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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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中国广播电视的产业经营(1)

广播电视产业经营要求广播电视生产管理方式必须与之相适应。广播电视媒体必须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两者的结合构成了当代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要改变粗放的管理方式,借鉴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实施企业化管理。通过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引进竞争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化程度;通过体制创新,提高广播电视部门运作效率和生产能力。实施集约管理,进行一系列管理改革,建立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以绩效考核为目标的节目质量、经营效果的量化反馈评估体系;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为目标的成本核算、投入产出和收入分配管理体系;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为目标的产业策划和开发管理体系。

第一节广播电视产业内涵特征

中国广播电视长期以来一直是以意识形态宣传为主要功能的事业单位,随着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广播电视的产业功能得到充分释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

一、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内涵及特征

产业是指由利益相互联系的、具有不同分工的、由各个相关行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尽管它们的经营方式、经营形态、企业模式和流通环节有所不同,但是,它们的经营对象和经营范围是围绕着共同产品而展开的,并且可以在构成业态的各个行业内部完成各自的循环。产业是社会的支柱,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转引自《文化产业的解释》,概念知识元库(CNKI),2013年8月1日。据此,广播电视产业可以理解为按照现代化市场经济标准,以工业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流通以及分配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行为,即指从事广播电视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我国广播电视传媒既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又属于文化经济产业,因此具有政治、经济双重属性,兼具新闻宣传和产业经营的双重功能。1978年年末,《人民日报》等首都7家报纸为试行企业化管理给财政部的报告中提出“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的思想,随后,这一政策开始在广播电视行业推行。“双重属性”就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广播电视业同时具有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也即广播电视业首先是指新闻媒体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部分不仅具有事业性,而且具有特定的产业属性,也即能够成为“制造或供应货物,劳务或收入来源的生产性企业或组织”。因此,广播电视产业的产品可以参与社会生产流通,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总体的发展和扩充。1987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提出,“只有发展产业,才能建设事业”的口号。可以看出,我国广播电视业由于集具备政治属性和经济的双重属性,因此具有西方国家不尽相同的行业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追求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辩证统一

市场化运作,是以经济效益作为首要目标和终极追求的,因此,社会经济产业中诸如商业、建筑、运输等产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唯一目标,以实现经济效益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企业发展水平的标准。而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统一的基础就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喉舌功能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最高标准,产业功能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最高标准,不能以经济效益牺牲社会效益。广播电视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最终目的是为实现社会效益,而绝不意味着其经营管理活动要以放弃社会效益为代价。两者是辩证关系,首先,以市场为经济导向,通过在媒介市场上的竞争和拼搏,逐步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完成媒介组织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过程是应对现代传媒竞争的需要,以解放和激发广播电视本身潜在的发展活力,迅速增强竞争实力;另外,随着产业经济实力的提升,广播电视事业可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质量和传输质量,提高覆盖率和视听率,就可以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社会管理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传播,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新闻传播和舆论宣传功能,确保我国广播电视政治喉舌功能和社会效益的实现,为我国创造长治久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因此,广电产业发展,是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生共存关系为基础的,而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效统一,是我国广电事业自身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广播电视产业的特殊性使得其行业参与资格的标准不同于其他行业。在市场化过程中,广播电视作为具有明确政治宣传功能的重要产业,事关国家社会的意识形态基础建设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舆论宣传工具,因此必须执行严格行业准入认证制度,国家必须对生产制作、放映播出、营销发行等主要市场环节实行严格的行业监管,以保证意识形态阵地的稳固和社会的稳定运行。

