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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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科拉科夫斯基(6)

确实,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称两性关系(可能是一种生物学上的纽带)是人之间真正联系的范例,这种联系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显然要占优势。但这个类比立刻就按和我们的预料相反的意义加以解释。并不是生物学上的纽带是社会纽带的范例,而是它已取得了社会性质:人从两性关系中发现人的天性已“人道化”即“社会化”到什么程度——人的生物性质怎样已成为人的性质,人的生物需要怎样已成为社会需要。跟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自由主义正相反,马克思不但不根据生物需要推断社会关系,反倒把生物需要以及人类生存的生物条件说成社会关系的要素。“社会化天性”并不是比喻,人本质中的一切都是社会性的:人的所有天生性质、作用和行为已经实际上和其动物根源相分离了。

因此,马克思简直不能承认人受自己的身体或受地理条件的限制。他在同马尔萨斯的辩论中表现出,他不肯相信有可能发生由地球表面积和天然资源所决定的绝对人口过剩。人口过剩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条件有关的纯社会事实,因为技术进步和剥削产生了工人后备军,形成相对人口过剩。人口统计情况不是一种独立力量,而是社会结构的一个要素,要相应地对它作出评价。

马克思忽视肉体和肉体死亡、性和侵犯、地理和人类繁殖力——他把这一切都化为纯社会现实——是他的乌托邦的一个最典型、却最不受人注意的特色。除了说明别的情况,它也说明马克思的救世论同基督教的救世论的通俗比拟(无产阶级当作救赎主,全体拯救、选民、教会等)在一个重要方面是错误的。在马克思看来,拯救是人拯救自己;这不是神或“自然”的功德,而是集体普罗米修斯的功德,这个普罗米修斯原则上能做到对他居住的世界的绝对控制。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自由就是人的创造力,是一个克服自然及自身的胜利者的进军。

第三,但是,普罗米修斯主义也有限制,至少用来解释过去是如此:第三种动机,即唯理主义的、决定论的启蒙运动的动机,可与它一争高低。马克思时常谈到,社会生活的规律像自然规律一样起着作用。可是他这话不是说社会生活的规律是物理学或生物学规律的延续,而是说这种规律必然地强加于个人,不可抗拒,和雪崩或台风一样。客观的科学思想要像博物学家那样研究这种规律,不带先入为主的教条、情感或价值判断,马克思自认为在《资本论》中就是这样做的。异化和非人化这两个规范性概念因而表现为交换价值、剩余价值、抽象运动和出卖劳动力等这些中性化的、非评价性的概念。在前面已经提到的意见调查表中,马克思的唯理主义和哲学怀疑主义在他喜爱的格言“怀疑一切”中已经表现出来。

在这种科学探讨中可以看出第三种自由概念,如恩格斯所说,自由是了解必然,是人们使自然规律能为己所用的程度,是物质技术和社会技术的水平。

不过,这里也要有一个保留条件。相信有支配社会的“规律”,是根据对至今的历史即人类“前史”的解释。到目前为止,人们一向是受自己所创造的、却不加控制的力量——通货、市场、宗教神话的支配。严酷的经济规律和软弱无力地遵守这种规律的人之间的鸿沟,由于出现了对自身使命有觉悟的无产阶级而被填平了。从那以后,必然性不是外界强加的,也不在于有知识的社会工程师利用现有的技术规律。必然和自由之间的区别本身已不再存在,迄今所理解的“社会规律”,即像引力定律那样的规律,大概也是如此。不过,虽然人可以认识、可以利用引力定律,却不能取消它,而且无论我们对它有没有认识,它一样起作用。这种意义上的“规律”一词不适用于在被人了解的条件下才会发生的社会过程,就革命实践来说正是这样。在这方面有一重要区别:至今一直支配着社会的规律与人的认识无关;现在认识了这种规律,并不表示它不再起作用。可是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却不是这种意义上的规律的例证,因为虽然它是由历史引起的,但也是对历史的认识。

