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4735400000033

第33章 “濮议”战宰执(1)

“十年一展墓,旬浃复东旋。”司马光此次回乡,仅只停留了十天,本是“顺途歌《式微》”回来的,为什么又匆忙回朝?“岂负襁褓受,横遭章绶(官服)缠。”他在扫墓时所作的这首诗说明了原因。思想是怎么转变的?

白说也要说

在鸣条岗祖茔父亲司马池的墓前,父子进行了一次心灵“对话”。他问父亲,儿身为谏官,每见政令有失,用人不当,便不避斧钺,直言进谏,但几无一言被采纳,如此谏官,不当也罢。他似乎听到了父亲的回答,说一不二的是权臣,顺竿爬的是佞臣,犯颜直谏的是诤臣。为臣当为国尽忠,岂可一言不被采纳,就弃君而去?

他越想越是这个理,可父亲不是也辞过谏官吗?而且正是以此为仁宗所知。不过,父亲辞谏官,是因为认为谏官不适合自己。自己呢?自认为谏官很对胃口,毫不推辞就高高兴兴地上任了。只因遇到了挫折,就心灰意冷了。他对父亲说,儿最恨奸佞小人,见之则痛加搏击,先后弹劾了知寿州张叔鲁,知莱州王逵,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张田,陕西都转运使陈述古,朝廷大臣张方平、程戡、贾黯,边帅施昌言、孙长卿,等等,甚至还包括英宗的藩邸旧人王广渊,至于宦官就更不用说了,小人太多,都弹劾不过来了。坟墓里仿佛传出了父亲的声音: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直言进谏,要讲国家大事;待人处事,要有长者之风。是啊!他想起了父亲在杭州被转运使江均、张从革诬陷而降知虢州,还没离任,江、张贪赃事发,人劝父亲反戈一击,父亲说,乘人之危,吾不为也。人称父亲有长者之风。

父亲有长者之风,恩师庞籍也有长者之风。可惜,两年前他先仁宗而去了。司马光没能去山东向恩师告别,在京师写下了《祭庞颍公文》《太子太保庞公墓志铭》,以寄托自己的哀思。二十七前与他一起金榜题名的“同年”好友,已经过世了两个,石扬休与庞之道,自己已四十七岁了,应该像个长者了。

扫墓之后,司马光去了一趟魏云夫山庄。所谓山庄,其实是一座庙宇,据说是宋初一个叫魏云夫的和尚化缘修建的,建在中条山东麓的白云深处。他去山庄,是想求一份暂时的清静。爬上山峰,进得山门,小沙弥将他引进大雄宝殿。只见长老坐在蒲团上,微闭双眼,双手合十,正在念经。司马光不敢打扰,静静地站在一旁,突听长老问道:“施主莫非司马谏院吗?”司马光拱手回答:“正是,涑水司马光。”长老微睁慧眼,也不转身,说道:“施主面藏隐忧,乃为是非所困。”司马光说:“愿赐教。”长老说:“俗人谓是,其实为非,俗人谓非,其实为是。走出三界,便无是非。”司马光知道长老所说之三界,天、地、人也。这涉及到不同的哲学思想,司马光是儒者,但也吸收佛、道之精华,认为“物出于无,复归于无”[1],“人之生,本于虚……业终,则返于虚”[2],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死了就走出了三界。但与佛家的“出世”观相反,他是坚定的“入世”派,“天者不为而自成,人者为之然后成”[3]。他没有与长老论争,但长老从他的沉默中已经明白了一切,说道:世俗之人,自有世俗之烦恼。说罢,自顾念经,置司马光于无。

