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话?他连夜写了第六劄子,开头就说,臣“终夕不寐,深痛陛下此言之失”。“自古明圣之君,闻一善言立为之变更号令者多矣,不可悉数。惟近岁大臣自知思虑不熟,号令已失,无以抑夺台谏之言,则云命令已行,难以更改,此乃遂非拒谏之辞。”他把批评的锋芒从皇帝转向以韩琦为首的执政,“今国家凡有大政,惟两府大臣数人相与议论,深严秘密,外廷之臣无一人知者,及诏敕已下,然后台谏之官始得与知。或事有未当,须至论列,又云命令已行,难以更改,则是国家凡有失政,皆不可复救也”。这就远远超出了刺义勇这件事本身,批到朝廷议事规程上来了。他再次请求英宗“二选一”:要么收回成命,要么撤他职。
宋朝的制度设计相对来说是比较科学的,“两府”,政府管行政,枢府管军政,但命令要发出去,在皇帝批准后,还必须通过“两制”,即翰林学士和知制诰来起草,他们若认为不合适,可以退回去。除“两府”、“两制”互相制约外,谏官、御史有监督的权力。韩琦也曾经当过谏官,而且是以直谏出的名,然而,一坐上宰相的位置,特别是在册立英宗和太后还政上建功之后,颇有点以周公自居,未免有些专横。不行!在第六劄子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司马光决定去政事堂,找韩琦当面理论。
韩琦一见司马光,就明白他是来说刺义勇的事了,所以首先以前辈军事家的口吻说:“君实啊!军事上讲究先声后实,现在谅祚正桀骜不驯,听说陕西一下子增兵二十万,岂不受到震慑?”司马光说:“兵贵先声不错,可惜有虚无实,可以欺敌于一日之间而已。过不了几天,敌人知道了我之实情,就一点不灵了。现在,我们是增加了兵力二十万,问题是不管用,敌人知道后,还会害怕吗?”韩琦跳开这个问题,说:“我知道你是担心又像庆历年间那样,先集乡兵后刺正军,现在已经下达敕令,与民相约,永不充军戍边。”司马光说:“我表示怀疑。”韩琦说:“我在这里,你担心啥?”司马光说:“我还是不信,不仅我不信,恐怕您也不信吧!”韩琦终于忍不住发火了,问道:“你凭什么这样轻视我?”司马光也激动地说:“您如果长期坐在这里也许没问题,但如果换了别人,您的承诺还能算数吗?现成的兵他还会不用吗?”韩琦一下没话说了。司马光悻悻然走了,他的话在十年后得到应验,义勇运粮、戍边成为常事。
连续六请辞,告假回乡
司马光觉得应该重新认识自己曾经非常尊重的韩琦了。想想在谏院近四年,从四十三岁到四十六岁,一时记不清写了多少奏章,真正被采纳的有多少呢?正如他在一篇奏疏中所说:“自陛下践 以来,臣不自知其狂愚,见朝廷政令有未便,差除有未当,屡献瞽言,浼渎天听。陛下未尝为之变一政令,改一差除。”[9]这与其说是生病的英宗不采纳,不如说是掌权的韩琦不同意。仔细想想,他们的默契似乎只在立英宗为嗣和调解两宫矛盾时存在,而一接触到施政的具体问题,司马光就成为多余了。
英宗即位伊始,宣布文武百官每人进官一等,赐新官服一套,优赏诸军,一切如乾兴故事,即按真宗逝世、仁宗继位的乾兴元年(1022)之标准。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共一千一百余万(贯、匹、两)。另外,两府大臣、宗室、近臣、主兵官等,还可以得到大行(逝世)皇帝的遗物,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司马光时为四品官,遗赐的珠宝和金帛价值一千余贯。越往上越多,至两府大臣,何止数万!当时,文彦博、富弼两位原宰相正在守丧,也分到了遗赐。如此大规模地撒钱,是为了表示皇恩浩荡,“浩荡”到了每一个官员,却“扫荡”了老百姓。京城官员的奖赏由国库拨钱,各州、军没有这笔预算,朝廷又不拨给,明文规定向民间借贷。朝廷硬撑着按乾兴标准,可惜已力不从心。乾兴时给殿前司禁军的食物中包着金子,而这次没有,引起部队一片喧哗,险些酿成兵变。司马光看着分给他的珠宝和金帛,心里很不是滋味。国家财政困难,寅吃卯粮,而此次仁宗逝世,加官、赏赐和陵墓等各项开支合计接近两千万贯,平均到每个老百姓头上负担近一贯。如果遇到大面积的灾害,或者遭到外敌的大规模入侵,国家拿什么来救灾和充当军饷?他忧心忡忡,睡不着觉了,怎么也觉得这笔遗赐应该退回去。四月十五日,他上呈《言遗赐劄子》[10]说:
臣伏睹圣恩颁赐群臣以大行皇帝遗留物,如臣所得已近千缗,况名位渐高,必沾赉愈厚,举朝之内,所费何啻巨万!窃以国家用度素窘,复遭大丧,累世所藏,几乎扫地。传闻外州、军(行政区划名)官库无钱之处,或借贷民钱,以供赏给,一朝取办,逼以捶楚(即棰楚,杖刑)。当此之际,群臣何心以当厚赐!
