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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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沙夫(16)

如果支持新社会制度的社会条件没有得到满足,会发生什么情况,必然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党是会孤立的,会感到自己作为新制度的保护者和捍卫者的职能受到了威胁,而实际上确实如此。于是,除了投降和挫败这一抉择之外,余下的只有物质的暴力了。这种发展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的情况下则成为客观规律。因此,也就产生了同马克思主义相矛盾的对无产阶级专政(从根本上说,是以无产阶级名义行使的专政,而无产阶级本身却极为激烈地反抗这样一种代表机构。反抗表现为爆发的形式,往往甚至采取武装斗争的形式)的解释,即把无产阶级专政解释为不加掩饰地、不受任何法制约束地使用物质暴力。主张这样一种政权体制的人既不是尚未进化的野蛮人,也不是残暴的独裁者;在具体场合他们往往是被迫这样做的,为的是捍卫新的制度。这个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带上了这块污渍。党在这种情况下比方说就不可能允许自由选举,因为自由选举必然要导致党的失败。不论是残酷的物质暴力,还是废止自由选举(即便在执政党内),都不能被视为“民主的更高形式”,恰恰相反,这是对民主的最基本表现形式的否定,然而这决非是特殊的反民主倾向的后果,而是必然的事情,否则就无法巩固政权。

只有在这种背景下,人们才能理解作为对社会(也是对党本身)进行人身镇压的机关——安全机关的发展和它所起的支配作用。如果由于新的社会制度缺少全社会的支持而对社会实行人身强制是绝对必不可少的话,那么,建立一个专门的强制性机关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保证这一机关的有效性,它被赋予了居于统治地位的特权——不仅一般地对社会而言,而且也对党,即那个为了捍卫自己的政权而建立了这一机关的党。这样一来,党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这个它亲手创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机构撒下的罗网!

这是马克思所说的客观意义上的异化的一个典型例子。实际情况决不像一些人所认为而且撰文著书所阐明的那样,说安全机关是一个独立于党的、与党争夺权力的机构;说人们在一定情况下能够废除它,从而使党摆脱这个机关的压力。这是错误的,尽管安全机关发生了异化并且力求得到凌驾于党之上的权力。安全机关是党的创造物,在既定的情况下没有它党就无法行使权力。斯大林从正在异化中的安全机关的这种二重性中得出了结论:他定期地消灭变得过于强大的安全机关的领导人和这些领导人手下的人的“机器”,同时又不触动这个由他不断加以完善的机构的权力和效能。

但是,单单说对社会使用人身的强制手段并且创造一种在这方面的专门“机关”还不够,我们还要看到这个机关的工作方式——由它所扩充起来的公民相互监视的制度、动用特务人员、告密制度等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这些现象达到了惊人的规模,并且由于践踏了人的品格而引起了无法补救的社会损失。

这是个单独的题目,这里我只提一下就是了。从社会的立场来看,这种现象最可怕之处在于,它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在一定环境下的必然发展趋势;它不仅仅是“蜕变”或“畸形”,而且是在某一具体环境下可以得到合理解释的现象,是合乎规律的,甚至是必然的现象。把整个事情归结于对斯大林的可恶的个人崇拜及其后果,并不是一种解释,这样只能掩盖现象的本质。不能把“斯大林主义”归因于个人,尽管这个人赋予斯大林以特殊的色彩。斯大林主义同体制的全部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这个体制受到条件的限制,从而阻碍了它的正常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点,发扬美德或者“惩罚所犯下的罪恶”是不够的。任何一个社会,处在这种非正常的条件下,都必然起到相似的作用,有相似的发展。因此,重要的是,防止这类异化条件的产生。

这一点不仅适用于下述意义上的革命的异化,即革命所起的作用与发动它的人的意图相违背,而且也适用于党本身,党在这样的条件下也同样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异化。这可以说是我们选择的第二个题目,下面我就对这个题目提出些想法。

