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在“濮议”中打了败仗,败得很惨,“尊无二上”论没被采纳不说,而且再一次被韩琦“耍”了。
同侪皆贬,旗手独留
话接上章,吕诲、傅尧俞等台谏官相继被贬后,英宗让大臣举荐新的台谏官。治平三年(1066)三月四日,因皇子颖王赵顼(后来之神宗)纳妃,英宗大宴群臣于皇家园林。在宴会上,司马光碰到了知制诰韩维。韩维告诉他,所有举荐新台谏的奏章都被他扣下了,已上奏要求将吕诲等人召回。司马光说,他已上《留吕诲等劄子》[1],要皇上收回成命。
司马光在劄子中说,“忠直敢言之臣”是“国家之至宝”。现在将吕诲等贬谪,恐怕将来陛下听不到直言了。“今陛下徇政府一二人之情,违举朝公议,尊崇濮王过于礼制。天下之人,已知陛下为仁宗后,志意不专,怅然失望。今又取言事之臣,群辈逐之,臣恐累于圣德,所损不细。闾里之间,腹非窃叹者多矣”,最后要求“令诲等还台供职”。
这个劄子没起作用,司马光又上《留傅尧俞等劄子》[2],猛攻政府,说,濮议所以闹成这样,贬谪台谏,“盖政府欲闭塞来者,使皆不敢言,然后得专秉大权,逞其胸臆”。陛下“今日独取拒谏之名,受孤恩之谤,违天下之望,失人主之权,止于遂政府数人狠心而已。不知于陛下有何所利而为之”。如果陛下召回傅尧俞等,并下诏对濮王不称亲,则可使天下的诽谤变为讴歌,愤懑变为欢欣。
司马光慷慨激昂,矛头直指执政大臣,而老谋深算的韩琦却在暗暗发笑。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是他“导演”的。英宗以宗室子继位,一开始就存在一个如何对待生父濮王的问题。当时,韩琦征求司马光的意见,司马光随口说,仁宗新逝,不宜议此,应待仁宗大祥之后,讲求典礼,追崇本亲。那好,你就帮我写个报告吧。司马光按上述意见写了。他未曾想到,“追崇本亲”四个字,后来给他带来了极大的被动。仁宗大祥后,“濮议”开始,司马光起草的《与翰林学士王珪等议濮安懿王典礼状》主张不可称亲。所以,英宗下手诏指责台谏派“前后之言,自相抵牾”[3]。
司马光被当头敲了一棒。孔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不赞成我的主张,我就走人。司马光于是上《乞与傅尧俞等同责降上殿劄子》、第二劄子、第三劄子[4]。英宗全部留中而不送中书,司马光不领情,自己抄录副本送到了中书,而韩琦看都懒得看。为啥不贬你?因为你已经不是台谏官。
在官场斗争中,司马光根本不是韩琦的对手。在“濮议”如火如荼的治平二年(1065)十月四日,朝廷下了一道告敕: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司马光为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这似乎很反常,一个挑头与宰执作对的人反而升了官,而且升的是非常关键的一级。其原官天章阁待制是四品,虽已“赐三品服”,但那是“赐”,官袍“升”了官职依旧;新官龙图阁直学士是从三品,是名副其实的紫袍官。韩琦料定司马光一定会请辞,司马光果然反复上疏请辞,要求外放任知州。好!韩琦顺水推舟,批准他辞去知谏院一职,而保留其他职务。这就是政治的奥妙。在“濮议”中,司马光是台谏派的“领头羊”,所以能领头,知谏院这个职务是关键。一旦他离开这个岗位,他就不能再挑头了,也不便事事发言了。这样,韩琦“巧妙”地达到了削弱台谏派的目的,而且谁也说不出啥来。司马光书生气重,还以为真的是对自己的重用。当侍讲,为皇帝经筵讲课,这是何等荣耀!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没有跳出韩琦的手掌心,心里要多难受有多难受,只好接着写《乞责降第四劄子》[5],说,是我最先提出“为人后者为人子”,“臣又独为众人手撰奏章。若治其罪,臣当为首”。“今尧俞等六人尽已外补,独臣一人尚留阙下,使天下之人皆谓臣始则倡率众人,共为正论,终则顾惜禄位,苟免刑章,臣虽至愚,粗惜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最后写到当时的心情:“昼则忘餐,夜则忘寝,入则愧朝廷之士,出则惭道路之人,藐然一身,措之无地。”他感到无地自容了,把自己关在家里,大有不责降就不出来的劲头。
但是,英宗派宦官把他叫到迩英殿,当面谕令他出来供职,他只得从命。韩琦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来。
初为帝师,礼治为纲
韩琦之所以笑,是因为他的目的全部达到了。司马光跟他斗,还嫩了点,不过他始终对司马光是爱护的,爱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英宗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在处理与太后的关系上时常意气用事,不顾大局,对稳固政局来说,这很危险。英宗因当“皇子”的时间太短,没有时间接受太子应接受的系统教育,需要靠经筵来补课。其他授课者只会子曰诗云,干巴巴地说理,英宗听着打瞌睡,而司马光懂历史,他讲课英宗肯定会爱听。果然,司马光一改以往那种一味解释经义的授课方法,而通过讲历史故事来阐发经义,让英宗听得兴趣盎然。开篇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晋讲起。在讲到周威烈王承认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后,他发了一通宏论。这是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史论总纲,作为思想家的理论基础,作为政治家的施政纲领,是他经过长期思考的结果。后来写在《资治通鉴》的开头,是为全书之总纲。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啥意思?天子的职责莫大于维护礼治,礼就是纲纪;礼的核心莫大于把人分为等级,首先是君臣之分;分等级莫大于标志等级的名,如公、侯、卿、大夫等。简单地说,礼就是等级制,礼治就是用等级制治理国家。司马光在提出了这三个“莫大于”的观点后,接着逐一展开阐述:
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从低往高排列),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商纣王弟,贤人)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成汤创立的商朝就会像天一样长久);以季札而君吴(国),则(开国诸侯)太伯血食矣(永远有人祭祀)。然二子(微子、季札)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身份称谓:包括爵位、名号、谥号等)不著,非器(从宫殿、车马到日常用品包括食具、饮具、寝具、饰物、礼器等直至死后的墓制、冥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城)邑而请繁缨(天子、诸侯辂马的带具上的饰物),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国)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起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机)”,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接下来他简要回顾了春秋时期的历史,认为春秋时期虽“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春秋诸侯称霸,都假借周天子的旗号,不是他们的力量不足以抛开周天子,也不是他们有怜悯之心,而是“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现在,晋国三个大夫把晋国瓜分了,周天子既没有力量讨伐,又纵容他们,封他们为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这意思很明显,周天子连最后的一点名分都守不住了,所以礼就一点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