(二)有选择地进行市场化运作

一般来说,以单纯经济利益为追求的行业部门在进行市场化运营的过程中,出于竞争和发展的需要,采取的是各个生产运营环节全部按照市场运营机制设置和运作方式,即完全以市场为导向,整个经济体系都是完全建立在市场规律的基础之上的。而对于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来说,虽然需要面对激烈的市场化竞争,要符合市场化运作规律,但由于其特殊的产品性质,所生产的内容和提供的服务仍然首先必须要服从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共道德的建立,保障公共群体利益。因此,广播电视产业在市场化运营中要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进行有选择、有计划的安排和调整,要区别新闻宣传与文化娱乐之间的差异,要合理处理市场化运作与思想舆论保障的关系。对于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党的执政基础、社会舆论导向等功能的内容,不能进行市场化产业运作。因此对广播电视产品的价值衡量就不能单靠经济效益来评判,而应当既重视从量化层面对其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同时又要对新闻、宣传、社教类节目从质性层面进行评价,既获取充足的经济效益,又满足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样,才能科学合理的对广播电视产品进行定位。

二、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基本进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开始以经济建设工作为中心,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我国广播电视业随之也开始了逐步向产业经营过渡,这一过渡是以进行广告运营为切入点的。上海电视台1979年1月开始广告经营。1979年2月,《商业信息》节目在中央电视台开办,批量播发国内外商业广告。1980年1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始进行广告运营。随后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都纷纷开始介入商业广告经营业务,我国广播电视产业运营开始进入市场化运作。据统计,1983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营业额达到3400万元。1986年12月,珠江经济广播电台率先建立,随后包括上海、北京、武汉等在内的一大批省市广播电视台相继建立了专门的经济频率、经济频道、经济栏目。从此,我国广播电视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功能逐步开始为人们所认识。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广播电视产业获得进一步调整和提高,开始逐步形成增量化、市场化、完善化的发展趋势。1992年,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从此,广播电视的生产机制得以更为灵活,市场运行机制更为宽松,产业运行的步伐和节奏迅速加快。从经营收入看,以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为例,1991年达到10亿元,2000年达到53亿元,2001年达到60亿元,10年内经营收入增长了6倍。从广播电视业的资本运营来看,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上海东方明珠股份公司上市,到2000年年初,我国已有4家广播影视行业的公司上市。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的飞速发展,广播电视产业开始进行以现代传播技术为依托,以高度的国际化、市场化竞争为动力的全方位技术变革、运行机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2004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广播电视要把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目前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面向市场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与事业部分分别管理、分别运营。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在确保控股的前提下,可吸收国内社会资本探索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营销企业经批准可以上市融资。《意见》从市场和法规政策的调整两个方面,为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打开了新的政策空间,并明确地将2004年作为“产业发展年”。2004年1月,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5家单位为主体的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宣布成立。2004年6月,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厦门电视台和厦门人民广播电台为主体组建的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挂牌成立。同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作了权威界定。依据这个文件,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等随后相继出台《广播影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由此,文化产业发展无据可查、无据可依、描述模糊的状况得以改变,开始有了权威的数据支持,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开始呈现出新格局。

2008年,国办发1号文件提出“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业务”,从此,三网融合开始在实践中逐步推进。三网融合的实施突出表现了国家政策对广电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进一步加深了媒介融合。2008年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制定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正式生效,保障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年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视听新媒体行业管理得到加强。2009年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提出推进三网融合。2010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实施三网融合具体方案,准许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互相进入。在未来几年,三网融合将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由此带来广电行业在内容资产方面被调整为几大产业方向:媒体业务、演艺业务、技术服务、研发及投资业务。其中媒体业务无疑是广电行业的主营业务,它除了传统媒体事业和产业之外,现在还包括了IPTV、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产业群。新技术的出现和媒介融合的发展,使得电视产业的新兴业态发展迅速。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和媒介竞争的加剧,电视媒体对内容产品的生产和传播的垄断局面将被打破,电视产业应在巩固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2012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台《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IPTV市场秩序。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已达到1270.25亿元,占广电总收入的38.86%,网络经营收入达660.98亿元,占广电总收入的20.22%,广播电视收入结构发生重大改变。2013年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又发布《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鼓励电台电视台利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视听新业态,把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发出促进视听新媒体建设的明确信号。