰:‘第四子雍亲王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康熙帝召马齐嘱托皇位传承大事,并非事实,不过,这一传言说明,此时在人们的心目中,已将马齐视为新帝胤禛的佐助者。

马齐兼有其祖机敏灵活,富有识见与其父兄缜密稳健的两方面特点,应当说是哈什屯的孙辈中最能干的一个。他在康熙四十八年受挫以前所表现出的锐气和无畏精神,则是其超出祖、父、兄弟之处,可惜在他的晚年已消失殆尽。此外,随着为官日久,马齐的贪婪欲望也在逐步发展。

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划定中俄中段边界,中国因此丧失了部分领土。签约期间,主管中俄交涉事务的马齐,“把中国大臣们的态度和意见全部告诉了(俄国代表团团长)萨瓦”,作为回报,马齐曾接受过后者一千卢布的贿赂。马齐任山西巡抚时口碑甚好,但这毕竟是其在仕途中跋涉未久,初有起色之际。一废太子期间康熙帝对马齐的指斥中,曾谈到后者“但务贪得”,他说:“张鹏翮乃一清官,朕南巡时,马齐当众前詈之曰杀材,因不馈伊银币,遂尔辱詈。谁不畏死,敢不馈之银币乎!”贪污索贿是传统社会官僚体制下难以抑制的仕风,在康熙中期以后的满汉大臣中并非个别现象。但是,马齐在中俄边界谈判中的上述表现,与一般的索贿行为不能相提并论,其性质要严重得多。

雍正九年(1731年)后马齐已年过八旬,但却始终未曾请求休致,这是因为他深知自己虽在高位,有名无权,然而却是雍正帝所谓优宠前朝老臣方针的一位体现者,他对于急欲维护、改善形象,提高威信,团结满汉大臣,稳定人心的雍正帝来说,还是十分需要的。所以,尽管自己已至耄耋之年,但仍然未到退场之时,如果提出这一请求,或许会招致不好的后果。可以说在这一方面,马齐与雍正帝配合得相当默契。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即雍正帝去世后第二个月,马齐“引疾乞休”,“以原品休致”。这一适时引退,为其漫长的仕宦之途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马齐还另有所思。乾隆元年(1736年),马齐疏陈其祖哈什屯劳绩,“得旨,入祀贤良祠。”马齐以硕果仅存的三朝耆宿身份,向继位后即着手纠正雍正帝对宗室重臣打击面过宽的做法,并拟通过普施恩惠,以扩大统治基础的乾隆帝提出这一请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具有获得首肯的充分把握。事实也是如此。马齐此举,多少表明他对康熙帝于一废太子期间,指斥哈什屯在蓝旗事件中的表现,始终耿耿于怀,因而借此良机,为祖父翻案。

乾隆四年(1739年)五月马齐病危之际,乾隆帝的有关讲话对他做出很高评价,称他“历相三朝,年逾大耋,抒忠宣力,端谨老成,领袖班联,名望夙重,举朝大臣未有若此之久者。”在马齐病重期间,乾隆帝曾派御医调治,并差其弟和亲王弘昼、皇长子永璜代为看视。马齐去世后,乾隆帝赏银治丧,给谥文穆,数年后又令入祀贤良祠。

历仕三朝为官五十——张廷玉传

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号研斋,安徽桐城人。张廷玉出生于京城时,父亲张英正任大学士兼翰林院编修。张廷玉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习读满文,康熙四十二年授检讨。一年后入值南书房,几度升迁后升为刑部左侍郎,一年后以原官调吏部。雍正皇帝即位后,对张廷玉相当赏识,雍正元年(1723)初命为皇子师傅,擢礼部尚书。同年授翰林院掌院学士、户部尚书。他还是纂修《明史》总裁官之一。修撰《明史》自顺治二年(1645)以来已肇其端,但时续时断,张廷玉雍正三年署理大学士,次年实授,他任此职直至致仕。与此同时他还身兼数项要职,多次出典会试及其他考试。雍正朝的多数诏谕规制均出其手。乾隆四年(1739)拟对厄鲁特部用兵,为了更好地、更直接地指挥战争,以及保密起见,朝廷特设了一个机构,后来被称为“军机处”,这一机构一直延续到清末。它是清廷中央政府权柄最重要的政务机构,分走了内阁在拟旨颁诏及向各省当局发送指令等方面的许多事权。第一批派充此职的大臣有张廷玉、胤祥和蒋廷锡,张任此职直到乾隆十四年致仕。

