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弥留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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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彼保第

埃斯最终还是主动叫人来请我过去了,当时我还说:“他可算是不用再折磨她了。”我觉得这是件天大的好事,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想去,因为没准我还可以想到些办法,说不定还得让她再活转过来。上帝啊,我觉得天堂的道德观念没准跟医学院的是一模一样的,当然也是非常愚蠢的。我寻思说不定又会是弗龙·塔尔叫人来请我去的,到这种关键的时刻他才让我去,这个弗龙·塔尔啊,从来做事情都是这样的,不光是让埃斯,他自己也是在花钱的时候把一个子分成两份花。

但是天越来越黑了,我一眼就能瞧出来要变天了。这个时候,我就知道肯定是埃斯叫人来请我的,不会是别人。都已经这种时候还来找医生,这种事情只有那些点背到极点的人才会去做的。而我心里也清楚,当埃斯想明白要去找医生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我到了泉水旁边,下车拴上马的时候,太阳已经下沉到了连片的乌云后面了。那些乌云就像是一排倒置的山脉,好像是什么人在云彩后面倾倒了一车还没有烧完的炉渣,周围的空气没有一丝飘动。距离还有一英里远的时候,我就已经听到开什锯木头的声音了。埃斯正在小路尽处的断崖上站着。

“马去哪里了?”我说。

“跟朱埃尔走了,”他说,“别人就算抓也抓不到它,看来你只能自己往上走了。”

“什么,让我这重二百五十磅的人自己走上去?”我说,“让我自己爬那个断崖?”他在一棵树旁边站着。上帝做错了一件事情,这真让人沮丧,他让树木长出了根,却让埃斯·本德仑一家人有腿有脚。要是能让他们换过来的话,那么不管是这个国家还是其他国家,都不必再忧心树木会被砍伐光了。“那你想让我怎么做呢?”我说,“难道让我在这傻站着,然后让暴风雨把我吹到隔壁县去吗?”就算是骑马的话,我也得花费十五分钟才能从草地穿过去,爬上山坡,然后到达房子前面。小路就跟一条折断了的胳膊一样,不知道是从哪里跑过来的,歪歪扭扭地附着在山崖下边。埃斯已经快十二年没到城里去过了,真想不通他妈妈那时候是怎么爬到山上去怀上他的,有什么样的母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啊!

“瓦塔曼拿绳子去了。”他说。片刻之后,瓦塔曼拿着一根犁绳过来了。绳子的一头给了埃斯,然后他自己边放绳子边往小路下边走。“你可得拉住了啊,”我说,“我都在账本上记录了这次出诊了,所以啊,无论我能不能上去,我都一样要收钱的。”“我拉住了,”埃斯说,“你就安心地往上爬吧!”我也弄不清为什么自己不往回走,都已经七十多岁了,重两百多磅,竟然还要被人用一根绳子吊上去然后再放下来。我估计是想要把自己账本上的死账凑足五万块才死心吧!“你老婆这是怎么啦,”我说,“跑这么一个破山上来生病?”

“真是对不住啊!”他说。他松开拿绳子的手,让绳子滑到地上,然后转身往房子那里走去。还有一些亮光停留在山顶上,那颜色就跟硫黄火柴差不多。那些木板也跟一根根的硫黄火柴一样。开什并没有回头来看。弗龙·塔尔跟我说,开什要把每块木板都拿到窗子前面,让她看合不合适。那个小男孩追上了我们。埃斯回过头去瞅了一眼,问:“绳子呢?”

“还在你扔的那里放着,”我说,“就先不用去管那根绳子了,待会儿我还得从断崖那里下去呢!我可不想在这里赶上暴风雨,如果被风吹跑了,指不定被吹到哪里呢!”

