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乾陵文化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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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唐高宗研究的几个问题(2)

二唐高宗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史载,显庆四年(659),唐高宗“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29]。但在唐高宗“昏懦”说的影响下,一些学者把武则天于永徽六年(655)十一月立为皇后以后,高宗的一切举措都说成是武后所为。认为“武则天通过唐高宗下诏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武则天修《姓氏录》对门阀制度的破坏,远超过唐太宗修《氏族志》[30]”。至今还有人认为“早在显庆五年(660),武则天重修太宗时《氏族志》为《姓氏录》”[31]。这里的显庆五年应为显庆四年。众所周知,唐高宗因患有疾病,自显庆五年(660)以后,才委托则天武后处理部分朝政,因而说显庆四年武则天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是没有史实根据的。毫无疑问,唐高宗李治不仅是改《氏族志》为《姓氏录》的决策者,而且是具体谋划者。没有史料证明武则天曾参与其事。

本文中所说的唐太宗修《氏族志》,是指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修成的一部重新确定士族等级的志书。在魏晋以来的史籍中,士族亦称世族、势族、世家大族、门阀,是指世代做四品以上高官的家族;与此相对而言的寒门庶族,不是指穷困百姓,而是指家中世代无人做高官的家族。士族形成于东汉,兴盛于魏晋南北朝,其中特别是从魏国曹丕实行“九品中正制”以后,到西晋、东晋时期,世家大族把持最高权力。在政治上士庶判若云泥,士族好像彩云,庶族如同泥土,正如《晋书·刘毅传》所说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至隋唐之际,由于南朝“寒人掌机要”的出现,由于朝代的频繁更替,由于隋末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由于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到唐代已达到鼎盛阶段,老牌的山东士族、江南士族已经衰落。代北士族(以山西代县北的原鲜卑贵族为主)除已融入关陇士族者外,也日趋衰落。只有关陇士族集团,凭借皇权的保护,还有相当大的权势。不过他们正在经受着科举制的发展、新官僚阶层增加而带来的猛烈冲击。但是,门阀士族的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盘根错节,在社会上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山东士族的余威尚存。“山东士人自矜门第,婚姻多责资财”[32];山东士族后裔往往以其门阀自居,轻视当代官品。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向山东士族余威挑战,主张按照当今官品高低重新确定氏族等级的皇帝,是唐太宗李世民。他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太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修《氏族志》。高士廉是渤海(今河北景县)人,原属山东士族,后依附于关陇士族,是长孙皇后、长孙无忌的亲舅。高士廉等人由于受旧的门阀观念的束缚,拿出的修《氏族志》的初稿,仍列山东士族崔干为第一等。唐太宗审阅完修《氏族志》初稿后极为不满,对高士廉等人说:“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为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33]于是高士廉等奉命重新刊定,共100卷,氏族分九等,以李唐皇族为第一等,外戚列居二等,崔干降为三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颁于天下”[34]。

时过20余年,显庆四年(659),唐高宗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这是怎么一回事?请看以下三部书的有关记载——《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初,贞观中,太宗命吏部尚书高士廉……修《氏族志》,勒成百卷,升降去取,时称允当,颁下诸州,藏为永式。义府耻其家代无名,乃奏改此书,专委礼部郎中孔志约、着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重修。志约等遂立格云:“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更名为《姓氏录》。由是搢绅士大夫多耻被甄叙,皆号此书为“勋格”。义府仍奏收天下《氏族志》本焚之。

《唐会要》卷36《氏族》:显庆四年九月五日,诏改《氏族志》为《姓录》,上亲制序,仍自裁其类例,凡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以皇后四家、酅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注云:初,贞观《氏族志》称为详练。至是,许敬宗以其书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李义府又耻其家无名,乃奏改之。于是委礼部侍郎孔志约、着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等十二人,商量编录。遂立格,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入谱者,缙绅士大夫咸以为耻。议者号其书为勋格。李义府又奏收贞观《氏族志》焚之。)

