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后者不绝其所生之亲,可乎?”曰:“可矣,古之人不绝也而降之。”“何以知之?”曰:“于《经》见之。”“何谓降而不绝?”曰:“降者所以不绝,若绝则不待降也。所谓降而不绝者,《礼》‘为人后者降其所生父母三年之服以为期,而不改其父母之名’者是也。”问者曰:“今之议者以谓,为人后者必使视其所生,若未尝生己者,一以所后父为尊卑疏戚,若于所后父为兄,则以为伯父;为弟,则以为叔父。如此,则如之何?”馀曰:“吾不知其何所稽也……”
欧阳修认为司马光等人的观点没有根据,特别是“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然后引经据典,论证“降而不绝”:“亲不可降,降者降其外物尔,丧服是也。”降丧服即不用穿三年孝服,而在心里守孝三年。之所以要降,是因为已为人后,以表示重大宗。
父子之道,天性也,临之以大义,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于至仁,则不可绝其天性。绝人道而灭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为也。故圣人之于制服也,为降三年以为期,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著于《六经》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以见服可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没也……
这样就有了两种不同的观点。曹太后听说欧阳修提出了“降而不绝”论,派人送来手诏,严厉责问执政大臣:究竟想干什么?太后的介入使这场礼法之争的火药味一下子变浓,等于逼着朝臣必须在太后和英宗之间选边站。英宗不得不下令暂停,让相关部门广泛搜集典故,但争论既已展开就很难停下来了。
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判太常寺范镇、道学先生程颢等参与进来,支持“尊无二上”论。司马光更是觉得这场争论关系到大宋的皇统,绝不可妥协。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英宗之所以能继位,因为他是仁宗立的“皇子”,若无“皇子”身份,而是濮王之子,能继位吗?追尊濮王,那就会影响继位的合法性。因此,他挑头与欧阳修论战。
八月十七日,司马光上《言濮王典礼劄子》[6],要求英宗采纳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执政大臣意在尊濮王为“皇考”,以“巧饰词说,误惑圣听,不顾先王大典,蔑弃天下公议”。
政府言:《仪礼》、令文、《五服年月敕》皆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出继之子于所继所生皆称父母。臣按礼法必须指事立文,使人晓解,令欲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若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皆不识文理也。又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按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考,以其与昭帝昭穆同故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亲冒矢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立七庙,犹非太过,况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复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乎?……设使仁宗尚御天下,濮王亦万福,当是之时,命陛下为皇子,则不知谓濮王为父为伯?若先帝在则称伯,没则称父,臣计陛下必不为此行也。以此言之,濮王当称皇伯,又何疑矣……
坦白地说,此奏足以表明司马光维护礼法的赤诚,但不足以驳倒欧阳修的观点,特别是关于汉宣帝和汉光武的史实引用前后说法不一,这是硬伤。欧阳修接着写了《为后或问》下篇:
