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学者卷(上卷)
5563500000007

第7章 王南湜(5)

首先,黑格尔不仅宣布哲学历史的终结,他也宣布人类的世界历史的终结。以黑格尔的“理性的眼光”来看,世界历史开始于东方,终结于西方。它以东方的大帝国中国、印度、波斯为开端。随着希腊人对波斯人的决定性胜利,合理的发生程序移到了地中海世界,并在西方的基督教——日耳曼各帝国中得到完成。欧洲“绝对是历史的终点”[25]。但是,无论如何,不管是哲学的历史还是世界历史,都不会因为黑格尔的“宣布”而终结。但黑格尔为什么要宣布历史的终结呢?在恩格斯看来,是“因为他不得不去建立一个体系,而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26]。据我们以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探讨,这个原因可以理解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最终要诉诸某一永恒的“支点”,也就是最终要归于某一理论视角,而任何理论视角都是有限的。黑格尔所宣布的历史的终结点实质上正是其理论视角的界限。如果哲学和历史并没有像黑格尔所宣布的那样走到了其终结之处,那么这势必意味着黑格尔的历史、绝对精神之外的领域的存在,或者说意味着其理论范围之外的领域的存在。

其次,德国古典哲学演进到黑格尔,历史与主体的本质性关系得以最终确立。但是,历史在为主体性提供强大的“中介”力量的同时,也公开了主体的另一方面的特征,也就是主体本身的有限性和具体性。如果我们从时间性的角度来理解历史的话,那么这无疑表明以另一种方式讨论主体的可能性,也就是将主体作为现实个人的可能性。后来海德格尔在讨论黑格尔的时间概念和历史观念时,也对此作了积极的评价。总而言之,历史原则可以说帮助黑格尔成就了其庞大的辩证法体系,同时也提供了后人“炸开”这一体系的可能性。马克思的辩证法正是在这一可能的前提之下产生的。

无疑,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资源是以往理论哲学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既然黑格尔辩证法是以往辩证法的最成熟形态,那么马克思实践的辩证法的建立就不得不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和改造开始。马克思曾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足倒置的,必须将它倒转过来,也就是将其加以批判改造。但这里切不可将这种倒转简单化,如果这种批判改造如惯常所理解的那样,只不过是把作为黑格尔辩证法的“绝对精神”更换成“物质”就大功告成,那么这种改造便有如儿戏,任何一个稍具常识的人都可完成,何须一场哲学革命?在这种惯常的理解中,马克思的辩证法被看成一种与古代辩证法没有多大区别,至多是一种更精致一点的东西,也就不奇怪了。于是马克思的辩证法也就被解释成了一种奇怪的混合物。一方面,就一般“物质”作为运动主体而言,是古代辩证法的一种翻版,而就黑格尔的诸多范畴被直接纳入而言,又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一种无批判的接受。结果便是赫拉克利特与黑格尔的混合物。这样一种混合物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一种哲学革命。因此,我们必须寻求马克思辩证法的真义之所在,必须发现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批判的真实意义。在马克思看来,从人类常识出发,指出黑格尔哲学的虚妄性是非常容易的。这一点费尔巴哈已经非常漂亮地做到了。但费尔巴哈的工作与其说是深刻的,不如说是机智的(恩格斯语)。在谈到宗教时,马克思曾意味深长地指出:“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27]这一评论的精神也完全适合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因此,重要的不是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从天国拉下来,宣布其为对“物质”的辩证运动的颠倒反映,而是从现实的生活实践出发,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并将其“合理内核”在新一种类型的辩证法中保存下来。

前面我们已经表明马克思哲学的两大规定性,即现代实践哲学和唯物主义。这里,如果我们不满足于“理论的”辩证法以及其与唯物主义的外在组合,那么就必须揭示马克思辩证法与这两大规定性的内在联系。如前所述,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已经包含了打破这一体系的因素,也就是表明这一绝对精神作为单一的理论视角的有限性的因素。如果就此达到超越黑格尔的理论哲学的立场,便能打开现代实践哲学的视野。马克思正是这样做的,并且这一超越过程一开始就与唯物主义相联系: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说,正是唯物主义让马克思看到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以外的领域;虽然马克思后来对费尔巴哈也作了同样深刻的批判,但无论如何马克思从此成为了一个唯物主义者。当然,这一超越过程不是这样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下面我们将依马克思思想的形成过程将其展示出来。

2.马克思辩证法的形成过程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试图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展开批判。不难理解,马克思首先应该抓住黑格尔辩证法体系的破绽,即由历史性原则所暗示出来的这一体系的有限性和抽象性。但在这里,马克思还不得不借助于费尔巴哈,甚至有时也不得不使用费尔巴哈式的语言。在斯特劳斯和布鲁诺·鲍威尔等人还在对黑格尔辩证法“逐字逐句地重复”、无批判地接受的时候,费尔巴哈就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展开了批判。马克思将费尔巴哈视为“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28]。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功绩主要在于:

(1)证明了哲学不过是变成思想的并且经过思考加以阐述的宗教,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从而,哲学同样应当受到谴责;

(2)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

(3)他把基于自身并且积极地以自身为基础的肯定的东西同自称是绝对的肯定的东西的那个否定的否定对立起来。[29]

