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应该知道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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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塑造人类灵魂的思想家 教育家(2)

关于空间,庄子也认为是无限的。他有一则寓言说,在涨潮时,河神站在波浪之上看到河水广阔无比,自己以为是世界上最广大者,等到他随着流水到了大海,忽然望见大海的浩渺无边,这才知道还是有比自己更广大的存在。而海神则对他说,人不过是万物中的一种,他处在九州的一小块土地上,而九州在四海之间则像一粒米在大仓中一样,四海在天地之间,又如蚂蚁同在大湖中一样。这里明显意味着,广大者之外还有更广大的,即通常所说的“天外有天”。宇宙空间是无限的。

庄子对无限的认识是十分可贵的,标志着人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庄子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庄子第一次注意到了自然与人类的区别的问题。他认为,人应该顺应自然而不要强加作为。他说:“牛马四足谓之天,落(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庄子这里讲的人指人为,即人的作为。天指自然,即天然而成的东西。他崇尚自然,反对人为。他认为,许多事物是自然形成的,不需要人的参与。比如马生来就是四足,是本来就如此的,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所以无待于人为。他还说,“天在内,人在外”,就是说,属于自然的东西是本来就有的,属于人为的东西是后天加于自然物之上的。他还举例说,有些动物的腿很短,但是如果你给。

它加长,它就会很痛苦,正如鹤的腿虽长,但不能按着人的意愿去给它截短一样。这种观点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的,这就是要尊重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庄子讲天时已经抛弃了有意志的主宰之天,他承认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5.韩非: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生平简介

韩非,生于公元前280年,卒于公元前233年。他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公子,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他有口吃的毛病,语言表达能力很差,但是擅长于著书写作。韩非看到韩国日益削弱,曾多次上书韩王,主张以法制治理国家,以权势统御臣下,任用贤才,采取富国强兵的政策,建议未被韩王采纳,他反而遭到排挤,韩非痛心疾首,退而著《孤愤》、《五蠹》、《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30余篇,共10万余言,通过总结古代国君得失变化,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抱负。

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受到秦王政的赏识,于是秦国加紧攻韩,点名要韩非为人质,韩非到了秦国,并没有受到重用,反遭同学李斯的陷害,被下狱被迫自杀而死。韩非死后,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采用,并把它付诸实践,从而一统天下。韩非的著作基本上保存在《韩非子》一书中。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一套以法治为主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这套理论适应了当时封建大一统的政治发展趋势,为秦王朝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

历史业绩

韩非在《五蠹》中提出“变古”思想

韩非在《五蠹》中提出“变古”思想,认为时代不同,其中的生活问题也不同;问题不同,那么解决的办法不同,即“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他把他以前的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时期,并指出各个时期的特点。他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人民不能战胜兽虫蛇。有巢氏为之解决居住问题,人民喜欢他,“使王天下”。燧为人民解决吃饭问题,人民喜欢他,“使王天下”。

“中古之世”,患水灾,禹为人民治水以德而王天下。“近古之世”,桀纣暴乱;汤武征伐暴乱,以武力而王天下。如果时代已进入“中古”,还有人提倡在树上筑巢而居,钻燧取火,一定要为鲧禹所笑。如果到了殷、周时代,还有人把疏导江河作为最首要的事,必然为商汤和周武王所笑。现在如果还有人称赞古代尧、舜、汤、武的功德事业,也必为“新圣”所笑。韩非还以“守株待兔”的故事借喻用“先王之法、治当时之民”的事情。韩非的这些观点反映了历史发展的某些现实和战国时期社会变革的客观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韩非论法、术、势

