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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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中国广播电视与时代环境(5)

二、广播电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广播电视作为当今社会主流的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新闻传播、社会教育、文化娱乐和信息服务”四大社会功能,无论是新闻传播,还是信息服务,其实都是对环境的一种监测和体察,努力通过提供与公众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重要信息,来为大众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脉络。社会教育的本质即是整合社会,是通过提供和强化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使生活其中的大众达成共识,最终形成一个有机共同体,从而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当前,中国广播电视的基本功能与中国社会建设的“和谐”诉求一脉相承,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充分肯定了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新闻媒体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传播的核心本质即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

首先,广播电视媒体凭借新闻信息的传播来发挥监测社会环境的功能,在为政府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还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与危机进行监测,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社会的民主法治才得以建立、公平正义才得以维护、安定有序才得以促成、健康发展才得以实现。其次,广播电视通过对社会规范、公德意识和诚信准则的宣传和强化,来实现其社会教育的功能。因此,诚信友爱、公平正义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和谐理念的形成和普及,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播电视整合社会的媒体优势。再次,广播电视文化传承的功能更是为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通过对中国优秀文化“和谐”精髓的传达,广播电视媒体不仅凝聚了社会人心、求得了民族认同,还激发了社会活力,最终促成和谐社会的全面展开。最后,广播电视通过娱乐功能来调节大众的生活节奏、缓解大众的工作压力,营造轻松的社会环境,进而消除社会的紧张与不安,在无形之中助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的调整,许多社会矛盾由隐性变为显性,由静态变为动态,甚至突发事件也成了常态。与此同时,社会出现了普遍的焦虑症及种种失调心理,如仇官、仇富、仇星,甚至仇医的“仇心理”以及官员与群众、医生与患者、城管与小贩等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弱势心理”,等等。如何既能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发展,又能使社会矛盾得到消解,已成为党和政府必须面临且急需解决的紧迫性问题。基于此,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构建和谐社会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既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又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既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又要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既要处理好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又要加强生态建设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此复杂的系统建设工程,无论是前期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还是中期具体问题的监督和处理,以及后期结果的反馈和分析,都需要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而作为极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大众传媒,广播电视当之无愧地成为整合民心,协调民意,动员民力的最为便捷、有力的传播工具。唯有如此,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并转化为群策群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可能产生的矛盾和危机、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也只有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

三、推动社会结构优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公平正义的实现是社会得以稳固发展的基本前提,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胡锦涛强调: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第1版。但遗憾的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并没有公平地惠及所有人,诸如教育、医疗、就业以及收入分配,在不同区域、行业和阶层之间很不平衡,而且差距还在增大,导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区分日益明显。即使同属农民,全国不同地区的差别也极为悬殊。尽管收入差距不能被作为衡量公平与否的唯一指标,但收入之间的差距过大肯定不能被视为是公平的表现。特别是当某些强势群体并非依靠自身的诚实劳动致富,而是通过特殊途径或垄断地位获得非法利益,进而引发了其他群体的强烈不满,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鉴于此,努力遏制特殊利益集团的发展,关注民生民意、扶助弱势群体,对改革成果予以协调和平衡,从而实现利益分配的公平化、合理化,已成为当前社会改革的必然趋势。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革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长期以来,广播电视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具体来讲,广播电视利用自身影响力大、公信力高和传播力强等众多优势,在关注民情、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表现出相当的作为,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国各大广播电视媒体纷纷推出各具特点的民生类栏目,旨在努力唤起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党和政府的重视,使弱势群体受损害的权利得到弥补,被忽略的权力得到尊重,被损失的利益得到补偿。这些做法不仅促使了某些问题得以当场解决,同时还增加了百姓对党和政府的理解和信任,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为大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扶危济困,为弱势群体争取应有的权利和平等的机会,成为中国广播电视传播的着力点。

在现代社会的有机体中,存在着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分工,不同部分的社会群体之间必须相互依存、关联发展。然而,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由于自身利益、身份等的不同,会产生难以避免的矛盾和冲突。面临这种客观现实,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居于主流地位的广播电视不仅需要呈现社会各方相互作用的复杂情状,反映出各种社会关系要素的调整与变化,为社会整合提供必要的沟通渠道和传播平台,同时还需要为社会各阶层提供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必要支持和内在动力。特别是当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后,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文化发展的大众化、世俗化、功利化倾向也随之凸显,此时,具有较强媒介优势的广播电视媒体在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建构中,也逐渐开始承担越来越重要的整合与控制责任。如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民众共识,以促进社会遵从动机的形成,最终确立新的社会秩序格局。由此可见,畅通社会信息渠道、建立社会思想共识,推动社会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发展秩序、促进社会格局稳定已成为当前中国广播电视媒体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新任务,新目标。与此同时,中国广播电视媒体本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也实现了其内在的当代价值。