如果社会制度的变革发生在上述的条件下,一个作为先锋队的革命党将发生什么情况,又必然发生什么情况呢?那时将出现一种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颇有诱惑力的过程,然而结果——就其对我们这里所说的党的命运而言——却是悲剧性的。

党在这样一种统治制度中占据着垄断地位,因为这个制度是一党制,而且必须是一党制——由于上面提到的缺少社会支持的原因,以及由于新政权的软弱。即使形式上存在着其他团体,甚至被冠以“政党”的称号,这一点仍然不能改变实际情况:只要不能以合法方式使执政党丧失它的权力地位,为另一个党所取代,只要全部统治机器以及强制性机关仅仅从属于这个党,那么,那个所谓的“多党制”就只是一种假象罢了。往往有人说,这恰恰是民主的更高形式,因而有必要提醒一下,这种观点同马克思主义没有多少共同之处。恰恰是恩格斯在晚年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是民主共和国,而列宁是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即在斗争的压力下才决定采用一党制的,同时他强调指出,这是俄国革命在其实现的具体条件下所特有的缺陷。

党就其作为居统治地位的政党所要发挥的职能而言,必须成为一个群众性政党,这是势在必行的。说革命前的党是先锋队,那是指它的成员构成了运动的思想精华,他们是战士和理想主义者,准备为事业作出最大的牺牲。相对来说,非法的政党——鉴于它经常要冒巨大的风险以及对干部的需求量比较有限——人数是不多的,革命以后,党员数量在短期内猛增,一些从前只有几万成员的党,很快达到几百万人之多。这样一个党不可避免地要失去它先锋队的性质,即失去战斗的意愿和具有理想主义态度的中坚力量。相反,这个党在全然不同的意义上具有先锋队的性质——它的成员被赋予一切可能的特权。任何分析都必须仔细区分“先锋队”这个词的上述两种含义。甚至在那些接管政权后并没有去“猎取”新党员(比如有这样的情况:接管政权后有两个相互竞争的工人政党在活动——这是一个有历史依据的事实,这两个政党的传统和政治路线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的成员数量便是决定它们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社会威望的一个因素。正因为如此,它们便不顾一切地努力争取新的成员)的政党里,短期内党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尽管党的外部标志和“礼拜仪式般”的意识形态公式表面上保持不变,但广大党员必然地丧失了自己的“信仰”,更糟糕的是,他们往往还改变了自己的政治“色彩”。这一点在我们所探讨的那些情况下,也就是在人民群众由于这种或那种原因不同情新政权的情况下,表现得特别突出。要知道,新党员恰恰来自这些群众。新党员把他们的社会特征带入党内,这种特征是由这些人的社会出身,以及他们所属的阶级或社会阶层的心理结构等所决定的(比如,农民成分的人带着他们固有的小资产阶级心理,大批涌入党内,虽说第一代的新的工人阶级出身于农民)。他们不仅改变了党的构成,也改变了党的“社会心理”。他们还改变了党员在党内表现出的坚定态度(指他们乐于行动而言),他们把易于接受小资产阶级的观点和要求,易于接受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偏见等倾向带到党内。这些东西同党的正式的意识形态以及由党的老干部所代表的党的以往历史是相矛盾的。然而在这方面也自有办法:把意识形态转变为一种特殊的礼拜仪式(教会史的情况与此类似),把老干部清除掉——部分地由于生理原因,剩下的就靠进行相应的“清洗”了。斯大林作为新机构的“受命者”对老干部实行的大屠杀,以及在人民民主国家中出现的、尽管其形式不那么剧烈的类似过程,都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合乎规律的发展。有这些老干部就不能实行新政策,就不能明目张胆地放弃旧的意识形态和用全新的内容充实“礼拜仪式”。党在向群众党发展的过程中被涌进来的新分子所“吞噬”,这些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非常自然地构成党的群众基础,并且占据了党内要津。事实上,他们所热衷的是同党正式信仰的意识形态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意识形态,是符合他们自己观点的意识形态。老干部被剔除了,完全正确地说,这并不是作为惩罚,而是没有相应的社会基础就要建设一种新社会制度这种不理智的尝试的合乎逻辑的结果,也是企图以纯粹的意志表现来代替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合乎逻辑的结果,这是马克思从墓中对那些不忠实于他的思想的人进行的独特的报复。

