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昏厥在西府,被抬回家十八天后,元祐元年(1086)九月初一日,卒。
一颗史学巨星陨落了,一面保守派的大纛倒下了。
他是病死的,更是累死的。他当政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1]
最大的遗憾:看不到《通鉴》印行了
人之将死,该盘点遗产,考虑后事了。
司马光最大的遗产是《资治通鉴》。正如他在给神宗的《进书表》中所说,“臣之精力,尽于此书”。眼看人生路将断,黄泉路在前,他自然想起这部大书来。卧榻之上,他问儿子司马康:《通鉴》校订完了吗?
司马康含泪回答:儿与黄庭坚昼夜加班,恐怕还得一个多月才能完成。这让司马光非常失望,催促说:你们得抓紧,总得让我看到校订本吧!他多想再看一遍这部大书啊!哪怕是抚摸一下也好。还须一个多月,他也许等不到了。可这该责备谁呢?时间其实是被自己耽误了啊!
自奉召进京位列执政以来,他一门心思用在废新法、复旧法上,忙着写奏章,忙着除“四害”,忙着驱“三奸”,好长时间无暇顾及这部大书。直到入朝五个月后的元丰八年(1085)九月十七日,才突然想起自己的大作还未最后校订、镂版。去年十一月神宗因《通鉴》修成,颁布了给他的嘉奖诏令,给了他丰厚的物质奖励,指示中书应尽快付梓,至今十个月过去了,书稿还锁在中书省的柜子里。执政大臣多是变法派,不排除有故意拖拉的可能,但你司马光也没有请示由谁来负责校订,这么重要的著作,不校订怎敢付印?接着是神宗大行,哲宗登基,太后垂帘,政权交替时期,哪里顾得上一部书稿?要求尽快付梓是神宗的指示,按你司马光“母改子政”的施政纲领,这一条是否也该改?而你入朝以来,没有一次过问《通鉴》的事。怨谁?怨你自己。这天,他匆匆起草了一道劄子,请旨准范祖禹、司马康校订《通鉴》。奏疏呈上之后,他突然想起范祖禹已被差遣编神宗实录,根本没有时间顾及《通鉴》,于是又上《乞黄庭坚同校〈资治通鉴〉劄子》,希望“早得了当”,不至影响镂版。两个校订官,司马康因要照顾病重的父亲司马光,其实全靠黄庭坚一个人。
黄庭坚校订了一年,现在,《通鉴》即将校完,司马光却看不到校订本了,遗憾,天大的遗憾!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黄泉路上,他可以给献身于《通鉴》的刘恕一个交代了。刘恕是《通鉴》的“同编修”,逝世已经十年了(见第三十三章)。在神宗嘉奖《通鉴》编成时,因他已过世,便啥也没分。司马光一直觉得欠了他的,如果再不还债,恐怕就没有机会了。七月六日,他上《乞官刘恕一子劄子》[2],得到朝廷批准,官其子刘羲仲为郊社斋郎(文官最低一级)。
在他死后一个半月,十月十四日,朝廷颁旨将《通鉴》送杭州镂版(当时活字印刷书已发明二三十年,但也许重要文献还靠雕版印刷)。作为学者,他是带着这个最大遗憾走的。但作为政治家,他就要以胜利者的姿态去见老冤家王安石了,最关心的是他清算新法是否彻底,是否还有遗漏。
他想起与王安石的第一次正面冲突是在阿云案上(第二十章)。王安石说什么首承、自首从轻,当政后写进法律,使许多杀人犯免于死罪。于是他废了王安石所定新法。对大辟(死刑)犯,他改变了一律上报朝廷复核的规定,如州县认为没有疑问就不再上报。他未曾料到,这个口子一开,元祐元年(1086)大辟就高达五千七百八十七人,比原来翻了两三番,而执行新法期间,每年大辟多者二千余,少者一千余(数字来源《长编》)。这个后果,他是看不到了,但史官记下来了。他躺在病床上,扳着指头盘点他的战果:青苗、水利、市易、免役、保甲、保马,这些新法,已下了废除的诏令(许多实际未废彻底甚至依旧),与西夏也讲和了,还有什么遗漏呢?王安石的科举新法就是一项,但他的改革意见却得不到大家的认可,烦!看来他是等不到废除的这一天了。
他想起了高太后。他是假借高太后的权力强行匆忙废除新法的,他快不行了,高太后也老了,是否会人亡政息?邢恕劝他的话又响在他耳边:“今日之改革,虽是太皇太后的主意,却是子改父之法令,皇上成年后会如何作想,相公不为日后虑邪?”邢恕是个脚踩两只船的奸臣,已被他逐出朝廷。当时他回答得义无反顾:“他日之事,吾岂不知?顾为赵氏虑,当如此耳!”邢恕说:“赵氏安矣,司马氏岂不危乎?”他说:“光之心本为赵氏,如其言不行,赵氏自未可知,司马氏何足道哉!”[3]“或谓光曰:‘熙(宁)、(元)丰旧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离)间(皇)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4]他自信废新法是按天意行事,而天意是不可违的。但你今天可打天意的旗号废新法,明天人家也可打天意的旗号复新法。关键不在天,在人!“必无此事”的预言靠得住吗?他心里也没底。而一个八品芝麻官给他的来信,让他不禁毛骨悚然。
