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20日)
近年来,我区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恢复性发展,但普遍还十分薄弱,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夺取农业的新胜利和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必须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集体统一服务的功能,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都发挥出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9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在农村的主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在农村的综合载体。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层次和基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巩固和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的成果,进—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集体经济找到了适应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的新的经营形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一定要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双层经营是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结合,农民生产积极性和集体经济优越性的结合。家庭经营离不开统一服务,统一经营为了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服务。只有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对农户家庭经营的综合服务工作,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进一步调动,双层经营才能够逐步完善起来。同时,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精神文明建设,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各级领导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稳定农村大局的高度认识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结合壮大集体经济,教育党员和干部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道路;教育群众认清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要向农民讲清,壮大集体经济绝不是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搞“大呼隆”、吃“大锅饭”,而是为了更好地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发挥其潜力,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
继续坚持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方针。保护种养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继续给予扶持。
二、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集体经济
壮大集体经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要采取积极态度,又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一定要注意条件,注意农民的利益,注意工作方法。要防止“一平二调”,侵害农民利益;防止盲目从事,不讲科学决策;防止脱离实际,操之过急。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要加强农村工作部门和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力量,配合乡镇做好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本途径在于依靠生产的发展和集体自身的积累来创造条件,增强实力,特别要注意开发新的资源和开辟新的生产门路。为此,要切实加强农业的服务工作,以服务求发展。把农民急需的服务项目搞起来,提供机耕、植保、畜禽防疫、灌水、良种等主要生产环节的服务,积极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并随着集体经济实力的增长,逐步扩展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兴办服务性经济实体,向农民提供专项服务或系列化服务。服务项目和形式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逐步实行适度有偿服务,但不得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要加强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搞好土地和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认真清理回收集体欠款,按规定认真收取集体提留;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合作基金,开展集体资金的内部融通。加强土地和集体资产的承包管理,完善和兑现承包合同;实行土地有偿承包,按规定收取适度的承包费,逐步增加新的公共积累。对一些财务混乱的村,要抓紧清理整顿,健全制度,防止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民主管理和集体积累等制度,凡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情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要开发新的资源,开辟新的生产途径。从当地实际出发,发挥资源优势,大搞开发性生产。社会经济条件和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应面向城市市场,积极兴办有发展前途的骨干企业,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集体经济薄弱的地方,应立足开发当地资源,发展集体种植业、养殖业等“绿色企业”,做好起步工作,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性生产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统一经营,也可以由集体组织开发、农户承包经营。企业规模要注意适应当地资金、技术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发展小企业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劳力、资金、资源入股的方式,同国有企业、乡办企业联合经营。
三、采取综合措施帮助“空壳村”做好起步工作
我区有40%左右的行政村是集体无积累、无收入的“空壳村”,开展服务工作难度很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点应放在帮助扶植“空壳村”解决好起步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途径,帮助搞好组织建设,整顿和选配好领导班子;搞好内部管理,寻找启动项目,逐步壮大集体经济;采取部门包村的办法,加强“空壳村”的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应设立扶持“空壳村”专项基金,采取有偿使用、滚动周转的办法,给以必要扶持。山区要把扶贫开发同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扶贫资金可适当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各地应对“空壳村”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订逐步改变面貌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发展集体经济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夺取农业新胜利和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的大局出发,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积极帮助村级集体经济起步和发展。
对村级集体经济兴办的开发性经济实体,包括农、林、牧、渔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产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村办企业注册登记,工商管理部门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注册自有资金的限额。对符合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的村办企业,应从优立项,优先审批,给予贷款或贴息贷款的支持。对村办商业组织,凡是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的产品,都要允许他们经营;特别要鼓励和支持他们从事鲜活商品和小宗农产品的经营。
允许有村办企业的村,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5%,对村干部按照工作实绩进行奖励,以激励他们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发展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道路。
对到“空壳村”任职的国家干部,根据市县财政状况,可享受一到两级浮动工资;成绩突出的应当表彰奖励,优先提拔。
五、村级组织要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主要任务来抓
壮大集体经济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加强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民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的作用。村级组织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群众发展商品生产、壮大集体经济上,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发展集体经济、搞好服务工作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基本报酬、浮动报酬和奖金相结合的组合报酬制度,干部报酬同工作实绩挂钩。
县委、县政府要重点抓好村主要干部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提高他们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要求。村干部常年坚持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一线,工作繁重而且工作难度大,上级组织要关心、爱护、体谅他们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表彰先进村级组织和优秀村干部,从中树立典型;乡镇党政机关补充干部,在经地、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可在控制指标内,注意从一贯表现好、成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中录用或聘用,注意从特别优秀的乡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各地、市、县和区直有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