“子不能绝其所生,见于《经》,见于《通礼》,见于《五服之图》,见于律,见于令,其文则明矣。其所以不绝之意,如之何?”曰:“圣人以人情而制礼者也。”问者曰:“事有不能两得,势有不能两遂,为子于此则不得为子于彼,此岂非人情乎?”曰:“是众人之论也,是不知仁义者也。圣人之于人情也,一本于仁义,故能两得而两遂,此所以异乎众人而为圣人也。所以贵乎圣人而为众人法也。父子之道,正也,所谓天性之至者,仁之道也。为人后者,权也,权而适宜者,义之制也。恩莫重于所生,义莫重于所后,仁与义,二者常相为用而未尝相害也,故人情莫厚于其亲。抑而降其外物者,迫于大义也,降而不绝于其心者,存乎至仁也。抑而降则仁不害乎义,降而不绝则义不害乎仁,此圣人能以仁义而相为用也……”
欧阳修条分缕析,讲得头头是道,但似乎只有他的学生曾巩一个人公开响应。在争论不休的时候,开封发生了严重的水患,淹死人、畜无数。皇宫内也一片汪洋,洪水冲垮了侍卫部队的营房,死者知姓名者有一千五百八十八人。司马光觉得“灾异应时君之德”[7],借机上疏说,“大臣专权,甚于先朝”,天下失望,暗示追尊濮王是灾异发生的原因,劝英宗虚怀纳谏,潜心修德。这场天灾带来一阵上疏高潮,无非是借天说事。
输了辩论赢得名
转眼到了治平三年(1066)正月,“濮议”仍然没有结论,最后完全演变成政治斗争。韩琦等人执政太久了,太后垂帘也好,英宗亲政也好,其实是宰执当家。台谏派最担心的正是这一点。在他们看来,宰执为英宗尊崇亲生父母寻找理论根据,是投其所好,意在控制英宗,巩固自己的地位。主张“降而不绝”的是“两府”大臣,才五六个人;而主张“尊无二上”的是“两制”与台谏,二十多人。争到后来,已经没有什么道理好讲了。司马光打起了“多数”牌,说如果三个人有两种意见,一个人应该听两个人的,少数服从多数。
但执政不比台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们必须着眼现实,稳定政局。英宗与太后本已互相猜忌,好不容易太后才被迫撤帘还政,现在如果按司马光所议,剥夺英宗对生身父母称亲的权利,两宫矛盾必将再次激化,以至于不可收拾。韩琦、欧阳修也想赶快结束这场愈来愈情绪化的争论,想出一个主意:先动员太后出手诏,追尊濮王为皇,夫人为后,显示太后之慈以安慰英宗;然后由英宗降旨谦让,显示英宗之孝以安慰太后。如此这般后,双方各退一步,按欧阳修的“降而不绝”方案处理。在韩琦等秘密游说两宫时,不知怎么风声传了出来。
司马光听到这个“闻诸道路,未知信否”的消息,马上上《论追尊濮安懿王为安懿皇劄子》[8],质问道:“今臣不知陛下之意,故欲追尊濮王者,欲以为荣邪?以为利邪?以为有益于濮王邪?”他分析说:
第一,于皇上不足为荣。“前世帝王以旁支入继追尊其父为皇者,自汉哀帝为始。其后安帝、桓帝、灵帝亦为之。哀帝追尊其父定陶恭王为恭皇,今若追尊濮安懿王为安懿皇,是正用哀帝之法也。陛下有尧、舜、禹、汤,不以为法,而法汉之昏主,安足以为荣乎?”
第二,于皇上不足为利。“海内之心所以归附陛下者,为亲受仁宗之命为之子也。今陛下既得天下,乃加尊号与濮王,海内闻之,孰不解体,又安足以为利乎?”
第三,于濮王也无益。“陛下不忘濮王之恩,在陛下之中心,不在此外饰虚名也。孝子爱亲,则祭之以礼。今以非礼之虚名,加于濮王而祭之,其于濮王果有何益乎?”
结论:“三者无一可,而陛下行之”,是上了一二执政大臣的当,他们只能自欺,骗不了天下人,希望陛下速罢此议。
韩琦等执政没有理会司马光,仍按原计划行动,最后决定,对濮王和夫人,不受尊号(即不称皇),只称亲(父母亲);在濮王陵园立庙,封其子赵宗朴为濮国公,负责祭祀;令臣民避濮王名(允让),讳“让”字。
这等于宣布:欧阳修的“降而不绝”论胜,司马光的“尊无二上”论败。
这一“判决”遭到台谏官集体抵制,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带头上缴告敕(委任状),英宗派人送回,吕诲不接,声言与宰执势不两立。欧阳修被台谏官视为“首起邪说”的奸佞,成了“箭靶子”。一看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他对英宗说,台谏既然与辅臣势难两立,若臣等有罪,请陛下出臣等而留台谏,反之,也请降圣旨。
两派都以辞职相威胁,英宗不得不“二选一”,犹豫再三,最后决定留执政而出台谏,吕诲、范纯仁(范仲淹子)、吕大防被外放,谏官赵鼎、赵瞻、傅尧俞出使辽国回来,说曾与吕诲联名上疏,请求同贬,也被外放。
司马光首提“尊无二上”论,输掉了辩论,却赢得了名声。眼下他的命运又将如何呢?
[1]《道德真经论·卷一》。
[2]《潜虚·名图说》。
[3]《扬子法言·卷四·问神》。
[4]《宋史纪事本末·濮议》。
[5]《宋史纪事本末·濮议》。
[6]《传家集·卷三十六》。
[7]《扬子法言·卷一〇·孝至》。
[8]《传家集·卷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