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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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沙夫(15)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对马克思的这段陈述,特别是对其中所包含的世界革命的要求作出分析,列宁后来的论点,即社会主义革命在新的条件下不一定非要在全世界同时爆发,它甚至可以单独在一个国家开始,并未取消这一要求,仅是对它作了改动。这段话中使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这个论断:实现社会主义的必要前提,是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以便不造成“贫穷的普遍化”)和社会成员具有相应的文化发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只能依靠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了利用这种生产力,需要驾驭这种生产力的人具有高度的文化。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曾反复强调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13]中明确指出,不能任意超越社会的客观发展阶段。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像是对那些尚缺少建立新社会制度的客观前提而匆忙实行社会主义的地方敲了一次警钟。换句话说,人们可以把这些话理解为一种要求有“革命耐心”的呼吁,即使当政权看来是唾手可得时。也就是说,问题在于,领导革命斗争的党,特别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不仅对今天推翻有产阶级负有责任,而且也要对此后的日子负责,在这段时间里,必须顶住反革命势力的压力,维持住政权,最后也要对形成和发展新型社会制度的长远未来负责。因而,也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在一个尚不具备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客观条件的国家里,人们必须本着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放弃建立社会主义的行动,尽管旧制度崩溃后的混乱使得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可能掌握政权。而这一点显然同进行另一种形式革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不矛盾(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不仅有第三世界新兴的国家,而且有一些在尚不够发达的欧洲国家中由于专制主义崩溃而产生的政治制度),正是在这些国家里,需要为形式上取得了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明天和后天负责,要防患于未然。在这个问题上,人们通常指出,当社会主义不具有相应的物质和社会基础时,或者当不可避免地日益增长的困难引起群众的不满并从而使反革命势力有机可乘时,有出现武装的反革命的危险。这无疑是一种在政治估量中必须考虑到的危险。然而,在此我想把注意力集中于一种在文献中被默默略过的现象,尽管我们在政治经验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占有充分的材料,能够详尽地研究这个问题:我指的是和平的反革命这种现象,它对于社会主义革命来说同样是一种威胁,如果这个革命不以对于社会主义来说业已成熟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话。

对于这样一种分析,马克思主义理论占有极好的,尽管至今尚未被充分运用的工具——异化理论。

然而首先必须澄清某种误解,这种误解是同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特殊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说“异化理论”,我们指的是同存在主义文献对这个表述的理解全然不同的概念,尽管这些文献——在它的法文版本中——标榜是忠于马克思主义传统的。造成这种误解的首先是那些由于其学说的曲折遭遇而对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一直保持沉默,甚至否定它的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者本身。然而这一理论不仅存在着,它还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支柱。政治异化理论是这一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客观意义上的异化理解为在作为一切财富生产者的人同他的(物质和精神上的)产品之间存在的这样一种关系:在一定的社会机体里这些产品不依赖于它们的创造者的意志和意图而发挥作用,甚至违背人们的意图,破坏人们的计划,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威胁人的生存。在这种表现为社会发展自发性(同有计划的发展相反)的客观的异化基础上,人的自我异化从以下含义上看也在发展,他对社会问题感到陌生,无动于衷,对其他人怀着敌意,乃至由于自己的生活计划未能实现而形成一种幻灭之感,伴随这种感觉而来的是,对于“自我”感到陌生,他心目中的理想的人的楷模与“自我”是相对立的。因而,自我异化便是盛行的客观异化的结果,只有在这个客观异化的基础上才会看清这种现象的形成,看清通过消除产生客观异化的原因来克服这种现象的途径和方法。

如果这样来理解客观异化,那么就可以理解,凡是人所创造的东西都可能发生客观异化:市场上的商品,意识形态,国家、政党等政治设施,还有诸如革命一类的人们社会活动的产物。革命在下述情况下会发生异化:人们为了达到社会发展的一定目标而进行革命(使社会政治结构发生质的改变,而不管实行这一革命的形式),而这一革命在具体的社会条件下却向着一种并非所希望的、某些方面与本来的意图相反的方向上发展,并从而使它的发动者失去对它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说是对革命的“背叛”,或者更确切些(因为是客观的表述),说是革命的变质或蜕变。然而,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考察,最合适的说法应该是革命的异化。恩格斯在给维拉·查苏利奇的一封信(这封信广大公众很少知道)中指的正是这一点,他写道:“那些自夸制造出革命的人,在革命的第二天总是看到,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制造出的革命根本不象他们原来打算的那个样子。”[14]在后来被删掉的接下去的一行话里,他补充了一句:“也许我们大家都会如此。”

今天,当从事革命斗争的力量在某个时刻面临着这场革命应当具有何种性质的问题时,他们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因为,关键在于,纵使是社会政治制度真正的革命变革也不是非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不可,尽管这些变革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导致社会主义,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来看,甚至必须导致社会主义。这样一种直至实现社会主义转变的或长或短的过渡时期(在这段时期里,人们对被推翻的社会制度采取具有革命意义的紧急措施,从而触及社会生活的深处)是极为重要的,不仅为了争取无产阶级的同盟者(首先是农民,往往还有一些与解决某些迫切的少数民族问题利害相关的社会力量等)继续进行斗争,而且也为了使物质条件和群众的思想觉悟成熟起来,以便他们愿意支持社会主义的转变。这样,就必须放慢革命速度,把革命的最后阶段推迟到下一个时期,用这种办法来确保革命的成果。列宁在1905年就是这样做的,那时他表示反对将社会主义革命的口号作为当时沙皇俄国的直接任务,而将争取革命民主变革的斗争作为直接目标。今天,变化了的国际形势给革命运动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因为存在一个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社会主义世界,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反对外部干涉和武装的反革命提供了后盾。当然,这样的后盾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因为人们不能把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国际主义团结应尽的义务理解为这些国家应当随便由于某个轻率的冒险举动而甘冒一场世界战争和全面毁灭的风险。那些鲁莽的极端分子正准备拿世界去冒险,因为他们不对力量和可能性作认真估算就过早地提出社会主义的口号。无论如何必须估计到外部和内部的反革命力量,还必须估计到和平的反革命的力量。仅仅依据“总的形势”,像极端分子们有时做的那样,是错误的,同样,把部分真理绝对化的任何做法也是错误的。毫无疑问,今天“总的形势”变得有利于革命运动了,革命运动取得成功的机会在增多,然而这丝毫未能改变下述事实:在一些国家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尚不成熟,并且在这样的形势下,任何掀起革命的企图,都表明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对此,历史在晚些时候将作出清算。

