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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有去无回(2)

走廊上再次传来声响,是脚爪的“啪哒啪哒”声。弗洛听到了,脸上禁不住浮出一丝惨淡的微笑。是妥塞从厨房里回来了,它睡醒后到那儿去找它的厨师朋友。

妥塞走进办公室,嘴里叼着一根骨头。它朝弗洛开心地摇摇尾巴,在办公桌旁坐下来,耐心地咬着骨头。它一边咬,一边用那双迷蒙的老眼望着它的主人,看了好长一阵子。弗洛伸出一只手抚摸着它那粗糙的耳朵。

弗洛问:“妥塞,你还喜欢我吧?”

妥塞用尾巴“咚咚咚”拍打着地板作为回答。

弗洛继续说:“我只喜欢你。”

他直起腰,朝向办公桌,伸出手去拿起那份档案。派贝内特去怎么样?澳尔瑟恩呢?澳尔瑟恩马上就要退休了,总是在喋喋不休地告诉大家他将来要一门心思地种玫瑰。安多鲁司正计划着要是赚够了一年的生活费,就要回到火星技术学校去。

弗洛仔细把档案整理好,放回桌上。

苏塔利小姐说这是在给人们判死刑,想想她说话时的那副德性,毫无血色的双唇在羊皮纸般的面容上几乎纹丝不动。派人出去送死,他弗洛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这儿等着加官晋爵。可以猜到,整个穹隆站都在骂他,尤其是当埃伦没能回来后,他们会骂得更厉害。当然谁也不会当着他的面骂街,就算是他即将叫到办公室里并告诉他们下一次出去的那些人,也不会对他说那些过分的话的。然而,他从他们的眼神看见了这种恨意。

他再次拿起那份档案,贝内特,澳尔瑟恩,安多鲁司,还有其他人……再看多少次也是白搭。弗洛知道,他不能再打发人去送死了,他不能再干这种事,他无法面对这些人。

他侧过身去打开内部通讯电话的开关,说:“你好,我是弗洛先生。请苏塔利小姐接电话。”

他等着苏塔利小姐回话,无所事事地听着妥塞咀嚼骨头的声响。妥塞老了,牙齿也坏掉了。

电话中传来苏塔利小姐的声音:“我是苏塔利小姐。”

“苏塔利小姐,我想通知你,请你做好准备,还有两个即将出去。”

苏塔利小姐问:“难道你不担心会把人都用光吗?一次派一人出去,把时间间隔拉长一点儿,会使你感到双倍满意的。”

弗洛说:“其中一个不是人,是狗。”

“一条狗?”

“是的,就是妥塞。”

他听见苏塔利小姐咬牙切齿地、愤恨地说:“你自己的狗!多少年了它一直跟着你……”

弗洛说:“这就是问题所在,假如我把妥塞丢下不管,它会不高兴的。”

这与他预料中的木星可不相同,与他从电视接受机上见到的木星更是没有相似处。他本来以为会遇到盘旋纷飞的云、雾和形状凌厉的轰鸣不息的闪电,还有地狱风暴般的臭气、氨雨和震耳欲聋的暴风呼啸声。他完全没有想到倾盆大雨会变成轻飘飘的紫色雾霭,这雾霭如同浮光掠影飘过紫红色的草地,而那些蜿蜒曲折的闪电,竟会是划破彩色天空的令人心醉神迷的闪光。

弗洛在等妥塞,他知道妥塞的身体相当不错,所以并不为它担心。他动动身上的肌肉,惊奇地发现肌肉光泽润滑,充满力量。他禁不住做了个鬼脸,不由想起当他从电视屏幕上窥视跳跑人的时候,那时他是多么可怜他们啊。谁能想象一种有机体是靠氮和氢而不是靠水和氧活下去?谁能相信这样一种生命形体能够体验到人类所体验的那种生命的强烈激动?人们无法想象在外面置身木星湿漉漉的大漩流之中的那种生活,人们也想象不到,在木星人眼中,那根本不是湿漉漉的大漩流。

风像一只温柔的手在轻抚他,他突然想起来,根据地球的标准来衡量,这种风是呼啸的大风,而且是时速二百英里、满是致命气体的怒号的狂风。

馥郁的芳香渐渐渗入他的体内,他的整个身心仿佛充满了熏衣草的香气。然而不是熏衣草,也很难说这是香气,因为与他记忆中的那种气味感觉不同。他知道,这是某种东西,只是无法找到恰当的表述言辞——这无疑是术语学中最难解的名词。他知道的言辞是他作为一个地球人时用以表达思想的符号,而当他作为一个木星人的时候,就失去了用处。

