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学者卷(上卷)
5572700000003

第3章 罗素(1)

罗素(Bertrand Russel,1872—1970),20世纪最负盛名的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和散文作家,分析哲学的创始人之一。罗素出身贵族家庭,其祖父曾两度担任维多利亚女王的首相。他自幼酷爱数学,并于1890年入剑桥三一学院学习数学和哲学,毕业后于1910年在该学院任教。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因参加反战活动被革除教职。1920年访苏,1920~1921年在中国访问讲学。1931年继任其兄伯爵之位。1938年后在美国讲学,曾任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客座教授。1944年重返剑桥三一学院任教。1950年因《西方哲学史》一书获诺贝尔文学奖。20世纪50年代后,罗素积极倡导和参加世界和平运动,反对核试验和美国发动的越战,曾与法国哲学家萨特等人组织并主持了国际战犯审判法庭。

罗素著作颇丰,有四十余部。其中哲学著作主要有《数学的原理》(1903)、《哲学问题》(1912)、《数学原理》(1910~1913)、《关于我们外部世界的知识》、《数理逻辑导论》(1918)、《心的分析》(1921)、《物的分析》(1927)、《对意义和真理的探讨》(1940)、《西方哲学史》(1945)、《人类的知识》(1948)、《我的哲学的发展》(1959)等。

罗素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多变。他最初曾深受新黑格尔主义者布拉德雷的影响,信奉绝对唯心主义,认为数学就是柏拉图“理念”的明证。但是在19世纪末他与摩尔一起领导了对绝对唯心主义的反叛,成为新实在主义者。20世纪初受到皮亚诺数理逻辑的影响,他的思想又转向了逻辑分析哲学,他把逻辑分析当作哲学的本质,把经验主义同现代逻辑结合起来,要求从与逻辑上的原子命题相应的原子事实来构造整个世界。后来又受到马赫的影响,认为原子事实即是感觉经验材料,既不是物理的,也不是心理的,而是中立的,他把这种理论称为中立一元论,期望来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

本书选取了罗素的论文集《自由与组织》中的论文《辩证唯物主义》和他的《西方哲学史》第二十七章《卡尔·马克思》。在前一个文本中,罗素首先指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叫做“辩证唯物主义”。它由形而上学和方法两个部分组成。接着,罗素具体论述了这两个方面。罗素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部分,就是指唯物主义,它关涉人类的实际事务,但是人类的实际事务与形而上学没有任何关联,马克思之需要形而上学,其出发点跟杜威一样,只是一种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的见解。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不是一种哲学的唯物主义,而只是强调产生社会现象的经济原因。罗素认为,尽管经济的原因是历史上大多数巨大运动的基础,但是也不能否认像偶然事件、种族或民族冲突、重大疾病、水文地理等原因。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部分指历史中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尽管颠倒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只有物质才是根本的实在,但是他还是认为世界是按照一个逻辑的公式朝着更先进的制度发展的。罗素认为,从历史上的先例来看,不能排除人类社会回到野蛮状态的可能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只看到进步的可能性,那只不过是19世纪的乐观主义罢了;另外,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辩证法在本质上应该是革命的,但他并没有预言共产主义建立之后还要再发生革命。

在后一个文本中,罗素评价了马克思其人其论。罗素认为,马克思是一个反对浪漫主义的理性主义者,合乎科学始终是他的目的;马克思又是一个全新的唯物主义者,这种唯物主义称作“辩证唯物主义”,它比较接近于工具主义;马克思还是一个黑格尔的后继者,他相信有一个合理的公式能够概括人类的进化。他的历史哲学是黑格尔哲学和英国经济学的掺和体,因此他的历史哲学可称为“唯物史观”,这里的“物”就是指经济。最后,罗素认为,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的严重的缺点,就是他过分地关注他那个时代的问题,以及相信信仰进步的必然性,并希望通过阶级斗争来达到这种进步,而这仅仅是19世纪的一个特色而已。

辩证唯物主义[1]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理论的贡献有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二是他们共同的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我们将首先考察后者,我看它比前者更真实,并且更重要。

