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步没一步的,他向自己的目的地走去。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干净,温馨,阳光中夹杂着花香,还有清澈的鸟鸣,很舒服。只有阳光是公平的,它不分贵贱,不分贫富,也不分正常人和疯子,一样地给予,一样地大方。
他双手插着裤袋,穿大街走小巷,一步一摇地晃动着。街上人很多,卖菜的,推车的,见到他,都向两边让开,如躲避一条疯狗。路旁的孩子们望见他,眼里露出害怕的神色,向自己妈妈的身后躲,眼睛却骨碌骨碌地转,偷偷地望他。
在小镇,就连大人哄小孩哭,也说:“再哭,再哭就让李老四把你背去!”一句话,立竿见影,孩子马上住声。当然,孩子们不好好读书了,或者懒惰了,大人们也会用他做例子,说,小小的,就这样不长进,长大了准是一个李老四。
他,成了不成器的代名词。
人们都认为,他的疯是装出来的。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不干活,不做生意,怎么生存?不装疯,又怎能博得小镇人的同情呢?又怎能混到一碗饭吃?
一个小伙子,活到这个份上,窝囊!因而,全镇人都鄙视他,唾弃他,用眼角斜瞧他。
一个镇的人,也只有一个人知道他已濒临疯狂的边缘,离疯也只有一步之遥了。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夜晚,躺在自家屋内的乱被窝里,望着外面皎洁的月光,他不免自哀自怜,暗自神伤。先是他当局长的父亲被逮捕了,一夜之间,他由一个公子哥变成了穷光蛋;接着,下岗;再接着,妻子卷走了家中一切值钱的东西,抱着儿子跟别人跑了。
一连串的打击,让他懵了。妻子走后,他没有找,也没有说什么,倒在床上,狠狠地睡了三天三夜,然后醒来,穿着一身乱衣服上了街,就成了现在的李老四。
他不想干活,没劲干活,浑身轻飘飘的,像被谁掏空了,昏昏沉沉的,提不起一点力气。
他开始讨要时,人们还给。久而久之,小镇人就烦了,就把他看得如一把鼻涕了。见他就说,李老四,你一个大小伙子,整日不干活,要饭,丢人不丢人?也有的说,我要活到你那份上,一头栽进尿罐子淹死得了。
听了这些话,他白白眼,望望说话的人,夹着一个脱瓷的搪瓷碗走了。
有一次,当他走过时,一群小孩聚在墙头后,一齐喊到:“看那李老四,活得不如屁。看那李大有,活得不如狗。”
那是一记闷棍,狠狠地敲在他的心上,将他心中仅有的一点做人的自尊敲得粉碎。从此,小镇多了一个疯子。
可他又不同于其他的疯子,嘴里不唱,也不整天喊着要开会。他只是蓬头垢面,趿拉着鞋,四处讨要。有时,赶上哪家有红白事,他也会凑去,讨一点残汤冷羹,改善一下伙食。
今天,他要赶的,就是一家结婚的酒席。
过去,遇见这事,主家见了他,眉毛都长了三寸,可又不好赶他走,就让他坐在过道里,把客人吃剩下的东西,给他倒一搪瓷碗,挥手让他赶快走,仿佛怕沾了他的晦气。
次数多了,他有了经验,每次遇见这样的事,就直接坐在过道里等。
这次,他刚坐下,新郎就赶来了,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小伙子,笑着递给他一根烟,还抱歉地说:“怎么能坐这儿呢?快到桌上坐,来的都是客嘛。”说着,就拉他。
一句话,一根烟,他的心“轰”地一响,一层冰冷的外壳彻底销毁。他知道,自己还是个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还有人把他当人看,给他散烟,请他坐席。
他落泪了,觉得不好意思,忙说,自己穿得乱,先回去换件衣服再来;再说,礼还没补上呢。说完,他匆匆离去。
他没钱,礼当然没有补上。但是,第二天,当晨曦又一次照亮小镇时,人们惊奇地发现,李老四的疯病好了。他穿着一身洗过的衣服,正在自己的地里忙着翻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