为给官员发赏钱,用打老百姓屁股的办法筹集资金,这样得赏钱,群臣还能忍心吗?司马光这一问,应该让官员们脸红。但有人说,这不过是沿用乾兴故事,你瞎操什么心?
臣诚知乾兴之际,曾有此例,亦恐当时所赐,不至如此之多。况当时帑藏最为富实,今事力耗竭,十无一二,岂可但云旧例,不思损益?况委质为臣,共图国事,股肱耳目,譬犹一体,安则俱安,危则俱危,岂待多得金珠,然后输忠尽力?恐非所以遇士大夫之道也。
此时非彼时,不可照搬旧例。士大夫与皇帝安危与共,难道非要得到金珠才输忠尽力吗?因此,司马光倡议:
今天崩地坼,率土哀摧,群臣各迁一官,不隔磨勘,恩泽已厚,诚不忍更受赐物,因公家之祸,为私家之利。伏望圣慈许令侍从之臣,各随其意进奉金帛钱物,以助供山陵之费。如此则君恩下流,臣诚上达,上下相爱,洽于至和,既可以少纾民力,又不至有伤国体。
司马光这一倡议考虑很全面。群臣已凭空官升一级,皇帝对大伙儿够意思了,捐出遗赐等于是对升官的报答。司马光带着谏院的同事来到朝堂,准备在进呈劄子时,带头将遗赐捐出。可答复是:“乾兴无此例,不准。”他以为是太后和皇帝不便恩准,接着上了一则《申堂状》[11],说,既然“主上谦让,未欲开允”,那么,“伏望参政、侍郎(副部长以上),集贤相公、昭文相公(两馆学士)表率百僚,率先进献”,这样,“天下生民,不胜幸甚”。
宰相韩琦等两府大臣所得赏赐最多,司马光以为他们一定会带头,而事实却让他大失所望,于是再上《言遗赐第二劄子》[12],质问说:“州县鞭挞平民,逼取钱物,以济一时之急,不知乾兴年中何尝有此例也?”朝廷此举在收买官心,但“士众(普通官员)必曰:‘我辈劳苦,而所得微薄,群臣安坐,而专享厚利。’其心安得不怨?百姓亦曰:‘我辈剥肤椎髓,以供赋敛,而浩浩入群臣之家,如泥沙不惜。’其心安得不怒?近者怨,远者怒,为国计者,可以不深思远虑乎?”如果群臣稍有“廉耻之心”,又“何面目以自安?”他问得义正词严,但没有得到一句话的答复。无奈,他将所得之珠玉捐给谏院作为办公经费,而把金帛送给了舅家。
英宗登基后不久,各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各知州(军),都派亲属到京城送贺表,朝廷不问青红皂白,给送贺表者一律封官。这样一下就凭空新增数百名官员。司马光上疏指出:“此盖国初承五代姑息藩镇之弊”,而“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现在,官员比国初多了十倍,如此滥封,冗官更多。他建议朝廷对送贺表者详加甄别,如是五服之内的亲属,可给一官,否则给点金帛以示奖赏即可[13]。他并没有要全部废除这一陋习,只是希望改良一下,但同样是说了白说。
回想自己在写《谏院题名记》时,那是何等的踌躇满志啊!现在他却在问自己:谏官算什么?
他突然发现,自己引以为豪的谏官,在执政大臣需要时被视之为利器,而在不需要时却被弃之如敝屣。他灰心极了,决心辞职。回到家中,他准备写辞职报告,可砚台里的墨汁冻成了冰,他突然双手拍桌,长叹一声,吟起《诗经》中的句子:“式微,式微,胡不归?”心有灵犀一点通,夫人张氏马上给他端来热水,亲手磨好墨,说,写吧!辞了官咱们回老家。夫人的理解让他感到了温暖,他写下了《乞降黜状》。虽然在刺义勇的问题上,他曾两次要求英宗“二选一”,不惜辞职,但这是他的第一份正式辞职报告。报告还没写完,家中的报晓鸡“喔喔”地叫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就是这只笼中的鸡,不禁吟出一首七言诗来:
羽短笼深不得飞,久留宁为稻粱肥?胶胶风雨鸣何苦,满室高眠正掩扉。
你忠于职守按时打鸣,而酣睡的主人却讨厌你打扰了他的好梦!第一份报告送上去,未被批准,他接着写,直写了六份,仍未批准。不准辞职,难道还不准告假吗?从皇祐二年(1050)他守孝期满复出,至今十六年了,其间他只请假回过一次家乡,给父母扫了一次墓,该回去和他们谈谈心了!治平二年(1065)三月,朝廷批准他回乡祭祖。
[1]《传家集·卷三十三》。
[2]《长编·卷二百三·治平元年十一月乙亥》。
[3]《传家集·卷三十四》。
[4]同上。
[5]《传家集·卷三十四》。
[6]同上。
[7]同上。
[8]见《传家集·卷三十四·乞罢刺陕西义勇第四劄子》。
[9]《长编·卷二百四·英宗治平二年正月壬午》。
[10]《传家集·卷二十七》。
[11]《传家集·卷六十三》。
[12]《传家集·卷二十七》。
[13]《长编·卷一百九十九·嘉祐八年七月辛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