穹隆站边上的锁气室突然打开了,从那儿趔趄着跑出了妥塞——至少他认为那一定是妥塞。他想叫那条狗,于是竭力在脑中拼凑着自己想说的话,却说不出来。他没有说话的器官,他没有办法说话。

有那么一阵子,他头脑发昏,心中一片茫然,还有畏惧,一阵阵小恐慌在他的脑中不断掠过。这种畏惧带着盲目。木星人是怎样说话的呢?怎样——

他突然间想到了妥塞,强烈而急切地意识到自己想要与跟随他从地球到过许多行星的那只毛茸茸的汪汪叫的动物建立友谊。他仿佛看到妥塞的变换体已经向他伸出了手,有一阵子还坐在他的大脑里,从他能够感觉到的表示欢迎的汪汪声中传来了话语。

“哈喽,朋友。”

事实上,这并不是话语,但是比话语更美好。这是他大脑里的思想符号,是从大脑中传达出来而有着意义上的精细差别的思想符号,而话语不可能有这种意义上的细微差别。

他说:“嗨,妥塞。”

妥塞说:“我觉得自己挺好的,就像只小狗一样。最近这段时间,我总觉得自己的身体非常糟糕,腿变僵了,牙齿磨损得几乎都没了,很难用那样的牙齿嚼烂骨头。另外,跳蚤也让我不堪困扰。以前我都不太注意跳蚤,年轻的时候,多两只少或两只跳蚤,我都不在乎。”

弗洛醒悟过来,有些尴尬:“可是……可……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是的。我以前也总是跟你说话,但是你听不见。我想跟你交谈,但你没有达到那种水平。”妥塞说。

弗洛说:“其实,有时候我能明白你的话。”

妥塞说:“不全是。当我想要吃点什么或者喝点什么的时候,还有当我想要出去的时候,你是能够明白,可你能做到的差不多也就这些了。”

“对不住。”弗洛说。

“不用放在心上。”妥塞说,“我们比赛,看谁先跑到悬崖。”

弗洛第一次见到那个悬崖,它在多彩的云荫,闪烁着一种奇异的水晶般的美丽景象,但是显然有好几英里远。

弗洛踟蹰难定:“但是路很远呢——”

“是啊,走吧。”妥塞说着就开始向悬崖跑去。

弗洛连忙跟上。他试了试腿力,试了试他新的身躯的体力,开始时还带着几分怀疑,继而惊奇了一会儿,就开心地一路跑了下去。一片紫红色的草地迎面而来,地面上飘荡着烟雾般的雨水,他心中越发愉悦了。跑着的时候,他忽然聆听到了音乐之声,这音乐打着节拍,进入他的身躯,然后席卷着传遍他的整个身体,把他拎起来放到了银色的翅膀上。那音乐如同钟声一般,也许来自某个阳光明媚、春意盎然的山上的一个尖塔。

离悬崖越近,音乐就越加深沉了,宇宙里满是浪花般的魔音。他知道这音乐是从瀑布那儿来的。但他也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以水而成的瀑布,而是一种氨瀑布,它沿着闪闪发光的悬崖滚滚而下。悬崖呈现出白色,因为它其实是氧,是凝固的氧。

他在妥塞身边收住了脚步。瀑布在那儿落下溅起,形成了带有好几百种颜色的绚丽夺目的彩虹。确实是好几百种颜色,丝毫都不夸张,因为他见到的不是从一种原色逐渐变为另一种原色,而是以一种鲜明的精选度将光谱分解为无法再分解的类别。

妥塞说:“听那音乐。”

“是的,怎么了?”

“那音乐。”妥塞说,“其实是振动,瀑布的振动。”

“可是,妥塞,你并不了解振动啊。”

妥塞争辩道:“不,我了解。我大脑里突然出现了这个概念。”

弗洛努力地想去理解这个说法:“突然出现的!”

刹那间,他的脑袋里出现了一个方案——这是一个关于金属加工的方案,能够用于制造承受住木星压力的金属。他的意念捕捉到那各种各样的颜色,并且按照光谱的精确顺序将它们一一排列,就是那样子。他过去对无论是金属还是颜色都一无所知,这意念毫无由来,是凭空而来的。

他震惊地凝望着瀑布,叫道:“妥塞,我们正在发生变化哪,妥塞!”