韩非在总结先秦法家理论的基础上,面临着“大争之世”、“多事之时”的社会矛盾,创立了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成为法治思想的集大成者。法是一个统治阶级政权所规定、公布的法律条文;术是代表一个阶级的政权的统治者统治臣下的方法;势是一个阶级专政的政治威权。韩非认为,这三者构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术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在韩非看来,商鞅、申不害、慎到等虽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过“法”、“术”、“势”思想,但都不尽完善。他说,申不害在韩国当宰相,重术而不重法,没有对以前晋国的法作彻底的统一的变革。韩国本来是从晋国分出来的,晋国的旧法和韩国的新法有许多地方不一致,大臣和官吏们就利用不一致作弊,凡是旧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旧法办事;凡新法于他们有利,他们就照新法办事,利用法的不一致以谋其利。申不害虽然有术,还不能使韩国富强,这就是“徒术而无法”。秦国在商鞅的统治下,制定了许多法律,使秦国得以富强,开拓了边界,可商鞅不讲术,尽管秦国富强,也不过是使大臣得利,而于国君并无好处,这是“徒法而无术”。这些于中央集权都是有害的。韩非在《难势》篇中也阐述了重势的理论,他认为,“抱法”、“行术”必须以“处势”为基本前提,而“抱法”、“行术”又是“处势”的重要手段。同时,在韩非看来,重势是对于中人说的,中人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这样的人能够“抱法处势”,天下就治;背法去势,天下就乱。所以法、术、势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统治的工具。

无规矩不能成方圆。

韩非认为,凡事都需要依靠一种客观的标准,不能依靠主观的判断。据说奚仲是古代的一个善营造的人,但是他造车也需要圆规方尺,如果他不用圆规方尺而只凭主观的猜测,就连一个轮子也造不出来。据说王尔也是古代的一个巧匠,但是他也需要按尺子量尺寸,如果他不用尺子而专凭主观的判断以决定材料的长短,那他也要发生错误。尧据说是古代善于治国的君王,但是他也要用法作为客观的标准,如果他不依靠这个客观的标准,专靠自己主观能力,他连一国也不能治,不用说治天下了。一个虽然拙笨的匠人,只要他能依靠圆规方尺,他就可以万无一失。一个平常的君主,只要他能够依靠法,他也可以万无一失。所以一个君主应该废弃贤者之所不能做的事,而守着一个拙笨的匠人做万无一失的做法,他就可以尽用人的潜力,然后就可以功成名立。

6.王充:唯物主义思想家

生平简介.

王充生于公元27年,约卒于公元97年(一说卒于公元104年),字仲任,会稽上虞(今属浙江)人。祖居魏鄙视。少游洛阳太学,曾在班彪门下求学,博览群书而又不拘章句。他曾做过郡功曹、治中等地方低级官吏,后离职还乡,因好友谢夷吾举荐,汉章帝特诏公车征辟,王充以老病为由辞谢。遂家居著书,在贫病交加中度过晚年。

清贫的生活和疾病的痛苦未能使王充屈服,家居期间,他除了修定《论衡》外,还著《养性》16篇(介绍养生保健的理论,为了说明写作《论衡》的动机和目的,他又作《自纪》篇。从《自纪》篇的叙述看,王充的著作较多。其中早期著作有《讥俗节义》12篇,批判当时的习俗;有《政务》一书,阐述其政治思想。王充的主要著作为《论衡》,阐述其哲学思想体系。晚年著述主要是《养性》16篇。

王充的哲学是批判的哲学,“疾虚妄”是其宗旨。王充着重批判的是官方哲学的代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在经学上,王充以古文经学批驳今文经学。他认为前人的著述均是为解决实际的问题,是现实的产物,从而否定了今文经学家们认为孔子奉天命而作《春秋》之类的说法。

历史业绩

王充论《非韩》

王充从细族寒门的立场出发,对不合理的现实进行批判,由此提出自己的政治思想。《政务》一书,是其政治思想的集中表现,今已失传,只有从《论衡》的有关篇章,尤其是《非韩》篇里,来了解王充的政治思想。

《非韩》篇里说,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是养德,二是养力。养德,即养名高之人,以表明能够敬贤;养力,是养有力气之士,以此表示能用兵,这就叫文武张设,德力具足。他认为事情有的能用道德感化,有的能用武力摧毁;外交以德自立,内政以武力自备;慕德者不用交战即折服,犯德者则因畏师而退却。