所以,虽然马克思主义的浪漫主义一面同样适用于过去和未来(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类的非人化,盼望有一种统一状态),虽然普罗米修斯主义基本上是面向未来的(因为尽管人一向是自己的创造者,却没有意识到、也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方面涉及的是人类仍关切的过去,尽管它注定不久就要被完全抛弃了。

马克思的全部思想可以用这三种动机及其相互关系来解释。可是,这三种动机跟原先讲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是不一致的。浪漫主义倾向分别来自圣西门、赫斯和黑格尔;普罗米修斯主义倾向来自歌德、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的讲实践与自我认识的哲学(人作为自己的创造者);决定论和唯理主义倾向来自李嘉图、孔德(马克思嘲笑他),也来自黑格尔。这三种动机都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但是在这三种动机中黑格尔的思想都发生了转变,离开了他的用意。

这三种动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不断出现,但是各自的力量在不同时代各不相同。毫无疑问,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比在19世纪40年代更多关注他的见解的纯粹科学的、客观的、决定论的一面。不过,另两种倾向也没有丧失力量,仍然影响他的著作方向、他使用的概念、他提出的问题及答案,即使他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两种倾向经常有影响——本来在这类事情上往往如此。

马克思深信他已把他可以掌握的一切有价值的思想综合到一起了。按照他自己对他的著作的看法,像他是决定论者还是唯意志论者,他相信历史规律还是相信人的主动性的力量等这类问题是没有意义的。自从他在柏林大学求学时断言他借黑格尔思想的帮助克服了康德哲学中所主张的事实如何与应该如何的两面性,他根据自己的思想立场就能否定这类问题。

三、作为列宁主义来源的马克思主义

不过,以上讨论的这些问题属于社会哲学的范围,在当前这个承认马克思主义是自己的思想体系的强大运动的时代,很难由此得出确切的政治策略。这种哲学需要加以解释和明确化,这样一来在先前谈一般救世论和末世论的阶段觉察不到的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些紧张关系和矛盾就显露出来了。关于必然与自由的争论在理论上是可以解决的,但是争论到某一步就得决断革命运动是不是必须等待资本主义在经济上成熟,或者是一旦政治局势许可是否应当夺取政权。一般原则对解决这个问题没多大用处,马克思主义断言社会要成为一个整体,个人与社会间的一切障碍都要消除;下一步是得出实际结论,并把这断言转换成政治纲领的提法。受阶级的制约,同时又有普遍性的文明这个概念,也需要解释得再清楚些。国家“消亡”是什么意思,实际上要怎样造成它的消亡?信赖资本主义逐渐自动发展到共产主义的人,和强调革命积极性有创造性的历史作用的人,都可以从马克思著作中找到支持。前一派人指责后一派人有意违反马克思断言的历史规律;后一派人反驳说前一派人指望非人力的历史进程为他们革命,这也许就是说要等到世界末日。辩论双方各自引证马克思的话,但总起来看,那些引言并不证明什么,而按通常情况说,是用来支持为别的理由而采取的立场。

实际解释马克思的一切有关共产主义本质的预言,更加困难,有可能照下面这样讲。据马克思说,一切社会对抗的基础都是阶级冲突。一旦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不再有阶级和社会冲突,除去由于占有阶级残留的反抗而引起的社会冲突不算,马克思想象社会主义社会中将不存在“中介”;从实际方面讲,这就是说废除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的权力分离,而使立法、行政与司法统一。马克思也想象“民族原则”要消失,所以任何培养民族分离性和扶植民族文化的趋势,都是资本主义的复活。马克思曾断言国家和市民社会要走向合一。既然现存的市民社会是资产阶级社会,解释这句话最简单的方法是说市民社会完全被吸收进新国家,这个新国家就是由信奉马克思主义即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政党统治的工人阶级国家。马克思曾说自由主义资产阶级旧式的消极自由在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地位的,因为它不过表现社会有对抗性。因而建设新世界可以这样入手:以一种基于个人与社会统一的高级自由代替消极自由。因为无产阶级的雄心壮志由无产阶级国家体现,所以在任何方面同新整体未能一致的人,都应该当作资产阶级社会的余孽而加以消灭。人类进步总是有损于个人,而且在达到绝对共产主义以前只能这样,这条原则到底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

