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民国老课本: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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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进步派——笛卡儿 培根 费希特(2)

人或以自己能力甚小,不能进步,或以自己所有已足,不必进步。培根之意,吾人须破除此二谬见,利用诸种帮助,以建立人国。

如欲建立人国,人必须先有权力,如欲有权力,人必须先有知识,因“人的知识与人的权力,此双生子,真常在一处”(Bacon:Works,Novum Organum,53页)。培根说:

所以知识之真正目的,非所以满足好奇心,非所以安定决断心,非所以鼓舞精神,非所以夸耀聪明,非所以使人善于言语,非所以使人能有职业,非所以应名誉尊荣之野心,非所以养经营事业之才干;凡此皆甚卑下,不过其中有彼善于此者耳。知识之真正目的,乃所以恢复(大部分的)人在此世界中所原有之主权及权力(因为世界诸物,人能呼其真名字时,即亦可再使令之)。(Bacon:Works,The Interpretation of Nature,34页)

于此可见,培根以为在人类受上帝之罚而“堕落”以前,人之权力,本来甚大;今之目的,在于恢复故物。培根又云:

人因堕落而失其清白境况及其统治世界之权力。但此二损失,即在人之此生中,亦可补偿一部分;人可以宗教及信仰补其所失之清白,以技艺及科学补其所失之权力。(Bacon:Works,Novum Organum,350页)

人苟有权力,不但可以恢复故物,且即可模仿上帝。培根说:

诸发现且可譬为新创造,上帝工作之模仿品;故诗人唱云:“长时以前大雅典,给予种子与弱的人类。由此而有收获,而‘重新创造’我们在下的生活。”(同上,161页)

于此可见耶教中上帝创造世界之观念,对于近代科学之发生,实有影响。如一有人格的个体之上帝,可以创造世界,我们人何以不能有所创造——至少在此地上有所创造;如人能在此地上有所创造,如人能重新创造他在下的生活,他至少亦是此地上之上帝、在下的上帝。

第七节培根求知识之方法

人欲求权力,必先求知识,而求知识又须用正当的方法。笛卡儿的方法之缺点,在其专靠主观的理性。他以为天然的理智,苟用之得当,自有分别真伪之能力。培根虽亦注重天然的理智之能力,而尤注重辅助理智之工具。人之手无工具不能有大工作,人之理智亦然(Bacon:Works,Novum Organum,67页)。理智之工具,即是逻辑。他又以为吾人如欲为天然之主人,须先为天然之仆隶(同上)。吾人如欲统治天然,必先服从天然。故吾人于研究天然之际,必先将心中所有成见所有“偶像”,一律除去,而只忠实地做天然之解释者。吾人只可解释天然,不可预期天然。心中既已空洞,吾人又须使理智依规则按步前进,不可随意妄行(同上,60—61页)。吾人研究之始,必取材料于经验。经验者,一切科学之根据也(同上,133页)。故吾人于研究“天然哲学”之先,须研究“天然历史”。一切材料既集,又须依其性质,分类排列,以考查原因。发现原因,即是人的知识之目的。故哲学之事业如蜂,蜂“自园野中之花上,采集材料,而却以自己的能力,消化而变之”(同上,131页)。

既发现一事物之原因,吾人何由而知此原因是真?培根以为真的原因之所以别于假的者,非以其为清楚的观念,而乃以其为能有用。他说:

知识上之原因即工作上之规则。(同上,68页)

凡在工作上最有用者,在知识上即最真。(同上,171页)

故培根哲学亦现代实用主义之先河也。

第八节培根对于将来之希望

培根以为人对于诸物原因之知识愈大,则其统治诸物即愈确定愈自由。所谓确定者,即吾人不仅一时一地可以统治,而随时随地皆可统治;所谓自由者,即吾人不但可以一方法统治,而可以许多方法统治(同上,170页)。人之知识愈进步,则人愈似上帝。其实若以文明人与野蛮人比,文明人已即是上帝。培根云:

居于欧洲最文明的地方之人之生活,与居于新印度之最荒野的地方之人之生活大异;如有人见此差异,若比此二种人所受之帮助、利益及生活情形,彼将知“人对于人是神”之言为不谬。此二种人之生活之所以有此不同者,非由于土地,非由于气候,非由于种族,而乃由于技艺。(同上,162页)