从以上的论述中自然而然地可以看到,新的群众党脱离了,也必然脱离运动的旧的意识形态。这个问题是我们所考察的第三个问题,即“党同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

如果一个运动具有为传统所神圣化了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那么,这种意识形态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不会被正式抛弃,因为这样做将意味着失掉“肃穆的气氛”,从而失掉过去几代人的光荣传统使党拥有的感召力;每当遇到庄严的场合,可以用这些前辈的名义讲话,以他们为事业作出的流血牺牲为自己的后盾。但是,这种意识形态现在已经不再符合党的新的性质了——尤其是那些关于国际主义的和一切劳动者兄弟般团结的口号,这些口号实际上已被有时甚至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民族主义所取代(鉴于这一发展情况,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缺少足够的前提就轻率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向人们提出的警告,今天听起来真是太有预见性了)。这样一来,旧的意识形态就变成一尊节日里供人朝拜的偶像,而这种意识形态的词句内容则成了与实践相背离的礼拜仪式。相反,在工作日则是新政党的同前一种意识形态相矛盾的另外一种意识形态在起作用。这当然要导致混乱,导致一种社会的精神分裂症,这种病症的悲喜剧式的表现就是呼吁恢复原来的党的传统(这些传统被新党以一定的方式延续着),同时又把这些传统看成——往往全然公开和不加掩饰地——在伦理上是“异己”的而加以拒绝,比方说,如果犹太血统的同志在这些传统的形成和实现的过程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情况就是如此。

意识形态的转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是这方面特别明显的例子,但决不是唯一的例子)是一种试图争取社会的支持并不惜一切代价制造“民族统一”气氛的绝望的谋略。然而,在这种有意识的行动的外表下,隐藏着更为深刻的东西——在心理上准备以类似的方式行动。放弃意识形态伪装的心理准备,从上面所描述的过程的背景来看是可以理解的。反之,如果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谋略,目的在于通过这条途径赢得社会支持和达到“民族统一”,而以放弃本身的意识形态原则为代价,那么,这便是全盘失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政治力量(且不说它们是否有可能在形式上组成为独立的政党),它们在宣告相类似的观点和倾向时能够以一种可信的传统为依据,而新的政党仅就它是从老党脱胎出来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尽管只是作为礼拜仪式——延续了老党的意识形态这一点而言,却不能具有这类可信性。归根到底这种谋略只是有利于“竞争”,虽然这种竞争眼下还潜伏着,有时却可能是灾难性的。

这种社会精神分裂症同事实上背离正式的意识形态相联系,正式的意识形态一方面受到高度的赞扬(尽管仅仅被视为“礼拜仪式”),而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它却被否定了。不能把这种病症孤立地当作党的内部事务来看待,它正日益强烈地影响着社会成员的态度,并且成为决定社会成员的社会性(指他们在社会上所采取的立场的总和,从而也包括他们的近乎本能的行动意愿)的各种综合理想中的一个因素。于是我们进入了我们所考察的第四个问题,即“党同社会成员的社会性”之间的关系问题。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在广义上不仅表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而且也表示它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等)。由于革命而产生的基础的变革,决不会自动地引起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上层建筑的变化是个必须有意识地加以引导的革命过程,这一点特别适用于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社会主义新人是革命的最重要的成果,也是革命的基础,因为我们应该看到,社会主义的人,包括他的品质、他的态度和知识,构成基础的一部分,是基础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因素。缺少这些因素,基础的更高发展阶段——共产主义就不可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