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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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沙夫(18)

马克思在1847年以最一般的形式回答了这一问题,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了胜利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而今天人们极不乐意重新回想这些条件,而且几乎不再引用它们。但马克思却非常明确地阐述了这些条件,它们是:第一,相当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人民群众的普遍富裕;第二,有一个强大的和相当发展的工人阶级作为改革社会制度的支柱;第三,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的蔓延(即“在全世界范围内”,在马克思看来,这意味着当时高度发达的国家集团),它将阻止来自外部的民族主义浪潮湮灭社会主义。马克思对所有事关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的问题都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他看来,社会主义革命决不是革命的唯意志的行动,他一再警告说,在缺乏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旧事物”便会变换形式卷土重来。缺乏个性自由,限制个人的基本权利(如果不是干脆取消这些权利)——所有这一切无疑是那些卷土重来的散发着臭气的旧事物的一部分。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对这个问题可以非常一般地回答说:这是因为,无视马克思的警告而建立的,也就是说,在他所阐述的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条件当时尚未具备的情况下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上还过于脆弱,因而不能实现民主。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否应当或多或少具有民主性质,这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决定的。统治阶级只有当在民主机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政治改革不危及社会政治制度本身时,才会实行民主。一旦出现这种危险,民主将往往部分地受到限制,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全部被取消。我们从资本主义国家的极权主义政权在面对这种生死存亡的危机时所提供的例子中可以看到这一点:在墨索里尼的意大利、在希特勒的德国、在佛朗哥的西班牙和在皮诺切特的智利等。这些国家之间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从阶级斗争的观点看,所有这些国家的实质都是一样的。

不言而喻,在社会主义社会范围内,涉及的是另一种性质的阶级利益,但是其政治制度的选择也是由相同的规律决定的。只有当新的国家政权依靠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强大到足以使自由和与其相联系的批评不危及社会制度的存在时(即使这种自由会使国家政权的作用方式大大发生变化),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行民主(即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而不是仅仅流于宣言和空话)。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革命的胜利将实现以上列举的条件时,他们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不应当把当前的条件,包括其不可避免地蜕变了的社会政治制度,同社会主义混为一谈。为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和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的利益,不应当这样做。

马克思所要求的条件同现有条件之间存在差别,是因为社会主义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的。它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变革并未伴随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相对来说谈不上人数众多,而且同其他阶级和社会阶层相比是弱小的;革命并没有同时“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因此,始终受到资本主义世界威胁的社会主义不得不把国家扩建成为对人身行使强制手段的机关——对内对外都是如此。

这里,我不想详细论述这些问题的各个细节,也不想进一步探讨其他一些消极因素,比如人民群众就其总的社会特征来说对于完成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是没有准备的这样一个事实。这样的准备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漫长的发展,它的基础日益国际化和人民群众要求的结果。此外,还应看到违背马克思主义指示的革命“输出”和所谓普遍适用的社会主义社会模式所造成的结果,以及错误的、同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相违背的民族政策,这一政策伤害了人们的感情并使他们对社会主义兴味索然,等等。因此,只要断定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基本条件尚未实现,就足以清楚地看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社会主义不可能实现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只能实现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上独裁的、限制或者甚至取消公民个人自由的制度。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不愿意接受解决问题的另一种抉择——由人民群众废止社会主义——就必然会采取上面的这种做法。这是社会政治制度脆弱造成的必然情况;由于缺少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只有两种选择的可能:要么自己退出舞台,要么使用暴力迫使反对者保持沉默并强迫其唯命是从。

在这种情况下,哪儿还谈得上民主和自由呢?在这种情况下,取消民主和自由就不是善良愿望或险恶用心的问题,这对于不愿向反动派投降——而这是正确的——的革命者来说,是势在必行的。然而,革命者一度是以如今被他自己所侵犯的民主和自由的名义准备和进行了这场革命的。悲剧正在于此。这里必须明确指出,问题在于,不仅限制了社会主义敌人的民主和自由,而且也一贯无情地限制了整个社会的民主和自由,其中也包括自己的拥护者和革命的开创者的民主和自由。同时还必须明确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将不可避免地向采取恐怖手段发展,为此目的建立的机构也必然会出现异化。

在转向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之前,我们还必须继续论述一下社会主义民主(以及对它的侵犯)同无产阶级专政之间的关系。许多人以为,只要他们说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主义便会对他们在社会主义范围内采取的反民主的措施表示赞同,因为谁不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列宁的观点),就无权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称号。

这里——用马克思主义的眼光来看——存在着一种误解,然而,这种误解在现存社会主义模式的发展过程中是如此深深地渗入了社会意识,以致今天西方的共产党自己放弃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以便从一向对这一概念的强烈厌恶中摆脱出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一个短暂的过渡时期。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概念意味着新的社会制度的两个发展阶段,在这两个发展阶段,作为新的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要战胜迄今为止所有统治阶级的各种影响,必要时,要用武力粉碎它们的抵抗(巴黎公社的经验)。如果说“专政”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排斥民主和公民自由的政府体制,那么,按照经典作家的观点,“专政”一词即意味着作为国家领导力量代表最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而工作的无产阶级的支配作用。这样的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采取极为不同的形式,然而这些形式决不总是反民主意义上的独裁性质的。正如列宁所描述的,这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它的意义不是指可以颠倒黑白,也不是指社会主义民主可以取消民主,而是指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国家的一种形式。然而,实施这种统治也可以采取法治国家的形式,它可以是民主的,正如马克思曾对一些国家预见的那样(指的是英国、美国和荷兰),他曾估计,在这些国家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恩格斯在他晚年曾明确宣布,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同时,他还预计,德国将有可能通过议会选举的胜利而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完整地援引了恩格斯的这段话,他紧接着恩格斯的“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这段话这样评论道:“……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15]这是对恩格斯原文的明显的歪曲。

在俄国革命的过程中,事物却转向另一个方向。在一个落后国家的不利条件下进行的这场革命并未得到人们所期待的西方高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帮助。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不仅同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不受任何法律规定制约的(列宁语)统治混为一谈,而且,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整个过渡时期被宣布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的固定形式,即哪怕是在发达的社会主义时期也不会消失的一种形式(今天欧洲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这样表明其当前的发展阶段的)。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完全错误的看法,认为过渡时期政治制度的特殊形式就是马克思所指的专政,因而,对民主和公民自由的否定不是别的而正是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社会主义的“民主”。甚至还有些“正统派”确信,他们宣传这类胡言乱语是在为马克思主义效劳并能代表马克思主义。

从理论的角度看,这一问题本来是老生常谈,但在实践上却是惨痛的,在某些情况下简直是令人发指的,现在的问题在于,要像教科书一样举例说明关于政治机构异化的理论。尽管这个问题是老生常谈,但考虑到其实际意义和与此相关的思想上的误解,仍值得对这个问题加以重视。

我们不去详细论述问题的各个细节,而只想指出,在上述这些“脆弱”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保安机关的异化决不是一个偶然现象,相反是必然现象。正因为如此,这种现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看都是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