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旅游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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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旅游活动与现代旅游系统(4)

(一)旅游系统的概念和构成

旅游活动的一般过程,就是旅游者从客源地到目的地、再从目的地返回客源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会涉及地理空间的转移、旅游时间的变化、地域环境的差异、旅游信息的传递、旅游目的地各要素相互作用等非常繁杂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存在6个旅游活动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旅游吸引物、旅游接待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保障机制。因此,旅游系统实质上就是与旅游活动全过程直接相关的各个要素互为依托所形成的具有特殊功能和结构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中包含了旅游客源地系统、旅游目的地系统、旅游通道系统和旅游支持系统四个子系统。这四个子系统中又含有若干次级小系统,从而形成了横向要素和纵向层级相互关联的开放式大系统。同时,旅游系统也是自然、经济、社会复杂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二)旅游系统的构成要素分析

1.旅游客源地系统

旅游客源地,是指产生旅游者的国家或地区,即凡是有本国或本地区居民离开当地外出旅游的国家或地区,一般都统称为旅游客源地。旅游客源地系统是旅游系统中的主导要素和运行起点,由现实和潜在的具有旅游动机、可自由支配收入、闲暇时间和健康体魄的旅游者构成。旅游客源地系统可以划分为许多子系统:按地区可划分为国际客源市场、国内客源市场、当地居民客源市场;按人口特点可分为老年人市场、成年人市场、青年人市场;按旅游目的可分为观光旅游市场、度假旅游市场、商务旅游市场等。旅游者选择什么样的旅游目的地取决于他们的年龄、性别、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家庭规模、兴趣偏好、消费方式等因素,这些因素也直接影响着旅游客源地系统的运行状况。

2.旅游目的地系统

旅游目的地,简称旅游地,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国家或地区的总称。旅游目的地系统是指为到达目的地的游客提供游览、娱乐、食宿、购物、体验或特殊服务等旅游需求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体。它是旅游系统中与旅游者联系最密切的子系统。旅游目的地系统通常由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三要素组成。

旅游吸引物是在旅游资源的基础上经过开发而形成的旅游对象,包括自然、人文、人造三个部分,是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旅游感受或体验的核心组成部分。

旅游设施是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部分。旅游设施由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组成。旅游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三废处置、通信及部分社会设施,是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共享的设施;旅游接待设施包括酒店、餐饮、康体、娱乐和购物等直接为旅游者提供的设施。

旅游目的地系统中常常受到忽视的因素是旅游服务。事实上,旅游服务是构成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的无形组成部分。因为所有的旅游设施和旅游吸引物都需要通过人员的优质服务来发挥其功能。

旅游目的地季节变化、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目的地与外界环境的相互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好坏、旅游吸引物品位的高低、市场需求的变化、当地居民的好客程度都直接影响旅游客源地和旅游通道系统的输入。

3.旅游通道系统

旅游交通的便捷程度和旅游信息的易获得程度推动着旅游者从客源地前往目的地的流动。旅游通道系统包括有形的旅游交通通道,还包括无形的旅游信息通道。旅游通道系统的功能,一是完成旅游者空间移动,提供从旅游客源地到旅游目的地的往返以及在旅游目的地进行各种旅游活动而需要的交通设施和服务,如公路、铁路、水上航线、空中航线、缆车、索道、游径及乘坐设施等;二是完成客源地与目的地的信息交流功能,包括由旅行社提供旅游咨询、旅行预订和旅行服务,由政府、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的销售商向旅游者提供的信息服务、旅游宣传、产品营销等。信息系统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信息媒介发挥作用,在“数字地球”、“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旅游信息系统的功能可能比旅行社系统的功能更重要。

4.旅游支持系统

旅游客源地系统、旅游通道系统和旅游目的地系统共同组成一个结构紧密的内部系统,在其外围还存在着一个由政策、制度、环境、人才、社区、科技、安全、体制等因素组成的支持系统。在这一子系统中,政府处于特别重要的位置。没有资金、政策、人才、技术、社区的支持,将会导致旅游发展的资源损毁、服务质量低下、经济衰退等不良后果。旅游支持系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附于其他三个子系统,并且对三个子系统发生重要的促进或限制作用。

总之,旅游系统是以旅游客源地系统为主体、以旅游目的地系统为核心、以旅游通道系统为连接、以旅游支持系统为保障而形成的地域实体系统。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旅游通道、旅游支持四大系统都有各自独立的功能。旅游客源地的功能是产生旅游者和旅游需求的动力,旅游目的地的功能是产生旅游吸引力和提供旅游服务、满足旅游者需求,旅游通道系统的功能是传输旅游者和旅游信息,旅游支持系统的功能是为旅游系统运转提供动力和保障。由于旅游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因此,所形成的旅游大系统一方面产生了各个子系统无法实现的新功能,使旅游者得到美好的体验、实现国家和地区的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旅游大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构成要素变化都会导致整个旅游系统的变化,旅游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引起系统结构本身的变化。