首先,让我们弄清楚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是什么。它是一种具有不同组成部分的理论。在形而上学方面,它是唯物主义的;在方法上,它采用了黑格尔所提出的辩证法的形式,但在很多重要方面又与黑格尔不同。它从黑格尔那里接受了一种进化论的观点,而在这种观点中进化的阶段可以用清晰的逻辑术语来表示。这些变化,与其说是在伦理的意义上,还不如说是在逻辑的意义上,才具有发展的性质——换句话说,它们是按照一个有充分智力的人在理论上所预言的进程来进行的,而马克思本人则声称他已经在其主要轮廓上预言了这个进程表,一直到共产主义普遍建立时为止。它的形而上学即唯物主义,就其有关人类事务方面而言,则被解说成为一种学说,即:产生一切社会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法和交换方法。关于这一理论的最清楚的阐述,可以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一书中找到,其中的有关部分在英国则以《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为标题而问世。下面的几段摘录将为我们提供原文:“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除原始状态外,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2]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这一原则的发现就证明了社会主义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做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做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想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可是以往的社会主义同这种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相容的,正如法国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同辩证法和近代自然科学不相容一样。以往的社会主义固然批判过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但是它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能对付这个生产方式;它只能简单地把它当做坏东西抛弃掉。它愈是义愤填膺地反对这种生产方式必然产生的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就愈是不能明白指出这种剥削在哪里和怎样发生。”[3]

上述的理论就叫做辩证唯物主义,也叫做唯物主义历史观。恩格斯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对‘理性化为无稽,幸福变成苦痛’的日益清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象,表示在生产方法和交换形式中已经静悄悄地发生了变化,适合于早先的经济条件的社会制度已经不再和这些变化相适应了。同时这还说明,用来消除已经发现的弊病的手段,也必然以多少发展了的形式存在于已经发生变化的生产关系本身中。这些手段不应当从头脑中发明出来,而应当通过头脑从生产的现成物质事实中发现出来。”[4]

导致政治动荡的各种冲突,主要的并不是人类在见解和感情上的精神冲突。“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之间的这种冲突,并不是象人的原罪和神的正义的冲突那样产生于人的头脑中,而是实际地、客观地、在我们之外、甚至不依赖于引起这种冲突的那些人的意志或行动而存在着。现代社会主义不过是这种实际冲突在思想上的反映,是它在头脑中、首先是在那个直接吃到它的苦头的阶级即工人阶级的头脑中的观念的反映。”[5]唯物主义历史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早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中有很好的叙述。那里面说,唯物主义的理论是从一个时代的生产实际过程出发的,并且把与这一生产方式相联系并由其所产生的经济生活方式看作是历史的基础。他们说,这就可以说明市民社会的各个不同阶段及其作为国家的作用。而且,唯物主义理论从经济基础出发,可以解释诸如宗教、哲学和道德等问题以及它们的发展原因。

以上这些引文也许足以说明这种理论是什么了。但只要用批判的眼光加以研究,马上就会发现许多问题。在谈到经济学之前,人们不禁要问:首先,唯物主义在哲学上是否正确。其次,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中所包罗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因素脱离了自成体系的黑格尔主义,是否还能被证明是正确的。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关于经济发展方面,这些形而上学的学说同历史的论点究竟有没有任何关联。最后则是对于这一历史论点本身的考察。为了预先申述我所要证明的东西,我要提出:(1)唯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正确的,尽管我们并不知道是否如此。(2)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所接受过来的辩证法因素,使他把历史看作是比实际上更合理的过程,同时使他确信一切变化在某种意义上都必定是前进的,并使他对于未来有一种必然的感觉,但关于这一点并没有什么科学的根据。(3)如果他的形而上学是虚假的,那么他的全部经济发展理论很可能是完全确实的;如果他的形而上学是确实的,那么他的全部经济发展理论很可能是完全虚假的;而且要不是黑格尔的影响,他决不会想到,一个如此纯属经验的问题可以依赖于抽象的形而上学。(4)至于经济史观,在我看来大体上是很确实的,而且是对社会学的一个最重大的贡献;可是我不能把它看成是全部确实的,也不相信一切伟大的历史变化都应当看成是发展。让我们一个一个地来谈这些观点。

一、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唯物主义,和18世纪的唯物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当他谈到“唯物主义历史观”时,他从不强调哲学的唯物主义,而只是强调产生社会现象的经济原因。他的哲学见解最明确地(虽然很简短)表述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中。在这本书里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

在这些论题的前几部分所提出的哲学,就是后来通过杜威博士的著作,被称为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而为哲学界所熟知的东西。杜威博士是否觉察到自己被马克思占了先,我不知道;但是就物质的形而上学地位来说,则毋庸置疑他们两人的见解实质上是相同的。鉴于马克思极为重视他的物质理论,更详尽地陈述一下他的观点也许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