照这样议论,关于统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马克思主义浪漫主义学说,可以用来(不是说在历史上必然用来)为建立一种自称体现最大自由的极端专制辩护。因为,假如按恩格斯的教导,最自由的社会是那种对其生活条件最有控制力的社会,那么认为社会受到的统治越专制,要遵守的规章越多,就越有自由,这话不算是对这个学说的严重歪曲。因为据马克思说,社会主义取代客观经济规律,使人们能控制自己的生活条件,因此不难推断,社会主义社会愿意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这是说人民的意志,或革命的党的意志,能够不理会经济规律,靠自己的创造性主动,按它喜欢的任何方式操纵经济生活的要素。马克思的统一梦想因而可以形成专制的寡头政治,而他的普罗米修斯主义会表现为用警察办法来组织经济生活,就像列宁的党在统治初期所做的那样。经济上的唯意志论在新社会濒临毁灭边缘时才被放弃了,它本是马克思的普罗米修斯主义的运用,当然,说是对这种主义的歪曲也不为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失败只能看成是由于被统治者的敌意,而这种敌意又必然是占有阶级抵制的结果。统治者们不需要从指导方针上的错误寻找失败的原因:他们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尽可把原因归咎于资产阶级,加强对资产阶级的镇压措施,实际上他们就是这样做的。总之,社会主义的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变体,是马克思学说的一个说得通的讲法,当然决不是唯一说得通的讲法。

假如自由等于社会统一,那么统一越多,自由也越多;等到完成了统一的“客观”条件,即没收掉资产阶级的财产之后,那时一切不满情绪的表现便成为资产阶级的过去时代的遗迹,应当相应地对待。普罗米修斯主义的创造性主动原则,同历史决定论分占阵地:主动权在于政治机器,而落后群众则应接受他们的命运,这是历史必然性,一旦理解了它,就懂得它和自由原是一回事。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极容易见到一些话,支持一种见解,认为上层建筑是底层基础的工具,两者都必须用阶级范畴来描述。如果存在反映无产阶级利益的新生产关系,那么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文学、艺术和科学——必须满足有觉悟的无产阶级先锋所解释的这种关系的需要。可见,废除法律这种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中介制度,以及文化的一切表现中的屈从原则,可以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完美体现。

有一些同样的反对意见不难回答,例如,说马克思(也许1848年革命后一个短时期例外)不但对代议民主制原则不表示怀疑,还认为它是人民统治的必要部分,而且虽然他曾有两次使用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未说什么意思),但他心里所想的是权力体制的阶级内涵,而不是像列宁,想到消灭民主的机构制度。马克思主义的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变体,只不过是个变体,即把马克思用哲学形式所表达的、但没有指出任何明确原则该如何作政治解释的思想付诸实践。认为自由最终由社会统一的程度来衡量,认为阶级利益是社会冲突的唯一根源,这种见解是马克思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我们认为可能有建立社会统一的技术,那么专制政治就是很自然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它是用于这方面已知的唯一技术。绝对的统一表现的形式是消灭一切社会中介制度,包括代议民主制和当作解决冲突的独立手段的法治。消极自由的概念以一个有冲突的社会为前提。如果这种社会和阶级社会是同一种社会,如果阶级社会就是指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那么认为那种消灭私有制的暴力行为同时也消除对消极自由甚至是对自由的需要,这种想法毫无可指责的地方。

于是,普罗米修斯像卡夫卡的《变形记》中的萨姆撒那样不光彩地从权力迷梦中清醒过来了。

(马元德译)

注释

[1]选自《哲学译丛》,1980(2)。

[2]精神科学是研究文化领域各门科学的总称,是相对于自然科学的一种科学。——译注

[3]选自《马克思主义的主流》第1卷,台北,远流出版社,1992。

[4]古希腊的一个地区,以民风淳朴著称。——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