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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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伊斯兰教的兴起与传播(2)

站在拜占廷一方与莱赫米人长期征战的是加萨尼人。这个王国没有固定的首府,起初是一座移动的帐篷,一度固定在昭兰高地的查比叶,后来转往大马士革附近的吉里格。同莱赫米王国一样,加萨尼王国只是不稳定的军事政治联合体,其分合以统治集团的军事力量大小和战争胜负为转移,并仰仗于宗主国的津贴和支持。529年,在重创莱赫米人后,查士丁尼皇帝授予加萨尼族长哈里斯·本·哲伯莱以“贵族”和“族长”的头衔,而被阿拉伯人称之为“国王”。加萨尼王国虽然是拜占廷的附庸,却信奉了基督教的异端一性派,并对这一教派在叙利亚的复兴作出了贡献。563年,哈里斯在君士坦丁堡获得皇后提奥多拉的准许,为信奉一性派的阿拉伯人任命两位主教。其中一名是雅各·伯拉德伊斯,即“穿马衣的雅各”,因他经常化装秘密传教而得此外号。由于他的积极活动,叙利亚一性派重新发展并得名雅各派。孟迪尔即位(569—580年)后,加萨尼人攻陷并焚毁了莱赫米王国的京城,但仍不足以消除拜占廷的猜疑。他被控企图建立独立的一性派王国,因而被皇帝设谋拘捕。他的儿子举兵反叛,不久也中计落网,拜占廷随即停止对阿拉伯人的津贴。从此,加萨尼人群龙无首,四分五裂,大多对拜占廷怀有敌意。

肯德王国曾经在半岛中部昙花一现。在游牧部落中,其统治者是唯一获得“国王”称号的。肯德部落由哈达拉毛西部北迁,在鲁卜哈利沙漠边缘的法奥建立据点后继续扩张,一度占领过莱赫米人的京城。529年,莱赫米人全力反击,杀死了肯德国王哈里斯·本·阿慕尔及50多名王室成员,给予了致命的一击。之后,肯德人内部发生分裂,互相倾轧,迅速招致联盟的瓦解和王国的灭亡。这个王国虽然短命但却意义深远。这是半岛中、北部各部落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首次尝试。它的历史成就和传说,极大地丰富了共同的民族语言和文学,推动了阿拉伯部落向民族和国家迈进的步伐,在许多方面预兆着后来的伊斯兰教在这一地区的兴起和扩张。

三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状况

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社会在总体上仍属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制社会。氏族是社会的细胞,由共同血缘的氏族组成的部落是基本的社会单位。游牧经济在半岛的大部分地区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贝杜因人每年都要周期性地沿固定路线迁徙,赶着共同经营的驼群和羊群,逐水草而居。由于食物和牧草的稀少,游牧集团都是小规模的,大约以15—20个帐篷为一伙,分散居住在约数小时的距离之内。〔3〕一旦有事,部落可以集合起500人左右的军事力量。在困难和可能时,他们就劫掠其他部落,以弥补生活用品的不足。劫掠时通常尽力避免流血,因为血亲复仇对每个部落成员起着保护作用。在部落内部,牧场、水源、耕地,有时甚至牲畜也是氏族集体的财产,通常只有帐篷和可以携带的物品才属于私有。在这样的社会里,集体的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只有作为集体的成员才具有社会价值。个人要对整个氏族和部落绝对忠诚,而部落和氏族则保障他的权利和生计。

部落成员之间的关系大体上是民主和平等的。部落首领谢赫(shaikh,长老)由推选产生,他必须是部落中年高德劭,智勇双全,仗义疏财的成员。他的职权是仲裁而不是命令,是遵循而不是引导部落的统一意志。在公共事务中,他靠经验、威望和感召施加影响,而不能独断专行,因为权利和义务属于氏族,并且不能超越部落之外。他也不享有强制性的权力,因为人们遵循长期形成的共同生活准则,一切大事都必须取得各氏族的一致同意,由长老会议决定全体的公共事务。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社会规范,主要是沿袭前人的习惯。在部落之外,不存在共同的利益和权力。为了本部落的生存,可以任意掠夺商队和绿洲,甚至同宗的部落。因为在部落习惯中,“外人”和“敌人”是同义词。

