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大藏一览
3974600000215

第215章

宁德优婆塞陈 实谨编

明秀水居士姚舜渔校缉

第七门

○功成果登正觉  相好妙用神通

(凡四品)。

○法身品

○三身四智了然明  ○五眼六通无不具

三身金光明最胜王经云。一切如来。有三种身。化身。应身。法身。如是三身具足。摄受阿耨菩提。云何化身。如来昔在修行地中。为诸众生。修种种法。得自在力。随众生意。随众生界。现种种身。是名化身。云何应身。谓诸如来。为诸菩萨说于真谛。令其解了生死涅槃。是一味故。为除身见。众生怖畏欢喜故。为无边佛法。而作本故。如实相应如如。如如智。本愿力故。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项背圆光。是名应身。云何法身。为除烦恼等障。为具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前二种身。是假名有。后第三身。是真实有。为前二身而作根本。何以故。离法如如。离无分别智。一切诸佛。无有别法。复次诸佛利益自他。自利益者是法如如。利益他者。是如如智。复次法身三昧。智慧过一切相。不著于相。不可分别。非断非常。是名中道。虽有分别。体无分别。虽有三数。而无三体。不增不减。犹如梦幻。亦无所执。亦无能执。法体如如。譬如有人愿欲得金。既得矿已。销炼成金。随意回转。作诸镮钏。虽有诸用。金性不改。(场字函第二卷)。

又璎珞经云。五分法身。以识性别。戒香摄身。定香摄意。慧香摄乱。解慧摄倒见。度知摄无明。是五分香璎珞其身。(忘字函第二卷)。

四智唯识论云。一大圆镜智。如大圆镜。现众色像。二平等性智。观一切法。悉皆平等。三妙观察智。善观诸法无碍而转。四成所作智。成本愿力所应作事。说转八识而成四智。(则字函第十卷)。

秘藏诠注云。佛转八识而成四智者。用八为大圆照智。七为平等性智。六为妙观察智。前五为成所作智。识唯分别。智能决断。(佐字函第九卷)。

大乘庄严论序云。转八识以成四智。束四智以具三身。(事字函第三卷)。

五眼度世品经云。佛言。随时开化。入于五道。而净五眼。一肉眼。处于世间。现四大身。因此开化度脱众生。二天眼。诸天在上。及在世间。未识至道。示以三乘。三慧眼。其不能解智度无极。皆开化之。使入大慧。四法眼。其在褊局不能恢泰。悉开化之。解法身一。无去来今。平等三世。五佛眼。其迷惑者。不识正真。阴盖所覆。譬如睡眠。示以四等四恩之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一心智慧。善权方便。进退随宜。不失一切。令发正真道意。(遐字函第六卷)。

金刚经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