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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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国广播电视传播理念的嬗变(4)

2.进行公共监督,形成权力制衡

现代公民社会强调不同社会公共权力的相互制衡与协调,特别是涉及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平衡问题。在公民社会中,社会公众监察、批评政府与行政事务和人员的最重要渠道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因此,新闻传播是社会的瞭望者,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大众传播媒介之能够成为舆论监督的“利器”,是因为媒体能够报道事实、传播甚至制造舆论,使得各种社会弊端引起广泛重视,各类社会公共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在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中,大众传媒是制约权力的有效方式之一,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在话语领域的主要表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公共舆论的生成有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郑重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我国,广播电视由党和政府领导,由于其公信力和权威性,以及广播电视舆论监督具有手段现代化、监督形式公开化、传播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因此,在舆论监督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一批焦点类、法治类栏目,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进行了适度的新闻舆论监督与批评,揭露与鞭挞了社会的不良现象,反映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呼声,有力的协调了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成为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一个重要武器,促进了现代公民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因此,进行权力制衡与监督是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责任,而其又以维护社会利益为表征。在实践中,广电传媒舆论监督首先必须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以持续的关注来促成社会利益的维护与实现。其次,在传播过程中要打破公共权力的垄断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发表负责任的言论见解,引导协调公众意见,促进社会公众对报道议题反响的生成,形成强大舆论优势。第三,要尊重新闻舆论引导规律,在披露事实、传播意见的过程中,要做到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其主要目的是唤起社会公众对问题的关注、发表意见和引导舆论,促使问题得以解决,防止引发新闻纠纷和公众误解。

3.构建公共理性,确立公共意识

公共理性在公共领域中的有效实践,表现为公民个体与群体就相关公共事务展开有效的对话、交流与批判。多元社会是一个多元意见的集合体,公共理性则是解决冲突、走向和谐的价值诉求。在公共领域中,公民个体与群体首先应在权利与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到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中去。因为作为平等的公民,都有权对事关全体的社会公共事务自由地表达意见,并用公共证明的方式论证其合理性。这是公民通过恰当的公共推理寻求共享的公共理性,以期获得政治共识,并解决政治合法性乃至社会正义的原则问题。

公民的责任与理性,并非与生俱来的天然品质,而是来源于从小到大有目的的培育,来源于公民对自身权利义务关联性的独立判断,来源于日常公共生活中主动寻求合作的心理体验。因此,从公共理性的确立的外部条件来说,与大众传媒的社会职能密切相关,传媒对于公共理性的型塑是公共理性培育的关键。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可以通过有效的信息传递,在承认、尊重公民的权利中唤醒公民的责任意识,在不断的相互合作中增强公民对于社会机构和机制的信任,同时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来提高公民的独立判断力。另外,广播电视可以通过对社会主义公共道德价值观念进行有效的宣扬和阐释,引导公众树立在公共理性中包含的互信、妥协、宽容、协商等观念,提倡社会公共的道德良知,张扬人性中的善良,关心他人,并且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同时,引导社会公众接受自立、竞争、效率的经济价值理性,拓展公共理性的多维向度,从过去单纯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的传统思维,过渡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多元共赢的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以促进符合社会共同利益的公众的主体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生成。

4.传播公共新闻,培育民主观念

公共新闻是指积极地让社会公众参与所报道的重要公共事务的新闻实践,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组织和推动公共讨论和公共生活,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共领域进行监测和监督,影响并介入公共事务,形成和确立公共意见,促进社会民主制度形成,构建培育现代公民社会。公共新闻理念是我国新闻工作的一个重要观念,为新闻实践提供了新的天地。公共新闻的传播有助于促进政治生态环境、媒介生态环境与文化生态环境三者的共同改善,使其和谐发展,为公共空间的最终确立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为公民社会理念最终被接纳并全面付诸实践创造条件、酝酿机会,实现社会民主化。公共新闻还可以横跨国家理性、政党理性、利益集团理性和个人理性,帮助形成成熟自律的公民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社会群体和公众的利益整合能力,成为沟通、协调和统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个人理性与国家理性、大众理性与精英理性的中介与桥梁。

我国广播电视是运用公共新闻传播,唤起公民意识,促进公共事务发展,构建公共领域的重要媒介力量。“民生新闻”是公共新闻的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可以说,广播电视媒介通过公共新闻报道,对于唤醒公民意识和新闻参与意识,服务公众利益,满足不同社会公众的民主期待,传达各类群体的声音,倡导多元文化的并存与交流,推动我国公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积极利用传媒构建公共领域

现代传媒信息技术在强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重构公共领域、提升社会资本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积极利用传媒信息技术,重构公共领域

首先,作为现代传播媒体,广播电视以开放、及时、高速的传播特点成为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政府的许多重大方针、政策、决定都是首先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进入社会公众视野的,先进的传播技术手段为社会公众全时空、全方位地接触社会公共管理决策,便捷地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源创造了条件。随着广播电视与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融合,广播电视已经逐步形成终端个体化,使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更加便捷、迅速,更加有助于改变长期存在的社会公共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大大扩展了政府信息的扩散渠道和范围,形成了政府、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交流立体网络,有力地构建了以大众传媒为协调力量的社会公共事务多元化、平等化、及时化管理体系。