那个女孩就在床前站着,拿扇子为她扇风。我们进到屋子里面时,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们。这十来天的时间里,她跟死了没什么两样。这么长时间以来,她的生活一直是埃斯的一部分,我想,如果死亡也算一种改变的话,那么现在想要改变也来不及了。在年轻的时候,我一直相信死亡是肉体上的一种现象,到现在我终于明白,那只是一种精神作用——失去亲人的人的精神作用。虚空主义者认为死亡是一种完结,而原教旨主义者却说那是一种开始。事实上,那只不过是一个顾客或者一个家庭从公寓或是城市搬离出去。

她瞅着我们,似乎只有两只眼睛是在动的。那眼睛好像不是在用目光或者是感觉来触碰我们,倒像是一股水从橡皮的水管里喷了出来,然后在触碰的那一瞬间变得跟水管的出口没有丝毫关系,就好像从来没有在那根管子里存留过一样。她根本就不去看埃斯,只是看了看我,之后又看了看那个小男孩。她的身体被被子覆盖着,还没有一捆枯干的柴火粗。

“哦,安迪女士,”我说,“你还好吗?”那个女孩并没有停止手中扇动的扇子。她的脸依靠在枕头上,显得非常憔悴,她只是看着小男孩。“你让我来得真是时候啊,暴风雨跟着我就来啦!”然后我就叫埃斯跟那个小男孩都出去了。她一直盯着出去的小男孩,除了她的眼睛之外,全身其他的地方都没有丝毫动静。

当我出来的时候,埃斯和小男孩都在走廊上,台阶上坐着小男孩,埃斯则在一根柱子旁边站着。他的身体都没有在上面靠着,两条胳膊耷拉在身侧,头发纠缠盘结地翘了起来,就跟一只刚刚洗了药浴的鸡一样。他回过头来,冲着我眨了眨眼。

“为什么不早点叫我过来?”我说。“还不是因为事情太多,一件连着一件。”他说,“我跟孩子们要抓紧时间拾掇那些玉米,德威·特尔一直在照看她,把她照顾得不错。街坊们都过来帮忙了,争着要帮我做这个做那个,所以我就想着……”

“先不用顾虑钱的问题,”我说,“你见过我因为谁暂时没钱就不给他看病了吗?”

“这倒不是舍不得花钱的缘故,”他说,“就是我总是在想,她早晚都是要走的,对不对?”那个小捣蛋鬼在最上面的台阶上坐着,在硫黄一样颜色的光线映衬下,看上去比其他时候都还要瘦弱。我们这里一直都有这样的一个缺点:这里的所有,包括气候和其他的一切东西,都拖得太漫长了。就好像我们这里的河流跟土地一样,污浊、迟缓、粗野。创造出来的人的生命也是一样,得不到满足,得不到快乐。“我心里明白,”埃斯说,“我越发地明白了,她都已经决定了。”

“其实早就应该这么做了,”我说,“有一个不争气的……”他在最上面的台阶坐着,身体干巴巴的,穿着一条褪了色的工作裤,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在我出来的时候,他瞅了瞅我,然后又看了看埃斯。现在他就那么坐着,已经不看我们了。

“你都跟她说了没有?”埃斯问。“为什么要跟她说?”我说,“我何必去花这个心思去跟她说?”“她自己也会明白的,我知道这一点。当看到你的时候,她就已经清楚了,就像看白纸上写的黑字一样明显。你根本不必去跟她说。她的神志……”

“爹。”我们身后传来那个女孩的声音。我看了看她,瞅着她的脸。“你还是赶快去吧。”我说。

我们走到屋子里面的时候,她的眼睛正看着房门。她看了看我,那目光就跟油即将耗尽的不停闪动的枯灯一样。“她要你离开这里。”女孩说道。

“哎呀,安迪,”埃斯说,“人家从杰夫森大老远地跑过来给你看病,你却……”她盯着我看,我能明显地感受到她目光里的含意,她是在用目光往外边推我。在其他女人的眼睛里,我曾经看到过这种目光,看到那些饱含着同情和悲悯之心来帮助她们的人,被她们从房间里推出去,而守在这些不争气的浑蛋们身边。但是在他们的眼中,她们顶多也就是受苦受累的牛马而已。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人所不能理解的爱”吧。那是一种自尊感,是一种欲望,迫切地想要掩饰自己赤裸裸的悲惨的欲望。人们是赤裸裸降临到这个世间的,也是赤裸裸地进入手术室的,然后又顽固、热切地赤裸裸回归大地的。我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在走廊下面,开什的锯子慢慢锯进了木板里,发出打鼾似的声音。过了一段时间,那个女孩叫了他的名字,那声音很响亮但是很刺耳。

“开什,”她说,“叫你了,开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