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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黑暗中觉醒的少年(10)

只一年时间,陈嘉庚就已经能够得心应手地应付父亲米店的生意,这时的父亲也看出了陈嘉庚的经商能力,决定把米店的生意放手让陈嘉庚去经营,自己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理别的生意。

就在陈嘉庚把米店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日渐红火的时候,却从家乡传来母亲病重的消息,要陈嘉庚赶紧回去和自己的母亲见最后一面。谁知等陈嘉庚把米店的生意托付好,回到厦门集美村的家里时,母亲已病逝。陈嘉庚强忍着心中的悲痛把母亲安葬好后,又在家里守孝三年,才再次回到新加坡。

这时候的新加坡已经不是陈嘉庚离开时的情景,自己离开时米店生意正蒸蒸日上,已经有了35万元的积蓄。可只隔了三年,父亲现在却欠下了一屁股的债,米店也摇摇欲坠,生意更是一落千丈。更可怕的是欠下了债主几十万元的父亲竟因破产而抑郁成病,不久也像母亲一样撒手而去。

谁都认为陈嘉庚会撒手不管了。父亲在新加坡早已经另娶她人,又有了自己的家室和孩子,把父亲的生意搞砸,将积蓄挥霍一空的也是后来生的儿子,与陈嘉庚没有任何的关系。新加坡的法律也规定,儿子不必要偿还父亲欠下的债务。于情于理陈嘉庚都有理由不再去接手这个烂摊子,可以轻松地去打拼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可陈嘉庚却不肯这么做,他主动提出来,米店由自己来经营,所有的债务也由自己来承担。

陈嘉庚的亲朋好友听说他愿意承担所有的债务,还要把米店重新振兴起来,都骂陈嘉庚是傻子,自己年纪轻轻就伸出头来背负这么多的债,不要说以后做事业,就是喘口气也喘不顺。

陈嘉庚没理会这些人的议论,一边把心思放在米店的经营上,一边寻找父亲生前欠下债的债主。陈嘉庚说,我是中国人,我不会把中国人的诚信丢失在外国,更不会让外国人认为中国人是没有诚信可言的。陈嘉庚每见到一位债主都对人家说,我是陈嘉庚,我父亲生前欠你的钱,你放心,我都会一一还上。说完后他递上自己辛辛苦苦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一分钱,然后把一张一张写有父亲名字的欠条撕碎在风中。

就这样日子一年一年过去,第四年,陈嘉庚就把所有的债还清楚了。而陈嘉庚替父还债,一诺万金的信誉也在这四年传遍了东南亚。从此,所有和陈嘉庚做生意的人都相信,和陈嘉庚做生意没有风险可言。一位把诚信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的人,是不可能在生意中做出不兑现承诺的事的。也正因为这样,陈嘉庚后来的事业遍布全世界。

范旭东:用良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