培根又说,在其时有三大发明:印刷,火药,指南针。

此三发明已改变世界中诸事物之面貌与情状。我们于此可分别人类野心之三种,或三阶级。有人欲扩张本人势力于其本国,此种野心,鄙俗卑下。有人求扩张其本国势力及其在人中之领域,此种野心,实较尊严,但仍为贪鄙。但如一人努力于建设及扩张人类自身对于宇宙之控制,则其野心(假使此亦可名为野心)比之于他二种,实为较健全较尊贵无疑。(同上)

现在人既已有许多发明,而其较尊贵的野心,又渐发达;本此前进,将来之希望实属甚大。于其所作New Atlantis中,培根说其理想国家之组织,在此国中,最尊贵的是科学家。国家特设研究所,以为科学家研究学问之地。此研究所之目的乃是求“诸物之原因及其秘密的运动,以扩充人国之边界,而作一切可能的事”(Works,New Atlantis,398页)。此是培根之希望,亦即进步派之根本信仰。

第九节费希特所主张之道德进步

培根之希望亦即费希特之希望。费希特说:

科学起源于人之受“必要”之压迫,此后将静密地考究天然之不变的法律,广观其能力,而学习计算其可能的诸表现……所以天然,即其最深秘密,亦渐成可知的、透明的;人的权力,为人的发明所启发及辅助,将统治天然,毫无困难;而此对于天然之战胜,一经得到,即可平安地保持无失。此人对于天然之控制,渐次扩充;至最后,机械的劳动,除发育人身及保持其健康所必须者外,人将皆不必作;然此等发育身体保持健康之工作,亦非复一种讨厌的负担;理性的生物,固非所以负此负担者也。(The Vocation of Man,Popular Works,331—332页)

此正培根之所希望者也。近代“工业革命”已可少满此希望。然自“工业革命”以后,人国固已渐扩大,而人生之问题,仍多未解决。科学为强者少者所利用,以压服弱者众者。培根所说人之卑下贪鄙的野心,并不因人之尊贵的野心增加而减少。所以即人有权力之后,人类之危机,亦并未减轻。若仅有知识权力而无道德,人且将用其知识权力,以自相残害;现代战争之惨,费希特亦先见之。他说:

文化已将野蛮的流动的民众,结合于社会的约束之下,而他们又以法律及组织功能所给予之权力,国与国互相攻击。不顾困苦与隔绝,他们的军队,穿过和平的原林;他们相遇,见其同类,即动杀机。利用人智之大发明,互相仇视的舰队,海上航行,冲风破浪,以遇其同类于寂寞的无情的海中;他们相遇,不顾风涛之恶,以亲相杀戮。(同上,332页)

此费希特对于将来之预测,而此预测,亦复不虚。不过费希特又以为此诸国间之战争状态,亦不能永远存在。在过去时代,野蛮民族既已联合而为国家;在将来时代,现在诸国亦将联合而成为一大国。于其时所有人类合而为一,再加以道德的教育,培根所说之二种较卑鄙的野心,将不复能影响人之行为。于其时“人将不以私意互分界限,而人之权力亦不消耗于自相攻击之中”,“他们只有用其合力以攻击一尚未降服之公共仇敌——顽抗的、尚未被修理的天然”(同上,339页)。于是“此文明的、自由的、有普遍和平的大国,将渐积而包括全世界”(同上,338页)。

在哲学史中,哲学家不少梦想,以为无论如何,在将来时代,总有一日,于其时一切个人将自动地求“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于其时人非如此不能自觉快乐。孔德谓在将来人将有“自然的道德”(Spontaneous morality)(Comte,A System of Positive Polity第一册,321页)。斯宾塞谓在进化程序中,人之性质将有大变;现在最好的人所有之特点,将来可望其变为一切人所共有(Spencer:Principles of Ethics,257页)。凡此诸人,对于进步,俱有信仰;而费希特之信仰,尤为坚定。他以为人生之最高境界,必可得到;“此是可得到的,因有我在”(The Vocation of Man,Popular Works,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