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当代和未来》包括第七、八章。
第八章着重阐述了存在于当今世界五大力量中心(美、苏、中、日、西欧)之间的与军事平衡和生产平衡不相一致的态势,分析了各自的潜力、前景和困难。作者首先对五个世纪以来大国的兴衰作了简要的回顾,由此提出了本书的两个主要论点:一是世界上有一种变革的动力,这个动力主要由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所驱动,它对社会的结构、政治制度、军事力量和各个国家和帝国的地位都产生影响;二是经济增长速度不均衡,对于国家体系中许多成员国相对的军事力量和战略地位都产生了决定性的长期的影响。以此为基点,作者又对未来世界局势的发展趋向作了大胆的预测,尤其着重提出两个值得注意的趋向:其一是全球性发展的趋向,由于亚太地区的崛起,世界经济的重心正向该地区迅速转移;其二是由于新武器系统昂贵和国际上的战争,军备竞赛的耗费呈螺旋式上升的趋向。这两个趋向虽是独立发展,但也越来越互相影响,并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意义。肯尼迪分别以“左右逢源的中国”、“进退维谷的日本”、“得失并存的西欧”、“矛盾重重的苏联”和“相对衰落的美国”的标题,逐一分析了世界五大力量的困难与潜力、挑战与机会。
在全书最后的结论中,肯尼迪指出,国际平衡正在发生重大转移,也许会加快步伐。
4.社会评价
《大国的兴衰》是一本论述重大主题的历史著作,尽管有的西方学者嫌此书的标题过于俗套,但它毕竟对500年来各国的军事和经济地位作了比较,涉及了战争与力量对比发展周期等诸多理论问题,在以全球性眼光从总体上分析诸大国的兴衰交替方面不乏真知灼见,同时也为那些渴求了解各大国经济和军事力量对比不断变化之背景知识的当代读者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材料和评论。
从形成上看,本书的重点仍局限于传统史学的领域——经济史和军事史,但其内涵却有了质的变化。正如作者所言:《大国的兴衰》并非一部军事史,也不是一部经济史。它通过追溯1500年后世界经济力量的变化,描绘了国际体系中的一流强国在励精图治、富国强兵过程中经济和战略的相互影响。作者在描述国际体系的动态性结构变化中,突出了经济因素的作用,这当然与他多年研究国际关系有关。他知道国家除了把维护本国安全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之外,在国际交往中保护和扩大本国的经济利益也是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更何况在当代国际关系中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即是世界经济日益政治化和世界政治日益经济化,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关系。
肯尼迪不但把军事冲突同经济变化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而且在论述国际权力体系与全球经济秩序的相互关系中,具有法国年鉴学派那种“总体史”的眼光,对1500年以来的这一历史时段进行经济、政治、军事、思想、社会、地理、外交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勾勒出这一历史时段的总貌。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分析了文化和权力的关系。他认为,追求权力是人类的共性,无论诸大国在争霸过程中实力发生何等变化,但人们追求权力的倾向似乎是恒久不变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指出了一种垮越国界的趋势,而这种趋势决定了在国际社会中生活的各国人民的文化。这是对全球性文化趋势进行探讨的一种尝试。
大凡在当代能打动读者、启发读者掩卷长思的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著作,都具有一种强烈的现实感。《大国的兴衰》即是史论并重,在说古论今之中,充溢着一种强烈的现实感,并对解决战争与和平这一关系人类生存前景的重大问题怀有深沉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这也许是本书对我们最大的启示和教益。
《法律篇》[古希腊]柏拉图著
西方政治理论的思想源泉
1.作者简介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出生于雅典附近的埃癸那岛的一个贵族家庭中。他的家系可以上推到雅典古老的帝系,其母是改革家梭伦之后,其舅是当时希腊三十僭主之一的克里底亚。柏拉图早年受良好教育,青年时对哲学产生兴趣,遂从学百家,博采众长:他曾就学于赫拉克利特之门徒克拉底鲁,又研习过毕达哥拉斯学派哲学和爱利亚学派的学说。柏拉图从20岁起追随苏格拉底学习哲学,不期8年后苏氏被判死刑,柏拉图为了逃避迫害而来到麦加。后来他又出游列岛列国,到过埃及、南意大利、西西里等地。其间他详细地考察了各地的政治、法律、教育、宗教等制度,进一步研究和掌握了当时的数学、天文学、力学、音乐等理论和各种哲学学派的学说。正是在这样广博的知识基础之上,柏拉图逐步形成了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以及对改革希腊的社会、政治、法律、教育、宗教等制度的见解。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回到雅典,办起了阿卡德米学园,讲学授业,著书立说。柏拉图的学园不仅成为雅典的最高学府,而且成为全希腊的学。术中心,亚里士多德也曾就学于此学园。柏拉图的晚年,不仅在雅典,而且在整个希腊世界,都享有相当高的声誉。传说,他在80岁的高龄时,平安地死于一次婚礼的宴席上。
柏拉图是西方古代著作丰富且作品完整齐全留传下来的惟一著作家,他为后人留下了30多篇对话集。其中《理想国》和《法律篇》包含着丰富的法哲学思想。
2.内容梗概
1.法的概念及作用
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是正义与公道的象征,是人们协议的结果。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达到既不得利,也不受害的目标,必须有一个行为标准,这个行为标准就是法律。凡法律规定的就是公道的、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公道的、不合理的。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准则。
法律还是理性的体现。因为人们在行动中“都要服从我们内心那种永恒的素质,它就是理性的命令,我们称之为法律”。
如果国民人心皆善,只须通过教育人们就会和谐相处,法律也成为多余。但人性是自私的,人的心灵充满了邪恶,因而人的所做所为就不会符合正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必要的。
2.法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
不同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法律,因此统治者必须根据国情制定法律,否则法律便不会生效。法律应不断地修改和补充,使之不断完善。必须由专门的委员会制定法律,委员会不受法律的限制。
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要做到:(1)国家应设立“法律监护官”;(2)应挑选好的法官和审判人员。
3.刑法思想
刑法的目的是要消除犯罪者心中的恶,恢复善和正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应处以不同的刑罚。不同身份的罪犯也应处以不同的刑罚。如果出于正当防卫而杀死了人,应免于刑罚。刑罚种类应分为:死刑、监禁、不荣誉、剥夺权利、鞭打、流放、罚款等。
3.社会评价
柏拉图不但是优秀的哲学家,还是颇有造诣的法学家。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又含有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他提出的一系列法律思想,成为西方法律思想的渊源,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的基础。《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创作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其最长的一部对话体著作,共12卷,195章。
书中包含了柏拉图对法学、伦理学、教育学等最成熟的看法。这篇著作的风格迥异于柏拉图的其他作品,其早期作品人物栩栩如生,到处了充满了隐喻、明喻、神话、讽刺甚至插科打诨,这部书却将“戏剧成分缩减到最低程度”,并“严格地注重实际”,“更直接涉及写成它的时代的政治生活”。这种转变体现了柏拉图晚年思想的飞跃。
总之,《法律篇》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它不仅在柏拉图的思想发展中,就是在整个希腊政治法律思想史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其次,《法律篇》对后世的立法,特别是对罗马法有重大影响。最后,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篇》是西方法治理论的思想源泉,其学生——古代西方法治论的系统倡导者亚里士多德从柏拉图的《法律篇》中汲取丁丰富的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