《通鉴》卷200显庆四年六月条: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格”。

以上三书记载,有共同点,亦有歧异。第一,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决策人是唐高宗,这是毫无分歧的。书名叫《姓氏录》,或为《姓录》,当以《姓氏录》为是。第二,诏改的时间,《唐会要》说是显庆四年九月五日,《通鉴》说是显庆四年六月,应以九月为是。因为李义府于显庆三年十一月被贬为普州(今四川安岳)刺史,至四年八月才复为相。第三,上奏请改《氏族志》者,《旧唐书》说是李义府,《唐会要》说是许敬宗、李义府。《通鉴》说是许敬宗等,当以《唐会要》说为是,即二人几乎同时上奏请改《氏族志》。第四,为何要改《氏族志》为《姓氏录》?高宗不愿遵守其父成规,就因为《氏族志》不叙武后本望,使他在立武则天为皇后的过程中碰了不少钉子,褚遂良、来济等人以武昭仪不是出于“天下令族”、“礼教名家”阻挠他,使其深切感受到,要巩固武皇后的地位并提高自己的声誉,必须通过修改《氏族志》以改变武氏的门第,使武姓名列前茅。而许敬宗很明显是为报答高宗、武后的重用之恩,坚决主张修改“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的《氏族志》;而李义府一方面是因为“耻其家代无名,乃奏改此书”,另一方面亦是为了报答高宗、武后重用之恩。即使他被贬为普州刺史后,武皇后也不忘保护他。

“是时义府虽在外,皇后常保护之”[35]。《姓氏录》“以后族为第一等”,使武则天成为最大赢家、最大受惠者。这本《姓氏录》不仅巩固了她的地位,而且为她参与朝政制造了舆论。第五,《姓氏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或称“书入族谱”,“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因而遭到缙绅士大夫、士族后裔们的讥笑,斥之为“勋格”。正是这一举施,彻底破除了旧有士族等级界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士族集团——关陇士族的退出历史舞台,敲响了丧钟;为广大科举学子、武功将士跻身官僚队伍,开辟了道路。《姓氏录》虽不是法律文书,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它的进步性毋庸置疑。

唐太宗修《氏族志》,沉重打击了山东士族等旧士族,提高了因参加科举而成新官僚阶层的地位;唐高宗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彻底废除了门阀士族制度。父子两代皇帝先后的举措,为盛唐文明的开拓扫除了一个严重障碍。

三唐高宗执政与武后辅政的关系唐高宗李治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六月即位。史载“帝(高宗)自显庆(按指显庆五年即660年)以后,多苦风疾,百司表奏,皆委天后详决。自此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当时称为‘二圣’”[36]。所谓武后“内辅国政数十年”,是指从660年至683年十二月共辅政23年。

在这23年中,高宗执政与武后辅政的关系如何?武后的“威势”真的与高宗无异吗?

在唐高宗“昏懦”说被人们抛弃以后,又有一种学术见解,认为在这期间,则天武后通过“夺权”斗争,“逼宫”事件,使高宗与忠于李唐的势力惨遭打击,武则天势力更加强大[37]。而笔者的看法则与此相反,在这23年中,武则天由于高宗的信任和让权,才逐渐执掌部分政权,而决策和左右政局的人则始终是唐高宗。则天武后并没有从高宗手中夺权或篡权的意图和行为。遵照历史的记载,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高宗委托武后处理部分政务(660-664年)史载,“高宗自显庆后,多苦风疾,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常称旨,由是参预国政”[38]。又载,高宗显庆五年(660)“冬,十月,上初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后决之。后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称旨。由是始委以政事,权与人主侔矣”[39]。