四、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手段,增强社会管理职能

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广播电视自身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将保障民生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如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等,都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对民生民情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社会公众的“舆情”渠道和“咨询”机构,广播电视媒体对决策过程、法规完善、政务活动、市政建设及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治理是一种公共治理,即以全部的社会资源、公共力量一起参与社会治理。这样既可为政府减负、分忧,又可形成对政府的制衡与监督。各种公共力量能否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效能及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所谓各种公共力量其中就包括媒体。如今,运用体力量改善社会管理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和普遍的共识,因此,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重新审视在新形势下党与广播电视媒体的关系,包括该如何看待媒体、如何使用媒体、如何管理媒体,从而实现媒体作为执政资源的效能最大化。

对于身处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各种不确定和不稳定的因素日渐增多,大众对信息的需求也空前增长,尤其是涉及一些事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危机性事件几乎成了一种常态。邓小平曾说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社会的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而要维护好社会的安定有序,“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对于广播电视来说,要成为应急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对信息进行及时多样而充分的提供,有效进行危机传播,最终促进社会的稳定。

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广播电视对风险事件、危机事件相关信息的及时提供,不仅是对大众知情欲的满足和知情权的尊重,而且还能帮助政府获得民众的参与和支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增进人民对政府的向心力和信赖感。更为重要的是,能遏制流言的产生,减轻甚至消除大众恐慌,维持社会的安定与有序,最终起到“减压阀”的作用。如果广播电视对重要性信息保持“沉默”或掩盖甚至扭曲,必然为谣言提供滋生空间,进而引起大众的恐慌、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使政府和广播电视媒体自身形象受损。2003 年“非典”事件则是一次深刻教训。疫情爆发开始,当地政府保持沉默,媒体对此也集体性“失语”。这导致谣言伺机而起,引起大众疑惑与不安进而发展为一种全国性恐慌,买粮、买醋、买板蓝根风潮更使恐慌达到“爆发点”。直到政府主动公布有关疫情,才开始稳定了民心。

在现代社会中,广播电视媒体已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巨大力量,其已广泛地嵌入社会的方方面面,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流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媒体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中的地位、角色、职能十分重要,应当全面履行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等职责,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五、加强对农广播电视建设,缩小城乡信息服务差别

长期以来,由于执行农业服务工业、农村服务城市的二元管理方针,政府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放在城市,将有限的财力大部分投在了城市,从而加大了城乡差距。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农民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落后,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不能享受与城镇同等的交通、能源、信息、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却是实现社会基本平等和稳定的基础。广播电视共服务惠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国家安全、政权巩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对于传播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科技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城镇地区不同,在中国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既存在升级和提高的问题,又存在普及的问题。在农村发达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已接近于城镇,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任务主要是升级与提高。而在农村落后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普及广播电视的任务更为迫切。要在短期内使农村落后地区普及广播电视,就需要从当地的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特征、传输网络现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无线发射、有线联网、多路微波、卫星接收等多种技术手段扩大覆盖,探索切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模式,逐步解决农村居住分散地区存在的“入户率低,节目套数少,维护管理难”等问题,充分体现技术先进、政治安全和经济实惠的原则。

当前,影响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的根本问题是覆盖难度大和节目内容的缺乏。因此,调动各方力量,办好对农节目和频道、频率;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在政府的主导下从农村广播电视的经济政策和体制方面为农村广播电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工作,推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基本需求,是我国广播电视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在中国,无偿信息服务不仅是政治的需要,也不仅是服务对象的需要,更是服务者自身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新命题,但新农村的建设绝不仅仅是“三农”问题,也绝不仅仅只与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广播电视机构应该充分重视有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公共信息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改善近年来中国本土传媒在人们心中的某些不良影响,也有助于重构人们对本土广播电视机构的信任度。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仅是利人利己之好事,同时也是利国利民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