张廷玉深受雍正皇帝思恩宠,赏赐极多。雍正元年恩赐府评一所,雍正七年又另赐较大府第一所。雍正三年以圆明园南面一座旧园赐之居住,以便皇帝移居夏宫小住时就近奉召。此园曾为索额图所有,张廷玉人居之后以“澄怀园”知名。张致仕后,人值南书房的官员人居其中。这座为众多文人赋诗赞誉的园林毁于1860年的英法联军。此外,皇帝还不时赏给银两,有一次赏他一所值三万五千两银的典铺。张还得到少保头衔及一等轻车都尉的世职,此世职后由其子张若霭承袭。

张廷玉受命参议各项重大国事。当时雍正朝对厄鲁特用兵失利,致使平定西北之役受挫,当此之时,雍正皇帝向大臣商议对策,张廷玉率先主张停止用兵,因而有了雍正十二年的议和。雍正皇帝去世时,遗命张廷玉及鄂尔泰配享太庙,这是当时大臣所能享受到的最高荣典。

张廷玉也有好多年的时间颇得乾隆皇帝的宠信。乾隆元年(1736)高宗继位不久即晋升张廷玉为三等子爵,张廷玉作为顾个四大臣之一,在几年中协助处理国家政务,于乾隆三年初封世袭三等伯,第二年加太保。但是他后来却逐渐失宠。乾隆六年刘纯勋上奏言张廷玉桐城亲朋做官的人过于多,张廷玉由此曾几次受到朝廷告诫应谨饬此事。乾隆八年免其伯爵世袭。由于张廷玉年事渐高,因此他一再乞休,皇上以其既奉遗命配享太庙,当于任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故未批准。乾隆十五年一月一日,皇帝终于准其致仕之请,命待来春离京。一月十六日张廷玉奏请陛见应对时,他对身后是否能配享一事颇有疑虑,乞皇帝一言为券。乾隆皇帝为释其疑虑,特颁手诏并制诗示意。一月十九日张廷玉本应入宫谢恩,但由于风雪严寒只能派其子代往。乾隆原已对张的公然不信任感到不满意,此时乃发怒气,且在几位大学士面前形之于色。次日张诣阙为前日的失礼举动谢罪,乾隆责怪大学士泄漏消息,同时也斥责张廷玉虚饰。几天后皇帝削去张四个月前晋封的勤宣伯爵位,同时宣渝:张廷玉虽实不当配享,仍准其所请。乾隆十五年张廷玉请离京,适值几天前有皇长子之丧,皇帝固而诏责其不合札仪并收回配享成命。他仅以原任大学士头衔返回故里,推迟已久的致仕才得以实现。

张廷玉的麻烦还在后头。张廷玉有一婿系吕留良案内之人,而且在四川学政任上有枉法行为。乾隆十五年几乎籍没张的全部财产,后从轻改为罚金,并责令尽缴任官五十年来所得各项御赐物件。尽管如此,当他五年之后去世时,仍得以享受追求多年的配享太庙荣典,成为独一无二享此殊荣的汉族官员,谥“文和”。

改土归流有功朝廷——鄂尔泰传

鄂尔泰(167~1745),字毅庵,隶满洲镶蓝旗,西林觉罗氏。其曾祖图门,于天聪年间在大凌河战役中受重伤于战场,赐世袭骑都尉世职。其父鄂拜曾任国子监祭酒。鄂尔泰精通满汉文字,在康熙三十四年至康熙三十八年(1695—1699)任本旗佐领。同年,授三等侍卫。由于他汉文知识功底深厚,康熙五十五年,摧内务府员外郎。在此任内,他以严格奉公、遵循各项规章著称。他曾谢绝当时尚为皇子的胤禛之私人召见,此举深得雍正的赏识,故当他登极后,即任命鄂尔泰为云南乡试主考,云南返回不久,授江苏布政使。他在此任上,极力奖励当地文士赋诗为文,并选辑优秀者,以及他本人的某些作品,编为《南邦黎献集》,十六卷刊行。

雍正初年云南额征钱粮不敷支应,多靠外省调剂,导致钱粮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被认为是“土司不识调剂,夷人不知稼穑”等“人事”所致,土司制度已对封建地主经济在云贵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阻碍,并影响到国家赋税收入。更为严重的是,土民反抗土司的斗争、土司之间的仇杀和土司反叛行为直接影响了中央对民族地区的控制,激化了社会政治矛盾。

雍正四年(1726年),深得雍正帝赏识的鄂尔泰出任云贵总督,与前几任不同的是鄂尔泰一开始便“著《实政四条》:一戒因循;一严朋比;一重彝情;一正风俗”,不仅坚决主张改流,而且还有针对性地向雍正皇帝阐明改土归流的重要性、迫切性,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方案,认为“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这种做法就是废除世袭土司,改行临时任命的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雍正皇帝立即批准了鄂尔泰建议,并先将闹事的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府由四川划归云南,交鄂尔泰处置。不久令鄂尔泰署滇、黔、桂三省总督,全权办理改土归流事宜。与前明和顺治、康熙朝不同的是,雍正时代认为历代“相沿以夷制夷”法已经不合时宜,改土之法更加强调武力征讨,“欲改土归流,非大用兵不可”,以求彻底铲除土司势力,范围和力度均史无前例,对民族社会的冲击也最为激烈。

