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宁夏文化蓝皮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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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总报告(4)

3.沿黄城市带建设中的文化保护问题

加快沿黄城市带建设,打造“黄河金岸”,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注重沿黄城市带经济建设的同时,更要关注该地带的文化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沿黄城市带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尚未得到很好保护。如中卫南长滩古村,该村被众山环抱,风景如画,景色迷人,俗称“宁夏黄河第一村”。村里有秦汉、明清时期遗址,清代民居保存至今的有10余间。由于年久失修,目前已是破烂不堪。同样的还有像中宁石空大佛寺、吴忠回族工商实业家马月坡的私宅、牛首山寺庙群、灵武高庙、灵武古长城墙、马鞍山甘露寺以及平罗玉皇阁、大武口区北武当庙等数十处历史文化遗迹亟待加以保护。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加大投入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抢救保护与继承发展相结合,以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可制订切实可行的修缮计划,在重点区域内停止一切未经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破坏性的建设。文物部门要制订抢救性维修计划,集中解决文化遗迹漏雨、积水、虫蛀、消防、坍塌等问题,力求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4.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中的文化事业发展问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把宁夏打造成内陆开放经济区,为我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把宁夏打造成面向穆斯林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是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目标。宁夏以穆斯林国家为重点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独特的地缘、人文和产业优势。宁夏在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的过程中,在加快开发资源、进行结构调整的同时,应注重发挥回族穆斯林优秀文化的“软实力”优势。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区,宁夏有责任也有条件在发挥穆斯林文化优势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就文化事业而言,可通过加强回族穆斯林建筑文化建设、服装服饰文化建设、饮食民居文化建设、艺术文化建设、语言文字建设以及综合性文化载体建设等举措,营造浓郁的回族穆斯林文化氛围,着力增强世界穆斯林国家和民众对宁夏的文化了解和情感认同。

三、宁夏文化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中跨入历史“拐点”

世界金融危机凸显出文化产业反周期调节作用和逆势而上的特点,使奋力推进宁夏发展的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文化产业在调节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经济萧条中文化产业成长的潜力和发展趋势,看到文化产业将成为服务业中成长无限的新兴经济业态。这种新认识带来的新作为,体现在政府方面,就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力破阻碍文化生产力的壁障,重塑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体现在文化部门方面,就是深刻领会和切实贯彻业已出台的政策;体现在文化企业方面,就是抓住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2009年,宁夏文化产业最大的突破点在于《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土地、财政、税收、投融资、人才以及奖励六大要素作了具体的部署;最大亮点在于对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重塑,勾勒出了自治区文化产业的主体框架。由此,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站在了历史的关键性“拐点”上。

(一)创造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的政策环境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践表明,国家在经济方面所制定的战略性的政策和措施是推动经济发展最为关键的因素,同样,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政策环境的继续改善也是决定性因素和根本保障。

2009年可谓是“文化产业政策年”。在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设上,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战略规划以及具体实施规划目标和任务的一系列配套政策。从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层面上来说,最值得文化产业界欣喜的是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着文化产业进入了国家的战略层面。金融危机背景下推出“规划”,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意义重大。紧随“规划”之后,国家相关部、局围绕“规划”,相继出台了相应政策,对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做了具体的部署。如《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出台的我国首个《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文化部和中国银行签署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国务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自治区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在政策环境建设上,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自治区政府2009年1月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和奖励政策6个方面37条。随后,自治区文化厅2009年4月2日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对“意见”的实施做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

在金融危机的反周期作用下,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文化产业政策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宁夏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与全国一样,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今后文化产业拉开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序幕。

(二)塑造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的塑形,一直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2009年,塑造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主题之一。从政策推动方面来看,继200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后,2009年7月中宣部文化部发布《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9年8月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要紧紧抓住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这个中心环节”。2009年成为国家重塑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关键节点。从对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的落实和重塑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实践来看,自2003年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全国9个省市和35家宣传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先行探索,到2006年3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全国新确定了89个试点地区和170个试点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再到2009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8月在南京举行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对文化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的“任务书”和“硬指标”,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审慎地稳步推进和坚定不移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及重塑市场主体的坚定态度,而2009年更是痛下决心全面推进实践的一年。

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宁夏重塑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同样体现在政策推动和工作落实这两个方面。首先,在政策推动方面,自治区政府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全方位地为重塑市场主体提供了政策保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围绕重塑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这个中心环节制定的,这是宁夏文化产业发展上的历史性的突破,具有继往开来的历史意义。如“转制为企业的经营性文化单位,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由财政按转制前核拨的补助标准继续拨付相关的经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办文化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继续用于该企业扩大再生产”;“获‘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等,都在为转制为企业的经营性文化单位提供政策保障上实现了质的提升,对培育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起到积极引导和大力推动的作用。其次,自治区在开展落实、推进工作方面,主要突出了两点:一是自治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制定了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涉及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和奖励政策等6方面的实施细则。二是2009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后,宁夏立即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速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步伐,自治区党委、政府于8月30日隆重召开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为自治区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报业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话剧艺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等6家改革单位授牌。这6家单位,除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外,其他5家公司都为经营性文化事业转企改制单位,5家转企改制单位所涉及的出版发行、广电、文艺院团、报业都属于宁夏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范围,5家单位迈出这意义深远的一步,成为自治区重塑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关键转折点,是实现《自治区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使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形成一批有创新能力、著名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集团”目标而迈出的历史性步伐。此次改革在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历程中将留下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