此人名叫毕仲游,新上任的卫尉丞。卫尉丞是卫尉寺(掌管内库、军器库和仪鸾司事务)的副手。
最大的恐惧:小皇帝已经言利了
毕仲游的这个职位是因保守派推荐才得到的。他给司马光写信,带有感恩戴德的意味。他在信中说:
昔王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而患财不足也。故凡政之可得民财者无不举。盖散青苗,置市易,敛役钱,去盐法者,事也;而欲兴作,患不足者,情也。盖未能杜其兴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敛变置之法,是以百说而百不行。今遂废青苗,罢市易,蠲役钱,去盐法,凡号为利而伤民者,一扫而更之,则向来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不可废罢蠲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动(皇)上意,虽致石而使听之,犹将动也,如是则废罢蠲去者皆可复行矣。为今之策,当大举天下之计,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之钱粟,一归地官,使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数年之间,又将十倍于今日,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馀于财也,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而无敢议复者矣。
(《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
这是毕仲游信中的第一层意思,简单点说,就是王安石的敛财之法所以能成,缘于皇上有“患不足”之情,现在废了王安石的新法而“患不足”之情未去,将来变法派一煽动,新法说恢复就恢复了。怎么办呢?建议将天下财富尽集于京师,可供二十年国用,数年后又增十倍,皇上见财有余,就不会产生“患不足”之情,就不可能恢复王安石的敛财之法了。
毕仲游“将天下财富尽集于京师”的建议荒诞不经,不值一驳,但他的分析很有道理,可以说击中了司马光的“软肋”。他一股劲地废除所谓敛财之法,青苗钱不贷了,免役钱不收了,市易贷款停了,食盐专卖取消了,却没有拿出解决国用不足的办法来。皇上的“患不足”之情,固然有欲壑深浅的问题,但宋朝自仁宗以来一直财政短缺,寅吃卯粮,不足之事实在前,“患不足”之情在后。从神宗来说,即位时国库之空虚,甚至让他无法体面地安葬父皇,墓室无钱封顶,不得不求助于转运使薛向,所以他明确提出财政最为急务。对神宗的“患不足”之情,司马光呈道德说教,王安石呈治国之术,所以他用王安石而远司马光。司马光始终坚信他的道德决定论,现在虽是高太后掌权,但迟早要还政于哲宗小皇帝,只要对小皇帝辅之以道,导之以德,就不会变成神宗第二。可惜,他听到的汇报却与他美好的愿望相反:十一岁的哲宗已经有了“患不足”之“情”!
司马光病倒后,谏官王岩叟和朱光庭被小皇帝召见,对话良久,《长编·卷三百八十五·元祐元年八月己亥》二十八条记载为:
(哲宗)又曰:“青苗已罢。”
岩叟曰:“此非陛下圣德高明,何以能行?天下幸甚。”
上曰:“又恐国用不足奈何?目下未觉,五七年后恐不足。”
岩叟对以:“此非陛下所忧,青苗是困民之法,今既罢之,数年之后,民将自足。民既足,国家何忧不足?”
又曰:“太皇太后一身则得,恐数年之后,教他官家(指自己)阙用不便。”
岩叟曰:“陛下但自今日养民,比至归政,已成太平丰富之世矣,却不须如此过忧。”
又曰:“今不可比祖宗时,缘添起宗室、百官不少,国家所入却只这个是。”
岩叟曰:“自古国家有历世数百年者,何尝逐旋增赋敛,自然亦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