长老说得没错。他因想逃避朝廷中的烦恼而回乡,而回乡后又遇到乡下的烦恼。“青松敝庐在,白首故人稀。”回乡扫墓自然要见亲人和乡亲,两杯浊酒下肚,“白首故人”们向他诉说起民间疾苦。曾几何时,司马氏所居之坡底村还是个富裕的村子。这得益于其堂伯司马浩,他说服县官,在涑水下游筑了一座坝,使乡人尽得灌溉之利。但近几年来,灾害频仍,先是洪水冲垮水坝,接着干旱让涑水断流,再后来蝗虫吃光了庄稼,去年好不容易获得一个好收成,偏偏遇到刺义勇,三丁刺一,没有刺的也要出钱。因刺一丁补贴二千文,上头没拨,全靠老百姓分摊。君实啊!你是朝廷大官,回去得给皇上说说呀,老百姓的日子没法过呢。他们哪里知道,司马光就是因反对刺义勇而气着请假回乡的。他不能给乡亲们讲这些,但为民请命的激情像一把火,烧得他坐卧不宁。在乡间故居里,他写出了《言钱粮上殿劄子》,要求废止给人民的额外负担。尽管他知道这多半也是白说,但白说也要说。他决定尽快回京,回去参加战斗。

挑战欧阳修

司马光回到京城,刺义勇的事情,已经被一件士大夫们认为更大的事所掩盖。一场史称“濮议”的礼法大论战开始了。

所谓“濮议”,即关于英宗的生父濮王赵允让该怎么称呼的争论。从第十三章我们知道,因仁宗无子,便立堂兄濮王之子宗实为皇子,改名赵曙,继承皇位。在今人看来,“濮议”非常无聊,甚至无理。允让是英宗的生父,当然要称父,死后要称“考”。但按封建礼法和春秋大义,英宗是被仁宗立为皇子后才继承皇位的,应称仁宗为父皇,那生父允让该怎么称呼呢?问题就来了。一个是血缘关系上的理,一个是封建礼法中的礼,两相冲突。

司马光早就估计到英宗继位后会追尊生父,在嘉祐八年(1063)四月调解两宫矛盾时,就在《上皇帝疏》中提出了“重于大宗则宜降其小宗”观点。仁宗和濮王允让虽然都是太宗赵光义的孙子,但仁宗为大宗,濮王为小宗。重大宗、降小宗的意思很明白,就是应称仁宗为父,而不可再称生父允让为父。根据何在?有史为证:“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汉武帝之被废太子、汉宣帝之祖父)、史皇孙(卫太子之子,汉宣帝之父);(汉)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钜鹿都尉,刘秀祖父)、南顿君(刘秀生父)。此万世法也。”[4]至于汉代的哀、安、桓、灵四个皇帝,从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祖、父,这不是孝,而是犯义侵礼,是昏君所为。司马光希望英宗深以为鉴。在司马光上疏后,宰相韩琦等也建议:“礼不忘本,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礼,请下有司议。王及夫人王氏、韩氏、仙游县君任氏(英宗生母)合行典礼,用宜称情。”就是让有关部门拿出一个意见,如何称谓濮王和他的三位夫人,他们应该享受什么待遇。当时,英宗指示,此事要等仁宗“大祥”(死后二十四个月)之后再议。到治平二年(1065)四月,“大祥”日已过,此事被提上议事日程,英宗下诏,让礼官与待制以上讨论,拿出具体意见来。

面对皇帝的诏书,翰林学士王珪等人都吓得不敢吱声,因此事历来敏感,弄得不好,轻则丢官,重则丢命。司马光刚刚从老家扫墓回来,见大家噤若寒蝉,果断拿起笔来,写道:

为人后者(过继给人)为之子,不敢复顾私亲。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施于彼,则不得专壹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讥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老皇帝死了)之后,援立之策,或出母后,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袛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拔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而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臣等愚浅,不达古今,窃以谓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谯国太夫人、襄国太夫人、仙游县君亦改封太国太夫人。考之古今,实为宜称。

(《传家集·卷三五·与翰林学士王珪等议濮安懿王典礼状》)

这里面的要害是“尊无二上”四字。在亲生父母和入继父母之间,只能尊一而不能尊二。

司马光起草后,“两制”(翰林学士、知制诰)和台谏(御史台、谏院)官都愿附议。王珪犹豫了一个多月,终于让人抄录,以二十名“两制”和台谏官名义上呈。就这样,司马光成了台谏派的旗手。韩琦等执政大臣看后,认为此状没有明确回答濮王“当称何亲(称谓),名与不名(是否存其父子关系)”。司马光、王珪等议定:濮王于仁宗为兄,英宗“宜称皇伯而不名”(不存其父子关系)。但是,副相欧阳修作《为后或问》上篇[5],提出了与司马光“尊无二上”相反的观点——“降而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