妥塞回答说:“没错,我知道。”

弗洛说:“是我们的大脑在变化。我们正在使用大脑,整个大脑,一直使用到最后那个隐藏着的角落。我们是在领悟原本早就应该懂得的东西呢。也许地球上的生物大脑天生就是迟钝难开化的,也许我们就是宇宙里的笨蛋呢,可能还十分固执,所以做起事情总是那么费力。”

他似乎被一种明晰的全新的自我支配着,于是,他就明白,问题不仅仅是瀑布的颜色或者是抵御木星压力的金属这么简单。他感觉到了其他、自己还不太清楚的事物,感到一种模糊隐约的悄悄话正在暗示更为伟大的事物,那个神秘的事物超越了人的思想范围,甚至超越了人的想象。他依据着推理摸索到了奥秘、事实和逻辑。如果每个大脑都能够把它全部的推理能力发挥出来的话,那么这是它应该懂得的事物。

他说:“我们不过刚开始学习一些本该懂的事物——一些原先作为地球人的我们没法了解的事物。之所以没法了解,也许是因为我们曾是地球人。人体很差劲,某些感官的结构太糟,我们甚至缺乏取得真理所必需的一些器官,因此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必须了解的感觉。我们的德性估计还是地球上的那一套——因为装备太差而不善于思考。”

他回过头,望着穹隆站。因为距离太远,它变得很渺小,成了一个黑点。生存在那里的是一些看不到木星美景的人。他们以为狂乱的云雨遮掩了行星的面容。那些盲目的人哪,可怜的人啊,拥有的都是些无法透视风暴去欣赏云彩的美的眼睛。他们听不到瀑布飞溅时所产生的那种拨人心弦的音乐,感受不到那份激情。

他们怀着可怕的寂寞孤独地行走着。人总是囚禁着自己的思想,不和其他的生物有任何亲密的交往。讲话的时候,舌头就像是童子军摇动着的信号旗,不能延伸出去接触到彼此的思想。但他能够延伸出去,接触到妥塞的思想。

他,弗洛,原先以为在这个外星球的表面会碰到因外星人而招致的恐怖,会面对未知生物的威胁而吓得发抖,因此,他早已硬起心肠,准备去对付地球上见不到的那些可怕的局面。然而,他见到的却是比人所见识过的更伟大的事物。现在,他身手敏捷,充满着一种振奋感,一种对生命更为深刻的领悟,以及更加敏锐的思想。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世界,一个连地球上的梦想家都无法相信的世界。

妥塞催促道:“咱们走吧。”

“你想去哪儿?”

“随便哪儿,开步往前走就行了,走到哪儿算哪儿。我有一种感觉……嗯,感到——”妥塞说。

“没错,我知道。”弗洛说。

因为他也有同样的感觉,一种否极泰来的感觉,带有某种尊贵。他意识到,地平线之外的某些地方有一个奇险乐园,甚至还有比这更为美好的事物。之前的那五个人一定也有同感。他们强烈地意识到这里有着一种多姿多彩的生活。在一种内心冲动的驱使下,他们想要去经历一番。他明白,这就是他们不回去的原因。

妥塞说:“我不想回去。”

弗洛说:“但是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啊。”

弗洛向穹隆站的方向走了一两步,然后就停住了脚步。返回穹隆站,重回他已经摆脱掉的那个痛苦的满是毒汁的躯体?以前他似乎不觉得那躯体令人痛苦,但现在他看清楚了。

回归到那糊涂愚笨的大脑吗?回归到那紊乱不清的思路吗?回归到那摇唇鼓舌的嘴巴,继续发出期待他人理解的信号吗?回归那双现在看来比全盲更难以让人忍受的眼睛吗?回归到道德的卑劣、官场的狡诈、心灵的无知吗?

他喃喃自语道:“或许有一天。”

“我们还有很多地方要看,还有很多事要干,”妥塞说,“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我们会发现——”

没错,他们会发现新的事物,也许是文明,一种让人类的文明自惭形秽而显得渺小的文明;还会发现美,更为重要的是那种对美的心领神悟;还能拥有过去从未体验过的伙伴情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条狗曾经体验过的那种友情;还有生命,在浑浑噩噩地生存之后还能感受到的生命的敏捷。

“我不能回去。”妥塞说。

“我也一样。”弗洛说。

“他们会把我变回一条狗的。”妥塞说。

“他们会把我变回一个人的。”弗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