费尔巴哈将黑格尔哲学的本质与宗教相等同,将其与“现实的”人(基于自身并且积极地以自身为基础的肯定)与绝对精神(作为绝对肯定的否定之否定)对立起来,实质上就是试图发现黑格尔体系之外的领域,寻求一个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相对立的理论视角。这无疑是克服黑格尔辩证法的抽象性的一个积极尝试,但这一克服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成功的。除了他并没有理解诸如“实在”、“感性”、“现实”等概念的本质外,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也是不够深入的。“费尔巴哈把否定的否定仅仅看作哲学同自身的矛盾,看作在否定神学(超验性等等)之后又肯定神学的哲学,即同自身相对立而肯定神学的哲学。”[30]所以,这一克服只是使黑格尔辩证法自身的矛盾公开化,因而不能说是深刻的,而是“机智”的。马克思在这里说他超越了旧哲学显然有些言过其实。但是费尔巴哈无疑指出了要克服一个方向,即感性、现实的方向。这一理论方向的关键点就在于强调黑格尔的抽象的体系像宗教一样,不过是感性的、现实的人的异化。

可以说马克思一开始正是沿着这一方向进行其黑格尔批判的。但与费尔巴哈不同的是,马克思试图从黑格尔的体系内部将其攻破。这就要求发现黑格尔辩证法中的积极的因素,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要说明“在黑格尔那里还是非批判的运动所具有的批判形式”。马克思发现:

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31]

但“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32],因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33]。因此,解救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内核”的关键便在于颠倒自我意识与活生生的人的关系,揭露黑格尔把自我意识等同于人、等同于人的本质的荒谬性。这一批判或“颠倒”的结果便是人的本质被理解为改造对象世界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34]。这种作为人的本质的感性活动与自我意识的抽象性是完全对立的。当黑格尔把人等同于自我意识时,“人的本质的一切异化都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35],“人的外化的、对象性的本质即物性”,“等于外化的自我意识,而物性是由这种外化设定的”[36]。于是,一切都颠倒了。

自我意识的异化没有被看作人的本质的现实异化的表现,即在知识和思维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异化的表现。相反地,现实的即真实地出现的异化,就其潜藏在内部最深处的——并且只有哲学才能揭示出来的——本质说来,不过是真正的、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37]

而当马克思把人视作“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和“人的自然存在物”的统一,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生产劳动,并且“撇开黑格尔的抽象而用人的自我意识来代替自我意识”[38]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就由之获得了一个现实的基础。现在,人的本质的异化就不再是纯粹精神性的自我意识的异化,而是实在的“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劳动的异化,而异化的扬弃也就不再只是对“已经成为知识对象”的教义学、法学、国家学、自然科学的扬弃,而是对于现实的宗教、国家、自然界的扬弃。[39]这种“自我外化和自我异化”以及“使外化返回自身的、对象性的运动”,就不再是一种“神灵的过程”,一种绝对精神“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旋转”,而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是人的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的本质作为某种现实的东西的实现”[40]。

这里我们发现,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对马克思的直接影响还是很明显的。与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力图发现黑格尔绝对精神之外的领域并使其与之对立,这无疑就是感性和现实的人。这里我们暂且不论其是否真正把握住了现实的人,但毫无疑问,马克思在这里获得了一条克服黑格尔辩证法抽象性的途径。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给费尔巴哈以很高的评价,他自己也不时以费尔巴哈的方式说话。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规定为与动物的以个体为对象的感觉根本不同的“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意识或理性。[41]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实质上就是这样的类意识。虽然马克思并不是在这一意义上理解人的本质的,但他还是以另外的方式规定了人的类本质,即将其规定为一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改造对象世界”的物质生产劳动。他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42]显然,在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存在着差别的地方,黑格尔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所强调的劳动正是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以另一种方式详细考察过的。由于马克思的人的类本质仍是某种现成的存在物,所以人的劳动事实上乃是与精神的外化相类似的过程。这一过程从人的类本质出发,最后又回归到这个类本质。

看来,马克思在这里还没有达到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的超越,因为他虽然已经意识到必须在黑格尔抽象理论之外寻找自己哲学的阵地——费尔巴哈的哲学对此也提供了启发——但到此他还不能说是成功的,类本质仍充满走向另一种抽象性的危险。但是,马克思辩证法的两大规定性在这里已经显露出来了。人的类本质和劳动可以说是马克思走向实践具体性的第一步,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将哲学导向人类活动的领域,而这个领域最终是不能被黑格尔的理论所囊括的。另外,生产劳动从此成为马克思理论的焦点和中心,后面我们将表明,这一中心位置意味着生产劳动成为马克思辩证法的多视角中的优先性视角。这正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唯物主义特性。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抽象性的超越并没有成功,其结果只是达到了一种现成和抽象的类本质和理想性的劳动。在稍后的著作《神圣家族》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对现实性的探讨采取了另外一个角度,这一角度使马克思对人类生活的世俗规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里法国唯物主义产生了极大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正是运用法国唯物主义的思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展开新的批判的。科尔纽说:

在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这一个阶段,对他产生影响的主要是18世纪的唯物主义和法国社会主义。马克思全面研究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和法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家们的学说和观点,并从中得出这样的结论:环境对人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