雍正四年三月,鄂尔泰借乌蒙土司禄万钟攻打东川之机,奏请将东川府由四川划归云南,“云南路近,声教易及,凡滇黔两省商民有力能开垦者,广为招徕,以实其地;并将附近营汛斟酌移驻,以资弹压”。得到雍正帝批准后,鄂尔泰进军滇东北地区,连败土军。“乌蒙稍抗,即拟进剿”。十二月设乌蒙府、镇雄府(后改州),并设镇安营,驻军控制。后又有土司起兵反抗,雍正六年,在俘获几名东川地区叛乱土司后,鄂尔泰另加授广西总督,因该省近贵州边境地区之土著已多次叛乱。身负三省之责,鄂尔泰于是下定决心,对归顺之土司进行抚慰工作,对顽抗者则以武力镇压,以期结束土著骚乱之局面。雍正七年,因平定之功晋三等世袭男爵。此时,鄂在张广烟协助下,又在贵州古州地区平定多处苗乱。为此,加太子太保。他对顽抗之土司或处死或流放,归顺者或给以年俸,或迁往其他省区。有几次地方骚乱,皆迅速平定。其中最严重者为雍正八年之乌蒙叛乱。一直到雍正八年末,鄂尔泰最终平定滇东北地区,完成了政治上的改土归流。滇东北仅是雍正朝在云贵实施改土归流运动的重要地区之一,在雍正四年至九年大规模改流阶段云贵地区共有17个土司被改流,占雍正朝在云贵改流总数的89%以上。在雍正朝激烈地改流活动完成后,一些实力较弱的土司也纷纷归顺或被肢解、废除,使得十八世纪中叶后中央对云贵地区直接统治的地域比以往有了极大扩展。

鄂尔泰任职云南六年有余,在削弱土司头人权力方面,颇具成效。鄂尔泰在原土司地区实行和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制度,如丈量土地、征收赋税、编查户口、组织乡勇等;加强了边远地区和内地经济、文化交流,也加强了中央对边远地区的统治。

鄂尔泰在云南政绩颇多,其中包括改进食盐及铜矿工业,并改组铸钱,凡此种种皆获实利。雍正十年初,他应召回京授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军机大臣。因其平苗有功,进世袭一等伯。雍正十年九月,他奉命督巡陕甘,经略军务,为征讨厄鲁特运军资,第二年,返京后,即上疏奏陈征讨厄鲁特一事劳民伤财,莫如议和。此奏获准,不久战事暂告平息。

雍正十三年,贵州台拱地区爆发一场动乱,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鄂尔泰奉命随同宝亲王、张廷玉及两位皇子,前往监督平乱。鄂尔泰以其本人在前总督任内未能预见有此大患,团奏请免其世袭封爵,所请获准,但仍保留其三等男爵。

雍正十三年,世宗病危弥留之际,诏谕鄂尔泰及张廷玉,立弘历为太子(即后来的乾隆)。并敕令鄂尔泰、张廷玉及其他两位亲王辅弼太子主持朝政;还诏谕,因鄂尔泰与张廷玉志乘忠贞,身后配享太庙。高宗皇帝即位不久,即赐鄂尔泰一等子爵,后晋三等伯。从此,鄂尔泰担任多项要职,并总裁编纂几部官修书籍。乾隆四年(1739),他奉命前往勘察黄河水利工程。乾隆十年,他因病奏请致仕回乡,但只获准留任自养。时隔不久,乾隆还亲临其家询问,赠太子太傅。鄂尔泰不久死去,身后谥“文端”,配享太庙,并人贤良祠。

鄂尔泰才能超人,政绩显著,深受雍正皇帝宠信。如此因此,他即逐渐成为百官满族众臣之首。官吏当中,有其门生,其他皆为官场之拍捧者,张廷玉,亦权势显赫,深受恩宠,因此亦有一班汉族朝臣追随其左右。由此,张、鄂二党的斗争,就在所难免了。这一斗争的苗头,乾隆初年即有所表露。张党中有张照、史贻直及汪由敦。鄂党中不仅有满人,而且有汉人;汉人中有胡中藻。胡中藻,江西新建人,乾隆元年(1736)中进士,他自称与鄂尔泰有师生之谊,并以此为荣,此外,他与鄂尔泰之侄鄂昌为莫逆之交。鄂昌曾任甘肃巡抚,胡中藻曾任陕西学政及广西学政,他的诗集名《坚磨生诗钞》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