历史清算的形式主要表现为革命的异化,即革命的性质和内容会发生变化。这个过程是在对革命没有准备并且对其有反感的群众的压力下发生的,这些群众由于某种外部原因(诸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革命的支持和维护)没有可能转向传统武装反革命一边。我称之为和平的反革命的东西,恰恰是这个由群众和平地“吞噬”革命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革命保存下来的特点同本来希望形成的特点相矛盾,但又仍然保留着它的外部标记和旧有的意识形态惯用语(这是从总体关系中必然产生出来的掩蔽体)。

我们将在下面以某种典型形式探讨和平的反革命的表现形式。我们假设一个确定的环境,并且指出在这种环境中具有威胁性的、消极的社会现象,这些现象在既定的关系中可以说是一种必然性。我们感到正是这些现象具有特别的价值,特别有意思,因为它们证明了构成这些现象基础的,同时又以历史经验为依据的倾向的一般性质。相反,作为条件和事件的特殊联系而产生的后果,以及由于与普遍的规律性相比有其独特性而可以被视为偶然现象的那些现象,就不那么重要了。我们在这里说的,首先指的是未来,同时考虑到当前发生的和不久的将来可以预见到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转变。然而,及时地预见到某些危险,抵制这些危险或是慎重从事,尽力排除这些危险的社会原因,较之于受各种极端主义的虚伪思潮所驱使,伤害革命的同盟者,并且由于采取错误的政策为反动派提供证据,以致最终在革命的废墟上唱起哀歌,毕竟要好一些。

这里所说的一切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过去,因为人们可以从那些已经进行过社会主义革命的国家的经验中汲取最好的教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使基本的东西不致淹没在对个别事实的可靠性的争论中,我们不想谈论具体国家中的具体现象。尽管如此,我们的阐述和结论仍然要依据于对这些现象的认识。

首先,让我们观察一下社会和占统治地位的党以及新制度的关系。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假设一种环境,让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在一个经济和社会相对落后的国家里取胜,而这个国家又受到周围敌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威胁;这个国家的居民对于新政权抱有反感,甚至持敌对态度,而新政权又没有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很快地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更有甚者,它不得不在某些方面,至少是部分地使群众的生活状况恶化。换句话说,我们这里所作的设想,指的是一个没有实现马克思向从事社会主义革命的领袖们所提出的条件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就执政党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言,会发生什么情况,必然会发生什么情况?

当由于统治阶级及其国家机器的瓦解(比如一次战争失败,统治阶级腐化或人民群众对国内的混乱普遍不满等)而导致“政权唾手可得”时,或者当驻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而使人民群众无法进行反抗时,党可以比较容易地改变经济形态。在此,我们必然要想起前面阐述过的、向革命政党提出的要求,即不仅要意识到自己对今天已完成的革命负责,而且也要充分负责地考虑到明天维护和继续发展革命的可能性。人们当然可以这样认为:胜利的革命在其实现的过程中将赢得新的社会阶层支持,并且将教育出社会主义的新人。然而,这一设想只有在社会的大部分人已经支持新制度,争取新的阶层及教育工作仅限于某些无足轻重的社会集团,首先是限于少数属于从前拥有财产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成员时,才有意义。如果教育工作不得不扩展到整个社会,或者无论如何要扩展到社会的绝大多数,即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对新的社会制度抱敌视态度的人,那么,上述观点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列宁认为,如果我们要求的是促进革命转化的积极分子,那就不应使用简单的计算多数的办法;这一论断不能机械地运用到社会对革命事业支持的问题上。不能把社会同心协力地参加反对旧的、可憎恶的政权的斗争混同于对革命的支持:反对旧政权的斗争决不等于自动支持新政权,尽管它的代表人物站在革命的最前列并领导了革命;他们不过是比其他人更积极、更有组织性、善于更灵活地利用社会的不满罢了。从支持他们为反对某一事物而斗争的消极纲领中,绝对得不出这样的结论:群众也会自动地支持为争取某一事物而斗争的积极纲领。革命政党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全面的认识,善于使自己纲领的特点适应于群众的成熟程度和实现这一纲领的客观可能性。我想再次举列宁的例子,他在1905年反对把社会主义革命的口号列为直接的斗争目标,而在1917年他却以一定的形式提出这一目标,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以及当时的大多数革命者确信,俄国的革命将引起世界革命,而俄国将再次——正如他所明确肯定的那样——成为一个落后国家,但这一次却是社会主义世界体系中的一个落后国家了。对于这些问题有深刻理解的葛兰西,在他的迄今还没有得到充分评价的关于人民群众同革命转变纲领保持“一致”的理论中,已作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