约从5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史称“蒙昧时期”,实为阿拉伯人的“英雄时代”,其主要特征是部落之间连绵不绝的仇杀和战争。这一时期发生的部落战争,有迹可寻的就有1700多次。〔4〕这些大多发生在同宗部落之间的战争,极大地削弱了血缘联系,加速了氏族制度和部落宗教的解体,推动各部落向地域性亲属部落联盟发展。这时,由于南阿拉伯部落大批北迁,引起了更大范围内的民族融合。而拜占廷和萨珊帝国强大的军事力量,阻拦了游牧部落的继续外迁,使相对稠密的人口聚集在半岛境内,形成较稳定的经济联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部落交往的密切,部落间的战争及血族复仇日趋频繁和残酷。在袭击和战争不断发生的情况下,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和力图以掠夺致富的欲望,使广大部落、特别是惶惶不安的中小部落,都企求托庇于更大的部落联盟。这种倾向促使各个部落逐渐走向更大规模的联合。同时,南北阿拉伯人的融合和古典诗歌的勃兴,突破了狭隘的部落方言,有利于共同的语言和口传文学的形成,促进了阿拉伯人民族意识的发展。而且,随着部落宗教和原始巫术的解体,出现了一种超越部落的“美德”和“荣誉”观念,勇敢善战、忍受灾难、有仇必报、扶弱抑强的行为规范成了各部落共同的生存依据。这些共同的民族意识、民族心理,尤其是因外族入侵而激发的民族感情,唤起了阿拉伯人的民族觉醒。阿拉伯人的游牧社会进入由部落向民族和国家过渡的历史时期。

6世纪末,国际商路的改变,对半岛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伊斯兰教诞生的摇篮就在希贾兹商路上。〔5〕

希贾兹地区的城镇前身大多是南阿拉伯商队的中转站,或犹太人的农业垦区。这些城镇的生存,不仅取决于转运贸易的繁荣,而且还依赖于贝杜因人的合作和结盟。在贝杜因人的包围中,它们的地位十分脆弱,有时甚至被迫依附于游牧部落。

麦加——希贾兹的商队中转站之一——的名称发源于南阿拉伯语(圣地)。它位于贫瘠的涸谷里,《古兰经》说那是“一个没有庄稼的山谷”(14∶37)。由于麦加地处南往也门,北达叙利亚,东至波斯湾,西接红海和东非的商路交叉口上;又有一眼井泉(渗渗泉)和一座古老的神庙,自古就以圣地和商站著称。

古来氏人原是一些半游牧半掠夺的贝杜因人,散处于麦加周围,以出租骆驼和护送商队为生。5世纪末,库赛伊(约卒于480年)召集各个氏族,从南阿拉伯的胡扎阿人手中夺取了麦加。从此,古来氏人由游牧转为定居,发展成为一个专业的商业部落,获得了古来氏(Quraish,从事贸易获取利润)〔6〕的名称。古来氏部落大约包括20个氏族,每个氏族在部落内部仍旧保留自己的长老会议和圣石、圣物。部落联合的表现形式,就是把各氏族的圣石、圣物供奉在一起,他们共同的神庙(克尔白)是麦加统一的象征,议事厅就设在那里。

古来氏部落除了从事转运贸易外,还发展了内部的集市贸易。在他们的努力下,禁地和禁月的惯例得到保证,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意义。阿拉伯人可于每年的禁月(11月、12月、1月和7月)到麦加朝觐并从事商业活动。朝觐麦加(欧姆赖)和阿拉法特(哈只),成了中西部普遍承认的崇拜仪式。还有一年一度在乌卡兹举行的盛大集市,是最吸引人的文化和交易的集合场所。在这些以麦加为中心的宗教和商业活动中,古来氏部落的优越地位十分显著,有助于扩大它在游牧部落中的影响和威望。在广泛的国际交往中,麦加的部落领袖获得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发展了内部的经济合作和社会组织。他们还通过联姻、收买和武力,取得了周围部落的支持,不断扩大与游牧部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多的部落被吸引来麦加朝觐,克尔白逐渐成为许多部落的聚会地。大约到6世纪末,麦加已成为一座繁荣的商业城镇。

