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译本的最后定价高出预计定价,乙方应在译本出版后按__%增加向甲方支付的报酬。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月内,向甲方预付__%的版税,其余版税于出版后按__月结算期分期支付,或在__月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安排有资格和有能力的译者对作品进行准确的翻译,译者姓名和其资格证明应送交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删节、增加内容或以其他形式修改作品。
第六条 有关译本的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 乙方将作者的姓名标注在译本的封面、护封及扉页的显着位置,并注明:“此版本__(书名)系__(乙方名称)与__(甲方名称)于__年__月协议出版”。
第八条 乙方应于__月__日前出版该译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__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具体数额为总稿酬的__%,乙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其具体数额为总稿酬的__%。
第九条 译本一经出版,乙方应免费于__日前向甲方提供__本样书,并应尽力推销译本的复制品。
第十条 如果乙方希望增加__册(印数),__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增加印数,但应将拟议的印数和定价通知甲方,并于__日内按第四条规定的__方式向其支付报酬。如果乙方未在译本脱销后__月内再次重印译本,授予的权利同归甲方。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条规定的译本的其他任何权利。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授的翻译权许可任何第三方行使,译本也不得单独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说明。
第十三条 如果乙方未在__日内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报酬,甲方仍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报酬,并支付逾期违约金,其具体数额为总稿酬的__%;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其具体数额为总稿酬的__%。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明确授予乙方的权利之外,作品的其他所有权由甲方保留。乙方希望取得的权利,应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核查译本的印数。若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若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又未能在甲方通知其__月内改正,或者甲方已撤销不能履行的合同,本合同则自动终止,授予乙方的翻译权当然回归甲方,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其具体数额为总稿酬的__%。
第十七条 乙方委托__(银行)以__(票据)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并按__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牌价折算成合同确定的币种支付。
第十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纠纷提起的仲裁或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着作权人:__(签章)出版者:__(签章)
__年__月__日订
着作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
甲方(转让方):__
乙方(受让方):__
产品名称:__
标题:__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__》光盘的着作权,现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着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首付__元人民币,于CD-R(光盘)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__元人民币,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__元人民币,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着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人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着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__张,提供给甲方样盘__张。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的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__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3‰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着作权,不再受本合同的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着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 乙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代表(签字):__
电话:__ 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刊物发行合同
合同编号:__
甲方(杂志社):__
乙方(邮局发行公司):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行其《__》杂志,现就发行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元,发行本埠的__元。甲方每年于年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于__月__日出版,并在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拖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付拖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拖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的,甲方应将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给乙方。
2.捆扎规格: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__份,供乙方补充发送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符合规定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码。
6.总发行处__邮局,订购处__各地邮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须在出版前__个月将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接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__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了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得自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免费分发、张贴。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乙方应及时发运杂志(定于每期杂志收齐3天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未发的,按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3天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账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承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此后一律按新价格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时,乙方按退款总额的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按如下方法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行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发、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用由甲方承担,停发、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发行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期3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签__份。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签章) 乙方: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签章)
电话:__ 电话: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
三、签订出版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出版合同的订立形式
根据《合同法》和《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出版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报纸、杂志社刊登作品的除外。对于一般的出版合同,即出版社向作者约稿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明确作者赋予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因为,出版权是作者的权利,出版社若不能证明作者已赋予自己专有出版权,法律就推定该项权利仍归作者所有。书面合同可以把作者的授权确定下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2.应要求作者保证作品权利的完整性
作者若交付了侵犯他人着作权的作品,出版社一般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出版社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情,但是出版社进行这种证明时往往比较困难。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出版社要力争在合同中写明作者的权利保证条款,即作者保证自己的作品是独立完成的,不存在侵害第三人权利的情况。这样,如果作品出版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出版社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合同的这一条款向作者追偿。
而仅仅以出版合同中的作者权利保证条款也不能免除出版社的对外责任,出版社还须采取一些措施,在日后出现侵权事实时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例如保存作者的原稿,证明自己对作者的稿件没有进行增删,自己尽到了审查的义务,则可对外免责。
3.应尽量避免签订“出版权在出版后即归出版社所有”的条款
出版权的转让在我国《着作权法》中并未涉及,《着作权法》中只规定了着作权的使用许可。原因在于出版权主要是作者的一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是基于作者享有的人身权利而产生的,把出版权这种人身权利为主的权利转让,与人身权的性质不符。因此,在《着作权法》中规定了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权利不超过十年。
在实践中,如果作者与出版社签订了“出版权在出版后即归出版社所有”这样的合同条款,也不能认定合同无效,作者毕竟有处理自己的作品的权利。作者在签订类似条款时,须注意转让费的金额不能过低。如果转让费过低,仅相当于稿酬,这对作者是很不利的。
4.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的转让
如果着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应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着译者,并应按下列比例向着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改编75%,翻译75%,表演75%,播放80%,录音录像80%;摄制影片80%。
5.明确废约及违约责任
如作者不按时交稿、审阅和退还校样,拒绝修订作品,也不同意他人修订,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出版者有权废约和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版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出版作品,拒绝重印,不按时支付稿酬,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作者有权废约和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图书不能出版的,出版者应支付着译者50%~70%的基本稿酬。遇到上述两种情况时,都应将稿件退还给着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