(三)旅游系统的基本特征

相关研究表明,旅游系统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复杂性、开放性、动态性和地域性六大突出的特征。

1.整体性

单独的目的地、客源地或通道系统都不可能完全实现旅游的基本功能,只有四部分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整体后才能使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得以开展,旅游需求得到满足。这便体现了旅游系统的整体性特征。

2.层次性

旅游系统由不同等级的子系统构成,这便是旅游系统的层次性。直观地反映了旅游系统的这种特性。层次性同时蕴涵了各级子系统有各自的次级功能,体现了旅游系统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的严密性。

3.复杂性

旅游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性,如果客源地经济发生变动,目的地会受到影响;目的地社会政治变动同样会影响客源地和旅游通道系统。这便是旅游系统的复杂性。

4.开放性

旅游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具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交流,旅游系统既受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又对环境产生作用和影响。这便是旅游系统的开放性。开放性特性是由旅游系统是环境系统的子系统的性质所决定的。

5.动态性

旅游系统的动态性指旅游系统的发展变化性,无论是客源地还是目的地和旅游通道,都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客源地的出游率会随着客源地经济的发展而提高,游客的旅游需求特点会发生变化,交通工具随着科技发展变得更加快捷方便,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服务也随着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

6.地域性

在旅游资源稀少的地区,旅游系统数量少,空间叠加程度也小;在旅游资源稠密的地区,旅游系统数量多,空间叠加程度高。这种不平衡性是由旅游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决定的。旅游系统还具有跨地域的特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可能会分布在距离遥远的不同地方。例如,以宗教圣地麦加为中心的旅游系统,其客源地有许多都远在欧美地区,旅游系统必须在不同的洲际和国家之间形成。旅游系统的这种分布的不平衡性和跨地域性构成了旅游系统的地域性。

第三节 旅游业

一、旅游业的概念

旅游业是一个界限模糊而又实际存在的产业,各行各业都自然而然地渗透到旅游业中来,它的这种综合性和多样性特点,使人们很难给它下一个确切和严密的定义。由于国度不同,经济制度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对旅游业的认识也不同,因此出现了对旅游业概念多种多样的界定。

“旅游部门或旅游业……从广义上可表述为生产全部或主要由外国游客或国内旅游者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工业和商业活动的总和”。这是1971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提出的较早的一个旅游业定义。

日本旅游学家土井厚称,“旅游业就是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单位中间,通过办理旅游签证、中间联络、代购代销,通过为旅游者导游、交涉、代办手续,此外利用本商社的交通工具、住宿设备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的行业”。

“旅游业就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基础,通过提供旅游服务满足旅游消费者各种需要的综合性行业。”(马勇,1998)

“旅游业就是以旅游者为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李天元,2002)

“旅游业就是规划发展和组织安排旅游活动,提供旅游者在整个旅游活动过程中所需要的直接产品和服务,并以此获得经济利益的一系列相关行业的总和。”(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2001)

美国旅游学者唐纳德·兰德伯格在《旅游业》一书中将旅游业定义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行业。旅游业关联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应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

通观以上定义可以发现,它们虽各有其侧重点,却都具有两个共同点:① 旅游业是众多相关行业的集合,它既需要这些行业作为支撑,又同时具备这些行业的部分功能;② 旅游业的任务是便利旅游活动,通过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旅游者的需要。

上述定义,除定义2之外,共同缺陷是将既满足旅游者需求又满足当地居民需求的企业包括在旅游业的组成范围之内,扩大了旅游业的实际界限。实际上,由于旅游业的投入与产出难以清晰地测算和确定,要完全明确地界定广义旅游业的技术性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点甚至在狭义旅游业的界定时也会遇到,因为在旅游业的消费中,不能完全排除当地居民的消费。

根据研究需要,我们采用以下定义:“旅游业就是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以旅游者为对象,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旅游消费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方相林,2002)

对旅游业而言,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是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为旅游消费者提供服务。这样,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构成了旅游业经营管理的三大要素。

二、旅游业的构成

由于对旅游业的概念界定不一致,对于旅游业的构成也有不同的看法,比较普遍的有以下三种。

1.三大支柱构成说

本观点提出者根据联合国《国际产业划分标准》,对从事旅游业务的具体部门进行分析后认为,旅游业主要由三部分企业构成,即旅行社、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我国,人们通常也把上述的旅行社业、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产业。

2.五大部门构成说

这种构成划分方法是以旅游目的地为单位进行划分的。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发展角度来看,旅游业由旅行社业、住宿业、交通运输业、游览场所经营部门和旅游管理组织五大部门组成。这种划分的原因是就一个旅游目的地而言,这五大部门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紧密的联系,通过吸引和接待旅游者共同促进旅游目的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