穆罕默德青少年时期的麦加,正处于氏族制度解体,阶级社会形成之中。〔7〕

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私有观念必然随之滋长。合伙贸易的需要经常改变氏族间的亲疏关系,引起氏族之间的激烈竞争,不断削弱作为部落统一基础的血缘联系;而经济繁荣导致的贫富分化和对立,使得氏族制度仅仅剩下一层薄薄的外壳。在国际政治和商路多变的复杂形势下,固守传统观念和习俗的氏族日趋式微,而精明强干、适应形势变化的氏族开始崭露头角。据载,舍姆斯把管理泉水和向朝觐者供应食物的权利转让给了较少从事长途贩运的哈希姆,专门经营利润丰饶的队商贸易。哈希姆之子阿布杜·穆塔里布任族长后,主要关心的是改善泉水的供应,而不是贸易。这时,麦加的另一氏族麦赫祖姆族,由于借助塔伊夫经营与波斯的贸易,已跻身于最富裕的统治氏族之中。舍姆斯族为了保持垄断地位,组织大型商队,开始与麦赫祖姆族合作,改变了麦加各氏族之间原有的关系。这些新的部落领袖,凭借氏族的财富和权势,极力操纵马拉(部落议事会),利用部落组织,不择手段地谋求建立商业霸权。575—590年,古来氏部落与哈瓦津部落连续交战四次。古来氏人为了打击塔伊夫的竞争力量,独霸乌卡兹集市,控制东部商路,因而不惜破坏禁月的惯例,发动“违禁的战争”。部落领袖背弃传统美德和荣誉的行为,遭到了中小氏族的反对。而且,也门被占以后,依赖南部商队从事过境贸易的氏族,经济收益受到影响。他们失去独自组织北上商队的货源,只能依附富裕氏族的商队,分享较小的利润。而一些富裕氏族则在商业贸易中克扣斤两,唯利是图,对中小氏族加强盘剥。古来氏部落各氏族之间发生的争吵,反映了麦加内部的社会分化和贫富对立的进一步加剧。

麦加的社会分化扩展到氏族内部。《古兰经》的早期经文指出,不择手段地聚敛财富是麦加人当务之急。“遭灾的园圃”(68∶17—32)即是一个生动的事例。其中企图垄断产品,合伙排挤穷人的园主们,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古兰经》还多次提到,富人排斥“近戚贫人”,欺凌孤儿弱者,以监护人的身份侵吞财产。为此,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否认血缘关系,拒绝履行氏族内的义务。那些新族长往往都是致富的商人,他们在队商贸易中利用特权,重视合伙关系而忽略本氏族成员,甚至对于不幸和窘困的亲属弃之不顾。

在穆罕默德传道前的几十年里,麦加社会就处于这样的急剧变化之中。一方面,发展贸易的共同需要,产生了互相依赖的经济关系。古来氏部落对外的团结一致和转运贸易的垄断地位,是麦加繁荣的前提。另一方面,财富的增加和商业上的竞争,却使各氏族为维护各自的利益而倾向于各行其是。部落领袖和富裕氏族也竭力利用氏族制度和宗教仪式来掩盖剥削欺诈行为。在部落的共同利益中蕴藏着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贫富之间的矛盾正在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财富的不平等是这一矛盾的经济基础。私有观念和经济发展促使矛盾日趋尖锐。富裕氏族通过马拉形成对部落成员的政治、经济控制,正在把古老的氏族制度引向灭亡。

麦加迅速向阶级社会过渡所带来的道德堕落和社会弊病,阿拉伯部落之间无休止的战争、劫掠和仇杀给社会造成的灾难,使穆罕默德隐约看到了麦加的中小氏族行将没落的命运。从麦加时期的经文对富人的谴责看,这显然是他产生宗教信念、传布新“启示”的思想原因之一。但是,麦加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成熟,社会对立还潜在于氏族关系之中。为了防范游牧部落的劫掠和保护队商贸易的安全,尽管麦加受到“禁地”惯例的庇护,但它一直保持着部落的军事组织。在地域和血缘统一的外壳下,经济利益又把各氏族联结在一起,个别成员还不可能彻底突破这一外壳。穆罕默德内心的激情没有直接迸发出政治的呐喊,而是以独一的至上神名义,向崇拜偶像的部落贵族、麦加居民宣布:改悔吧!因为审判日切近了。

四阿拉伯半岛的精神生活

伊斯兰教以前的阿拉伯部落宗教,被认为是闪族信仰的最古老的形式。他们的宗教主要是集体的崇拜仪式,而不是个人的信仰。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神灵,每年春秋集合在固定地点举行崇拜仪式。神的象征通常是一块石头,有时是树木,井泉或山洞。仪式的核心是献祭,圣石常常用作祭坛。在举行仪式期间,往往要遵奉戒除性交一类的禁令。男孩要隆重举行割礼。地点总是在井泉附近,以便执行洁净的规定。这一区域是禁地,区内的人和动、植物,或受到复仇者追索的人,都受到保护。迁徙不定的贝杜因人常将圣石安放在红色的帐篷里,在战争中则抬着或供奉在驼轿里,好像希伯来人的“约柜”。有的祭坛是朝觐对象,为此举行的各种仪式中,最显著的是围绕圣物的列队行进仪式。在伊斯兰教前,贝杜因人最重要的朝觐中心是希贾兹的几个圣地。他们于禁月期间去麦加,在克尔白四周的360块“圣石”——或作祭坛,或作偶像,或兼而有之——上宰杀祭牲,把血洒在圣石朝向克尔白的那一面上,肉块就供奉在圣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