这里说得很具体,高宗委托武后处理部分政务,是从显庆五年(660)十月开始的。其原因,一是高宗身体患病,“多苦风疾”,“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何谓“风疾”,可能是手足麻木等疾病;“风眩头重”,或许是高血压,或许是中医书上所说的一种由“阴虚阳亢”引起的慢性疾病;“目不能视”,高宗不是盲人,其后还经常出猎,可能是近视眼。总之,高宗患的是一种时好时坏、愈往后愈严重的慢性病。二是武后聪明能干,“后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称旨”,处理朝政使高宗很满意。而武后开始参与朝政,主要是在高宗委托、指令下,参决“百司奏事”。

至于外交事务、军事指挥、宰相任免等大权,仍由高宗亲自执掌。例如:显庆五年(660)十一月,高宗在东都“御则天门楼,受百济俘,自其王义慈以下皆释之”。十二月,高宗派遣契苾何力、苏定方、程名振等,“将兵分道击高丽”[40]。龙朔元年(661)三月,高宗在东都洛城门设宴召见群臣及外宾,并且“观屯营新教之舞,谓之《一戎大定舞》”。当时高宗“欲亲征高丽,以象用武之势也”。四月,高宗命任雅相为浿江道行军总管,契苾何力为辽东道行军总管,苏定方为平壤道行军总管,与萧嗣业及各少数民族兵共35军,水陆分道并进。高宗“欲自将大军继之”。武皇后知道后,“抗表谏亲征高丽,诏从之”[41]。[按总章元年(668),高宗派李积率唐军征服高丽,证明武后劝说高宗不要亲征高丽是正确的。]其后龙朔二年(662)春正月,高宗立波斯都督卑路斯为波斯王。三月,高宗派郑仁泰、薛仁贵率军“败铁勒于天山”。史载薛仁贵发三矢,杀三人,余皆下马投降。

军中歌之曰:“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后有官吏告发仁贵等有“诛杀已降”等过失,高宗“诏以功赎罪,皆释之”。四月,高宗从东都返回京师长安不久,即下令重修蓬莱宫(大明宫)。

因太宗时虽修大明宫,以备太上皇李渊居住,实际上并未修成。因为宫殿后有蓬莱池,故名蓬莱宫。五月,高宗任许圉师为左相[42]。自龙朔三年(663)四月,蓬莱宫(大明宫)含元殿建成后,唐朝的政治中心,便从太极宫移到蓬莱宫(大明宫)。高宗开始在蓬莱宫内亲自处理政务,“始御紫宸宫听政”[43]。如此等等。可见武后参政后,高宗并非“傀儡”,亦无“昏庸”的表现,说明他仍执掌大权。

2.高宗让武后掌握更多权力(664-674年)武后权势的增强,始于麟德元年(664)十二月宰相上官仪被杀事件。龙朔三年(663)三月,被罢相的许圉师再贬为虔州(今江西赣州)刺史。四月,右相李义府“恃中宫(武后)之势,专以卖官为事”。高宗将李义府下狱,遣司刑太常伯刘祥道等查处,并命司空李积监察。结果,“事皆有实”,高宗下诏将李义府除名,流放到巂州(今四川西昌)[44]。李义府是武后的心腹宰相,高宗敢于放逐他,说明还是皇帝的权力大于皇后。

在宰相许圉师被贬官、李义府被流放的情况下,上官仪欲独揽相权,遂与则天武后辅政的政治格局发生冲突,结果被杀掉。

请看《通鉴》卷201麟德元年(664)十二月条:

初,武后能屈身忍辱,奉顺上意,故上排群议而立之;及得志,专作威福,上欲有所为,动为后所制,上不胜其忿。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尝为厌胜之术,宦官王伏胜发之。上大怒,密召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上官仪议之。仪因言:“皇后专恣,海内所不与,请废之。”上意亦以为然,即命仪草诏。

左右奔告于后,后遽诣上自诉。诏草犹在上所,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犹恐后怨怒,因绐之曰:“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仪先为陈王谘议,与王伏胜俱事故太子忠。后于是使许敬宗诬奏仪、伏胜与忠谋大逆。十二月,丙戌(十三日),仪下狱,与其子庭芝、王伏胜皆死,籍没其家。戊子(十五日),赐忠死于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