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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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沙夫(19)

这样一种机关为了能完成其任务不得不谋求自身的巩固:不得不从数量上,并且通过提供物质手段来加强这些机构。这些机构为了保证得到必要的情报来源还不得不在人民群众中建立相应的情报机构。一旦具备相应的条件(例如感到危及政权,这个政权便会不惜采取一切手段;除此之外还有旧的警察机构的传统,这些传统与所有那些关于“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空谈相反,会阻碍新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那么,在短时间内告密和特务活动的恶性肿瘤便会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内扩散开来。这对于人的社会性是一种危险——虽然有时也吸收忠实“可靠”的人来从事这些工作,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那种潜伏着的犹大一类的人却被发动和动员起来干这种行当。

在这种条件下,保安机关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还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不断扩大,因为它能吸引某种类型的人,这也是一个规律。如果说在革命时期和革命后的时期人们还能够认为参加这个同敌人作斗争的机关的都是一些有明确思想动机的人,那么,随着情况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机关中平庸的“小人”却越来越多,吸引他们的是优厚的物质条件,还有一些人的动机——即使他们对此尚不十分清楚——则是对权力的野心或统治欲。他们能得到这种权力,有时甚至是无限的、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这对那些形形色色的灰心丧气的人们,从充满自卑变态心理的人直至无耻的虐待狂,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啊。即使是那些具有明确思想动机的人,从他们中间挑选出的也是“有铁石心肠的人”——而恰恰是他们接受了这一挑选——这些人的个性就是擅长担任旨在“整掉”他人的角色。他们并不是一定愿意做这种事,也可能他们想避免这样做,但任何一个心理学家都可以断定,这涉及一个无法避免的现象。

归根结底,这种机关服从于官僚制度的普遍规律:等级森严和对“上”的唯命是从,按照自己的法令行事,使自己活动的意图不受任何制约,对内实行“等级意识”,并竭力想把自己制度的统治强加给外部世界。

只要我们把这个机关的权势,它的不断膨胀的趋势,它的按照等级制结成一体的特性以及日渐构成其干部队伍的那种类型的人联系起来看,我们便会明白,这里涉及的是一个尤其面临着异化危险的机构。这个机构本来应当置于社会的经常不断的和严密的监督之下。同时,这个机构的干部,有必要无条件地实行对任职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承担全部责任的轮换制。然而目前的困境在于,这个机构为了能有效地进行工作,不允许实行轮换制和接受监督,至多也不过是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实行,这特别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问题和安全机关的异化趋势所涉及的是一个并不违背党的意愿,而是党对此一清二楚并且同意的现象。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的、受条件制约的概念所造成的后果。假如没有这样一个和在这些基础上行使其职能的机构,党在具体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维持其政权。不管怎样,安全机关的异化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党本身,而且也已经在实际上危及到党(例如在斯大林的“清洗”过程中)。它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似乎党和安全机关之间正在进行一场斗争,它们轮流地时而你占上风,时而它占上风。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我们所熟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模式中,我们所看到的是两个“机关”的有机的统一体,尽管它们之间也会出现冲突,但它们不相互依存便无法存在。

下面我们再回到无产阶级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这个问题上来。

正如列宁所强调的,“无产阶级专政”有两个方面:“专政”的一面,即无产阶级构成为统治阶级;民主的一面,即从历史的观点看它是社会和政治民主的最高形式。

无产阶级构成为统治阶级意味着建立新型的国家,它具有崭新的法治国家的性质,这一点同新的国家为粉碎旧的统治阶级的反抗而在必要时使用暴力是丝毫也不矛盾的。当恩格斯说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时,他想到的正是这一点;对于这一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然而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的葛兰西也是这样想的,他强调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领导权的概念,同行政上的,即公然通过暴力而不是依靠社会的赞同而实现的领导权的概念是相互对立的。显然,这种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都没有排除多元化的可能——恩格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资产阶级专政”在资产阶级国家的范围内(如果这个国家是采取共和国的形式),也没有排除多元化。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地行使权力的公式,符合当时同反革命进行浴血斗争的困难条件,是“红色恐怖”的表现,而且被极力地加以鼓吹。它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定义,尽管采取了定义的形式。列宁主要是一个革命的实干家,他曾不止一次给某些为了适应斗争及其形势的不断要求而形成的提法加上普遍定义的形式。

此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以一种不需要作任何补充和附加的方式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方面。这个方面必须予以实现,为此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是关键所在。从政治上看,社会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同义词,社会主义民主并不排除资产阶级民主的成果,而是将它提高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它通过改变社会的阶级结果和废除资本主义剥削,给予作为形式上的要求的资产阶级民主以实际的社会内容。如果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有必要限制民主(在同反革命的斗争中),那么,这只不过是一个过渡时期,在马克思看来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时期。试图对这个提法加以曲解,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将一直持续到完全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理论上的误解造成的结果,尽管这样解释的政治动机是一清二楚的——这里涉及斯大林把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解释为行政的领导权,这在实践中就导致了反民主性质的统治。理论上的误解(或者是有意篡改)是同对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这句话的解释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在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使用“共产主义”这个术语意在表明两个发展阶段,即新社会制度的低级和高级阶段,因此,“共产主义”这个词不仅仅局限于指高级发展阶段。按照另一种术语的习惯,低级阶段被称为“社会主义”。这里列宁说的无非是——尽管他是用别的话来表达的——同另一些人一样的话,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阶段相适应的,即指共产主义的第一或低级发展阶段。

不过,这一切都是次要的问题。根本问题在于——对广大公众来说只有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我们如何理解共产主义运动的目标。共产主义运动的目标无疑是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它应成为不只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际上已经实现的人民统治的鼎盛时期。假如有人把这个意义上的民主同到处设立关押“持不同政见者”(即那些敢于持不同于“官方”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反抗的人)的集中营和精神病院的政权混为一谈,假如有人认为,民主表现为剥夺人民群众享有形成政治见解并作出决定的权利,表现为剥夺知识分子自由发表其科学和艺术见解的权利,表现为剥夺平民百姓在本国自由行动或离开本国的权利等,那么,他向我们兜售的便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恰恰同马克思主义截然对立的论调。

这里,使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个问题的政治方面。而从这一观点出发,就必须肯定,只要“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掩盖机关的专政的幌子,情况便只能如此。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反映了社会主义缺乏群众的支持,它的社会基础是薄弱的,它的存在依赖于使用暴力。在这种情况下谈不上无产阶级专政,而只能说以无产阶级的名义对无产阶级,也对社会的其余部分实行专政。在这种情况下,人权和公民权均遭到侵犯。但决不能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似乎在社会主义国家必然和应当出现这种情况,相反,结论只能是,这里所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畸形的和蜕变了的形式。如果说这种形式今天已成为全世界日益尖锐的批判的对象——真正的“左翼”也参加了这一批判——那么,这种批判便是正当的,从中能得出唯一结论:必须彻底改变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从而使这种批判成为多余之举。

(奚戚齐伍等译)

注释

[1]选自《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北京,三联书店,196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作者这里所指的是“匈牙利事件”后有些人对所谓“斯大林主义”的“义愤”。——译注

[4]载《综合评述》第3卷,1960(17、18)。

[5]选自《哲学译丛》,1979(1,2)。原载法国《人与社会》杂志1976年第41、42期合刊。

[6]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1分册,97~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7]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10页,巴黎,1960。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8~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13页,巴黎,1960。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8~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选自《论共产主义运动的若干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3]“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5]《列宁选集》第3卷,1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