其次,广播电视同互联网、电信网的进一步结合,将使得公众的媒体使用成本大大降低,增强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机会。依照公共选择理论,影响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公共事务参与度的主要有两个因素,第一是人的因素,通常被称为主观因素。第二则是物的因素,通常被称为客观因素,也即成本因素,识别和确定成本因素,对于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有着重要影响。在传统传播媒介环境下,由于公众缺乏成本低廉的媒介渠道,因此,参与成本过高往往是社会公民对公共事务介入度不高的主要因素。这就可能造成信息垄断,使得大多数中下层的公众群体由于处于信息劣势的不利地位,难以实现商议民主所强调的理性、平等、身份、教育等目标。而信息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参与成本,并极大地提高了参与的便捷性,从而惠及普通公众。正是由于普通大众得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取得对公共议题的信息,对公共议题进行讨论、辩论及投票,进而实践公民参与的理想,实现充分对话的沟通情境,从而促进民主共识的达成。

显而易见,社会公众借助现代传播技术,使用广播电视等重要媒体讨论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对于公共领域的构建是何其重要。广播电视与网络、通讯等新技术的充分融合,改变了信息的权力分配机制,消解了信息垄断对民主社会的威胁,确立了社会公众真正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外部条件,并为公众的介入提供了物质基础。广播电视媒介的信息化,使得传播主体和传播方式呈现多元化,同时使利益表达和社会关切的多元化成为可能,社会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被唤醒并得以强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虽然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凸显了公共领域在社会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形态和商业化思潮的双重影响,构建公共领域不会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只有在现代民主观念的提升和物质条件改善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媒介自身公共道德素养,提高公共批判能力,才能有效构建现代化公共空间。

(二)提升全社会的媒介素养,创造公共领域主体基础

媒介素养指人们面对媒体多元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反应能力。媒介素养主要包含三个维度的内容,即公众的能力维度、知识维度和理解维度。

1.媒介素养的基础涵义

从能力维度来看,是指公民所具有的获取、分析、评价和传输各种形式信息的能力,侧重的是对于信息的认知过程;从知识维度看,媒介素养是指关于媒介如何对社会产生功能的知识体系,其侧重点是信息如何传输。从理解维度看,媒介素养是指理解媒介信息在制造、生产和传递过程中受到来自文化、经济、政治和技术诸力量的强制作用,侧重的是对于信息的判断和理解能力。媒介素养是公众对媒介及其提供的信息的独立判断能力,在当代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事关社会公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素质和技能。

2.提升公民媒介素养的现实意义

公民的媒介素养水平与其在现代民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现代民主社会可以说是与现代传媒环境密切联系的,要想在民主社会活动中提高公共事务参与权力、管理权力,必须能够有效地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实现信息获取、使用和反馈。而媒介素养旨在帮助公民提高对大众媒体本质的认知和批判理解力,懂得大众媒体所运用的技术以及这些技术所产生的影响。同时,因大众媒体而引发的社会思潮思想、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以及东西方文化与观念的差异所折射出的一些问题,也都需要整个公民群体积极关注。事实表明,新媒介的不断涌现正在使人类的生活环境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传统社会环境下公民原有的存在与发展方式已经不能够应对现代民主化社会的要求,社会公众若不能尽快调整和适应这种变化,其生存和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威胁。因此,积极提升公民的媒介素养,唤起媒介意识觉醒,帮助社会公众尽快在新的社会形态中“学会生存、适应环境、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现实目标,也是我国民主进程的必然要求。

从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对于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我国政府编制的《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首次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由于可持续发展涉及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科技、政治等诸多方面,其绝大多数议题本质上都是各国各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公共事务,要求社会群体对其进行高度关注,而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往往是这些公共议题的最好诠释者和传递者。现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公众往往通过媒体来进行了解、认知、评价,公众对于各种信息的解读能力,接收和解码影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广告等媒介信息的能力往往影响着他们对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共议题的解决效果。因此,媒介素养的核心诉求在于使大众成为能够善用媒体、制造媒体产品、对无所不在的信息有主体意志和独立思考的现代公民,而它的最终目的则在于提高社会文化品质,健全与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

3.媒介素养与公共意识实现

随着数字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信息流动的国际化、媒介多元化、市场化过程的加剧,大众传媒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提高人们在当代民主社会和信息社会的主体性批判意识,减少媒体信息的对社会公共社会的负面影响,加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1)公民社会对媒介素养的迫切需求

从公众的信息环境看,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音像制品、图书杂志、电影和手机等多样化媒介提供了极其充分的信息源,公众生活在媒体世界提供的各种符号化的“加工过的现实”中。一方面作为“主体”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满足自身的视听感官需要。可以说,大众传播媒体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与周围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因为媒体的社会功能、语言、表现、价值观与意识形态都已经开始渗透到社会的公共社会之中;另一方面,人们也因此很难做到真正自发地、不受媒体文化影响地观察和认识社会。

需要清醒地看到,高度发达的大众传媒一方面带来了信息的充分性,但无法回避的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为公民社会的构建带来了某些负面作用。首先,大量的信息充斥着社会时空,信息的泛滥也会造成信息污染,形成了虚拟现实,因此,大众传播虽然提供了一种交流途径,放大了社会的精神交往世界,但却从另一方面限制了公众的实际接触空间和交流。其次,大众传媒往往追求感官刺激,消解精神意义,无疑会影响人们的思考、判断能力,破坏公共社会道德基础。再次,从社会管理层面看,大众传媒为不良意识形态提供传播空间,其传播的某些虚假信息无疑会导致真实政治信息缺乏,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及社会的稳定,导致社会管理决策判断失误,甚至陷入局面失控。最后,我国的公民社会发展尚不完善,媒介素养教育层次较低,也严重制约了公民利用大众传媒进行公共生活的具体实践。基于以上原因,必须通过媒介素养教育,提升公民媒介素养,促进公民社会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