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仓储合同常见知识点
1.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定义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只是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称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2.没有约定保管费用,可以请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吗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但是当双方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保管就是无偿的,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
3.寄存的物品有特殊性质的,需要告知保管人吗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若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寄存人寄存的物品有特殊性质的,应当告诉保管人,否则造成物品损坏的,寄存人自行承担损失,如果同时造成保管人损失的,寄存人同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管人知道后未采取补救措施,寄存人不需要承担赔偿保管人损失的责任)。
4.保管人将物品交给其他人代管造成物品毁坏,应由谁赔偿损失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保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保管他人的财物,并且应当亲自保管,除非约定可以交给别人保管,否则,不得交给第三方保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由第三人代管,而保管人却委托别人代为保管,结果对保管物造成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由于无偿保管人的小疏忽造成了保管物的损害,也需要赔偿吗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又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有偿保管的情况下,只要是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哪怕是轻微的失误),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只要保管人不是重大过失或者过错的,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于轻微的失误,无偿保管人不需要赔偿他人的损失。
6.仓单应该列明哪些事项
仓单,是指仓库保管人员应存货人的请求而填发的有价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员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还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写明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二、最新常用保管、仓储合同范文
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保管物。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
2.在保管期满后,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元。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方式)支付。
第六条 保管物的交付。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第七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八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九条 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条 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的,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寄存人。
(1)寄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寄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寄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或者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信地址如下: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信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该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份,送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 寄存人(盖章):__
授权代表(签字):__ 授权代表(签字):__
电话:__ 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 签订地点:__
车辆保管合同
甲方:__
乙方(保管方):__
停车场地点: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甲方所拥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型号为__,车牌号为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年__月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公里。
第三条 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 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五条 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的。
第六条 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保管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
3.__。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 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等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保证其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各存一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 乙方(盖章):__
甲方代表:__ 乙方代表:__
地址:__ 地址:__
联系电话:__ 联系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 签订地点:__
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__
寄存人:__
法定住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账号:__
电子信箱:__
保管人:__
法定住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账号:__
电子信箱: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仓储物。
仓储物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规定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条 保管场所。
1.保管场所: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第三条 保管方法。
1.保管方法: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遇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会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作出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