因此,王充认为德不能单独用来治国,要辅之以力;力也不能单独用来御乱,要辅之以德。王充讲的养德,即主张国家要尊敬并任用有贤德之人,以德治国,实行贤人政治。养力是指国家要拥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应付内部的反抗和外部的侵略。德与力,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王充论形神关系

王充认为,万物的生、灭,是由于元气的聚散,聚则生,散则死。人也是如此,他认为,人的精神是精气所构成的。人所以生长,也是由于阴阳二气。阴气生为骨肉,阳气生为精神。人的降生,有阴阳二气,故而骨肉坚硬,精气旺盛。

因此精神言谈,形体固守,精神与肉体紧密结合而相互支持。因此能常见而不亡。就是说,人的身体由阴气构成,人的精神由阳气构成。形体与精神互相保持而不分离,人就活着,否则人就死亡。

王充否定有鬼。他说,人是一种生物;物则是各种各样的生物。有生命的物死后不为鬼,怎么唯有人死后有鬼?人死不能为鬼,则亦无知觉。人未生时,在元气中;死后,复归元气。人未生时无所知,死后归于无知,如何能有知?又说,鬼神是恍惚不见的意思。人死精神升天而骸骨归于泥土,因此叫做鬼。鬼即归的意思,神则是恍惚无形的意思。或者说,鬼神是阴阳二气的名称。阴气逆物而归,叫做鬼;阳气导物而生,叫做神。神是伸的意思,伸而又复,终而复始。

人因神气而生,死后复归神气。神气生人如水为冰。水凝结为冰,气凝聚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归于神气。

关于生死,王充说,有血脉就有生命,有生命就有死亡。死是生的验证,生是死的检验。有始就有终,有终必有始。只有无始终才能长生不死。王充运用这种朴素辩证的生死观批驳“长生不死”的观点。

王充论《论衡》

王充自述写作《论衡》的目的是“疾虚妄”,对虚妄的东西进行批判。因而《论衡》又叫“实论”。《论衡》各篇常叙述当时的各种虚妄言论,然后再如实论述,并进行批判。王充认为,世俗中有许多没有“实”作根据的言论,这就是“虚”或“妄”;而作为认识的对象和是非的标准应该是客观实在,这就是“实”。王充著述的目的就是“考论实虚”。

7.朱熹:理学之集大成者

生平简介

朱熹,字元晦,后改为仲晦,号晦庵。祖籍婺源(古属徽州,今属江西婺源县),出生在福建南剑(今福建南平)尤溪县。生于南宋高宗赵构建炎四年(1130年),卒于南宋宁宗赵扩庆元六年(1200年)。

朱熹较小的时候,就在其深受二程理学影响的父亲直接教育下,开始学习儒家经典,日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无间断,以做“圣人”为自己愿望。

当朱熹14岁时(1143年),其父朱松病死。I临死前遗命朱熹,文事胡原仲、刘致中、刘子翊,朱熹遵父遗言,受学于此三人。

1160年,朱熹拜李侗为师以后,学术思想发生了变化。据他自己回忆,年轻时曾习禅,这时从“理会得个昭昭灵灵底禅”到认为释氏之说漏洞百出,这不能不说是朱熹思想的重要转变。此后专心经学,而求义理,从而得到李侗的赞扬:“此人极颖悟,力行可畏”,被誉为“进学甚力,乐善思义,吾党鲜有”的人物,得李侗之正传。这样,朱熹便成为二程的四传弟子,儒家“道统”谱系中的重要人物。

历史业绩

朱熹认为,人的一切教育活动都在于“存天理,灭人欲”。因为在他看来:第一,人生来具有天赋的明德,即灵明的心自然地具备天理,或者说具有天地之性。朱熹以为,一切道理,首先是三纲五常,每个人都先天地具备,可以用来应付万事而得当。第二,在具体的个人身上,明德又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犹如明镜蒙上了尘垢,变得昏晦了,因而需要作“存天理,灭人欲”的功夫,即通过学习和修养来使“本体之明”得到扩展、恢复,以达到“复其初”。第三,自己澄明自己的天地之性,还要推己及人,运用圣经贤传以及礼乐刑政来教导别人也“存天理,灭人欲”,以至达到“至善”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